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诚以安君之谓忠,直以正友之谓信,忠信为周。君子周而上下睦,天下宁矣。周勃平诸吕,迎立文帝,而有德色;非有罔上行私之慝也,不学无术而忘其骄耳。袁盎与俱北面事君,尊卑虽殊,固有同寅之义;规而正之,勃岂遽怙而不改。藉其不改而后廷折之,勃过不揜而文帝之情亦释矣。乃弗规弗折而告文帝曰:“丞相骄,陛下谦让,臣主失德。”斯言出而衅忌生,勃之祸早伏而不可解,险矣哉!
帝之谦,非失德也,尊有功而礼大臣,亦何非太甲、成王之盛心;而导之以猜刻,此之谓不忠。谅其心之无他,弗与规正,而行其谗间,此之谓不信。盎之险詖,推刃黾错而夺之权,于勃先之矣。小人之可畏如此夫!
乃抑有奸不如盎者,浅而躁,褊迫而不知大体,击于目即腾于口,贻祸臣主,追悔而弗及,非盎类而害与盎等。故人主之宜远躁人,犹其远奸人也。则亲亲尊贤之道,其全矣乎!
二
易曰:“谦亨,君子有终。”君子而后有终,非君子而谦,未有能终者也。故“撝”也、“呜”也、“劳”也,而终之以“侵伐”。虽吉无不利,而固非以君子之道终矣。君子之谦,诚也。虽帝王不能不下邱民以守位,虽圣人不能不下刍荛以取善。理之诚然者,殚心于此,而诚致之天下。见为谦而非有谦也,而后可以有终。故让,诚也;任,亦诚也。尧为天下求贤,授之舜而不私丹朱;与禹之授启、汤之授太甲、武王之授成王,一也,皆诚也。舜受于尧,启受于禹;与泰伯之去句吴、伯夷之逃孤竹,一也,皆诚也。若夫据谦为柄,而“撝”之,而“呜”之,而“劳”之;则姑以此谢天下而不自居于盈,则早已有填压天下之心,而祸机伏而必发,故他日侵伐而无不利。黄、老之术,离诚而用伪久矣。取其“呜谦”之辞,验其“侵伐”之事,心跡违,初终贸,抑将何以自解哉!故非君子,未有能终其谦者也。
有司请建太子,文帝诏曰:“楚王,季父也;吴王,兄也;淮南王,弟也。”诸父昆弟之懿亲,宜无所施其伪者。而以观其后,吴濞、楚戊、淮南长无一全其躯命者。尺布斗粟之谣,取疚于天下而不救。然则诏之所云,以欲翕固张之术,处于谦以利用其忍,亦险矣哉!且夫言者,机之所自动也。吴、楚、淮南闻斯语而歆动其妄心,则虽欲扑之而不得。故曰“火生于木而焚生火之木”,自生而自克也。文帝亦何利焉?至于侵伐而天下亦殆矣。君子立诚以修辞,言其所可行,行焉而无所避,使天下洞见其心,而鬼神孚之;兵革之萌销于心,而机不复作;则或任焉而无所用谦,或让焉而固诚也,非有伪而托于“呜”者也。何侵伐之利哉!
三
汉兴,至文帝而天下大定。贾谊请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斯其时矣。鲁两生百年而后兴之说谬矣。虽然,抑岂如谊之请遽兴之而遂足以兴邪?武帝固兴之矣,唐玄宗欲兴之矣,拓拔氏、宇文氏及宋之蔡京亦皆欲兴之矣。文帝从谊之请,而一旦有事于制作,不保其无以异于彼也。于是而兴与不兴交错,以凋丧礼乐,而先王中和之极遂斩于中夏。
夫谊而诚欲兴也,当文帝之世,用文帝之贤,导之以中和之德,正之于非僻之萌,养之以学问之功,广之以仁义之化,使涵泳于义理之深。则天时之不可逆,而正朔必改;人事之不可简,而服色官名之必定;至德之不可斁,而礼乐之必兴;怵惕而不安于其心,若倦于游而思返其故。抑且有大美之容,至和之音,髣髴于耳目之间,而迫欲遇之。则以文从质,以事从心,审律吕于铢絫之间,考登降于周旋之际,一出其性之所安,学之所裕,以革故而鼎新,不待历岁年而灿然明备矣。谊之不劝以学而劝以事,则亦诏相工瞽之末节,方且行焉而跛倚,闻焉而倦卧,情文不相生,焉足以兴?故文帝之谦让,诚有歉于此也,固帝反求而不容自诬者也。礼乐不待兴于百年,抑不可遽兴于一日,无他,惟其学而已矣。
或曰:成王幼沖,德未成而周公亟定宗礼,何也?曰:周公之自定之也,非成王之能也。迨其后成王日就月将而缉熙于光明,乃以用周公之所制而不惭。谊固非周公,藉令其能如周公,而帝以黄、老之心行中和之矩范,自顾其不类而思去之,又奚能以终日乎?
