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具原状
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宗命一御史案之。御史知其诬罔,请与告事者偕行数驿,诈称失原状,惊惧异常,鞭挞行典,乃祈求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与原不同,即日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验火烧尸
张举,为句章令。有妻杀其夫,因放火烧舍,诈称夫死于火,其弟讼之。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一活,积薪焚之,察死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服罪。
市布得盗
周新按察浙江,将到时,道上蝇蚋近马首而聚,使人尾之,得一暴尸,惟小木布记在,取之。及至任,令人市布,屡嫌不佳,别市之,得印志者,鞫之,布主即劫布商贼也。
旋风吹叶
周新坐堂问事,忽旋风吹异叶至前,左右言城中无此木,独一古寺有之,去城差远。新曰:“此必寺僧杀人埋其下也,冤魂告我矣!”发之,得妇尸,僧即款服。
帷钟辨盗
陈述古令浦城。有失物,莫知为盗者,乃绐曰:“某所有钟能辨盗,盗摸则钟自鸣。”阴使人以煤涂而帷之。令囚入摸帷,一囚手无煤,讯之果服。
折芦辨盗
刘宰为泰兴令。民有亡金钗者,唯二仆妇在,讯之,莫肯承。宰命各持芦去,曰:“不盗者,明日芦自若;果盗,明旦则芦长二寸。”明旦视之,则一自若,一去芦二寸矣。讦之,盗遂服。
遣妇缚奸
陆云为浚义令,有杀人不得其主者。云囚其妻十许日,密令人尾其后,属曰:“其去不远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缚至。”既而果然。问之,乃与妇私通,共杀其夫,闻出狱探消息,惮近县,故远相候耳。一县称为神明。
捕僧释冤
元绛摄上元令。有甲与乙被酒相殴,甲归卧,夜为盗断足,妻执乙诣县,而甲已死。绛遗其妻曰:“归治而夫丧,乙已服矣。”阴使迹其后,见一僧迎之私语。即捕僧,乃乘机与其妻共杀甲者。
井中死人
张升知润州,有报井中死人者,一妇人往视曰:“吾夫也。” 升令其亲邻验之,井深莫可辨。升曰:“众不能辨,妇人何遂知其为夫?”即付所司鞫之,果其妇与奸夫所谋者。
食用左手
王维熙盐城尉,有群饮而毙者,俱不伏罪。脱其械而与饮食,问一人曰:“汝用左手,而死者伤右,尚何拒?”囚无辩,而拟抵。
盗首私宰
叶宾知南安,有盗截牛舌,其主以闻。宾阳叱去,阴令屠之。即有首私宰耕牛者,宾曰:“截牛舌者汝也。”果服。
留刀获盗
刘崇龟为广州刺史。有少年泊舟江滨,见一妙姬倚闾,殊不避,少年挑之,曰:“黄昏到宅。”是夕,果启扉待之。少年未至,一次入扉,姬不知,即身就之。盗疑见执,遂刺姬死,遗刀而逃。少年后至,践其血,仆地,扪之,见死者,急出。明日,其家随血迹至江岸,岸上人云:“夜有某客船去矣。”捕者追获,具实吐之,观其刀乃屠家物。崇龟下令曰:“某日演武,大飨士,集合境庖丁。”既集,复曰:“已晚。留刀于厨。”阴以杀人刀换下。比明,各来请刀,独一屠不认。因诘之,曰:“此非某刀,乃某人刀耳。”命擒之,则已窜矣。崇龟以合死之囚代少年,侵夜毙于市。窜者知囚已毙,不一二夕归家,遂就擒服罪。
命取佛首
程颢为主簿,僧寺有石佛,岁传佛首放光,士民竞往。颢戒曰:“俟后现,当取其首。”就观之,光遂止。
识猴为盗
杨绘知兴元。有盗库缣者,绘迹踪之,不类人所出入。乃呼戏沐猴者,一讯而服。
闻哭知奸
国侨,字子产,尝晨出,闻妇人哭,使吏执而讯之,则手绞其夫者也。吏问故,子产曰:“凡人于所亲爱也,始病而忧,临危而惧,已死而哀。今哭夫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
河伯娶妇
西门豹为邺令,俗故信巫,岁月河伯娶妇以攫利,选室女以投于河,豹及期往,视其女曰:“丑!烦大巫先报河伯,如其不欲,还当另选美者。”呼吏投巫于河。少顷,曰:“何久不复我?”又投一人往速。群奸惊惧,乞命。从此弊绝。
