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寀 任熊祥 孔璠(子拯) 范拱 张用直 刘枢 王翛 杨伯雄(兄伯渊) 萧贡 温迪罕缔达 张翰 任天宠
程寀,字公弼,燕之析津人。祖冀,仕辽广德军节度使。冀凡六男,父子皆擢科第,士族号其家为“程一举”。冀次子四穆,辽崇义军节度使。寀,四穆之季子也。自幼如成人。及冠,笃学,中进士甲科,累迁殿中丞。天辅七年,太祖入燕,授尚书都官员外郎、锦州安昌令,累加起居郎,为史馆修撰,以从军有劳,加少府少监。熙宗时,历翰林待制,兼右谏议大夫。寀上疏言事,其略曰:“殿前点检司,古殿岩环卫之任,所以肃禁御,尊天子、备不虞也。臣幸得近清光,从天子观时畋之礼。比见陛下校猎,凡羽卫从臣,无贵贱皆得执弓矢驰逐,而圣驾崎岖沙砾之地,加之林木丛郁,易以迷失。是日自卯及申,百官始出沙漠,独不知车驾何在。瞻望久之,始有骑来报,皇帝从数骑已至行在。窃惟古天子出入警跸,清道而行。至于楚畋云梦,汉猎长杨,皆大陈兵卫,以备非常。陛下膺祖宗付托之重,奈何独与数骑出入林麓沙漠之中,前无斥候,后无羽卫,甚非肃禁御之意也。臣愿陛下熟计之。后若复猎,当预戒有司,图上猎地,具其可否,然后下令清道而行。择冲要稍平之地,为驻跸之所,简忠义爪牙之士,统以亲信腹心之臣,警卫左右。俟其麋鹿既来,然后驰射。仍先遣搜阅林薮,明立标帜,为出入之驰道。不然,后恐贻宗朝社稷之忧。”
又曰:“臣伏读唐史,追尊高祖以下,谥号或加至十八字。前宋大中祥符间亦加至十六字,亡辽因之,近陛下亦受‘崇天体道钦明文武圣德’十字。臣窃谓人臣以归美报上为忠,天子以追崇祖考为孝。太祖武元皇帝受命开基,八年之间,奄有天下,功德茂盛,振古无前,止谥‘武元’二字,理或未安,何以示将来?臣愿诏有司定议谥号,庶几上慰祖宗在天之灵,使耿光丕烈,传于无穷。”
又曰:“古者天子皆有巡狩,无非事者。或省察风俗,或审理冤狱,或问民疾苦,以布宣德泽,皆巡狩之名也。国家肇兴,诚恐郡国新民,逐末弃本,习旧染之污,奢侈诈伪,或有不明之狱,僣滥之刑,或力役无时,四民失业。今銮辂省方,将宪古行事,臣愿天心洞照,委之长贰,厘正风俗,或置匦匣,以申冤枉,或遣使郡国,问民无告,皆古巡狩之事。昔汉昭帝问疾苦,光武求民瘼,如此则和气通,天下丕平可坐而待也。”
又曰:“臣闻,善医者不视他人之肥瘠,察其脉之病否而已;善计天下者不视天下之安危,察其纪纲理否而已。天下者人也,安危者肥瘠也,纪纲者脉也,脉不病虽瘠不害,脉病而肥者危矣。是故,四肢虽无故,不足恃也,脉而已矣。天下虽无事,不足矜也,纲纪而已矣。尚书省,天子喉舌之官,纲纪在焉。臣愿诏尚书省,戒励百官,各扬其职,以立纲纪。如吏部天官以进贤退不肖为任,诚使升黜有科,任得其人,则纲纪理而民受其赐,前代兴替,未始不由此者。”
又曰:“虞舜不告而娶二妃。帝喾娶四妃,法天之四星。周文王一后、三夫人,嫔御有数。选求淑媛以充后宫,帝王之制也。然女无美恶,入宫见妒,陛下欲广嗣续,不可不知而告戒之。”
又曰:“臣伏见本朝富有四海,礼乐制度,莫不一新。宫禁之制,尚未严密,胥吏健卒之辈,皆得出入,莫有呵止,至淆混而无别。虽有阑入之法,久尚未行,甚非严禁卫、明法令之意,陛下不可不知而必行。”
疏奏,上嘉纳之,于是始命有司议增上太祖尊谥。皇统八年十二月,由翰林侍讲学士为横海军节度使,移彰德军节度使。卒官,年六十二。寀刚直耿介,不谄奉权贵以希苟进,有古君子之风云。
