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宋纪七十三

起著雍敦牂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元年(辽太康四年。戊午,一零七八年)

春,正月,庚戌,命河北转运使令所在长吏分祷名山,旱故也。

乙卯,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奉诏遣人送方物,乞赐还广源、机榔等州县。”诏:“候进奉人到阙,别降疆事处分。”

戊午,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枢密直学士陈襄等为详定官,太常博士杨完等为检讨官。襄等言:“国朝大率皆循唐故,至于坛遗神位、法驾舆辇、仗卫仪物,亦兼用历代之制。其间情文讹舛,多戾于古。每有规模苟略,因仍既久而重于改作者,有出于一时之仪而不足以为法者,请先条奏候训,以为礼式。”至五年四月十一日成书。

甲子,审官东院言:“广南两路员阙,愿就之人少。欲乞水土恶劣处为一等,繁难处为一等,其馀并为一等,令转运司保明申奏。”从之。

乙丑,以太皇太后疾,驿召天下医者。

权发遣三司使李承之言:“近年以来,朝廷宽假资格稍高之人,为其衰迟或不任事,未遽令休退,故置提举、管句宫观之职,优与俸禄,不立员数。而臣僚趋闲贪禄,或精神未衰,便私避事,亦求此职。条制既宽,初未厘革,今内外宫观约百馀员,无纤芥职事,岁费廪食不下数万缗。乞今后在京宫观提举、提点、句管官,共毋得过十五员,诸路倍之。如有除授,令依例待阙。所贵勤劳官守之人,有以区别,不虚费国用。”诏:“自今陈请宫观等差人,年六十以上听差,仍毋过两次。”

闰月,丙子朔,权发遣户部副使、兵部郎中陈安石为集贤殿修撰、河东都转运使。寻诏河东路十三州岁给和籴钱八万馀缗,自今罢之,以其钱付转运司市籴粮草。

先是安石乘驿与知太原府韩绛同转运司讲求边储利害。绛乞改和籴之法,减于原数三分,罢官支钱布,但宽其支移之苦,则实惠已及于民,遇灾伤十七,则又除之。而安石言:“十三州二税,以石计之,凡三十九万二千有馀,而和籴之数,,凡八十二万四千有馀,所以灾伤旧不除免。盖十三州税轻,又本地恃为边储,理不可阙故也。其和籴旧支,钱布相半,数既畸零,民病入州县之费,以钞贸钱于市人,略不收半。公家支费实钱,而百姓乃是虚名。欲自今罢支籴钱,岁以其钱支与缘边州郡市粮草,封桩,遇灾伤,据民不能输数补填。如无灾伤,三年一免输,以封桩粮草充数,即不须如韩绛减数三分及灾伤除十七。”朝廷以为然,乃命安石为河东都转运使,悉推行之,又降是诏。

戊寅,前知曹州刘分攵言知济阴县罗适开导古滉河,决泄积水有功,御批:“可记适姓名,俟府界剧县有阙与差,以考其能治之实。”于是以适知陈留县,仍诏适留旧任,候见任官成资日交替。

己卯,诏:“河北东西、永兴、秦凤、京东东西、京西南北、淮南东西路转运司,并依未分路以前通管两路,其钱谷并听移用;除河北、陕西外,馀减判官一员。”

庚辰,辽主如春水。

先是相州论决劫盗三人死罪,行堂后官周清驳之,谓其徒二人当减等,鞫狱者为失入人死罪。事下大理,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白检正刘奉世曰:“其徒手杀人,非失入也。”于是大理奏相州断是。清执前议再驳,复下刑部新官定。刑部以清驳为是,大理不服。方争论未决,会皇城司奏相州法司潘开赍货诣大理,行财枉法。初,殿中丞陈安民签书相州判官日断此狱,闻清驳之,惧得罪,诣京师,历抵亲识求救。文彦博之子及甫,安民之姊子,吴充之婿也。安民以书召开云:“尔宜自来照管法司。”开竭其家资入京师,欲货大理胥吏问消息。相州人高在等在京师为司农吏,利其货,与中书吏数人共耗用其物,实未尝见大理吏也。为皇城司所奏,言赍三千馀缗赂大理。事下开封按鞫,无行赂状,惟得安民与开书。谏官蔡确知安民与充有亲,乃密言事连大臣,非开封可了。诏移其狱御史台,从确请也。