四
文帝罢卫将军军,不欲使兵之宂集于京师也;罢太尉官属丞相,不欲兵柄轻有属也;合将与相而一之,故匈奴侵上郡而灌婴以丞相出将。以是为三代文武同涂之遗制与!抑论之:罢卫军,罢太尉,未尝不宜也。天子者,不待拥兵以为威;假待之以为威,则固不可更授其制于一人。乃若合将相于一,而即相以将,则固不可。灌婴者,可将者也,非可相者也;其可相者,则又非可将者也。故三代之制,不可行于后世者有二:农不可兵,兵不可农;相不可将,将不可相也。
且夫古之将相合一者,列国之事尔。楚之令尹,楚之帅也;晋之将中军,晋之相也。所以然者,何也?列国无议礼、制度、考文之事,无百揆、四门、大麓之典;其执政者,不必有变阴阳、兴教化、敍刑赏之任。而其为帅也,亦邻国之不辑,相遇于中原,以一矢相加遗,而犹有礼焉;非如后世之有天下者,与夷狄盗贼争社稷之存亡也。其谓之将相者,今一郡之倅判而已;又其小者,一县之簿尉而已。若天子,则吉甫、山甫、方叔、南仲各任其任而不相摄。然则三代且不然,而况后世统万方之治乱,司边徼之安危者乎!
盖相可使之御将,而不可使为将;将可与相并衡,而不可与六卿并设。宋之以枢密司兵而听于相,庶几近之矣。以枢密总天下之戎务,而兵有专治;以宰相司枢密之得失,而不委以专征。斟酌以倣三代之遗意,而因时为节宣,斯得之与!阁臣督师,而天下速毙。呜呼!殆矣夫!
五
審食其之死,文帝伤淮南王长之志,赦而弗治,亦未为失也。汉廷之大臣,无有敢请治之者,国无人矣。张释之为廷尉,虽在食其已死之后,而追请正邢侯、雝子之刑,抑非事远而不可问;姑市其直于太子、梁王之行驰道,而缄口于淮南。则其直也,盖“见可”“知难”之直,畏彊御而行于所可伸者也。天子诎于情,而廷臣挫于势,故其后王安欲反,而谓汉廷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启侮于诸侯久矣。张释之其尤乎!
六
以一人之誉而召季布,以一人之毁而遣季布,天下将窥其浅深。虽然,何病?人主威福之大权,岂以天下莫能窥为不测哉!布之悻悻于罢去,而仰诘人主以取快,其不足以为御史大夫,明矣。使酒难近之实,自露而不可掩矣。文帝之失,轻于召布也,非轻于罢布也。慎用大臣而不吝于改过,闻人之言,迟之一月,而察其非诬,默然良久,而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所以养臣子之耻也,非惭也。如其惭邪,抑以轻于召布而媿其知人之不夙也。
七
贾谊、陆贽、苏轼,之三子者,迹相类也。贽与轼,自以为谊也,人之称之者,亦以为类也。贽盖希谊矣,而不能为谊,然有愈于谊者矣。轼且希贽矣,而不能为贽,况乎其犹欲希谊也。
奚以明其然邪?谊之说:豫教太子以端本,奖廉隅以善俗,贽弗逮焉。而不但此,傅梁怀王,王堕马毙,谊不食死,贽弗能也。所以知其不能者,与窦参为难之情,胜于忧国也。顾谊之为学,觕而不纯,几与贽等。而任智任法,思以制匈奴、削诸侯,其三表五饵之术,是婴稚之巧也;其削吴、楚而益齐,私所亲而不虑贻他日莫大之忧,是仆妾之智也;贽之所勿道也。故辅少主、婴孤城、仗节守义,以不丧其贞者,贽不如谊;而出入纷错之中,调御轻重之势,斟酌张弛以出险而经远也,谊不如贽。是何也?谊年少,愤盈之气,未履艰屯,而性之贞者略恒疏,则本有余而末不足,斯谊与贽轻重之衡,有相低昂者矣。
若夫轼者,恶足以颉颃二子乎!酒肉也,佚游也,情夺其性者久矣。宠禄也,祸福也,利胜其命者深矣。志役于雕虫之技,以耸天下而矜其慧。学不出于揣摩之术,以荧天下而雠其能。习于其父仪、秦、鞅、斯之邪说,遂欲以揽天下而生事于平康之世。文饰以经术,而自曰吾谊矣;诡测夫利害,而自曰吾贽矣;迷失其心而听其徒之推戴,且曰吾孟子矣。俄而取道于异端,抑曰吾老耼矣,吾瞿昙矣。若此者,谊之所不屑,抑贽之所不屑也。绛、灌之非谊曰:“擅权纷乱。”于谊为诬,于轼允当之矣。藉授以幼主危邦,恶足以知其所终哉!乃欲推而上之,列于谊与贽之间,宋玉所云“相者举肥”也。
