标提出,写明;异不同的,特别的。提出新奇的主张,表示与众不同。
文定因之以痛哭流涕之怀,发~之论,其去游夏之传,益以远矣。★清·顾炎武《答俞右吉书》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支道林在白马寺中,将冯太常共语,因及《逍遥》,支卓然标新理于二家之表,立异于众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