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齐国有个富人,家里有很多钱,但是他的两个儿子很笨,儿子的父亲又不教他。一天,艾子对富人说:“您的儿子虽然很好,但(您的儿子)不通事务,他日后怎么能够持家呢?”富人大怒道:“我的儿子,聪明并且具有各种本领,怎么会不了解世间的各种事务呢?”艾子说:“不如试一试他,只要问你的儿子,米是从哪里来的,如果知道,我承担造谣的罪名。”父亲就叫他的儿子来问他,儿子笑嘻嘻地说:“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米是从布袋里取来的。”富人神情变得严肃,改变面容说:“儿子(你)太笨了,难道不知道米是从田中来的吗?”艾子说:“不是他的父亲不生他的儿子(有这样的父亲,儿子怎么会不笨呢)。”
注释
累:积攒、拥有
克:胜任。
敏:灵敏,聪明。
多能:多种本领。
妄言:乱说,造谣。
愀然改容:神色变得严肃。改容,改变面色。
恃:依靠,指具有。
当:担当,承担。
曷﹕何,怎能。
愀然改容:神色变得严肃。改容,改变面色。
甚:十分,很。
以:从。
讽刺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教育方法,更说明了有其父必有其子的道理,孩子不可以娇生惯养,否则对他很不利,因此教育方法也很重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