王安石之于谊,似矣,而谊正。谊之于方正学,似矣,而正学醇。正学淩谊而上之,且不能以戢祸乱,而几为咎首。然则世无所求于己,己未豫图其变,端居臆度,而欲取四海而经营之,未有能济者也。充谊之志,当正学之世,尽抒其所蕴,见诸施行,殆可与齐、黄并驱乎!贽且不能,而轼之淫邪也勿论已。故抗言天下者,人主弗用而不足惜。惟贽也,能因事纳忠,则明君所衔勒而使驰驱者也。
八
文帝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固自以为利民也。夫能铸者之非贫民,贫民之不能铸,明矣。奸富者益以富,朴贫者益以贫,多其钱以敛布帛、菽粟、紵漆、鱼盐、果蓏,居赢以持贫民之缓急,而贫者何弗日以贫邪!耕而食,桑苧而衣,洿池而鱼鳖,圈牢而牛豕,伐木艺竹而材,贫者力以致之,而获无几;富者虽多其隶傭,而什取其六七焉。以视铸钱之利,相千万而无算。即或贷力于贫民,而雇值之资亦仅耳,抑且仰求而后可分其波润焉。是驱人听豪右之役也。
故先王以虞衡司山泽之产而节之,使不敢溢于取盈,非吝天地之产,限人巧而使为上私利也。利者,公之在下而制之在上,非制之于豪彊而可云公也。推此义也,盐之听民自煮,茶之听民自采,而上勿问焉,亦名美而实大为荑稗于天下。
或曰:盐可诡得者也。茶之利,犹夫耕之粟,而奚为不可?曰:古之耕也以助,今之耕也以贡。助以百亩为经,贡以户口为率。法圮于兼并,而仍存其故。茶之于民也,非赖以生如粟也。制于粟而不制于茶,即有山之劳,而亦均于逐末。故漆林之税,二十而五,先王不以为苛。恶在一王之土,食地之力,可任狡民之舍稼穑以多所营,而不为之裁制邪?抑末以劝耕,奖朴而禁奸,煮海种山之不可听民自擅;而况钱之利,坐收逸获,以长豪黠而奔走贫民,为国奸蠹者乎!
金、银、铅、锡之矿,其利倍蓰于铸钱,而为争夺之衅端。乃或为之说曰:听民之自采以利民。弄兵戕杀而不为禁,人亦何乐乎有君?
九
铸钱轻重之准,以何为利?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而利莫有外焉矣。如以利,则榆荚线缳尚矣,殽杂铅锡者尚矣,然而行未久而日贱,速敝坏而不可以藏。故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
且夫五谷、丝苧、材木、鱼盐、蔬果之可为利,以利于人之生而贵之也。金玉珠宝之仅见而受美于天也,故先王取之以权万物之聚散。然亦曰以是为质,可以致厚生之利而通之,非果以为宝,而人弗得不宝也。然既仅有仅见,而因天地自然之质也。铜者,天地之产繁有,而人习贱之者也;自人制之范以为钱,遂与金玉珠宝争贵,而制粟帛材蔬之生死;然且不精不重,则何弗速敝坏而为天下之所轻。其唯重以精乎!则天物不替而人功不偷,犹可以久其利于天下。
故长国家者,知天人轻重之故,而勿务一时诡得之获。一钱之费,以八九之物力人功成之,利亦未有既也。即使一钱之费如一钱焉,而无用之铜化为有用,通计初终,而多其货于人间,以饶益生民而利国,国之利亦溥矣。一钱之费用十之八九,则盗铸无利而止。钱一出于上,而财听命于上之发敛,与万物互相通以出入,而有国者终享其利。故曰不以利言,而利莫有外也。则“五铢”之轻,不如“开元”之重;殽杂铅锡,不如金背漆背之精;通计之而登耗盈虚之数见,非浅人所易知也。以苟且偷俗之情,与天地之德产争美利,未有能胜者也。
一○
淮南王长反形已具,丞相、御史奏当弃市,正也。所谓“人臣无将,将则必诛”者也。文帝赦而徙之,与蔡叔、郭邻之罚等,臣子法伸而天子之恩纪不靳。长愤恚不食而死,“怙终贼刑”,免于讨,足矣。袁盎请斩丞相、御史,憸人之心,不可穷诘,有如此者!或者其欲以恩私外市诸侯而背天子,挟庄助外交之心,以冀非望,未可知也。抑或憎妒大臣之轧已,而欲因事驱逐,以立威于廷,而攘人位,未可知也。文帝避杀弟之名,置盎不谴而参用其说。盎之无惮以逞,面欺景帝,迫黾错而陷之死,终执两端,与吴、汉交市,而言之不衷也显矣。盎,故侠也;侠者之心,故不可致诘者也。有天下而听任侠人,其能不乱者鲜矣!
