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奉先 李处温 张琳 耶律余睹
萧奉先,天祚元妃之兄弟也。外宽内忌。因元妃为上眷倚,累官枢密使,封兰陵郡王。天庆二年,上幸混同江钓鱼。故事,生女直酋长在千里内者皆朝行在。适头鱼宴,上使诸酋次第歌舞为乐,至阿骨打,但端立直视,辞以不能。再三旨谕,不从。上密谓奉先曰:“阿骨打跋扈若此,可托以边事诛之。”奉先曰:“彼粗人,不知礼义,且无大过,杀之伤向化心。设有异志,蕞尔小国,亦何能为!”上乃止。四年,阿骨打起兵犯宁江州,东北路统军使萧挞不也战失利。上命奉先弟嗣先为都统,将番、汉兵往讨,屯出河店。女直乃潜渡混同江,乘我师未备来袭。嗣先败绩,军将往往遁去。奉先惧弟被诛,乃奏“东征溃军逃罪,所至劫掠,若不肆赦,将啸聚为患”。从之。嗣先诣阙待罪,止免官而已。由是士无斗志,遇敌辄溃,郡县所失日多。
初,奉先诬耶律余睹结驸马萧昱谋立其甥晋王,事觉,杀昱。余睹在军中闻之,惧,奔女直。保大二年,余睹为女直监军,引兵奄至,上忧甚。奉先曰:“余睹乃王子班之苗裔,此来实无亡辽心,欲立晋王耳。若以社稷计,不惜一子,诛之,可不战而退。”遂赐晋王死。中外莫不流涕,人心益解体。
当女直之兵未至也,奉先逢迎天祚,言:“女直虽能攻我上京,终不能远离巢穴。”而一旦越三千里直捣云中,计无所出,惟请播迁夹山。天祚方悟,顾谓奉先曰:“汝父子误我至此,杀之何益!汝去,毋从我行。恐军心忿怒,祸必及我。”奉先父子恸哭而去,为左右执送女直兵。女直兵斩其长子昂,送奉先及次子昱于其国主。道遇我兵,夺归,天祚并赐死。
李处温,析津人。伯父俨,大康初为将作少监,累官参知政事,封漆水郡王,雅与北枢密使萧奉先友旧。执政十余年,善逢迎取媚,天祚又宠任之。俨卒,奉先荐处温为相。处温因奉先有援已力,倾心阿附,以固权位,而贪污尤甚,凡所接引,类多小人。保大初,金人陷中京,诸将莫能支。天祚惧,奔夹山,兵势日迫。处温与族弟处能、子奭,外假怨军声援,结都统萧干谋立魏国王淳,召番、汉官属诣魏王府劝进。魏国王将出,奭乃持赭袍衣之,令百官拜舞称贺。魏王固辞不得,遂称天锡皇帝。以处温守太尉,处能直枢密院,奭为少府少监,左企弓以下及亲旧与其事者,赐官有差。会魏国王病,自知不起,密授处温番汉马步军都元帅,意将属以后事。及病亟,萧干等矫诏南面宰执入议,独处温称疾不对,阴聚勇士为备,绐云奉密旨防他变。魏国王卒,萧干拥契丹兵,宣言当立王妃萧氏为太后,权主军国事,众无敢异者。干以后命,召处温至,时方多难,未欲即诛,但追毁元帅劄子。处能惧及祸,落发为僧。寻有永清人傅遵说随郭药师入燕,被擒,具言处温尝遗易州富民赵履仁书达宋将童贯,欲挟萧后纳土归宋。后执处温问之,处温曰:“臣父子于宣宗有定策功,宜世蒙宥容,可使因谗获罪?”后曰:“向使魏国王如周公,则终享亲贤之名于后世。误王者皆汝父子,何功之有!”并数其前罪恶。处温无以对,乃赐死,奭亦伏诛。
张琳,沈州人。幼有大志。寿隆末,为秘书中允。天祚即位,累迁户部使。顷之,擢南府宰相。初,天祚之败于女直也,意谓萧奉先不知兵,乃召琳付以东征事。琳以旧制,凡军国大计,汉人不与,辞之。上不允,琳奏曰:“前日之败,失于轻举。若用汉兵二十万分道进讨,无不克者。”上许其半,仍诏中京、上京、长春、辽西四路计户产出军。时有起至二百军者,生业荡散,民甚若之。四路军甫集,寻复遁去。及中京陷,天祚幸云中,留琳与李处温佐魏国王淳守南京。处温父子召琳,欲立淳为帝,琳曰:“王虽帝胄,初无上命;摄政则可,即真则不可。”处温曰:“今日之事,天人所与,岂可易也!”琳虽有难色,亦勉从之。淳既称帝,诸将咸居权要,琳独守太师,十日一朝,平章军国大事。阳以元老尊之,实则不使与政。琳由是郁悒而卒。
耶律余睹,一名余都姑,国族之近者也。慷慨尚气义。保大初,历官副都统。其妻天祚文妃之妹,文妃生晋王,最贤,国人皆属望。时萧奉先之妹亦为天祚元妃,生秦王。奉先恐秦王不得立,深忌余睹,将潜图之。适耶律挞葛里之妻会余睹之妻于军中,奉先讽人诬余睹结驸马萧昱、挞葛里,谋立晋王,尊天祚为太上皇。事觉,杀昱及挞葛里妻,赐文妃死。余睹在军中闻之,惧不能自明被诛,即引兵千余,并骨肉军帐叛归女直。会大霖雨,道途留阻。天祚遣知奚王府萧遐买、北宰相萧德恭、大常衮耶律谛里姑、归州观察使萧和尚奴、四军太师萧干追捕甚急。至闾山,及之。诸将议曰:“萧奉先恃宠,蔑害官兵。余睹乃宗室雄才,素不肯为其下。若擒之,则他日吾辈皆余睹矣。不如纵之。”还,绐云追袭不及。
余睹既入女直,为其国前锋,引娄室孛堇兵攻陷州郡,不测而至。天祚闻之大惊,知不能敌,率卫兵入夹山。余睹在女直为监军,久不调,意不自安,乃假游猎,遁西夏。夏人问:“汝来有兵几何?”余睹以二三百对,夏人不纳,卒。
论曰:辽之亡也,虽孽降自天,亦柄国之臣有以误之也。当天庆而后,政归后族。奉先沮天祚防微之计,陷晋王非罪之诛,夹山之祸已见于此矣。处温副魏王以僣号,结宋将以卖国,迹其奸佞,如出一轨。呜呼!天祚之所倚毗者若此,国欲不亡,得乎?张琳娖娖守位,余睹反覆自困,则又何足议哉!
本纪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志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列传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附录
进辽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