辛巳,以翰林侍读学士,宝文阁学士吕公著兼端明殿学士。

帝从容与论治道,遂及释、老。公著问曰:“尧、舜知此道乎?”帝曰:“尧、逐步岂不知!”公著曰:“尧、舜虽知此,而惟以知人、安民为难,所以为尧、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权智御臣下,对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从谏尔。”帝善其言。有欲复肉刑者,议取死囚试劓、刖。公著曰:“试之不死,则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将大举讨之。公著曰:“问罪之师,当先择帅,苟未得人,不如勿举。”及兵兴,秦、晋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数白其害。

壬午,礼部言:“禘袷之外,亲祠太庙,并以功臣配享。”从之。

诏:“常平钱谷当输钱而愿输谷若金帛者,官立中价示民,物不尽其钱者足以钱,钱不尽其物者还其馀直。常平仓钱谷,其在民者,有常钱,春散之,敛从夏秋税。有所谓缓急阙乏而贷者,皆定输息二分,谷则岁丰量增价以籴,岁饥减时价粜之以赈饥。又听民以金帛易谷,而有司少加金帛之直。凡钱谷当给若粜,皆用九年诏书,通取留一半之馀。”

壬辰,枢密直学士孙固同知枢密院事。初,固言王安石不可为相。及新法行,数议事不合,出补外。至是帝思其先见,召知开封,遂大用之。

甲午,诏:“提举司天监近校月食时分,比《崇天》、《明天》二法,已见新历为密。又,前闰正月岁在戊子,今复闰于戊午,恐理亦不谬,宜更不须考究。其所差讲究新历官等并罢,卫朴给路费钱二十千。”先是朴在熙宁初更造新历,至十年,议者以为占月食差,故再诏朴集议,至是罢之。

辽赈东京饥。

丁酉,废提点熙河蕃部司。

御史台、閤门言:“忌日神御殿行香,自今令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员升殿,上香跪炉。”从之。

己亥,太傅兼侍中曾公亮卒,年八十。帝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初谥忠献,礼官刘挚驳曰:“公亮居三事,不闻荐一士,安得为忠!家累千金,未尝济一物,安得为献!”众莫能夺,改谥宣靖。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公亮性吝啬,殖货至巨万。力荐王安石以间韩琦,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庚子,日中有黑子。

癸卯,以曾公亮配享英宗庙庭。

二月,庚戌,濮国公宗谊薨。

辛亥,日本国通事僧仲回来贡方物。

知谏院蔡确同御史台鞫相州失入死罪。潘开事下御史狱,旬馀,所按与开封无异,乃诏确与御史同鞫。确以击搏进,吴充素恶其为人。会充谒告,王珪奏用确,帝从之。

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集贤校理蔡承禧言:“陛下讲义仓之法,使臣等奉行。今率以二硕而输一斗,至为轻矣。臣之领邑二十二,其九已行,岁解几万。请自今岁下税之始,不烦中覆而举行之。”乃诏畿县义仓事隶常平司。

甲寅,以邕州观察使宗晖为淮康军节度使,封濮国公。

乙丑,辽主驻埽获野。

三月,癸未,广南西路经略司乞教阅峒丁,从之。

乙未,御崇政殿阅诸军。

丁酉,辰、沅猺贼寇边州,州兵击走之。

鄜延路经略吕惠卿言:“昨准朝旨,令延州西路同都巡检策应环庆路,庆州东路巡检策应鄜延路,遇贼大举,聚入一路,更以主兵之官引兵策应;若本路自有兵事,令经略临宜相度,以别将应援。臣窃谓虏兴师动数十万,分犯二路,则所在皆贼,我安知其何出也!苟知我有策应之法,而欲攻鄜延,必见兵形于环庆,环庆告急,则鄜延起兵以应之;欲攻环庆,必见兵形于鄜延,鄜延告急,则环庆起兵以应之。少则不足以应敌,多则本路必见空虚无备之处。如此,非特我兵趋疾疲曳,有堕贼掩伏之虞,彼又将分兵捣虚以袭我矣。臣愚以为,诸路有兵事,其邻路但当团集以为声援,或且依条相度牵制,不必更立互相策应之法,免致临事拘文,以犯兵家之忌。”诏鄜延路依奏,馀路别听指挥。或文言昔年刘平因救邻道战殁,自今宜罢邻道援兵。环庆副总管林广,以为诸道同力,乃国家制贼之长计,苟贼并兵寇一道而邻道不救,虽古名将,亦无能为。刘平之败,非援兵罪。于是互相策应之法得不废。