一一
呜呼!自汉以后,治之不古也有自矣。太甲、高宗、成王之姿,非必其轶文帝而上之;然而伊尹之训,傅说之命,周公之告,曰“无安厥位惟危”,曰“不惟逸豫,惟以乱民”,曰“所其无逸”,未尝贬道以诱之易从也。岂其如贾生之言曰:“使为治,劳志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乐与今同,而欲立经陈纪,为万世法。”斯其为言,去李斯之言也无几。何也?以法术制天下,而怙以恬嬉,则其法虽異于秦之法,而无本以立威于末,劳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术制焉,裁其车服而风俗即壹,修其文辞而廉耻即敦,削夺诸侯而政即咸统于上,则夏、商法在,而桀、纣又何以亡?
夫文帝而幸非纵欲偷乐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猎钟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义之腴,建中和而兴王道,诸侯奚而不服,风俗奚而不移,廉耻奚而不崇?而先导谀以冀讎其说,文帝幸不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谊虽欲自异于李斯也不能。乃后世或犹称之曰“善诱其君以兴治”。下恶得有臣,上恶得有君哉!
一二
贾生之论教太子,本论也。虽然,尤有本焉。士庶之子,杯酒之耽,博弈之好,夺其欲而教之,且反脣曰“夫子未出于正”矣。况天子之子,淫声曼色交于前,妇人宦寺罗于侧,欲有与导,淫有与宣;为君父者,忘志虑之劳,惮身体之苦,逐钟鼓驰驱之乐,徒设严师以闲之于步履拜揖之间,使其听也,一偶人之威仪耳。成帝穆穆皇皇,而淫荒以滋乱。况其闻风志荡,徒怨君父之我夺,而思快于一且乎!
成王幼而武王崩,无所取仪型也,则周公咏豳风,陈王业之艰难;作无逸,举前王之乾惕;遥立一文、武以为之鹄。亦惟文、武之果可以为鹄,而后周公非徒设以冀其观感。如其以逸乐为德,以法术为治,以声音笑貌为道,以师保傅之谆谆为教,此俗儒之徒以苦人,而父子师友之间,相蒙以伪,曾不如文帝之身治黄、老术,而以授其子之足使信从也。故贾生之论,非立教之本论也。
一三
等贤而上之,则有圣人;等贵而上之,则有天子。故师一善者,希圣之积也;敬公卿大夫者,尊王之积也。此陛尊、廉远、堂高之说也。郡县之天下,夷五等,而天子孤高于上,举群臣而等夷之,贾生所以有戮辱太迫、大臣无耻之歎焉。呜呼!秦政变法,而天下之士廉耻泯丧者五六矣。汉仅存之;唐、宋仅延之而讫不能延之;洪武兴,思以复之,而终不可复。诚如是其笞辱而不怍矣,奚望其上忧君国之休戚,下畏小民之怨读乎!身为士大夫,俄加诸膝,俄坠诸渊,习于诃斥,历于桎梏,褫衣以受隶校之淩践,既使之隐忍而幸于得生。则清议之讥,非在没世而非即唾其而,诅咒之作,在穷簷而不敢至乎其前,又奚不可之有哉?
