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舜陟,北宋大观三年(1109)进士,调山阴县簿。历任会州、秀州教谕。改宣教朗,迁监察[1] 御史。宋高宗即位后,转任朝清郎,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庐州。任内修城池、备战具,安定地方,使庐州成为淮西储备州中唯一安定的州。 擢徽猷阁待制,充淮西制置使,临安知府,徽猷阁待制,京数路宣抚使,庐、寿镇抚使, 淮西安抚使。绍兴六年(1136)为广西经略,知静江府。七年以政绩封绩溪开国男,进封子爵 。八年上疏弹劾秦桧十大罪状,被秦桧指使御史中丞常同上奏罢免。十年,复任,进封新安伯,加封金紫光绿大夫、明国公。十一年十月,秦桧陷害岳飞,舜陟上疏为岳飞辩诬。十三年,转运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吕向朝廷诬告胡舜陟“受金盗马”,“讪笑朝廷”,秦桧乘机挟权报复,奏派大理寺官袁楠 、燕仰之等前往逼供。绍兴十三年(1143年)六月,胡舜陟死于狱中,归葬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妻江氏向朝廷诉冤,皇帝找洪文英查问究竟,洪文英说“胡舜陟很得人心,比之古代的良臣循吏无以为过”,后诏雪平反,诏赠少师。著作有《奏议文集》、《论语义》、《师律阵图》、《咏古诗》等大多佚失,另有《三山老人语录》等,今存其裔孙胡培翚编辑的《少师总集六卷》。
有子胡仔(元任)。
新丰老翁八十八,头鬓眉须皆似雪。
玄孙扶向店前行,左臂凭肩右臂折。
问翁臂折来几年,兼问致折何因缘。
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
惯听梨园歌管声,不识旗枪与弓箭。
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
点得驱将何处去,五月万里云南行。
闻道云南有泸水,椒花落时瘴烟起。
大军徒涉水如汤,未过十人二三死。
村南村北哭声哀,儿别爷娘夫别妻。
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
是时翁年二十四,兵部牒中有名字。
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捶折臂。
张弓簸旗俱不堪,从兹始免征云南。
骨碎筋伤非不苦,且图拣退归乡土。
此臂折来六十年,一肢虽废一身全。
至今风雨阴寒夜,直到天明痛不眠。
痛不眠,终不悔,且喜老身今独在。
不然当时泸水头,身死魂孤骨不收。
应作云南望乡鬼,万人冢上哭呦呦。
老人言,君听取。
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
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
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