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送宇文十归吴

春迟不省似今年,二月无花雪满天。
村店闭门何处宿,夜深遥唤渡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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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志于齐,吾将许越成,无拂吾虑。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行,吾振旅焉。”申胥谏曰:“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畏吾甲兵之强也。大夫善谋,将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弊,民人离落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吴王曰:“大夫奚隆于越?越曾足以为大虞乎?若无越,则吾何以春秋曜吾军士?”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结信矣。以盟为无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胡重于鬼神自轻也。”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


花落鸟嘤嘤,南归称野情。月宜秦岭宿,春好蜀江行。
乡路通云栈,郊扉近锦城。乌台陟冈送,人羡别时荣。

流水歌声共不回,去年天气旧亭台。
梁尘寂寞燕归去,黄蜀葵花一朵开。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
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曾和秋雨驱愁入,却向春风领恨回。
深谢灞陵堤畔柳,与人头上拂尘埃。


窦巩 简介
[唐](约公元七六二年至八二一年间在世)字友封,京兆金城人,窦庠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自唐肃宗宝应元年至穆宗长庆元年间在世,年六十岁。状貌魁伟。少博览,无所不通。性宏放,好谈古今。门多长者车辙。诸兄均先贵达,巩于元和二年(公元八O七年)始举进士。袁滋镇滑州,辟为从事。入朝,拜侍御史,历司勋员外刑部郎中。元稹观察浙东,奏为副使,检校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稹移镇武昌,巩为副使。平居与人言,吻动而言不发,白居易等目为嗫嚅翁。后终老于鄂渚。巩所著诗,见窦氏联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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