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理 271篇诗文

王翱一女,嫁于畿辅某官为妻。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而语妻曰:“而翁长铨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我如振落叶耳,而何者?”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酒,跪大怒,取上器击伤夫人,出,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不调。


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长厚忤物,晚年家丰富。一夕,入其室,诸子擒之,邻子也。令仪曰:“汝寡悔,何苦而为?”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以衣食。”如其欲与之。,复呼之,大恐。谓曰:“汝贫甚,夜十千以归,恐为人所。留之,至明使。"大感愧,为良民。乡里称君为善士。君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室,名儒以之,子、侄杰仿举进士第,今为曹南令族


人有者,同释重担树阴。少时,争一羊皮,各言背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争者出,州纪纲曰:“以此羊皮可知主乎?”群下无答者。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矣。”使争者视之,就罪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谁?”定伯之,言:“我亦鬼。”鬼问:“欲何所?”答曰:“欲宛市。”鬼言:“我亦欲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身重耳。”定伯因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声。鬼言:“何以声?”定伯曰:“新死,不渡水耳,勿怪吾也。”

行欲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听之。径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鲁恭中牢令,重德化,不刑罚。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人往视之。随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过,其旁,旁有儿童。其人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雏,不捕。其人而起,与恭决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政绩也。蝗不,此一也;爱鸟兽,此二也;童有仁心,此三也。久留扰贤者,吾,以安。”


有医人,自能治背驼,曰:“如弓者、如虾者、如环者,若吾治,可朝治而夕如矣。”一人信使治曲驼,乃板二片,地下,卧驼者其上,又一压,又之。驼者随随死。其子欲诉诸官。医人曰:“我治驼,管人,不管人死。”呜呼!今之官,管钱粮收,不管百姓死,何此医也哉!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郑人有且足,至之市:“。”归取市罢。人:“何不试足? ”:“,自信也。”


市,其泣。其母曰:“汝还,顾反。”妻市来,曾。妻曰:“与婴儿耳。”曾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父母学者也,听父母教。今欺也。母欺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也。


齐宣王使人吹三百人。南郭处士王吹,宣王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好一一听之,处士


诗文标签
数据加载中……
作者推荐
数据加载中……
典籍
数据加载中……
友情链接
数据加载中……

我要出现在这里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