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柔兆摄提格正月,尽六月,凡六月。
讳煦,神宗第六子,母曰钦圣皇后硃氏。熙宁九年,十二月,七日已丑,生于宫中,赤光照室。初名佣,授检校太尉、天平军节度使,封均国公;元丰五年,迁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延平郡王。八年,二月,神宗寝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储,为宗庙社稷计,又奏请皇太后权同听政,神宗首肯,遂奉制立为皇太子。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元年(辽大安二年。丙寅,一零八六年)
春,正月,庚寅朔,诏改元。
辛卯,辽主如混同江。
承议郎、守起居舍人邢恕,尝教高公绘上书,乞尊礼硃太妃,为高氏异日之福。太皇太后呼公绘问曰:“汝不识字,谁为汝作此书?”公绘不敢讳。言者又论恕游历权贵,不自检慎。甲午,谪恕,以本官权发遣随州。时恕已除中书舍人,于是罢其新命,并黜之于外。
甲辰,王岩叟奏:“自冬不雪,今涉春矣,旱为灾,变异甚大。陛下于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奸,已悟而复疑,将断而又止。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阴困生民,茶盐之法,流毒数路。大奸莫如蔡确之阴邪险刻,章惇之谗欺狼戾。陛下乃容而留之,此天心之所以未祐也。”
丁未,以集贤校理黄廉为户部郎中。先是廉提举河东路保甲凡六年,司马光闲居,往来河、洛间,闻其治状,吕公著亦言河东军与边民德之,遂有是除。
诏回赐高丽王鞍马、服带、器币有加。
罢陕西、河东元丰四年后凡缘军兴增置官局。
己酉,五国诸部长贡于辽。
辛亥,硃光庭言:“察确、章惇、韩缜,不恭、不忠、不耻。议论政事之际,惇明目张胆,肆为辨说,力行丑诋。确则外示不校,中实同欲,阳为尊贤,阴为助邪。缜则每当议论,亦不扶正,唯务拱默为自安计。愿罢去确等柄任,别进忠贤以辅圣治。”不报。
癸丑,太皇太后躬诣中太一宫、集禧观祈雨。
辽主召权翰林学士赵孝严、知制诰王师儒等讲《五经》大义。
丙辰,太皇太后诏曰:“原庙之立,所从来久矣。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宫,并建寝殿以崇严祖考,其孝可谓至矣。今神宗既已开祔,于故事当营馆御以奉神灵。而宫垣之东,密接民里,欲加开展,则惧成烦扰;欲采搢绅之议,皆合帝后为一殿,则虑无以称神宗钦奉祖考之意。闻治隆殿后有园池,以后殿推之,本留以待未亡人也,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庙。吾万岁之后,当从英宗皇帝于治隆,上以宁神明,中以成吾子之志,下以安臣民之心,不亦善乎!”
帝幸相国寺祈雨。
时新法多所厘革,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司马光以疾谒告,凡十有三旬,不能出,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移书三省曰:“今法度宜先更张者,莫如免役钱。光见欲具疏奏闻,若降至三省,望诸公协力赞成。”又手书与吕公著曰:“光自病以来,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唯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晦叔矣。”中书舍人范百禄言于光曰:“熙宁免役法行,百禄为咸平县,开封罢遣衙前数百人,民皆欣幸。其后有司求羡馀,务刻剥,乃以法为病。今第减助免钱额以宽民力可也。”光不听。
二月,辛酉,以河决大名,坏民田,艰食者众,诏安抚使韩绛询访赈济。
乙丑,命蔡确提举修《神宗实录》,以邓温伯、陆佃并为修撰官,林希、曾肇并为检讨官。
诏权罢修河,放诸路兵夫。
先是司马光奏:“免役之法有五害:旧日上户充役有所陪备,然年满之后却得休息,今则年年出钱,钱数多于往日陪备者,其害一也。旧日下户元不充役,今来一例出钱,其害二也。旧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作公人则曲法受赃,主官物则侵欺盗用,一旦事发,挈家亡去,其害三也。农民所有,不过谷帛与力,今曰我不用汝力,输我钱,我自雇人,若遇凶年,则不免卖庄田、牛具、桑柘以求钱纳官,其害四也。提举常平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宽剩,希求进用,其害五也。为今之计,莫若降敕,应天下免役钱一切并罢,其诸色役人并依熙宁以前旧法定差。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难,向有破家产者,朝廷为此始议作助役法。今衙前陪备少,当不至破家;若犹虑力难独任,即乞依旧于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业者,并令随贫富等第出助役钱,遇衙前重难差遣,即行支给。然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齐同,乞指挥降诸路转运使下诸州县,限五日内县具利害申州,州限一月申转运司,司限一季奏闻,委执政官参详施行。”是日,三省、枢密院同进呈,得旨依奏。
丁卯,诏:“侍从各举堪任监司者二人,举非其人有罚。”
韩维言:“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在仁宗朝着开建储之议,而镇未尝以语人,人亦莫为言者,故恩赏独不及镇。伏望特降明诏,褒显厥功。”于是具以镇十九疏上之。己巳,拜镇端明殿学士,致仕,仍以其子百揆为宣德郎。