虽然,为士大夫亦有以致之矣。萧何出狱而仍相,周勃出狱而仍侯,不能禁上之不以囚隶加己,而何不可禁己之无侯以相也?北寺之狱,廷杖之辱,死诤之臣弗避焉,忠也。免于狱,不死于杖,沾沾然自以为荣,而他日复端笏垂绅于堂陛,是亦不可以已乎?如邹尔瞻之复为九卿也,于亏体辱亲之罪奚避焉?人主曰:是尝兴囚隶同挞系而不以为耻者也,是恶足改容而礼乎!上弗奖之,下安受之;下既安之,上愈贱之。仁宗之宽厚,李祭酒之刚直,且荷校而不能引退,斯则贾生所宜痛哭者也。
一四
子之于父母,可宠、可辱,而不可杀。身者,父母之身也。故宠辱听命而不惭。至于杀,则父母之自戕其生,父不可以为父;子不能免焉,子不可以为子也。臣之于君,可贵、可贱、可生、可杀,而不可辱。刑赏者,天之所以命人主也,贵贱生死,君即逆而吾固顺乎天。至于辱,则君自处于非礼,君不可以为君;臣不知媿而顺承之,臣不可以为臣也。故有盘水加剑,闻命自弛,而不可捽。抑臣之异于子,天之秩也。人性之顺者不可逆,健者不可屈也。
贾生之言以动文帝,而当时之大臣,抑有闻而媿焉者乎?微直当时,后世之诏狱廷杖而尚被章服以立人之朝者,抑有媿焉者乎?使诏狱廷杖而有人自裁者,人君之辱士大夫,尚可惩也。高忠宪曰:“辱大臣,是辱国也。”大哉言乎!故沈水而逮问之祸息。魏忠贤且革其凶威,况人主哉?
一五
汉初封诸侯王之大也,去三代未远,民之视听,犹习于封建之旧,而怨秦之孤,故势有所不得遽革也。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而论者若将黥刖秦而揖进贾生以坐论,数十年之间,是非之易如水火。甚矣夫论史者之惛惛也!
谊之言曰:“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以为是殆三代之遗制也与?三代之众建而俭于百里,非先王故俭之也,故有之国不可夺,有涯之宇不可扩也。且齐、鲁之封,征之诗与春秋传,皆踰五百里,亦未尝狭其地而为之防也。割诸王之地而众建之,富贵驕淫之子,童心未改,皆使之南面君人,坐待其陷于非辟,以易为褫爵。此阳予阴夺之术,于骨肉若仇雠之相逼,而相縻以术,谊之志亦奚以异于嬴政、李斯?而秦,阳也;谊,阴也;而谊憯矣!汉之剖地以王诸侯,承三代之余,不容骤易。然而终不能复者,七国乱于前,秦革于后,将灭之镫余一燄,其势终穷,可以无烦贾生之痛哭。即为汉谋,亦唯是巩固王室,修文德以静待其自定,无事怵然以惊也。乍见封建之废而怵然惊,乍见诸侯之大而怵然惊,庸人之情,不参古今之理势,而唯目前之骇,未有不贼仁害义而启祸者。言何容易哉!
至其论淮南之封侯,而忧白公、子胥、鱄诸、荆轲之事,则周公之封蔡仲也,曰:“尔尚盖前人之愆。”将亦忧蔡仲剸刃以冲成王之胸乎?于是而谊之刻薄寡恩,不可揜矣。淮南之终叛也,皆以为谊言之中也。谊昌言于廷曰:“安且为白公、子胥。一而安能无以白公、子胥为志哉!然则淮南之叛,谊导之矣。淮南王长之废,国法也;其子受封,亲亲之仁也。淮南终得国,而长犹然文帝之弟,安犹然文帝之从子,白公、子胥也乎哉!不引而亲之,顾推为雠而虑之,以杀机往者以杀机报,为天子司天下之生杀,日取天下而虑其雠,蔑不雠矣。甚哉,谊之不闻道而只为术也!
一六
贾谊畏诸侯之祸,议益梁与淮阳二国之封,亙江、河之界,以制东方,何其言之自相背盭也!谊曰:“秦日夜苦心劳力以除六国,今高拱以成六国之势。”则其师秦之智以混一天下,不可揜矣。乃欲增益梁、淮阳而使横亙于江、河之间。今日之梁、淮阳,即他日之吴、楚也。吴、楚制而梁、淮阳益骄,而使横亙于江、河之间以塞汉东乡之户,孰能御之哉?己之昆弟,则亲之、信之;父之昆弟,则疑之、制之;逆于天理者,其报必速,吾之子孙,能弗以梁、淮阳为蠭虿而雠之乎?