夏,四月,乙巳,知谏院蔡确既被旨同御史台按潘开狱,遂收大理寺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等,枷缚暴于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赂事,皆无状。中丞邓润甫夜闻掠囚声,以为苹、孝恭等,其实它囚也。润甫心非确所为惨刻,而力不能制。确引陈安民,置枷于前而问之。安民惧,即言尝请求文乃甫,乃甫云“已白丞相,甚垂意”。丞相,指吴充也。确得其辞,喜,遽欲与润甫登时,具奏充受请求枉法,润甫止之。明日,泣甫在经筵,独奏:“相州狱事甚微,大理实未尝纳赂。而蔡确深探其狱,支蔓不已。窦苹等皆朝士,榜掠身无完肤,皆衔冤自诬,乞早结正。”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亦以为言,帝甚骇异。明日,确欲登对,至殿门,帝使人止之,不得前。手诏:“闻御史台勘相州法司颇失直,遣知谏院黄履、句当御药院李舜举引问证验。”

履、舜举至台,与润甫、确等坐庑下,引囚于前,读示款状,令实则书实,虚则陈冤。前此确屡问,囚有变词者,辄笞掠,及是囚不知其为诏使也,畏吏狱之酷,不敢不承,独窦苹翻异。验拷掠之痕则无之。履、舜举还奏,帝颇不直润甫等言。诏确、履及监察御史里行黄廉就台劾实,仍遣舜举监之。

吴充言:“御史台鞫相州狱,连臣婿文及甫,其事在中书有嫌,乞免进呈,或送枢密院。”诏免充进呈及签书,候案上,中书、枢密院同取旨。

乙卯,知谏院蔡确为右谏义大夫、权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兼侍读、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落职,知抚州。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责授光禄寺丞、知光泽县。

先是帝别遣黄履、黄廉及李舜举赴御史台鞫相州法司狱,确知帝意不直润甫等,即具奏:“润甫故造飞语以中伤臣,及欲动摇狱情,阴结执政,乞早赐罢斥。”帝始亦疑相州狱滥及无辜,遣使讯之,乃不尽如润甫等所言,确从而攻之,故皆坐贬。确迁中丞,凡朝士系狱者,即令狱卒与之中室而处,同席而寝,饮食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于前,凡馈食者,羹饭饼饵,悉投其中,以杓匀揽,分饲之如犬豕,置不问。故系者幸其得问,无罪不承。

癸亥,太白昼见。

己丑,封虢国公宗谔为豫章郡王。

戊辰,塞曹村决河,名其埽曰灵平。

初,熙宁十年,河决郑州荥泽,文彦博言:“臣尝奏德州河底淤淀,泄水稽滞,上流必至壅遏。又,河势变移,四散漫流,两岸俱被水患,若不预为经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水略无施设,止固护东流北岸而已。适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费之赏,未尝增修堤岸,大名诸埽,皆可忧虞。谓如曹村一埽,自熙宁八年至今三年,虽每计春料当培低怯,而有司未尝如约,此非天灾,实人力不至也。今河朔、京东州县,人被患者莫知其数,熬熬吁天,上垂圣念,而水官不能自讼,犹汲汲希赏。臣前论所陈,出于至诚,本图补报,非敢微讦也。”至是决口始塞。

初议塞河也,故道湮而高,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以护旧河,袤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诏枢密都承旨韩缜相视。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经久。”诏可。

五月,甲戌朔,御文德殿视朝。

是日,曹村决口新堤成,河还北流。自闰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馀万,材一千二百八十九万,钱、米各三十万,堤长一百一十四里。

