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过润州

昔年从宦干戈地,黄绶青春一鲁儒。弓犯控弦招武旅,
剑当抽匣问狂夫。帛书投笔封鱼腹,玄发冲冠捋虎须。
谈笑谢金何所愧,不为偷买用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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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向东来客,看花枉在前。始知清夏月,更胜艳阳天。
露湿呈妆污,风吹畏火燃。葱茏和叶盛,烂熳压枝鲜。
红彩当铃阁,清香到玉筵。蝶栖惊曙色,莺语滞晴烟。
得地殊堪赏,过时倍觉妍。芳菲迟最好,唯是谢家怜。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长嗟墨翟少风流,急管繁弦似寇仇。
若解闻韶知肉味,朝歌欲到肯回头。


凉露洗金井,一叶下梧桐。谪仙浪游,何事华发作诗翁。乌帽萧萧一幅,坐对清泉白石,矫首抚长松。独鹤归来晚,声在碧霄中。神仙宅,留玉节,驻金狨。黔南一道、十万貔虎控雕弓。笑折碧荷倒影,自唱采连新曲,词句满秋风。剑佩八千几,长入大明宫。

轻艳盈盈,相逢曾向寒溪路。惜飘零处。无计禁春雨。
素影参差,人在琼城步。危阑暮。年光催度。特地香风住。

李绅 简介
李绅(772—846)汉族,亳州(今属安徽)人,生于乌程(今浙江湖州),长于润州无锡(今属江苏)。字公垂。27岁考中进士,补国子助教。与元稹、白居易交游甚密,他一生最闪光的部分在于诗歌,他是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的新乐府运动的参与者。作有《乐府新题》20首,已佚。著有《悯农》诗两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脍灸人口,妇孺皆知,千古传诵。《全唐诗》存其诗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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