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臣不言,而疏远之小臣谏,其国必亡。小臣者,权不足以相正,情不足以相接,聚而有言,言之婉,则置之若无,言之激,则必逢其怒,大臣虽营救而不能免,能免矣,且以免为幸,而言为徒设,况大臣之媢忌以相排也乎?大臣者,苟非穷凶极悖之主,不能轻杀也,故言可激也;苟非菽麦不办之主,从容乘牖以人,故言可婉也,大臣秉正于上,而小臣亦恃之以敢言,然后可切言之,以曲成大臣之婉论,交相须也,而所情者终大臣也。大臣不言,小臣乃起而有言,触昏昏者之怒,以益其恶,未有不亡矣。
夫大臣既导君以必亡矣,则为小臣者将何如而可哉?去而已矣。陈后主国垂危而纵欲以败度,傅縡、章华危言而见杀,陈之亡,迟之十年而犹晚,而二子者,亦舍身饲虎之仁,君子所弗尚也。春秋书陈杀其大夫泄冶,说经者谓“洩冶失语默之节,不如高哀之全身”,非也。微者名姓不登于春秋,曰杀其大夫而著其名,洩治贵大夫也,谏而死,允矣,高哀名姓登于史策,亦贵大夫也,而去之,失臣节矣。縡与华非泄冶比也,胡为其以身试醒人之暴怒邪?其情忿,其言讦,唯恐刃之不加于项,而无救于陈之亡,何为也哉,
诚不忍故国之沦没,而耻为隋屈,山之涯、水之涘,庸讵无洁身之所,而必于刑人之市私置此父母之遗体乎?于是而江总之邪益成;于是而施文庆、沈客卿之势益张;于是而盈廷之口益箝;于是而隋人问罪之名益正。故陈必亡者也,杀二子而更速也。羸瘵者浮火方张,投以栀芩而毙逾速,二子之以自处而处人之宗社,无一可者也。
二
名教之于人甚矣!国虽破,君虽降,而下犹以降为耻,不能死而不以死为忧,行其志以免于惭,名教未亡于心也。
陈亡,袁宪侍后主而不忍去;许善心奉使未返,而衰服以临;周罗大临三日,而后放兵散仗;陈叔慎置酒长欢,而谢基伏而流涕;任环劝王勇求陈后立之,不听而弃官以隐;于仗节死义未能决也,而皆有可劝者焉。慕容、姚、苻、高氏之灭,未有此也,其或拥兵而起,则皆挟雄心以徼利者尔。晋南渡而衣冠移于江左,贤不肖之不齐,而风范廉隅养其耻心者,非暴君篡主之能销铄也。诸子之不死,隋不杀之耳,皆无自免于死之道也;无求免于死之道而不死,不死不足以为其节累。且陈氏之为君微矣,其得国也不以义,非有不可解君臣之分也;所不忍亡者,永嘉以来,中原士大夫之故国,先代仅存之文物,不忍沦没于一旦也。虽然,陈不能守,而隋得之,固愈于五胡之种多矣。诸子者,视家铉翁、谢枋得而尤可不死,然而毅然以名教自尽也,不尤贤乎!
卷一
秦始皇 二世卷二
汉高帝 惠帝 文帝卷三
景帝 武帝卷四
汉昭帝 宣帝 元帝卷五
成帝 哀帝 平帝 王莽卷六
后汉更始 光武卷七
明帝 章帝 和帝 宏帝殇帝附卷八
顺帝 桓帝 灵帝卷九
献帝卷十
三国卷十一
晋泰始元年起卷十二
惠帝 怀帝 愍帝卷十三
东晋元帝 明帝 康帝 穆帝卷十四
哀帝 帝奕 简文帝 孝武帝 安帝 恭帝卷十五
宋武帝 营阳王 文帝 孝武帝 前废帝 明帝 后废帝 顺帝卷十六
齐高帝 武帝 鬱林王 明帝 东昏侯卷十七
梁武帝 简文帝 元帝 敬帝卷十八
陈高祖 文帝 宣帝 后主卷十九
隋文帝 炀帝卷二十
唐高祖 太宗卷二十一
高宗 中宗伪周武氏附于内卷二十二
睿宗 玄宗卷二十三
肃宗 代宗卷二十四
德宗卷二十五
顺宗 宪宗卷二十六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卷二十七
懿宗 僖宗 昭宗 昭宣帝卷二十八
五代上卷二十九
五代中卷三十
五代下卷末
叙论一 叙论二 叙论三 叙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