任熊祥,字子仁。八代祖圜,为后唐宰相。圜孙睿,随石晋北迁,遂为燕人。熊祥登辽天庆八年进士第,为枢密院令史。太祖平燕,以其地畀宋,熊祥至汴,授武当丞。宋法,新附官不厘务,熊祥言于郡守杨皙曰:“既不与事,请止给半俸以养亲。”皙虽不许,而喜其廉。金人取均、房州,熊祥归朝,复为枢密院令史。时西京留守高庆裔摄院事,无敢忤其意者,熊祥未尝阿意事之。其后杜充、刘筈同知燕京行省,法制未一,日有异论,熊祥为折衷之。历深、磁州刺史,开封少尹,行台工部郎中,同知汴京留守事。天德初,为山东东路转运使,改镇西军节度使。是时,诏徐文、张弘信讨东海县,弘信逗遛,称疾不进,决杖二百。熊祥被诏为会试主文,以“事不避难臣之职”为赋题。及御试,熊祥复以“赏罚之令信如四时”为赋题,海陵大喜,以为翰林侍读学士。大定初,起为太子少师。时契丹贼窝斡窃号,北鄙用兵未息,上以为忧,诏公卿百官议所以招伐之宜。众皆异议,熊祥徐进曰:“陛下以劳民为忧,用兵为重,莫若以恩信招怀之。”上问:“孰可使者?”对曰:“臣虽老,凭国威灵,尚堪一行。”上曰:“卿老矣,无烦为此。”七年,复致仕。熊祥事母以孝闻,母没时,熊祥年已七十,不食三日,人皆称之。卒于家。
孔璠,字文老,至圣文宣王四十九代孙,故宋朝奉郎袭封端友弟端操之子。齐阜昌三年补迪功郎,袭封衍圣公,主管祀事。天会十五年,齐国废。熙宗即位,兴制度礼乐,立孔子庙于上京。天眷三年,诏求孔子后,加璠承奉郎,袭封衍圣公,奉祀事。是时,熙宗颇读《论语》、《尚书》、《春秋左氏传》及诸史、《通历》、《唐律》,乙夜乃罢。皇统元年三月戊午,上谒奠孔子庙,北面再拜,顾谓侍臣曰:“朕幼年游佚,不知志学,岁月逾迈,深以为悔。大凡为善,不可不勉。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万世高仰如此。”皇统三年,璠卒。子拯袭封,加文林郎。
拯字元济。天德二年,定袭封衍圣公俸格,有加于常品。是岁立国子监,久之,加拯承直郎。大定元年卒。弟总袭封,加文林郎。
总字元会。大定二十年,召总至京师,欲与之官。尚书省奏:“总主先圣祀事,若加任使,守奉有阙。”上曰:“然。”乃授曲阜县令。明昌元年卒。子元措袭封,加文林郎。
元措字梦得。三年四月诏曰:“衍圣公视四品,阶止八品,不称。可超迁中议大夫,永著于令。”四年八月丁未,章宗行释奠礼,北面再拜,亲王、百官、六学生员陪位。承安二年正月,诏元措兼曲阜县令,仍世袭。元措历事宣宗、哀宗,后归大元终焉。
四十八代端甫者,明昌初,学士党怀英荐其年德俱高,读书乐道,该通古学。召至京师,特赐王泽榜及第,除将仕郎、小学教授,以主簿半俸致仕。
范拱,字清叔,济南人。九岁能属文,深于《易》学。宋末登进士第,调广济军曹,权邦彦辟为书记,摄学事。刘豫镇东平,拱撰谒庙文,豫奇之,深加赏识。拱献《六箴》。
齐国建,累擢中书舍人。上《初政录》十五篇:一曰《得民》,二曰《命将》,三曰《简礼》,四曰《纳谏》,五曰《远图》,六曰《治乱》,七曰《举贤》,八曰《守令》,九曰《延问》,十曰《畏慎》,十一曰《节祥瑞》十二曰《戒雷同》,十三曰《用人》,十四曰《御将》,十五曰《御军》。豫纳其说而不能尽用也。久之,权尚书右丞,进左丞,兼门下侍郎。
豫以什一税民,名为古法,其实裒敛,而刑法严急,吏夤缘为暴。民久罹兵革,益穷困,陷罪者众,境内苦之。右丞相张孝纯及拱兄侍郎巽,极言其弊,请仍因履亩之法,豫不从。巽坐贬官,自是无复敢言者。拱曰:“吾言之则为党兄,不言则百姓困弊。吾执政也,宁为百姓言之。”乃上疏,其大略以为“国家惩亡宋重敛弊,什一税民,本务优恤,官吏奉行太急,驱民犯禁,非长久计也”。豫虽未即从,而亦不加谴。拱令刑部条上诸路以税抵罪者凡千余人,豫见其多,乃更为五等税法,民犹以为重也。
