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莎行

院落深沉,池塘寂静。帘钩卷上梨花影。宝筝拈得雁难寻,篆香消尽山空冷。钗凤斜欹,鬓蝉不整。残红立褪慵看镜。杜鹃啼月一声声,等闲又是三春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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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缘空去,西南转几州。丹霄行客语,明月杜鹃愁。
露带山花落,云随野水流。相如曾醉地,莫滞少年游。

鹿袖青藜鼠耳巾,潜夫岂解拜朝臣。
白屋藜床还共入,山妻老大不羞人。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行,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行室,奔入焉。狼自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缚以带。出视,狼胀如牛,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之以归。
非屠,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车法肇宗周,鼷文阐大猷。还将君子变,来蕴太公筹。
委质超羊鞟,飞名列虎侯。若令逢雨露,长隐南山幽。

浮生共多故,聚宿喜君同。人息时闻磬,灯摇乍有风。
霜阶疑水际,夜木似山中。一愿持如意,长来事远公。

洪迈 简介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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