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涣

白云封断仙岩路,重重洞门深窈。翠竹笼烟,苍崖溅瀑,古木阴森回抱。坛空不老。锁一片莓台、几丛莎草。试把桃源,较量风景是谁好。
乘鸾人去已久,只今惟有,鹤飞猿啸。树拥香幢,泉敲玉佩,疑是群仙重到。尘氛可笑。久志慕丹台,梦思蓬岛,愿把英游,细参梨与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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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人,自能治背驼,曰:“如弓者、如虾者、如环者,若吾治,可朝治而夕如矣。”一人信使治曲驼,乃板二片,地下,卧驼者其上,又一压,又之。驼者随随死。其子欲诉诸官。医人曰:“我治驼,管人,不管人死。”呜呼!今之官,管钱粮收,不管百姓死,何此医也哉!


东风先报上林春。枝上晓莺新。凌虹御气,鞭鸾翳凤,来辅玉晨君。
稳步丹墀青云路,金鼎侍凋羹。南极光中,五云多处,长伴老人星。


藕丝作线难胜针,蕊粉染黄那得深。
玉白兰芳不相顾,青楼一笑轻千金。
莫言自古皆如此,健剑刜钟铅绕指。
三秋庭绿尽迎霜,惟有荷花守红死。
庐江小吏朱斑轮,柳缕吐芽香玉春。
两股金钗已相许,不令独作空成尘。
悠悠楚水流如马,恨紫愁红满平野。
野土千年怨不平,至今烧作鸳鸯瓦。


娇马频嘶。晓霜浓、寒色侵衣。凤帷私语处,翻成离怨不胜悲。更与叮咛祝后期。
素约谐心事,重来了、比看相思。如何见得,明年春事浓时。稳每次金腰_,来烂醉、玉东西。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张伯端 简介
张伯端(公元983年— 1082年),一说(公元984年—1082年),道教南宗初祖,字平叔,号紫阳、紫阳山人,后改名用成(或用诚)。人称“悟真先生”,传为“紫玄真人”,又尊为“紫阳真人”。临海(今属浙江)人。自幼博览群书,学贯古今中外,涉猎诸种方术。张伯端与杏林翠玄真人石泰、道光紫贤真人薛式、泥丸翠虚真人陈楠、琼炫紫虚真人白玉蟾被奉为“全真道南五祖”(“北五祖”为:东华帝君王玄甫、正阳帝君钟离权、纯阳帝君吕洞宾、纯佑帝君刘海蟾、辅极帝君王重阳)。张伯端真人之师为刘海蟾,桂林刘仲远真人系张伯端真人所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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