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沙

芳蕊鬅松夹道垂。珠幢玉节下瑶池。异香团就小花儿。
应念裴航佳句好,休论白傅送行悲。月娥亲自送仙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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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花不定。燕尾翦开红影。几点露香蜂赶趁。日迟帘幕静。
试把翠蛾轻晕。愁满宝台鸾镜。屈指一春将次尽。归期犹未稳。

留春不住登城望,惜夜相将秉烛游。风月万家河两岸,
笙歌一曲郡西楼。诗听越客吟何苦,酒被吴娃劝不休。
从道人生都是梦,梦中欢笑亦胜愁。

孤雁暮飞急,萧萧天地秋。关河正黄叶,消息断青楼。
湘渚烟波远,骊山风雨愁。此时万里道,魂梦绕沧洲。


唇齿幸相依,危亡故远归。身轻百战出,家在数重围。
上将坚深垒,残兵斗落晖。常闻铁剑利,早晚借馀威。


杨泽民 简介
南宋乐安人。著有《和清真词》,时人合周邦彦、方千里词刻之,号三英集。作品有《瑞龙吟》、《琐窗寒》、《风流子 》、《渡江云》、《应天长 》、《荔枝香》、《还京乐》、《扫花游》、《玲珑四犯 》、《解连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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