庚午,禁边民与夏人为市。
辛未,以侍御史刘挚为御史中丞。
诏:“起居舍人依旧制不分记言动。”
武威郡王栋戬卒,以其养子阿里骨为河西军节度使,封宁塞郡公。阿里骨严峻刑杀,其下不遑宁。诏饬以推广恩信,副朝廷所以封立、前人所以付与之意。
司马光奏复差役法,既得旨,知开封府蔡京即用五日限,令两县差一千馀人充役,亟诣东府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如待制,何患法之不行乎!”议者谓京但希望风旨,苟欲媚光,非其实也。
癸酉,以监察御史王岩叟为左司谏。
右司谏苏辙始供职,上言:“帝王之治,必先正风俗。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于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邪正盛衰之源,未必不始于此。昔真宗奖用正人,孙奭、戚纶、田锡、王禹偁之徒,既以谏诤显名,忠良之士,相继而起。及耄期厌事,丁谓乘间将窃国命,而风俗已成,无与同恶,谋未及发,旋即流放。仁宗仁厚,是非之论,一付台谏。孔道辅、范仲淹、欧阳修、余靖之流,以言事相高。时执政大臣岂皆尽贤,然畏忌人言,不敢妄作,一有不善,言者即至,随即屏去。故虽人主宽厚,而朝廷之间无大过失。及先帝嗣位,执政大臣变易祖宗法度,惟有吕诲、范镇等明言其失。二人既已得罪,台谏有以一言及者,皆纷然逐去,由是风俗大败。臣愿陛下永惟邪正盛衰之渐,始于台谏,修其官则听其言,言有不当,随事行遣。使风俗一定,忠言日至,则太平之治,可立而待也。”
甲戌,御迩英阁,侍读韩维言:“陛下仁孝发于天性,每行见昆虫蝼蚁,辄违而过之,且敕左右勿践履,此亦仁术也。愿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则天下幸甚。”
丙子,司马光言:“复行差役之初,州县不能不少有烦扰,伏望朝廷执之,坚如金石,虽小小利害未周,不妨徐为改更,勿以人言轻坏利民良法。”章惇取光所奏,凡疏略未尽者,枚举而驳奏之,又尝与同列争曰:“保甲、保马一日不罢,则有一日之害。如役法者,熙宁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今复以差代雇,当详议熟讲,庶几可行。而限止五日,其弊将益甚矣。”吕公著言:“光所建明,大意已善,其间不无疏略。惇言出于不平之气,专欲求胜,不顾朝廷大体。乞选差近臣三四人,专切详定奏闻。”
庚辰,夏国遣使来贡。
辛巳,宝文阁待制、刑部侍郎蹇周辅,坐变湖南盐法,抑勒骚扰,落职,知和州。
苏轼言于司马光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聚敛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吏胥缘以为奸。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卒。自是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实类此。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光不以为然。
初,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编户充役,不习官府,吏虐使之,多致破产,而狭乡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钱,而无执役之苦,但行法者不循上意,于雇役实费之外,取钱过多,民遂以病。光为相,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轼独以实告,而光不悦。轼又陈于政事堂,光色忿然。轼曰:“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韩公不乐,公亦不顾,轼尝闻公道其详。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邪!”光笑而谢之。范纯仁与光素厚,谓光曰:“治道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且宰相职在求人,变法非所先也。愿公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设议或难回,则可先行之一路以观其究竟。”光不从,持之益坚。纯仁叹曰:“以是使人不得言尔。若欲媚公以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哉!”
光居政府,凡王安石、吕惠卿所建新法,刬革略尽。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它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卫尉丞毕仲游遗光书曰:“昔王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而患财不足也,故凡政之可得民财者无不举。盖散青苗,置市易,敛役钱,变盐法者,事也;而欲兴作,患不足者,情也。盖未能杜其兴作之情,而徒欲禁散敛变置之法,是以百说而百不行。今遂废青苗,罢市易,蠲役钱,去盐法,凡号为利而伤民者,一扫而更之,则向来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不可废罢蠲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动上意,虽致石而使听之,犹将动也,如是则废罢蠲去者皆可复行矣。