庚辰,召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戌,辽主驻散水原。

辛丑,诏右武卫大将军、象州刺史克颂贷死,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锁外宅;坐病狂殴妻刘死故也。

知宗正丞赵彦若言:“今宗正寺侍祠之外,专掌玉牒属籍而不预荐士,窃恐职有未称。谓宜具为条流,俾诸教官依国子监外官学例,为课试法,每遇秋赋,就宗正寺投状锁试,别立人数,颇示优异,著于格令,俾其竞劝。贤者获升,不肖自抑,一切之恩,分当裁损,必无觖望。夫亲贤兼进,布列中外,以镇安四海,为磐石之固,与愚知混淆,聚于一处,徒殚禄廪而无所事者,不可同日而语也。”事虽不行,时论是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甲辰夜,东南有光烛地,大星出匏瓜,裂于内阶,声如雷。

甲寅,准布进良马于辽。

辛酉,殿中丞陈安民等降谪有差。安民坐官相州与失入死罪,属大理评事文及甫言于宰相吴充也。

初,蔡确勘是狱,欲锻炼以倾充,词连充子安持。时三司使李承之、户部副使韩忠彦,皆帝所厚,忠彦琦子,而承之尝为都检正,确皆令囚引之。承之知之,数为帝言确险陂之情;帝意稍解,趣使结正。于是狱成,忠彦犹坐赎铜十斤。充上表乞罢相及阖门待罪者三四,帝趣遣中使召出,令视事。确屡率言事官登对,言安持当获重谴,帝曰:“子弟为亲识请托,不得已而应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卿辈但欲共攻吴充去之,此何意也?”以确所弹奏答刂还之,言者乃已。

秋,七月,癸酉朔,详定礼文所乞罢南郊坛天皇大帝设位,诏弗许。又言:“古者帝牛必在涤三月,以致严洁。今既无涤宫系养之法,有司涤养不严,一切苟简。欲下将作度修涤宫,具系养之法,饬所属官司省视,委太常寺主簿一员阅察。”从之。

甲戌,辽诸路奏饭僧尼三十六万人。

辛巳,命西上閤门使、忠州团练使韩存宝经制泸州纳溪夷。

丁酉,御史黄廉言:“前岁科场逐经发解,人数不均,如别试所,治《诗》者十取四五,治《书》者才及其一。乞自今,于逐经内各取人分数,所贵均收所长,以专士习。”诏:“自今在京发解并南京考试,《诗》、《易》各取三分,《周礼》、《礼记》通取二分。”

又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议论,尽得讲官绪馀。将来逐官例差考试,窃恐去取之际,虽未必私徇,而于参校所长,多就己见,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乞将来止选近岁一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日取旨。”

八月,癸卯,辽命有司决滞狱。

壬子,集贤殿修撰俞充为天章阁待制、知庆州。

王珪知帝欲伐夏,故奏乞用充为边帅,使图之,以迎合帝意。

戊午,以韩绛为建雄军节度使。

九月,癸酉,交趾来贡。癸未,李乾德表乞还广源等州,诏不许。

乙酉,以端明殿学士吕公著、枢密直学士薛向并同知枢密院事。向善商财,计算无遗策,然不能无病民,所上课间失实。时方尚功利,王安石从中主之,御史数有言,不听也,向以是益得展奋其业。至于论兵帝所,通畅明决,遂由文俗吏得大用。其事公著甚久,公著亦稍亲之,议论亦颇相左右。

诏:“祀天地及配帝,并用特性。”

乙未,辽主驻藕丝淀。

庚子,五国部长贡于辽。

冬,十月,癸卯,辽参知政事刘伸出为保静军节度使。先是伸以户部使受知于辽主,辽主谓宰相杨绩曰:“当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刘伸而已,然伸不及玦之刚介。”绩拜贺曰:“何代无贤,世乱则独善其身,主圣则兼善天下。陛下区分邪正,升黜分明,天下幸甚!”辽主又谓伸曰:“卿勿惮宰相。”伸对曰:“臣于耶律伊逊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伊逊闻而衔之,相与诽诋,遂外迁。玦亦出使于西北部,以酒疾卒。

