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庭院;抗礼平等行礼。原指宾主相见,分站在庭的两边,相对行礼。现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对等的关系。
知县此番便和他~,留着吃了饭,叫他拜做老师。★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史记·货殖列传》(子贡)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