为今之策,当大举天下之计,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之钱粟,一归地官,使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数年之间,又将十倍于今日,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馀于财也,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而无敢议复者矣。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弊,而左右侍从、职司使者,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虽起二三旧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其数十,乌在其势之可为也!势未可为而欲为之,则青苗虽废将复散,况未废乎?市易虽罢且复置,况未罢乎?役钱、盐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弊,如人久病而少间,其父子兄弟喜见颜色而未敢贺者,以其病之犹在也。”光得书耸然,后竟如其虑。
是月,辽主驻山榆淀。
闰月,己丑朔,王岩叟入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张璪皆南人,恐害于国。”帝曰:“为是旧臣。”岩叟曰:“孰非旧臣?”帝曰:“近日颇旱。”岩叟曰:“以圣德如此,无致灾变之理;唯政府有此人,所以致旱也。”
庚寅,尚书左仆射蔡确罢。山陵使事毕,确犹偃蹇于位,于是刘挚、王岩叟、孙觉、苏辙、硃光庭弹章交上十数。确浸不自安,遂连表乞解机务,表词有曰:“收拔当世之耆老以陪辅王室,蠲省有司之烦碎以慰安民心,严边备以杜强邻之窥觎,走轺传以察远方之疲瘵,明法令之美意以扬先帝之惠泽,厉公平之大道以合众志之异同。”其高自矜伐如此。孙觉、苏辙愈不平,复上疏论之,疏曰:“自法行以来,民力困敝,海内愁怨。先帝晚年,寝疾弥留,灼知前事之失,亲发德音,将洗心自新,以合天意;此志不遂,奄弃万国。是以皇帝践阼,圣母临政,奉承遗旨,罢导洛,废市易,捐青苗,止助役,宽保甲,免买马,放修城池之役,复茶盐铁之旧,黜吴居厚、吕孝廉、宋用臣、贾青、五子京、张诚一、吕嘉问、蹇周辅等。命令所至,细民鼓舞相贺。今小臣既经罢黜,至于大臣则因而任之,臣窃惑矣。确所上表,虽外逼人言,若欲求退,而论功攘善,实图自安。所云收拔当世之耆艾以陪辅王室,臣谓当世之耆艾,乃确昔日之所抑远者也。所云蠲省有司之烦碎以慰安民心,臣谓有司之烦碎,乃确昔日创造者也。此二事,皆确为政无状,以累先帝之明;非陛下卓然独见,谁能行此?确不自引咎,反以为功,则是确等所造之恶皆归先帝,而陛下所行之善皆归于确也。”时司马光、吕公著进用,蠲除烦苛,确言皆己所建白,公论益不容,太皇太后犹不忍遽斥。至是始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寻改毫州。
以门下侍郎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光以疾方赐告,不能入谢,帝遣阁门副使赍告印至其家赐之,光辞。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光肩舆至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命无拜,光惶恐,请对延和殿。诏许乘肩舆至崇政殿,垂帘日引对,馀依前降指挥。光入对,再拜,遂退而视事。王安石时已病,弟安礼以邸吏状示安石,安石曰:“司马十二丈作相矣!”怅然久之。
诏韩维、吕大防、孙永、范纯仁详定役法以闻,从吕公著言也。
壬辰,以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门下侍郎。
命司马光提举编修《神宗实录》。
丙申,诏:“提举官累年积蓄,尽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
丁酉,王岩叟入对,言求治不可太急,太急则奸人有以迎意进说。又奏乞察贤不贤而去留之,若贤者留,不贤亦留,则贤者耻而不乐为用。又奏两宫垂帘,杜绝内降,太皇太后曰:“此事必无,不须忧也。”
癸卯,刘挚言:“保甲罢团教,臣窃有私忧过计者。夫乡野之民,其性易于转习。今之保甲,衣必华细,食必酒肉,固已变其向者布麻粗粝之习矣;群聚而笑喧,奋臂而矜勇,固已移其椎鲁劳苦之习矣。臣愚以为宜有法以敛制之。凡保甲之技艺,强弱高下,州县皆有等籍,今案取优等,愿为兵者刺以为本州禁军,自馀中下等,亦依近制募充弓手、刀手、耆壮、户长之役。”苏辙言:“河北之民,喜为剽劫,近岁创为保甲,驱之使离南亩,教之使习凶器。今虽已罢,而弓、刀之手不可以复执锄,酒肉之口不可以复菇蔬,既无所归,势必为盗。臣愿于元丰库或内藏库乞钱三十万贯,为招军例物,选文武臣僚有才干者各一二人,分往河北,于保甲中招其强勇精悍者为禁军,随其人才,以定军分。上为先帝收恩于既往,下为社稷消患于未萌。”
刘挚言:“知枢密院章惇,素无才行。近者差役之复,乃三省同枢密进呈,惇果有所见,当即敷陈讲画,今敕命宣布,始退而横议。惇非不知此法之是与非也,盖宁负朝廷而不忍负王安石,欲存面目以见安石而已。”
甲辰,刘挚言:“臣伏见户部尚书曾布,在熙宁初,王安石托以腹心,故其政皆出于布之谋,其法皆造于布之手。臣时为御史,曾以此告之先帝曰:‘大臣误朝廷,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盖指布辈也。”
硃光庭奏:“今日庙堂之上,司马光未出,唯有吕公著一人忠朴可倚,其馀皆奸邪。伏望圣慈早进范纯仁,庶得贤者在位,同心一德,以辅圣政。”
丙午,以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为校书郎,用王岩叟荐也。