齐废,梁王宗弼领行台省事,拱为官属。宗弼访求百姓利病,拱以减税为请,宗弼从之,减旧三分之一,民始苏息。拱慎许可,而推毂士,李南、张辅、刘长言皆拱荐也。长言自汝州郏城酒监擢省郎,人不知其所以进,拱亦不自言也。以久病乞近郡,除淄州刺史。皇统四年,以疾求退,以通议大夫致仕。斋居读书,罕对妻子。
世宗在济南闻其名。大定初,拱上封事。七年,召赴阙,除太常卿。议郊祀。或有言前代都长安及汴、洛,以太、华等山列为五岳,今既都燕,当别议五岳名。寺僚取《崧高》疏“周都酆镐,以吴岳为西岳”。拱以为非是,议略曰:“轩辕居上谷,在恒山之西,舜居蒲坂,在华山之北。以此言之,未尝据所都而改岳祀也。”后遂不改。拱尝言:“礼官当守礼,法官当守法,若汉张释之可谓能守法矣。”故其议论确然不可移夺。九年,复致仕,卒于家,年七十四。
张用直,临潢人。少以学行称。辽王宗干闻之,延置门下,海陵与其兄充皆从之学。天眷二年,以教宗子赐进士及第,除礼部郎中。皇统四年,为宣徽判官,历横海军节度副使,改宁州刺史。海陵即位,召为签书徽政院事、太常卿、太子詹事。海陵尝谓用直曰:“朕虽不能博通经史,亦粗有所闻,皆卿平昔辅导之力。太子方就学,宜善导之。朕父子并受卿学,亦儒者之荣也。”为贺宋国正旦使,卒于汴。海陵深悼惜之,遣使迎护其丧,官给道途费。丧至,亲临奠,赐钱千万。其养子始七岁,特授武义将军。
刘枢,字居中,通州三河人。少以良家子从军,屯河间。同辈皆骑射,独枢刻意经史。登天眷二年进士,调唐山主簿。改飞狐令,蔚州刺史恃功贪污无所顾忌,属邑皆厌苦之,枢一无所应,乃摭以他事系狱,将致之死。郡人有怜枢者,导枢脱走,诉于朝。会廉察使至,守倅而下皆抵罪废,独枢治状入优等,躐迁奉直大夫。张浩营建燕京宫室,选枢分治工役。迁尚书刑部员外郎,鞫治太原尹徒单阿里出虎反状,旬日狱具。转工部郎中,进本部侍郎。正隆末,从军还自江上。大定初,与左司郎中王蔚、右司员外郎王全俱出补外,枢为南京路转运使事。初,世宗欲复用枢等,御史台奏:“枢等在正隆时皆以巧进,败法蠹政,人多怨嫉之。”上以枢等颇干济,犹用之,戒之曰:“能悛心改过,必加升擢。不然,则斥汝等矣。”是时,阿勒根彦忠为南京都转运使,不闲吏事,故用枢以佐之。迁山东路转运使,改中都路转运使。大定四年,卒于官。
王翛,字翛然,涿州人也。登皇统二年进士第,由尚书省令史除同知霸州事。累迁刑部员外郎。坐请嘱故人奸罪,杖四十,降授泰定军节度副使。四迁大兴府治中,授户部侍郎。世宗谓宰臣曰:“王翛前为外官,闻有刚直名。今闻专务出罪为阴德,事多非理从轻。又巧幸偷安,若果刚直,则当忘身以为国,履正以无偏,何必卖法以徼福耶?”寻命赈济密云等三十六县猛安人户,冒请粟三万余石,为尚书省奏夺官一阶,出为同知北京留守事。上曰:“人多言王翛能官,以朕观之,凡事不肯尽力,直一老奸耳。”二十四年,迁辽东路转运使。岁余,改显德军节度使。以前任转运使拽辱仓使王祺致死,追两官解职,敕杖七十,降授郑州防御使。
章宗即位,擢同知大兴府事。审录官奏,翛前任显德洁廉刚直,军吏敛迹,无讼狱。迁礼部尚书,兼大理卿。使宋还,会改葬太师广平郡王徒单贞。贞,章宗母孝懿皇后父也。帝欲用前代故事,班剑、鼓吹、羽葆等仪卫。宰臣以贞与弑熙宗诛死,意难之。于是诏下礼官议。翛言:“晋葬丞相王导,给前后羽葆、鼓吹、武贲、班剑百人。唐以来,大驾卤簿有班剑,其王公以下卤簿并无班剑,兼羽葆非臣下所宜用,国朝葬大臣亦无之。”上先知唐葬大臣李靖等皆用班剑、羽葆,怒曰:“典故所无,固可从,然用之亦不过礼。”一日,诏翛及谏议大夫兼礼部侍郎张暐诣殿门,谕之曰:“朝廷之事,汝谏官、礼官即当辩析。且小民言可采,朕尚从之,况卿等乎?自今议事,毋但附合尚书省。”
