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琴当柴烧,把鹤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
怜香惜玉无情绪,~惹是非。★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十八回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篆集》引《西清诗话》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下晒晖,背山起楼,烧琴煮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