庚戌,诏:“英州编管人郑侠特放自便,仍除落罪名,尚书吏部先咨注旧官,与合入差遣。”从监察御史孙升、左司谏苏辙所奏也。
辛亥,知枢密院事章惇罢。司马光、吕公著改更弊事,惇与蔡确在位,窥伺得失,惇尤以谑侮困光,台谏交章疏其罪,未报。已而惇复与光帘前争论喧悖,至曰它日安能奉陪吃剑,太皇太后怒。于是刘挚奏言:“惇佻薄险悍,谄事王安石,以边事欺罔朝廷,遂得进用。及安石补外,又倾附吕惠卿,夤缘至于执政。以强市两浙民田及寄语台官等事为言路所击,而先帝益薄其为人。黜人未几,复为蔡确所引,以至今日。夫去恶莫如尽,陛下既去确而今尚留惇,非朝廷之利。乞正其横议害政、强愎慢上之罪。”王岩叟奏言:“惇廉隅不修,无大臣体,每为俳谐俚语,侵侮同列。谏官孙觉尝论边事,不合惇意,而惇肆言于人,云议者可斩,中外闻之,无不骇愕,自古未尝有大臣敢出此语胁谏官者。陛下诏求直言,而惇斥上书人为不逞之徒,其意不欲陛下广聪明也。陛下登用老臣旧德,而惇亦指为不逞之徒,其意不喜陛下用正人也。今复于帘前争役法,辞气不逊,陵上侮下,败群乱众,盖见陛下用司马光作相,躁忿忌嫉,所以如此。伏乞罢免以慰天下之望。”惇遂罢,以正议大夫知汝州。
甲寅,诏:“侍从、御史、国子司业各举经明行修可为学官者二人。”
乙卯,以同知枢密院事安焘知枢密院事,试吏部尚书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权给事中王岩叟言:“安焘资材阘茸,器识暗昧,旧位且非所据,况可冠洪枢、颛兵柄!所有画黄,谨缴进。其范纯仁除命,伏乞分为别敕行下。”苏辙、孙觉、刘挚亦相继论焘不当骤迁。
丙辰,罢诸州常平管句官。
丁巳,安焘辞免新命。敕黄付王岩叟书读,岩叟又封还。
诏:“放免内外市易钱并坊场净利钱。”又诏:“已前积欠免役钱,与减放一半。”
三月,己未,王岩叟言:“陛下用范纯仁虽骤,何故无一人有言?盖赏贤也。一进安焘,则谏官、御史交章论奏,盖非公望所与也。臣两次论驳,窃闻已有指挥,门下省更不送给事中书读,令疾速施行。臣位可夺也,而守官之志不可夺;身可忘也,而爱君之心不可忘。陛下既重改成命,则愿差官权给事中,以全孤臣之守。”
庚申,刘挚言:“安焘、范纯仁告命不由给事中,直付所司,陛下自堕典宪,使人何所守乎!”不报。
详定役法所言:“乞下诸路,除衙前外,诸色役人只依见用人数定差,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出钱助役指挥勿行。”从之。
王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也。”
壬戌,司马光言:“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文学为后;就文学之中,又当以经术为先,辞采为后。为今日计,莫若依先朝成法,合明经、进士为一科,立《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孝经》、《论语》为九经,令天下学官依注疏讲说,学者博观诸家,自择短长,各从所好。《春秋》止用《左氏传》,其公羊、穀梁、陆淳等说,并为诸家。《孟子》止为诸子,更不试大义,应举者听自占。习三经以上,多少随意,皆须习《孝经》、《论语》。”光以奏稿示范纯仁,纯仁答光曰:“《孟子》恐不可轻。且朝廷欲求众人之长,而元宰先之,似非明夷莅众之义。不若清心以俟众论,可者从之,不可者更俟诸贤议之,如此则逸而易成,有害亦可改矣。”光欣然纳之。
戊辰,苏辙言:“陛下用司马光为相,而使韩缜以屠沽之行与之同列,以臣度之,不过一年,缜之邪计必行,邪党必胜,光不获罪而去,则必引疾而避矣。去岁北使入朝,见缜在位,相顾反臂微笑。缜举祖宗七百里之地,无故与之。闻契丹地界之谋,出于耶律用正,今以为相。彼以辟国七百里而相用正,朝廷以蹙国七百里而相缜,臣愚所未谕也。
辛未,以吏部侍郎李常为户部尚书。常,文士,少吏干,或疑其不胜任,以问司马光,光曰:“使此人掌邦计,则天下知朝廷非急于征利,贪吏掊克之患,庶几少息矣”
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起居舍人苏轼为中书舍人。
军器监丞王得君言:“臣僚上章与议改法,但许建明事情,不得妄有指斥。”内出手诏曰:“予方开广言路,得君意欲杜塞人言,无状若此,可罢职与外任监当。”得君于是谪监永城县仓。
诏:“毋以堂差冲在选已注官。”
置诉理所,许熙宁以来得罪者自言。
命太学官试,司业、博士主之,如春秋补试法。
壬申,诏:“安焘坚辞知枢密院事,特依所乞,仍同知枢密院事,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
癸酉,置开封府界提点刑狱一员。
女真贡良马于辽。
乙亥,罢熙河、兰会路经制财用司。
己卯,复广济河辇运。
辛巳,诏:“民间疾苦当议宽恤者,监司具闻。”
以校书郎程颐为崇政殿说书,从司马光言也。颐进三答刂,其一曰:“陛下春秋方富,辅养之道,不可不至。大率一日之中,接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宫妾之时少,则自然气质变化,德器成就。乞遴选贤士入侍劝讲,讲罢,常留二人直日,夜则一人直宿,以备访问。或有小失,随事献规。岁月积久,必能养成圣德。”其二曰:“三代必有师、傅、保之官。师,道之教训;傅,傅其德义;保,保其身体。臣以为傅德义者,在乎防见闻之非,节嗜好之过;保身体者,在乎适起居之宜,存畏谨之心。欲乞皇帝左右扶侍祗应宫人、内臣,并选年四十五以上厚重小心之人,服用器玩皆须质朴;及择内臣十人,充经筵祗应,以伺候起居,凡动息必使经筵官知之。”其三曰:“窃见经筵臣僚,侍者皆坐,而讲者独立,于礼为悖。乞今后特令坐讲,以养主上尊儒重道之心。臣以为天下重任,惟宰相与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由此言之,安得不以为重!”