哭夫不哀
严遵为扬州行部,闻道旁女子哭,而声不哀,问之,云:“夫遭火死。”遵使舆尸到,令人守之,曰:“当有物往。”更日,有蝇聚头所。遵令披视,铁锥贯顶,乃以淫杀其夫者。
命七给子
张咏知杭州。有子与婿讼家产者,婿言:舅终,子才三岁,遗书令异日三分付子,婿得其七。咏曰:“汝妇翁,智人也,以七与子,子死矣。”命三给婿,七给子。
怒逮妇人
王克敬为两浙运使,有逮犯私盐者,以一少妇至,克敬怒曰:“岂有逮妇人于百里外,与吏卒杂处者,污教甚矣!”自后不许。着为令。
断丝及鸡
傅琰山阴令,有卖针、卖糖老妪,争团丝诉琰,琰令挂丝于柱,鞭之,微视有铁屑,乃罚卖糖者。又二野父争鸡,问何以饲鸡,一云豆,一云粟。破鸡得粟,罪言豆者。民称傅圣。
老翁儿无影
丙吉知陈留,富翁九十无男,娶邻女,一宿而死,后产一男,其女曰:“吾父娶,一宿身亡,此子非吾父之子。”争财久而不决。丙吉云:“尝闻老翁儿无影,不耐寒。”其时秋暮,取同岁儿解衣试之,老翁儿独呼寒,日中果无影,遂直其事。
断鬼石
石璞,江西副使。时有民娶妇三日,婿与妇往拜岳家。婿先妇,妇后,失之,遍索不获。妇翁讼婿杀女,婿不胜榜掠,自诬服。璞犹疑杀人而弃尸,必深怨者为之。彼新婚燕好,胡乃尔尔。夜斋沐焚香,祝曰:“此狱关纲常,万一妇与人私,而夫枉死,且受污名,于理安乎?神其以梦示我!”果梦神授一“麦”字。璞曰:“此两人夹一人也,狱有归矣!”比明,令械囚待时行刑。囚未出,璞见一童子窥门内,乃令人牵入,曰:“尔羽客,胡为至此,得非尔师令侦某囚事耶?”童子大惊,吐实,乃二道士素与妇通,见匿之麦丛中。人因号曰断鬼石。
视首皮肉
民有利侄之富者,醉而拉杀之于家。其长男与妻相恶,欲借奸名并除之,乃斩妻首,并拉杀之,首以报宫。时知悬尹见心迎上司于二十里外,闻报时已三鼓,见心从灯下视其首,一首皮肉上缩,一首不然。即诘之曰:“两人是一时杀否?”答曰:“然。”曰:“妇有子女乎?”曰:“有一女,方数岁。”见心曰:“汝且寄狱,俟旦鞫之。”别发一票,速取某女来。女至,则携入衙,以果食之,好言细问,竟得其情,父子服罪。
法验女眉及喉
刘鸣谦守杭州,有刘氏女所居浅陋,邻少年张窥其艾,夜跃上楼,穴窗入。女大呼贼,父惊起,邻少年不能脱,执而髡之。少年昆弟号于众曰:“伊父实以女伥而又阱之。”女闻之,拊膺曰:“天乎!辱人至于此。”遂自缢。张乃贿其父金,当谳诉女已承污,特羞奸露耳。鸣谦得女贞烈、父受金状,乃令以法验女眉及喉,实处子。与从事刘公讯治之,张伏法。百姓谣曰:“两刘哲,一刘烈,江河海流合。”
花瓶水杀人
汪待举守郡部。民有饮客者,客醉卧空室中。客夜醉渴,索浆不得,乃取花瓶水饮之。次早启户,客死矣。其家讼之,待举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莲花而已。试以饮死囚,立死,讼乃白。
序
序天文部
象纬 日月 星 风云 雨 雷电虹霓 雪霜 露雾冰 时令 春 夏 秋 冬 历律地理部
疆域 建都 地名 古迹 山川 泉石 景致人物部
帝王(1) 帝王(2) 仪制 名臣 奸佞大臣考古部
姓氏 析类(1) 析类伦类部
君臣 父子(1) 父子(2) 夫妇 婿 兄弟 叔嫂 姊妹 师徒 朋友 奴婢选举部
制科 乡试 会试 殿试 门生 下第 荐举 滥爵 官制(1) 官制(2) 宰相参政 尚书、部曹、卿寺 宫詹、学士、翰苑 谏官 御史 使臣 郡守 州县 学官政事部
经济 烛奸 识断 清廉 受职 致仕 降黜、贪鄙文学部
经史 书籍 博洽 勤学 著作 诗词 歌赋 书简 字学 书画 不学 文具礼乐部
礼制一·婚姻 礼制二·丧事 礼制三·祭祀 律吕 乐律兵刑部
军旅 刑法日用部
宫室 衣冠 衣裳 饮食宝玩部
金玉 珍宝 玩器容貌部
形体(1) 形体(2) 妇女九流部
道教(1) 道教(2) 佛教(1) 佛教(2) 医 相 葬 卜算 拆字、杂技外国部
夷语 外译植物部
草木 花卉四灵部
飞禽 走兽(1) 走兽(2) 鳞介(1) 鳞介(2) 虫豸荒唐部
鬼神 怪异物理部
物类相感 身体 衣服 饮食 器用 文房 金珠 果品 菜蔬 花木 鸟兽 虫鱼方术部
符咒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