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当作于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宋朝黄鹤《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此当是天宝十四载作。《桥陵诗三十韵因呈县内诸官》有云:“王刘美竹润。”王与杨同韵,当有一误。时公在奉先,盖杨设席而会崔也。《长安志》:奉先县西南至京兆府二百四十里。《唐书》:白水县,属左冯翊同州。《汉书·循吏传》:议曹王生谓龚遂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明府本谓太守,唐直属县令矣。此诗以潘陆称杨崔也。桑酒菊枝,九日之事。霜净雾披,九日之景。晚酣留饮,而醉舞差池,其爱客之情至矣。本是杨主崔宾,故潘比杨,陆比崔,坐属杨,来属崔。霜露一联,虽去即景,亦见二君之外肃清而中洞达。
南指陵阳路,东流似昔年。重恩山未答,双鬓雪飘然。
数仞惭投迹,群公愧拍肩。驽骀蒙锦绣,尘土浴潺湲。
郭隗黄金峻,虞卿白璧鲜。貔貅环玉帐,鹦鹉破蛮笺。
极浦沈碑会,秋花落帽筵。旌旗明迥野,冠珮照神仙。
筹画言何补,优容道实全。讴谣人扑地,鸡犬树连天。
紫凤超如电,青襟散似烟。苍生未经济,坟草已芊绵。
往事惟沙月,孤灯但客船。岘山云影畔,棠叶水声前。
故国还归去,浮生亦可怜。高歌一曲泪,明日夕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