明昌二年,改知大兴府事。时僧徒多游贵戚门,翛恶之,乃禁僧午后不得出寺。尝一僧犯禁,皇姑大长公主为请,翛曰:“奉主命,即令出之。”立召僧,杖一百死,京师肃然。后坐故出人罪,复削官解职。明年,特授定海军节度使。谕旨曰:“卿赋性太刚,率意行事,乃自陷于刑。若殿年降叙,念卿入仕久,颇有执持,故特起于罪谪之中,授以见职。且彼岁歉民饥,盗贼多,须用旧人镇抚,庶得安治。勉昼乃心,以图后效。”未几,表乞致仕。上曰:“翛能干者,得力为多。”不许。复申请,从之。泰和七年,卒,年七十五。
翛性刚严,临事果决,吏民惮其威,虽豪右不敢犯。承安间,知大兴府事阙,诏谕宰臣曰:“可选极有风力如王翛辈者用之。”其为上所知如此。
杨伯雄,字希云,真定藁城人。八世祖彦稠,后唐清泰中为定州兵马使。后随晋主北迁,遂居临潢。父丘行,太子左卫率府率。
伯雄登皇统二年进士,海陵留守中京,丘行在幕府,伯雄来省视,海陵见之,深加器重。久之,调韩州军事判官。有二盗诈称贾贩,逆旅主人见欺,至州署陈诉,实欲劫取伯雄。伯雄心觉其诈,执而诘之,并获其党十余人,一郡骇服。迁应奉翰林文字。是时,海陵执政,自以旧知伯雄,属之使时时至其第,伯雄诺之而不往也。他日海陵怪问之,对曰:“君子受知于人当以礼进,附丽奔走,非素志也。”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数月,迁右补阙,改修起居注。海陵锐于求治,讲论每至夜分。尝问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贵?”对曰:“贵静。”海陵默然。明日,复谓曰:“我迁诸部猛安分屯边戍,前夕之对,岂指是为非静邪?”对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维,长策也。所谓静者,乃不扰之耳。”乙夜,复问鬼神事。伯雄进曰:“汉文帝召见贾生,夜半前席,不问百姓而问鬼神,后世颇讥之。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计,鬼神之事,未之学也。”海陵曰:“但言之,以释永夜倦思。”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书,记人死复生,或问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历,白日所为,暮夜书之,不可书者是不可为也。”海陵为之改容。夏日,海陵登瑞云楼纳凉,命伯雄赋诗,其卒章云:“六月不知蒸郁到,清凉会与万方同。”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语不忘规戒,为人臣当如是矣。”再迁兵部员外郎。丁父忧,起复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迁直学士,再迁右谏议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与同直者窃议被责,语在《海陵诸子传》。海陵议征江南,伯雄奏:“晋武平吴,皆命将帅,何劳亲总戎律?”不听。乃落起居注,不复召见。大定初,除大兴少尹,丁母忧。显宗为皇太子,迁东宫官属,张浩荐伯雄,起复少詹事,兄子蟠为左赞善,言听谏从,时论荣之。集古太子贤不肖为书,号《瑶山往鉴》,进之。及进《羽猎》、《保成》等箴,皆见嘉纳。复为左谏议大夫、翰林直学士。会太子詹事阙,宰相复举伯雄。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东宫亦须辅导。”遂以太子詹事兼谏议。