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晔 4篇诗文

鲁恭中牢令,重德化,不刑罚。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人往视之。随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过,其旁,旁有儿童。其人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雏,不捕。其人而起,与恭决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政绩也。蝗不,此一也;爱鸟兽,此二也;童有仁心,此三也。久留扰贤者,吾,以安。”


(梁鸿)家贫节,博无不不为章句。学,乃上林苑中,曾误遗火。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失,悉以之。其主以为少。鸿曰:“无财,愿以身居作。”主人之。执勤,不朝夕。邻家耆老鸿非人,乃共责让主人,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鸿不受

(选自南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


张衡字平子,南阳西鄂人也。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京师,观太学五经六艺。虽才高于世骄尚之情。常从容淡静,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下,逾侈。衡班固两都》作《二京赋》,讽谏精思傅会,十年成。大将军邓骘奇其才累召不应。

衡善机巧,尤致思天文、阴阳历算。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郎中再迁太史令遂乃研核阴阳妙尽璇玑,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

顺帝初,再转太史令。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积年不徙。自去史职,五载还。

阳嘉元年,候风地动仪精铜铸成,员径八尺合盖隆起,形似酒篆文山龟鸟兽之形。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张口承之。其牙机巧制,皆隐在尊中覆盖周密无际。如有地动则振龙,机发吐丸,蟾蜍衔之。振声激扬,伺者此觉知。虽一龙发机七首不动,寻其方面,知震之所在。验之事,合契若神。自书典所记,未之有也。尝一龙机发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后数日驿地震陇西于是皆服其妙。自此后,令史官记地动所从方起

政事渐损,权移下,衡上疏陈事。后侍中,帝引在帷幄讽议左右尝问天下所疾恶者。宦官惧其毁己,皆共目之,衡诡对出。阉竖恐终为其患,之。衡常思图身之事为吉凶倚仗,幽微难明作《思玄赋》宣寄情志

永和初,出为河间相。国王骄奢,不遵典宪;又多豪右,共为不轨。衡下车,治威严,整法度,阴知奸党名姓,一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尚书。年六十二,永和四年卒。


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诗文标签
数据加载中……
作者推荐
数据加载中……
典籍
数据加载中……
友情链接
数据加载中……

我要出现在这里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