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虽然,习久而变者,必以其渐。秦惟暴裂之一朝,而怨满天下。汉略师三代以建侯王,而其势必不能久延,无亦徐俟天之不可回、人之不思返,而后因之。七国之变未形,遽起而翦之,则亦一秦也。封建之在汉初,镫炬之光欲灭,而姑一耀其燄。智者因天,仁者安土,俟之而已。谊操之已蹙,而所为谋者,抑不出封建之残局,特一异其迹以缓目前尔。繇此言之,则谊亦知事之必不可以百年,而姑以忧贻子孙也。封建之尽革,天地之大变也,非仁智不足以与于斯,而谊何为焉!
一七
黾错徙民实边之策伟矣!寓兵于农之法,后世不可行于腹里,而可行于塞徼。天气殊而生质异,地气殊而习尚異。故滇、黔、西粤之民,自足以捍蛮、苗,而无踰岭以窥内地之患。非果蛮、苗弱而北狄彊也,土著者制其吭,则深入而畏边民之捣其虚也。
虽然,有未易者焉。沿边之地,肥硗不齐,徙而授以瘠壤,不逃且死者寡。吏失其人,绥抚无术,必反而为北狄用。此二患者,轻于言徙,必逢其咎,而实边之议,遂为永戒。错之言曰:“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始事之不可不密也。地诚硗矣,虽有山谿之险,且置之为瓯脱,而移塞于内,无忧也;我所不得居,亦彼所不能据也。若夫吏人之得失,在人而不在法。然法善以待人,则人之失者鲜矣。后世之吏于边者,非羸贫无援之乙科,则有过迁补之茸吏;未有能入而为臺谏郎官者,未有擢而为监司郡守者。以日暮涂穷衰飒之心,而仅延簪绂之气,能望其忧民体国而固吾圉哉?若择甲科之选,移守令课最之贤者以为之吏,宽其法制,俾尽其材,以拊循而激劝之,轻徭赋以安之,通商贾、教树畜以富之,广学宫之选以荣之,宠智能豪隽之士以励之;则其必不为北狄用以乘中国之衅者,可以保之百年,边日以彊,而坐待狄之自敝。故曰:错之言伟矣。
特其曰:“绝匈奴不与和亲,其冬来南,壹大治则终身创矣。”此则未易言也。非经营于数十年之久,未能效也。羁縻以和亲,而徐修实边之策,或不待大治而自不敢南犯。其不悔祸而冒昧以逞与,大治之,无虑其不克矣。
一八
入粟而拜爵免罪,黾错之计,亦未失也。其未为失计也,非谓爵可轻而罪得以赀免也,谓其可以夺金钱之贵而授之粟也。轻齏折色,有三易焉:官易收,吏易守,民易输。三易以趋苟节之利便,而金夺其粟之贵,则宁使民劳于输,官劳于收,吏劳于守,而勿徇其便。此参数十世而能纯成其利,非俗吏之所知也。
虽然,入粟六百石而拜爵上造,一家之主伯亚旅,力耕而得六百石之赢余者几何?无亦彊豪挟利以多古,役人以佃而收其半也;无亦富商大贾以金钱笼致而得者也。如是,则重农而农益轻,贵粟而金益贵。处三代以下,欲抑彊豪富贾也难,而限田又不可猝行,则莫若分别自种与佃耕,而差等以为赋役之制。人所自占为自耕者,有力不得过三百亩,审其子姓丁夫之数,以为自耕之实,过是者皆佃耕之科。轻自耕之赋,而佃耕者倍之,以互相损益,而协于什一之数。水旱则尽蠲自耕之税,而佃耕者非极荒不得辄减。若其果能躬亲勤力,分任丁壮,多垦厚收,饶有赢余,乃听输粟入边,拜爵免罪。而富商大贾居金钱以敛粟,及疆豪滥占、佃耕厚敛多畜者不得与。如此,则夺金之贵而还之粟,可十年而得也。充错之说,补错之未逮,任牧民于良吏,严拜爵免罪之制于画一,乃不窒碍而行远。不然,输粟之令且变而为轻齏折色,天下益汲汲于金钱,徒以乱刑赏之大经,为败亡之政而已矣。
一九
肉刑之不可复,易知也。如必曰古先圣王之大法,以止天下之恶,未可泯也;则亦君果至仁,吏果至恕,井田复,封建定,学校兴,礼三王而乐六代,然后复肉刑之辟未晏也。不然,徒取愚贱之小民,折割残毁,以唯吾制是行,而曰古先圣王之大法也;则自欺以诬天下,憯孰甚焉。
抑使教养道尽,礼乐复兴,一如帝王之世,而肉刑犹未可复也。何也?民之仁也,期以百年必世,而犹必三代遗风未斩之日也。风未移,俗未易,犯者繁有,而毁支折体之人积焉,天之所不祐也。且也,古未有笞杖,而肉刑不见重;今既行笞杖,而肉刑骇矣。故以曹操之忍,而不敢尝试,况不为操者乎!张苍之律曰:“大辟论减等,已论而复有笞罪,皆弃市。”严矣。虽然,固书所谓“怙终贼刑”者也。故详刑者,师文帝之诏、张苍之令,可也。
二○
汉有杀人自告而得减免之律,其将导人以无欺也与!所恶于欺者,终不觉而雠其慝也。夫既已杀人矣,则所杀者之父兄子弟能讼之,所司能补获之,其恶必露,势不可得而终匿也,而恶用自告为?小人为恶而揜蔽于君子之前,与昌言于大廷而无怍赧也,孰为犹有耻乎?自度律许减免而觊觎漏网者,从而减之,则明张其杀人之胆,而恶乃滔天。匿而不告者鼠也;告而无讳者虎也。教鼠为虎,欲使天下无欺,而成其无忌惮之心,将何以惩?故许自告者,所以开过误自新之路,而非可以待凶人。凶人而自匿,民彝其犹有未斁,不较瘥乎?