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凉陉避暑,伯雄率众谏官入谏。上曰:“朕徐思之。”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是年,至凉陉,徼巡果有疏虞。上思伯雄之言,及还,迁礼部尚书,谓近臣曰:“群臣有干局者众矣,如伯雄忠实,皆莫及也。”上谓伯雄曰:“龙逄、比干皆以忠谏而死,使遇明君,岂有是哉!”伯雄对曰:“魏徵愿为良臣,正谓遇明君耳。”因顾谓宰相曰:“《书》曰:‘汝无面从,退有后言。’朕与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当面陈。卿等致位卿相,正行道扬名之时,偷安自便,徼幸一时,如后世何?”群臣皆称万岁。
十二年,改沁南军节度使,召为翰林学士承旨。丞相石琚致仕,上问:“谁可代卿者?”琚对曰:“伯雄可。”时论以琚举得其人。复权詹事,伯雄知无不言,匡救弘多。后宫僚有诡随者,人必称杨詹事以愧之。除定武军节度使,改平阳尹。先是,张浩治平阳,有惠政,及伯雄为尹,百姓称之,曰:“前有张,后有杨。”徙河中尹。卒,年六十五。谥庄献。弟伯杰、伯仁,族兄伯渊。
伯渊字宗之。父丘文,辽中书舍人。伯渊早孤,事母以孝闻,疏财好施,喜收古书。天会初,以名家子补尚书省令史。十四年,赐进士第,历吏、礼二部主事、御前承应文字,秩满,除同知永定军节度使事。召为司计郎中。知平定军,用廉,迁平州路转运使。知泰安军,有惠政,百姓刻石纪其事。四迁山东东路转运使。正隆末,群盗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独济南赖伯渊保全。大定三年,致仕,卒于家。
萧贡,字真卿,京兆咸阳人。大定二十二年进士,调镇戎州判官,泾阳令,泾州观察判官。补尚书省令史。旧例,试补两月,乃补用。贡至数日,执政以为能,即用之。擢监察御史。提刑司奏泾州有美政,迁北京转运副使。亲老,归养。左丞董师中、右丞杨伯通荐其文学,除翰林修撰。上书论:“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识、操履,巧于案牍,不涉吏议者为工。用人不务因才授官,惟泥资叙。名器不务慎与,人多侥幸。守令不务才实,民罹其害。伏望擢真才以振浇俗,核功能以理职业,慎名器以抑侥幸,重守令以厚邦本。然后政化可行,百事可举矣。”诏词臣作《唐用董重质诛郭谊得失论》,贡为第一,赐重币四端。贡论时政五弊,言路四难,词意切至,改治书侍御史。丁父忧,起复,改右司员外郎,寻转郎中,迁国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与陈大任刊修《辽史》。改刑部侍郎,历同知大兴府事、德州防御使,三迁河东北路按察转运使。大安末,改彰德军节度事。坐兵兴不能守城,亡失百姓,降同知通远军节度使。未几,改静难军节度使,历河东北路、南京路转运使、御史中丞,户部尚书。南京戒严,坐乏军储,诏释不问。兴定元年,致仕。元光二年卒,谥文简。贡好学,读书至老不倦,有注《史记》一百卷。
温迪罕缔达,该习经史,以女直字出身,累官国史院编修官。初,丞相希尹制女直字,设学校,使讹离剌等教之。其后学者渐盛,转习经史,故纳合椿年、纥石烈良弼皆由此致位宰相。缔达最号精深。大定十二年,诏缔达所教生员习作诗、策,若有文采,量才任使,其自愿从学者听。十三年,设女直进士科。是岁,徒单镒等二十七人登第。十五年,缔达迁著作佐郎,与编修官宗璧、尚书省译史阿鲁、吏部令史张克忠译解经书。累迁秘书丞。十九年,改左赞善,以母老求养。显宗使内直丞六斤谓缔达曰:“赞善,初未除此官,天子谓孤曰:‘朕得一出伦之才,学问该贯,当令辅汝德义。’既数日,赞善除此官。自谓亲炙德义,不胜其喜。未可去也,勿难于怀。”久之,转翰林待制,卒。明昌五年,赠翰林学士承旨,谥文成。