颐每以师道自居,其侍讲,色甚庄,言多讽谏。闻帝在宫中盥而避蚁,问:“有是乎?”帝曰:“有之。”颐曰:“推此心以及四海,帝王之要道也。”帝尝凭栏偶折柳枝,颐正色曰:“方春时和,万物发生,不可无故摧折。”帝不悦。
御史吕陶言:“司农少卿范子渊,在元丰时提举河工,糜费巨万,护堤厌埽之人,溺死无算,而功卒不成,乞行废放。”于是黜知峡州,制略曰:“汝以有限之财,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诸必死之地。”中书舍人苏轼词也。
夏,四月,己丑,右仆射韩缜罢。先是台谏前后论缜过恶甚众,皆留中不报。太皇太后宣谕孙觉、苏辙曰:“进退大臣,当存国体。缜虽不协人望,要须因其求去而后出之。”刘挚等攻之益急,缜遂乞出,以观文殿大学士知颍昌府。内批:“缜自以恐妨贤路,故乞出外,视矜功要名而去者,缜为得进退之体,宜于制词中声说此意。”矜功要名,盖指蔡确、章惇也。
诏太师致仕文彦博肩舆赴阙,令河南津置行李。
先是司马光除左仆射,固辞以疾,乞召用彦博。范纯仁亦以彦博老成,劝帝召致之。及将罢韩缜,太皇太后以御札付光,欲除彦博太师兼侍中、行右仆射事。光奏:“彦博官为太师,年八十一,臣后进而位居其上,非所以正大伦也。”不听。
庚寅,苏辙言:“礼部欲复诗赋,司马光乞以《九经》取士,二议并未施行。乞先降指挥,明言来年科场一切如旧,但所对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不专用王氏之学,仍罢律义,然后徐议,更未为晚也。”
辛卯,司马光乞“令提点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体量乡村人户有阙食者,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更不候回报,即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谷直行赈济。夏秋成熟,令随税送纳,毋得收息。令佐有能用心存恤,民不流移者,优与酬奖;否则取勘闻奏。”从之。
辛卯,诏:“诸路旱伤,蠲其租。”
壬辰,以旱虑囚。
癸巳,特进、荆国公王安石卒,年六十有六。
安石性强忮,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辨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馀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安石著《日录》七十卷,如韩琦、富弼、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范镇、吕诲、苏轼及一时之贤者,皆重为诋毁,晚居金陵,于钟山书室多写“福建子”三字,盖恨为吕惠卿所误也。及卒,司马光于病中闻之,亟简吕公著曰:“介甫文章节义,颇多过人,但性不晓事,而喜遂非,今方矫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谢世,反覆之徒,必诋毁百端。光以为朝廷特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其不修怨如此。
戊戌,辽主北幸,遣使加统军使及静化军节度使爵秩,仍赐赍诸军士。
辛丑,诏:“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
壬寅,诏:“文彦博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以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太皇太后欲用彦博为右相,刘挚、王觌并言彦博春秋高,不可为三省长官。硃光庭亦三上章,以为:“彦博师臣,不宜烦以吏事。若右相,则吕公著、韩维、范纯仁皆可为之。”帝问司马光,光对曰:“若令彦博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亦足尊老成矣。”又言宜为右相者莫如吕公著,帝皆听之。又诏:“彦博一月两赴经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与辅臣议事;如遇有军国机要,即不限时日,并令入预参决。”
先是执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吏目抱文书历诸厅白之,故为长者得以专决,同列难尽争也。光尝恳蔡确,欲数会议,庶各尽所见,而确终不许。公著既秉政,乃日聚都堂,长贰并得议事,遂为定制。
乙巳,诏户部裁冗费,著为令。
黜内侍李宪等于外。
