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修古〔宋代〕
曹修古(?—1033),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进士。天圣五年(1027年),修古出任歙州知府,不久调任南剑州,以后复任开封府判官,调殿中侍御史。在这期间,章太后涉预朝政,秉权力处事。太后侄子刘崇德从相州调回时,在途中死亡,太后对他的内外姻戚及僮仆等80余人都予录用。修古和殿中同官杨偕等上奏章写论文,并请太后交还政权,因而被降职为工部员外郎,知兴化军。后遇赦复官,还未及回京都,病死在兴化军中。
曹修古 - 生平

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进士。累任秘书丞,饶州通判,后以太常博士为监察御史。这时正是真宗与辽订立澶渊盟约之后,宋代的中衰时期,修古对当时苟安求和的局面,深感不安,有志整饬纲常,以图中兴,诤诤敢言。天圣元年(1023年),仁宗嗣位,修古提出“行法令、审政事、惜财力、辨忠邪”四项大政措施上奏。对于在职的年老朝官,既然年老体衰,对官事无补,应该给他们退离。特别还引用唐太宗贞观之治中的故事来论证。其具体办法是文武百官年达70的,可以上表自动请求调职或辞职,不论名将功臣也应该这样。仁宗批准奏事,于是颁下诏令定为制度。

修古对官规礼仪,也非常重视。宋代御史台的官制是辅佐皇帝、监督朝廷官吏。有一次,修古和三院御史12人早朝,有2个黄门官骑马行过不避,修古请他们退让,反而遭到辱骂。修古立即奏知皇帝说:“御史尊则天子尊,现在黄门竞敢违逆规章,诟骂御史到这样猖狂地步,请求皇上惩治。”晏殊是当时诗词名家,他任枢密副使,用笏打人,修古即奏告皇帝说:“晏殊身为辅弼大臣,他的一言一行,都将成为百官效法的样榜,他却忿怒急躁到用笏打人,大大失去大臣体统,请依典籍处刑,来维护公议。”

真宗在位时,大盛造“天书”、行“封禅”。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借天书再降改定“天贶节”。次年,在寿丘建造景德宫、太极观,在京城建造玉清昭应宫,耗费不可胜数。仁宗时,仍崇尚建塔庙、营金阁,宫中还以翡翠作为服饰和玩物,曾下诏书去越南采购。修古对这些奢侈耗费都力言不可,奏请罢免。

修古生活俭约,洁身自爱,死时贫困不能归葬,官中同事及兴化地方人士捐赠赙钱50万。他的次女哭着告诉他的母亲说:“爸爸以忠节闻名天下,现在不幸因直言贬官至死,怎么可以接受他人的捐赠而沾污爸爸的德行。”终于谢绝赠礼。

章太后死后,明道二年(1033年),仁宗想念曹修古为官忠直,赠授右谏议大夫,并赠钱20万给他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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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王气已萧疏,依旧山河捧帝居。废路塌平残瓦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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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朋党说,自古有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君子则有。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自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伪朋,君子真朋,则天下治矣。

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朋,而进元、恺君子朋,尧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天下亦大治。《》曰:“纣有臣亿万,亿万心;有臣三千,一心。”纣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武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党人而释,然已无救矣。唐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名士,或投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朋,莫如唐昭宗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然而后世不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世,举其国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多且大,莫如;然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也。

嗟呼!兴亡治乱,为人君者,可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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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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