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当作于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宋朝黄鹤《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此当是天宝十四载作。《桥陵诗三十韵因呈县内诸官》有云:“王刘美竹润。”王与杨同韵,当有一误。时公在奉先,盖杨设席而会崔也。《长安志》:奉先县西南至京兆府二百四十里。《唐书》:白水县,属左冯翊同州。《汉书·循吏传》:议曹王生谓龚遂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明府本谓太守,唐直属县令矣。此诗以潘陆称杨崔也。桑酒菊枝,九日之事。霜净雾披,九日之景。晚酣留饮,而醉舞差池,其爱客之情至矣。本是杨主崔宾,故潘比杨,陆比崔,坐属杨,来属崔。霜露一联,虽去即景,亦见二君之外肃清而中洞达。
踏破秋痕,向虚堂、细问新凉踪迹。野客从来无管领,独鹤自还空碧。红日重开,翠华曾到,应恨湖光窄。游龙别後,两山依旧南北。
无语野草闲花,似嗔人问。万事今非昔。古木苍烟无限意,只有吟魂知得。歌舞百年,是非一醉,未必西风识。浩歌归去,满船风雨凄恻。
戏藻嘉鱼乐,栖梧见凤飞。类从皆有召,声应乃无违。
美价逢时出,奇才选众稀。避堂贻后政,扫第发前几。
出曳仙人履,还熏侍女衣。省中何赫奕,庭际满芳菲。
吏部端清鉴,丞郎肃紫机。会心歌咏是,回迹宴言非。
北寺邻玄阙,南城写翠微。参差交隐见,仿佛接光辉。
宾序尝柔德,刑孚已霁威。巨源林下契,不速自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