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三秋佳节,罥晴空,凝碎露,茱萸千结。菊蕊和烟轻撚,
酒浮金屑。征云雨,调丝竹,此时难辍。欢极、
一片艳歌声揭¤
黄昏慵别,炷沉烟,熏绣被,翠帷同歇。醉并鸳鸯双枕,
暖偎春雪。语丁宁,情委曲,论心正切。夜深、
窗透数条斜月。
目光牛背上,更时把、汉书看。记落叶江城,孤云海树,漂泊忘还。悬知偶然是梦,梦醒来、未必是邯郸。笑指萤灯借暖,愁怜镜雪惊寒。
投闲。寄傲怡颜。要一似、白鸥闲。且旋缉荷衣,琴尊客里,岁月人间。菟裘渐营瘦竹,任重门、近水隔花关。数亩清风自足,元来不在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