刘挚言:“宦者李宪,贪功生事,渔敛生民膏血,兴灵、夏之役,首违师期,乃顿兵兰州,遗患今日。王中正将兵二十万出河东,逗留违诏,精卒劲骑,死亡殆尽。宋用臣董大工役,侵陵官司,诛求小民,夺其衣食之路。石得一领皇城司,纵遣伺者,飞书朝上则墓入狴犴,朝士都人相顾以目者殆十年。此四人者,权势烽焰,张灼中外,幸而先帝神武,足以镇厌,不然,其为祸岂减汉、唐宦者哉!”侍御史林旦亦以为言。诏并降官,宪、中正、得一提举宫观,用臣监太平州税务。
辛亥,文彦博入对,命其子贻庆扶掖上殿,赐贻庆金紫章服。
扬王颢、荆王頵并特授太尉。
司马光请立经明行修科,岁委升朝文武各举所知,以勉厉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若所举人违犯名数,必坐举主毋赦。于是诏:“自今凡遇科举,令升朝官各举经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与升甲。罢谒禁之制。”
知诚州周士隆抚纳谿峒民一千三百馀户,赐士隆银帛。
癸丑,三省言:“尚书六曹,职事闲剧不等,今欲减定,以主客兼膳部,职方兼库部,都官兼司门,屯田兼虞部,定为三十五员。”又言:“常平奏春秋敛散,以陈易新,及岁饥赈贷,主司并依法推行。降贷常平钱谷,丝麦丰熟,随夏税先纳所输之半,愿并纳者,止出息一分。”并从之。
五月,丁巳朔,以资政殿大学士兼侍读韩维为门下侍郎。
罢诸路重禄,复熙宁前旧制。
辽自马群太保萧托辉括群牧实数以定籍,厥后柬册国岁贡千匹,女真诸国及铁骊诸部岁贡良马,仍禁朔州路鬻羊马于南朝,吐浑、党项鬻马于西夏,以故牧马蕃息,多至百有馀万。辽主赏群牧官,以次进阶。
庚申,夏国遣使来贺即位。
壬戌,诏侍从、台官、监司各举县令一人。
丁卯,刘挚上疏曰:“学校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所从出,非行法之所。虽群居众聚,帅而齐之,不可无法,亦有礼义存焉。先帝养士之盛,比隆三代。然太学屡起狱讼,有司缘此造为法禁,烦苛甚于治狱,条目多于防盗,上下疑贰,以求苟免。尤可怪者,博士、诸生禁不相见,教谕无所施,质问无所从,月巡所隶之斋而已。斋舍既不一,随经分隶,则又《易》博士兼巡《礼》斋,《诗》博士兼巡《书》斋,所至备礼请问,相与揖诺,亦或不交一言而退,以防私请,以杜贿赂。学校如此,岂先帝所以造士之意哉!愿罢其制。”戊辰,诏孙觉、顾临、程颐同国子监长贰修立太学条制。
己巳,幸扬王、荆王第,官其子九人。
乙亥,苏辙言:“前参知政事吕惠卿,诡变多端,见利忘义。王安石初任执政,以为心腹,青苗、助役,议出其手。韩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翻然感悟,欲退安石而行琦言。当时执政皆闻德音,安石亦累表乞退,天下欣然有息肩之望矣。惠卿方为小官,自知失势,上章乞对,力进邪说,荧惑圣听,巧回天意。身为馆殿,摄行内侍之职,亲往传宣,以起安石,肆其伪辨,破难琦说,仍为安石画劫持上下之策。自是诤臣吞声,有职丧气,而天下靡然矣。至于排击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其后又建手实簿法,尺椽寸土,检括无遗,鸡豚狗彘,抄答刂殆遍,小民怨苦,甚于苗役。又因保甲正长,给散青苗,结甲赴官,不遗一户,上下骚动,不安其生,遂至河北人户流移。旋又兴起大狱以恐胁士人,如郑侠、王安国之徒,仅保首领而去。其心本欲株连蔓引,涂污公卿,独赖先帝仁圣,每事裁抑,故不得穷极其恶。既而惠卿自以赃罪被黜,于是力陈边事,以中上心。其在延安,始变军制,杂用蕃、汉,违背物情,坏乱边政。西戎无变,妄奏警急,擅领大众,涉入戎境,竟不见敌,迁延而归,恣行欺罔,立石纪功。自是戎人怨叛,边鄙骚扰,河、陇困竭,海内疲劳。永乐之败,大将徐禧,本惠卿自布衣保荐擢任,始终协议,遂付边政;败声始闻,震动宸极,驯致不豫。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及其权位既均,反眼相噬。始,安石罢相,以执政荐惠卿,既已得位,恐安石复用,遂起王安国、李士宁之狱以抳其归。安石觉之,被召即起,迭相攻击,期至死地。安石之党,言惠卿使华亭知县张若济借豪民钱置田产等事,朝廷遣蹇周辅推鞫,狱将具而安石罢去,故事不复究,案在御史,可履视也。惠卿发安石私书,其一曰“无使齐年知”,齐年者,冯京也,先帝犹薄其罪;惠卿复发其一曰“无使上知”,安石由是得罪。夫惠卿与安石,出肺肝,托妻子,平居相结,唯恐不深,故虽欺君之言见于尺牍,不复疑间。惠卿方其无事,已一一收录以备缓急之用,一旦争利,随相抉擿,不遗馀力。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惠卿用事于朝廷,首尾十馀年,操执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乞陛下断自圣意,略正典刑,追削官职,投畀四裔。”
