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圣制义成校猎喜雪应制

文教资武功,郊畋阅邦政。不知仁育久,徒看禽兽盛。
夜霰氛埃灭,朝日山川净。绰仗飞走繁,抨弦筋角劲。
帝射参神道,龙驰合人性。五豝连一发,百中皆先命。
勇爵均万夫,雄图罗七圣。星为吉符老,雪作丰年庆。
喜听行猎诗,威神入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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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冷曾非簿领迷,幽居浑似未官时。
忽闻客至惊还喜,出见泥深笑不知。
谋拙未能忧岁计,身闲聊可饱晨炊。
行舟借问何匆草,淮口无潮月正亏。
献酬不用辞升斗,曲直何劳问尺寻。
要路风波无限恶,谪居情味最能深。
交従锦水初无间,邻卜共山已有心。
草圣诗豪并神速,数因南雁惠佳音。


听歌桂席阑,下马槐烟里。豪门腐粱肉,穷巷思糠秕。
孤灯照独吟,半壁秋花死。迟明亦如晦,鸡唱徒为尔。


间情小院沈吟,草深柳密帘空翠。风檐夜响,残灯慵剔,寒轻怯睡。店舍无烟,关山有月,梨花满地。二十年好梦,不曾圆合,而今老、都休矣。
谁共题诗秉烛,两厌厌、天涯别袂。柔肠一寸,七分是恨,三分是泪。芳信不来,玉箫尘染,粉衣香退。待问春,怎把千红换得,一池绿水。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眺望春光远,登临夕照微。
野云平细垒,山鸟怪儒衣。
触处无高下,何劳论是非?寄言彭泽宰,出仕不如归。

张说 简介
张说(667年~730年) 唐代文学家,诗人,政治家。字道济,一字说之。原籍范阳(今河北涿县),世居河东(今山西永济),徙家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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