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潇洒琴帘,月灯归后新谐好。青云香里共清风,消得金花诰。争奈天颠地倒。好光阴、都惊散了。更听人说,七七年时,多多烦恼。
捱到如今,信知空挂闲怀抱。天于贫处最饶人,颦也翻成笑。牢闭柴门自好。对梅花、杯盘草草。满前儿女,耐后夫妻,齑盐偕老。
鸿在冥冥已自由,紫芝峰下更高秋。抛来簪绂都如梦,
泥著杯香不为愁。晚树拂檐风脱翠,夜滩当户月和流。
自嗟不得从公去,共上仙家十二楼。
瘦如仙鹤爽风篁,外却尘嚣兴绪长。偶坐几回沈皓月,
闲吟是处到残阳。门前立使修书懒,花下留宾压酒忙。
目断琼林攀不得,一重丹水抵三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