诏特赠吕诲通议大夫,子由庚与堂除合入差遣,以刘挚、吕大防、范纯仁言其触忤时宰,谴死外籓故也。
辽主驻纳葛泺。
戊寅,辽宰相梁颖出知兴平府事。
壬午,诏:“文彦博已降旨令独班起居,自今赴经筵都堂,凡同三省、枢密院奏事,并序官位在宰相上。”
乙酉,监察御史上官均言:“今之议者,必以为往时之散青苗,出于抑配,故有前日之弊;今则募民之愿取者然后与之,而有司又不以多散为功,在民必以为便。臣以为不然。今天下民,十室之中,资用匮乏者六七,诱以青苗之利,无知之民,不暇远计,必利一时之得,纷然趋赴。虽曰不强抑配,然而散敛追呼督促之烦,道涂往来之费,轻用妄费,贱售谷帛之患,未免如前日也。故臣愿行闰二月八日诏书,罢去青苗法,复常平昔年平粜之法,兹万世之通利也。”
是月,辽放进士张毂等二十六人。
六月,丁亥朔,辽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坦为特里衮,知枢密院事耶律额特勒兼知伊勒希巴事。
戊戌,诏:“自今科场程试,毋得引用《字说》。”从林旦言也。
癸卯,辽遣使案诸道狱。时景州刺史耶律俨入为御史中丞,案上京滞狱,多所平反,擢同知宣徽院事、提点大理寺。
甲辰,置《春秋》博士。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苏辙、刘挚、王岩叟相继论惠卿罪恶,故有是命。
监察御史韩川言:“市易之设,虽曰平均物直,而其实不免货交以取利,又所收不补所费。请结绝见在物货,画日更不收买。”从之。
右正言王觌言:“先帝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遇谷贵减市价出粜,成熟时增市价收籴,务在平谷价而已。郡县之吏,妄意朝廷之法,惟急于为利,故于青苗新令则竞务力行,于粜籴旧条则仅同虚设。伏望朝廷罢散青苗钱,行旧常平仓法,以成先帝之素志。”
辽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耶律诺音知右伊勒希巴事。
乙巳,准布部长朝于辽,辽主命燕国王延禧相结为友。
丙午,王岩叟、硃光庭、苏辙、王觌言:“吕惠卿责授分司南京,不足以蔽其罪。臣等岂不知降四官、落一职为分司,在常人不为轻典乎?盖以尧之四凶,鲁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当复用常法制也。”
戊申,吏部尚书孙永等请以富弼配神宗庙庭,诏从之。初议或欲以王安石,或欲以吴充,太常少卿鲜于侁曰:“勋德第一,唯富弼耳。”
辽以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阿苏兼知北院大王事。
庚戌,太白昼见。
辛亥,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从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苏轼草制词,有曰:“先帝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以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又曰:“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苗之窜。”天下传诵称快焉。
甲寅,诏曰:“先帝讲求法度,爱物仁民,而搢绅之间,不能推原本意,或妄生边事,或连起犴狱,久乃知弊。此群言所以未息,朝廷所以惩革,整饬风俗,修振纪纲,盖不得已。况罪显者已正,恶钜者已斥,则宜荡涤隐疵,阔略细故。应今日以前有涉此事状者,一切不问,言者勿复弹劾。”
始,邓绾谪滁州,言者未已。太皇太后因欲下诏慰存反侧,吕公著以为宜然,遂从之。或谓公著曰:“今除恶不尽,将遗患它日。”公著曰:“治道去太甚耳。文、景之世,网漏吞舟。且人才实难,宜使自新,岂宜使自弃邪!”
复置通利军。
乙卯,程颐上疏曰:“今讲读官共五人,四人皆兼要职,独臣不领别官,近差修国子监条例,是亦兼也,乃无一人专职辅导者。执政之意,盖惜人材,不欲使之闲尔,又以为虽兼它职,不妨讲读,此尤不思之甚也。古人斋戒而告君,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戒,潜思存诚,觊感动于上心。若使营于职事,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今诸臣所兼皆要官,若未能遽罢,且乞免臣修国子监条例,俾臣夙夜精思竭诚,专在辅导。”颐一日讲“颜子不改其乐”,既毕文义,乃复言曰:“陋巷之士,仁义在躬。人主崇高,奉养备极,苟不知学,安能不为富贵所移!且颜子,王佐才也,而箪食瓢饮;季氏,鲁国蠹也,而富于周公。鲁君用舍如此,非后世之鉴乎?”文彦博、吕公著等入侍,闻其讲说,辄相与叹曰:“真侍讲也!”
