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曰∶九针安生?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分肉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音低)针。 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 针。针于井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肿者,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津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针者,取法于毫,针且员且锐,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毫,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毫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 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病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泻泄,亦为后败。失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 刺。 刺者,刺诸经荥俞脏俞也。二曰道刺。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一作太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针取痹气也。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热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刺。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者也。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致其脉空。脉气之浅者勿刺。按绝其脉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间;后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矣。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阳邪之气;后刺深之,以致阴邪之气;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此文乃解后针道终始篇三刺至谷气之文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发(一作毛)
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四曰合谷刺。或曰渊刺,又曰岂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曰∶病有持痈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凡刺痈邪(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越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遇痈所者,取之其俞,泻也。凡刺大邪用锋针,曰以少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其道针其邪于肌肉。视之无有,乃自直道,刺诸阳分肉之间。凡刺小邪用员针,曰以大补益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贵(一作费)。刺分肉之间。凡刺热邪用 针,越而沧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道乎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凡刺寒邪用毫针,曰以温。徐往疾去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真气存。
林序
林序皇甫序
皇甫序序例
序例卷一
精神五脏论第一 五脏变第二 五脏六腑阴阳表里第三 五脏六腑官第四 五脏大小六腑应候第五 十二原第六 十二经水第七 四海第八 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十 营气第十 营卫三焦第十一 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 津液五别第十三 奇邪血络第十四 五色第十五 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卷二
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 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 奇经八脉第二 脉度第三 十二经标本第四 经脉根结第五 经筋第六 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卷三
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 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 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 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 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 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 背自第一椎循督脉下行 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 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 面凡二十九穴第十 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 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 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 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 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 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 腹自幽门挟巨阙两傍各 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 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 腹自章门下行至居凡十 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 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 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 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 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 手太阳凡一十六穴第二 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 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 足少阴及股并阴跷阴维 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 足少阳及股并阳维四穴 足太阳及股并阳跷六穴卷四
经脉第一(上) 经脉第一(中) 经脉第一(下) 病形脉诊第二(上) 病形脉诊第二(下) 三部九候第三卷五
针灸禁忌第一(上) 针灸禁忌第一(下)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 缪刺第三 针道第四 针道终始第五 针道自然逆顺第六 针道外揣纵舍第七卷六
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 五脏六腑虚实大论第三 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 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 阴阳大论第七 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五味所宜五脏生病大论 五脏传病大论第十 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 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卷七
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 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 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 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 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 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第 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卷八
五脏传病发寒热第一( 五脏传病发寒热第一( 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脏积 五脏六腑胀第三 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 肾风发风水面肿第五卷九
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 寒气客于五脏六腑发卒 邪在肺五脏六腑受病发 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 邪在心胆及诸脏腑发悲 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 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 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 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 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 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卷十
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热在五脏发痿第四 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 水浆不消发饮第六卷十一
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阳厥大惊发狂痫第二 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 气乱于肠胃发霍乱吐下 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 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 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 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 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卷十二
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 寒气客于厌发喑不能言 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 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 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 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 血溢发衄第七(鼻鼽息 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 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妇人杂病第十 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