子二十,章宗即位,以为符宝典书,累官左谏议大夫。贞祐四年,上疏,略曰:“今边备未撤,征调不休,州县长吏不知爱养其民,督责征科,鞭笞逼迫,急于星火,文移重复,不胜其弊,宜敕有司务从简易。兵兴以来,忠臣烈士,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湮没无闻者甚众,乞遣史官一员,广为采访,以议褒嘉。”兴定元年,迁武胜军节度使,改吏部尚书,知开封府。坐纵军人家属出城,当杖,诏解职。四年,复知开封府,复坐以事嘱警巡使完颜金僧奴,降为郑州防御使。未几,复为知开封府事。
张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进士,调隰州军事判官。有诬昆弟三人为劫者,翰微行廉得其状,白于州释之。历东胜、义丰、会川令,补尚书省令史,除户部主事,迁监察御史。丁母忧,服阕,调山东路盐使。丁父忧,起复尚书省都事、户部员外郎。大安间,平章政事独吉思忠、参知政事承裕行省戍边,翰充左右司郎中,论议不相协。处置乖方,翰屡争之不见省。承裕就逮,卫绍王知翰尝有言,召见抚慰之。改知登闻鼓院,兼前职,迁侍御史。贞祐初,为翰林直学士,充元帅府经历官。中都戒严,调度方殷,改户部侍郎。宣宗迁汴,翰规措扈从粮草至真定,上书言五事:“一曰强本。谓当裒兵徒、徙豪民,以实南京。二曰足用。谓当按蔡、汴旧渠以通漕运。三曰防乱。谓当就集义军假之官印,使相统摄,以安反侧。四曰省事。谓县邑不能自立者宜稍并之,既以省官,且易於备盗。五曰推恩。谓当推恩以示天子所在称幸之意。”上略施行之。翰雅有治剧才,所至辄办。迁河平军节度使、都水监、提控军马使,俄改户部尚书。是时,初至南京,庶事草略,翰经度区处,皆有条理。是岁卒,谥达义。
任天宠,字清叔,曹州定陶人也,明昌二年进士,调考城主簿,再迁威戎县令。县故堡寨,无文庙学舍,天宠以废署建。有兄弟讼田者,天宠谕以理义,委曲周至,皆感泣而去。调泰定军节度判官。丁父忧,服阕,调崇义军节度判官。补尚书省令史、右三部检法司正,迁监察御史。改右司都事,迁员外郎。改左司谏,转左司郎中,迁国子祭酒。贞祐初,转秘书监兼吏部侍郎,改中都路都转运使。时京师戒严,粮运艰阻,天宠悉力营办,曲尽劳瘁,出家赀以济饥者,全活甚众。监察御史高夔、刘元规举天宠二十人公勤明敏,有材干,可安集百姓。迁户部尚书。三年,中都不守,天宠继走南京,中道遇兵,死之。谥纯肃。
赞曰:程寀、任熊祥,辽之进士,孔璠、范拱事宋、事齐,太祖皆见礼遇,而金之文治日以盛矣。张用直,海陵父子并列旧学。刘枢之练达,王翛之强敏于事,杨伯雄之善讽谏、工辞藻,萧贡、温迪罕缔达之文艺适时,之数人者迭用于正隆、大定、明昌之间。张翰、任天宠之经理调度,宣宗南迁,犹赖其用焉。金源氏百余年所以培植人才而获其效者,于斯可概见矣。
本纪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志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列传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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