彦博对帝恭甚,或谓颐曰:“君之倨,视潞公如何?”颐曰:“潞公三朝大臣,事幼主不得不恭。颐以布衣为上师傅,其敢不自重!此颐与潞公所以不同也。”
是月,夏主遣使来求兰州、米脂等五砦,司马光言:“此乃边鄙安危之机,不可不察。灵、夏之役,本由我起,新开数砦,皆是彼田。今既许其内附,若靳而不与,彼必曰:新天子即位,我卑辞厚礼以事中国,庶几归我侵疆,今犹不许,则是恭顺无益,不若以武力取之。小则上书悖慢,大则攻陷新城。当此之时,不得已而与之,其为国家耻,无乃甚于今日乎!群臣犹有见小忘大、守近遗远、惜此无用之地者,愿决圣心,为兆民计。”时异议者众,唯文彦博与光合,太皇太后将许之。光欲并弃熙河,安焘固争之曰:“自灵武而东,皆中国故地。先帝有此武功,今无故弃之,岂不取轻于外夷邪?”光乃召礼部员外郎、前通判河州孙路问之,路挟舆地图示光曰:“自通远至熙州才通一径,熙之北已接夏境。今自北关濒大河,城兰州,然后可以捍蔽;若捐以予敌,一道危矣。”光乃止。
宋纪
宋纪一 宋纪二 宋纪三 宋纪四 宋纪五 宋纪六 宋纪七 宋纪八 宋纪九 宋纪十 宋纪十一 宋纪十二 宋纪十三 宋纪十四 宋纪十五 宋纪十六 宋纪十七 宋纪十八 宋纪十九 宋纪二十 宋纪二十一 宋纪二十二 宋纪二十三 宋纪二十四 宋纪二十五 宋纪二十六 宋纪二十七 宋纪二十八 宋纪二十九 宋纪三十 宋纪三十一 宋纪三十二 宋纪三十三 宋纪三十四 宋纪三十五 宋纪三十六 宋纪三十七 宋纪三十八 宋纪三十九 宋纪四十 宋纪四十一 宋纪四十二 宋纪四十三 宋纪四十四 宋纪四十五 宋纪四十六 宋纪四十七 宋纪四十八 宋纪四十九 宋纪五十 宋纪五十一 宋纪五十二 宋纪五十三 宋纪五十四 宋纪五十五 宋纪五十六 宋纪五十七 宋纪五十八 宋纪五十九 宋纪六十 宋纪六十一 宋纪六十二 宋纪六十三 宋纪六十四 宋纪六十五 宋纪六十六 宋纪六十七 宋纪六十八 宋纪六十九 宋纪七十 宋纪七十一 宋纪七十二 宋纪七十三 宋纪七十四 宋纪七十五 宋纪七十六 宋纪七十七 宋纪七十八 宋纪七十九 宋纪八十 宋纪八十一 宋纪八十二 宋纪八十三 宋纪八十四 宋纪八十五 宋纪八十六 宋纪八十七 宋纪八十八 宋纪八十九 宋纪九十 宋纪九十一 宋纪九十二 宋纪九十三 宋纪九十四 宋纪九十五 宋纪九十六 宋纪九十七 宋纪九十八 宋纪九十九 宋纪一百 宋纪一百一 宋纪一百二 宋纪一百三 宋纪一百四 宋纪一百五 宋纪一百六 宋纪一百七 宋纪一百八 宋纪一百九 宋纪一百十 宋纪一百十一 宋纪一百十二 宋纪一百十三 宋纪一百十四 宋纪一百十五 宋纪一百十六 宋纪一百十七 宋纪一百十八 宋纪一百十九 宋纪一百二十 宋纪一百二十一 宋纪一百二十二 宋纪一百二十三 宋纪一百二十四 宋纪一百二十五 宋纪一百二十六 宋纪一百二十七 宋纪一百二十八 宋纪一百二十九 宋纪一百三十 宋纪一百三十一 宋纪一百三十二 宋纪一百三十三 宋纪一百三十四 宋纪一百三十五 宋纪一百三十六 宋纪一百三十七 宋纪一百三十八 宋纪一百三十九 宋纪一百四十 宋纪一百四十一 宋纪一百四十二 宋纪一百四十三 宋纪一百四十四 宋纪一百四十五 宋纪一百四十六 宋纪一百四十七 宋纪一百四十八 宋纪一百四十九 宋纪一百五十 宋纪一百五十一 宋纪一百五十二 宋纪一百五十三 宋纪一百五十四 宋纪一百五十五 宋纪一百五十六 宋纪一百五十七 宋纪一百五十八 宋纪一百五十九 宋纪一百六十 宋纪一百六十一 宋纪一百六十二 宋纪一百六十三 宋纪一百六十四 宋纪一百六十五 宋纪一百六十六 宋纪一百六十七 宋纪一百六十八 宋纪一百六十九 宋纪一百七十 宋纪一百七十一 宋纪一百七十二 宋纪一百七十三 宋纪一百七十四 宋纪一百七十五 宋纪一百七十六 宋纪一百七十七 宋纪一百七十八 宋纪一百七十九 宋纪一百八十 宋纪一百八十一 宋纪一百八十二元纪
元纪一 元纪二 元纪三 元纪四 元纪五 元纪六 元纪七 元纪八 元纪九 元纪十 元纪十一 元纪十二 元纪十三 元纪十四 元纪十五 元纪十六 元纪十七 元纪十八 元纪十九 元纪二十 元纪二十一 元纪二十二 元纪二十三 元纪二十四 元纪二十五 元纪二十六 元纪二十七 元纪二十八 元纪二十九 元纪三十 元纪三十一 元纪三十二 元纪三十三 元纪三十四 元纪三十五 元纪三十六 元纪三十七 元纪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