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桂岩杨相士

荣悴纷纷未可期,夕多未振已朝披。
得刚难免于今世,行好须看有验时。
萱昼堂前惟有母,槐阴庭下岂无儿。
好官要做无难做,身后生前是两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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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瓮琴书伴病身,熟谙时事乐于贫。
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
诗旨未能忘救物,世情奈值不容真。
平生肺腑无言处,白发吾唐一逸人。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旗盖运迁,衣冠事乖,岂非命来。自黄粱枕觉,分明看破,翠蓬舟近,及早抽回。谁料山深,也同鼎沸,步步危机忙里催。愁无奈,过青山万叠,碧水千隈。
此愁何计能推。算何日天教眉锁开。记六桥花舫,晴边访柳,孤山草酌,雪后评梅。回首西湖,伤心前事,覆水如何收上杯。东风好,问如今吹入,谁处楼台。


旦出扶桑路,遥升若木枝。云间五色满,霞际九光披。
东陆苍龙驾,南郊赤羽驰。倾心比葵藿,朝夕奉光曦。

春风泛摇草,旭日遍神州。已向花间积,还来叶上浮。
晓光缘圃丽,芳气满街流。澹荡依朱萼,飖飏带玉沟。
向空看转媚,临水见弥幽。况被崇兰色,王孙正可游。


文天祥 简介
文天祥(1236.6.6-1283.1.9),字履善,又字宋瑞,自号文山,浮休道人。汉族,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南宋末大臣,文学家,民族英雄。宝祐四年(1256年)进士,官到右丞相兼枢密史。被派往元军的军营中谈判,被扣留。后脱险经高邮嵇庄到泰县塘湾,由南通南归,坚持抗元。祥光元年(1278年)兵败被张弘范俘虏,在狱中坚持斗争三年多,后在柴市从容就义。著有《过零丁洋》、《文山诗集》、《指南录》、《指南后录》、《正气歌》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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