二一
什一之赋,三代之制也。孟子曰:“重之则小桀,轻之则小貉。”言三代之制也。天子之畿千里;诸侯之大者,或曰百里,或曰五百里,其小者不能五十里。有疆场之守,有甲兵之役,有币帛饔飧牢饩之礼,有宗庙社稷牲币之典,有百官有司府史胥徒禄食之众,其制不可胜举。聘义所云:“古之用财者不能均。”如此是已。故二十取一而不足。然而有上地、中地、下地之差,有一易、再易、莱田之等,则名什一,而折衷其率,亦二十而取一也。
自秦而降,罢侯置守矣。汉初封建,其提封之广,盖有倍蓰于古王畿者,而其官属典礼又极简略,率天下以守边,而中邦无会盟侵伐之事。若郡有守,县有令,非其伯叔甥舅之交,而馈问各以其私。社稷粗立,而祀典不繁。一郡之地,广于公侯之国,而掾史邮徼,曾不足以当一乡一遂之长。合天下以赡九卿群司之内臣,而不逮周礼六官之半。是古取之一圻而用丰,今取之九州而用俭,其视三代之经费,百不得一也。什一而征,将以厚藏而导人主之宣欲乎?不然,亦奚用此厚敛为也!
文帝十三年,除田租税;景帝元年,复收半租,三十而税一;施及光武之世,兵革既解,复损十一之税,如景帝之制;诚有余而可以裕民也。封建不可复行于后世,民力之所不堪,而势在必革也。
二二
汉文短丧,而孝道衰于天下,乃其繇来有渐也;先王权衡恩义之精意,相沿以晦,而若强天下以难从也。礼曰:“事亲致丧三年,事君方丧三年。”方也者,言乎其非致也。嗣君之丧,致丧也。外而诸侯,内而公卿大夫,方丧也。苟其为方丧,则郊可摄,社稷五祀可祭,会盟征伐可从事,于臣也奚病?弟子之丧师也,群居则绖,出则否;以意通之,然则臣为君丧,有事焉而摄吉以行,可矣。昏礼之辞曰:“三族之不虞。”君不与焉,则冠昏且得行矣。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则祭固不废矣。文帝之诏曰:“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盖秦有天下,尊君已侈,禁天下以严,制天下之饮食,绝其祭祀,失先王之精义,而溢分以为物情之难堪,非三代之旧也。
抑文帝之诏,统吏民而壹之,则无差等也。礼有之:“诸侯为天子斩衰。”惟诸侯也。“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斩衰,布带绳屦。”传曰:“近臣,君服斯服矣。”是从服也,非近臣则杀矣。“庶人为国君齐衰三月。”国君云者,对在国之民而言,于天子则畿内之民也,不施及天下明矣。统天下之臣民,禁其嫁娶、祠社、饮酒、食肉,皆秦之苛法也。秦统而重之,文帝统而轻之,皆味分殊之等,而礼遂以亡。
唯夫嗣君者,虽天子,固子也。达于庶人,性之无可斁,一也。同姓之诸侯王,爵则古诸侯也,自汉以下,无民事焉,无兵事焉,尤其可伸者也。宰辅以下,至于外吏之卑者,一也,皆臣也。吉凶杂用,推布带绳屦之礼而通焉。特非涖祀,则降采而素焉可矣。郡县之天下,无内外之殊,通庶人三月之制,施及天下可矣。
唯是“谅闇”之礼,举兵戎刑赏之大政,皆总己以听于冢宰,抑有难行于今者。非但冢宰之难其人而僭乱为忧也。古之天子所治者千里之畿尔,四夷之守,藩卫任之。彊臣内擅,诸侯得而问罪焉。外内相制。而诸侯之生死予夺,非朝廷所得意为恩威,则冢宰亦不得以意乱之。郡县之天下,统四海之治,总万方之赋,兼四裔之守。监司守令,刑赏听命,而莫有恒经。是非交错,恩威互致,冢宰孰敢以一身任之?非但无伊、周之德也,与百僚同拔于贡举资格之中,望自不足以相涖也。故欲行商、周之制,伸孝子之情,定天下之志,体先王之精意而无有弊,非穷理尽性以适时措之宜者,未易言也。沿三代之遗文于残阙之后,矫嬴政之过,而不内反诸心、外揆之时,达于事之无不可遂。则文帝之短丧,遂以施行于万世,而有志者莫挽,不亦悲乎!
