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唐代〕
吉中孚 [唐](约公元七八六年前后在世)字、号、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鄱阳人,约唐代宗大历年间前后在世,大历十才子之一。工诗歌,与卢纶、钱起等齐名。初为道士,后还俗。至长安,谒宰相。有人荐于天子,日与王侯高会,名动京师。未几,进士及第,授万年尉,除校书郎。又登宏辞科,为翰林学士。历谏议大夫,户部侍郎,判度支事。中孚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吉中孚 - 生平

在唐代,一个道士能够入朝出仕,一定要有内外大臣举荐,得到皇上赏识才行。大历初,吉中孚还俗,以道从儒,成为宰相元载府上的嘉宾。由于“元载自幼嗜学,好属文,性敏惠,博览子史,尤学道书”,天宝初,玄宗崇奉道教,元载得以策入高科。李端在《送吉中孚拜官归楚州》中写道:“初戴莓苔帻,来过丞相宅。满堂归道师,众口称诗伯。”在另一首诗中他又说:“毛遂登门虽异赏,韩非入传滥齐名”;“年少奉亲皆愿达,敢将心事向玄成。”中孚受元载的举荐保奏,征拜为校书郎。与钱起、卢纶等文咏唱和,同游于驸马郭暧之门。大历十年或十一年,登博学宏辞科,一说中书判提萃科。大历十二年,元载以罪诛,因中孚与元载仅系道友诗文之交,并未参与其“侈僭无度,排斥忠良”之举,故未受株连坐累。中孚“贞元初,知制诰,与陆贽、韦执谊、吴通元等同视草。”此说始见于《旧唐书·吴通元传》卷190下,是专对吴通元而言。而吉中孚知制诰是在贞元前,先于吴通元。《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载吉中孚于“建中元年(780)为万年尉,迁司封郎中、知制诰。贞元二年(784)以本官充翰林学士,六月改谏议大夫。”吉、陆、韦、吴都曾充翰林学士,贞元初四人同视草。史载:陆贽长于制诰政论,世称其“榷古扬今,雄文藻思。”韦执谊亦富词藻,而吴通元以文思敏睿为德宗所重,“凡中旨撰述,非通元之笔,无不慊然。”中孚与陆贽等同视草,足见其不仅以诗闻名,而且也是撰拟诏旨的能手。他于文雅之余,亦善理财。“贞元二年(786)迁户部侍郎,判度支两税”,即掌管国家的财政收支与夏、秋两税事务。这与上述“贞元中,吉中孚为翰林学士、户部侍郎,典邦赋”是一致的。在此期间,他曾权判吏部侍郎,为中书舍人。不久,卒于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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