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出谷

弱柳随俦匹,迁莺正及春。乘风音响远,映日羽毛新。
已得辞幽谷,还将脱俗尘。鸳鸾方可慕,燕雀迥无邻。
游止知难屈,翻飞在此伸。一枝如借便,终冀托深仁。

推荐诗文

思忆

落红风里不闻声,叹东君渐成薄幸。却艳冶,又飘零,叶底残英,刚留住惜花性。

【乔牌儿】对景愁倍增,追思旧行径。苏卿偏识临川令,俏心肠忒志诚。

【风人松】笑将风月好前程,轻付与俊书生。奈春情庭院关不定,被东风吹满宸京。隐隐仙姬去也,悠悠环佩无声。

【拨不断】柳青青,竹亭亭,观绝楼头潇潇景,想尽花间怯怯情,添沉心上厌厌病,都只为剖钗分镜。

【一锭银】寂寂黄昏户半扃,独立闲庭。谁道下一言为定?俺执手到数千回,刬地孤令。

【离亭歇指煞】相逢常约西厢事,到来不奉东墙命。无言暗省,秦楼何夕彩云回,瑶琴昨日冰弦断,碧天今夜孤星耿。露寒衣袂轻,风定帘栊静,偏觉更长漏永。香消不暖梦蝶魂,月明应搅幽禽宿,灯青偏照离鸾影。谁将才子情,说与佳人听?今夜里休来俺梦境。从知道枕儿单,也填不得被儿冷。


清都众木总荣芬,传道孤松最出群。名接天庭长景色,
气连宫阙借氛氲。悬池的的停华露,偃盖重重拂瑞云。
不借流膏助仙鼎,愿将桢干捧明君。莫比冥灵楚南树,
朽老江边代不闻。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月黄昏庭院,语密翻教醉浅。知否那人心?旧恨新欢相半。谁见?谁见?珊枕泪痕红泫。


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
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


齐己 简介
齐己(863年—937年)出家前俗名胡德生,晚年自号衡岳沙门,湖南长沙宁乡县祖塔乡人,唐朝晚期著名诗僧。

诗文标签
数据加载中……
作者推荐
数据加载中……
典籍
数据加载中……
友情链接
数据加载中……

我要出现在这里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