夫文帝犹有古之遗意也。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纤七日,未葬以前,固皆斩衰也。礼:“天子七月而葬。”虞祔卒哭,将已期矣,期而小祥,古有受服焉。大功小功者,受服之变也;纤,禫服也;虽短之,犹未失古之意,而促已甚。文帝以己亥崩,乙巳葬,合而计之,四十三日耳。景帝速葬而速除,不怀甚矣。以日易月,非文帝之制也,愈趋而愈下也。
二三
文帝崩年四十有六,阅三年而吴王濞反。濞之令曰:“寡人年六十有二。”则其长于文帝也,十有三年。当文帝崩,濞年五十有九,亦几老矣。诈病不观,反形已著贾谊、黾错日画策而忧之。文帝岂不知濞之不可销弭哉?赐以几杖而启衅无端,更十年而濞即不死,亦以衰矣。赵、楚、四齐,庸劣无大志,濞不先举,弗能自动。故文帝筹之已熟,而持之已定。文帝幸不即崩,坐待七国之瓦解,而折箠以收之。是谊与错之忧,文帝已忧之。而文帝之所持,非谊与错所能测也。
吉凶之消长在天,动静之得失在人。天者人之所可待,而人者天之所必应也。物长而穷则必消,人静而审则可动。故天常有递消递长之机,以平天下之险阻,而恒苦人之不相待。智者知天之消长以为动静,而恒苦于躁者之不测其中之所持。若文帝者,可与知时矣。可与知时,殆乎知天矣。知天者,知天之几也。夫天有贞一之理焉,有相乘之几焉。知天之理者,善动以化物;知天之几者,居静以不伤物,而物亦不能伤之。以理司化者,君子之德也;以几远害者,黄、老之道也;降此无道矣。庸人不测,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动,激之以动。激之以动,而自诧为先觉。动不可止,毒遂中于天下,而流血成渠。国幸存,而害亦憯矣。呜呼!谋人家国者,可不慎哉!自非桀、纣,必有怀来,有一罅之知者,慎密以俟之,毋轻于言,而天下之祸可以息。
卷一
秦始皇 二世卷二
汉高帝 惠帝 文帝卷三
景帝 武帝卷四
汉昭帝 宣帝 元帝卷五
成帝 哀帝 平帝 王莽卷六
后汉更始 光武卷七
明帝 章帝 和帝 宏帝殇帝附卷八
顺帝 桓帝 灵帝卷九
献帝卷十
三国卷十一
晋泰始元年起卷十二
惠帝 怀帝 愍帝卷十三
东晋元帝 明帝 康帝 穆帝卷十四
哀帝 帝奕 简文帝 孝武帝 安帝 恭帝卷十五
宋武帝 营阳王 文帝 孝武帝 前废帝 明帝 后废帝 顺帝卷十六
齐高帝 武帝 鬱林王 明帝 东昏侯卷十七
梁武帝 简文帝 元帝 敬帝卷十八
陈高祖 文帝 宣帝 后主卷十九
隋文帝 炀帝卷二十
唐高祖 太宗卷二十一
高宗 中宗伪周武氏附于内卷二十二
睿宗 玄宗卷二十三
肃宗 代宗卷二十四
德宗卷二十五
顺宗 宪宗卷二十六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卷二十七
懿宗 僖宗 昭宗 昭宣帝卷二十八
五代上卷二十九
五代中卷三十
五代下卷末
叙论一 叙论二 叙论三 叙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