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董武

虽同一城里,少省得从容。门掩园林僻,日高巾帻慵。
孤鸿来半夜,积雪在诸峰。正忆毗陵客,声声隔水钟。


推荐诗文

风烟百变无定态,缅想画人虚损心。卷箔槛前沙鸟散,
垂钩床下锦鳞沈。白云野寺凌晨磬,红树孤村遥夜砧。
此地四时抛不得,非唯盛暑事开襟。


旧历关中忆废兴,僭奢须戒俭须凭。火光只是烧秦冢,
贼眼何曾视灞陵。钟鼓煎催人自急,侯王更换恨难胜。
不如坐钓清溪月,心共寒潭一片澄。


病中贪好景,强步出幽居。紫葛垂山径,黄花绕野渠。
荒林飞老鹤,败堰过游鱼。纵忆同年友,无人可寄书。

懒穿幽径冲鸣鸟,忍踏清阴损翠苔。
不似闭门欹枕听,秋声如雨入轩来。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贾岛 简介
贾岛(779~843年),字浪(阆)仙,唐代诗人。汉族,唐朝河北道幽州范阳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早年出家为僧,号无本。自号“碣石山人”。据说在洛阳的时候后因当时有命令禁止和尚午后外出,贾岛做诗发牢骚,被韩愈发现其才华。后受教于韩愈,并还俗参加科举,但累举不中第。唐文宗的时候被排挤,贬做长江主簿。唐武宗会昌年初由普州司仓参军改任司户,未任病逝。

诗文标签
数据加载中……
作者推荐
数据加载中……
典籍
数据加载中……
友情链接
数据加载中……

我要出现在这里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