丁未,重修都城毕工,周五十里。

己酉,诏衮州常以省钱修葺宣圣祠庙。

庚戌,定秋试诸军赏格。

侍禁仵全死事,录其弟宣为三班借职。

辛亥,韩存宝破泸夷后城等十有三囤。

己未,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于川峡四路,从之。

壬戌,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如大名府城围四十馀里,砲手只有四人,其它挂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阙。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橹外,并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内留砲手三分,馀并习挂搭,施用拒守器械。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比试升降。’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无修城池楼橹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砲,馀并习挂搭、拒守器械。其广备十一作工匠,并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三年一替。熙河路州军亦依此。”从之。

又言:“温卿谓‘朝廷差官制造澶州浮梁、火叉,其为防患不为不预。然恐万一寇至,以火筏、火船随流而下,顺风火炽,桥上容人不多,难以守御,不若别置战舰以攻其后。乞造战船二十艘,仍于澶州置黄河巡检一员,择河清兵五百,以捕黄河盗贼为名,习水战以备不虞。’下大名府路安抚司相度。本司言:‘澶州界黄河,旧无巡检。当北使路若增创战船,窃虑张皇。欲止选河清兵百人为桥道水军,令习熟船水,可使缓急御捍上流舟筏及装驾战舰。’本监欲依安抚司所陈。”从之。

癸亥,于阗来贡。

十一月,壬申,详定礼文所言:“郊祀坛域当依仪注爇萧,设三遗,撤去青绳。”又言:“郊祀天地席当以稿鞂,配帝以蒲越,撤去黄褥、绯褥。”又言:“享宗庙当用制币及依仪注焫萧。”又言:“遇雨望祀,当服祭服,仍设乐。”又言:“分献官不当先期升坛,当依仪注。”又言:“《南郊式》,监祭、临礼俱立于坛南,非是。请分监祭立于坛之西北,东向;监礼立于东北,西向。”又言:“景祐中裁定衮冕制度,巳与古合。今少府监进样不应礼,请改用硃组为纮,玉笄、玉瑱以玄纯,垂瑱以五采玉贯于五采藻为旒,以青、赤、白、黄、黑五色备为一玉,每一玉长一寸,前后二十四旒,垂而齐肩,其表里皆用缯。”又言:“服裳皆前三幅、后四幅,今以八幅为之,不殊前后。又,佩玉及绶并服章皆不如古制,当改正。”又言:“百官虽不执事,以朝服侍祠,非是。当并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又言:“天子六服,自敬冕而下,今既不亲祠,废而不用。”又言:“六冕并用赤舄。”又言:“景灵宫、太庙、南郊仪注,并云祀前三日,仪鸾司铺御坐黄道褥。黄道褥设于郊庙,非是。”诏道褥不设,馀皆从之。

乙酉,详定礼文所言:“古者大带,天子、诸侯、大夫、士采饰单合皆不同。今群臣助祭服,一以绯白罗为之,无等降之别。”又言:“中单亦殊不应礼,并乞据礼改正。”诏送礼院。

丁亥,辽禁士庶服用锦绮日月山龙之文。

己丑,命龙图阁直学士宋敏求等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敏求遂上《朝会议》二篇,《令式》四十篇,诏颁行之。

回鹘遣使贡于辽。

庚寅,辽以南院枢密使耶律仲禧为广德军节度使,以耶律伊逊荐其可任也。仲禧偕伊逊鞫太子之狱,蔓引无辜,未尝雪正,为公论所不与。伊逊既害太子,因为辽主言:“皇弟宋魏国王和啰噶之子淳,可为储嗣。”群臣莫敢言。北院宣徽使萧乌纳及伊勒希巴萧托辉谏曰:“舍嫡不立,是以国与人也。”辽主犹豫不决。时太子之子延禧及女延寿久寄食于萧怀忠家,会宫中李氏进《挟谷歌文》,辽主感悟,召延禧及延寿,鞠养于宫中。

辛卯,辽锦州民张宝,四世同居,命其诸子为三班祗候。

戊戌,宰臣吴充、王珪、参知政事元绛,言功臣非古,始唐德宗多难之馀,乃有“奉天定难”之号,不应盛世犹袭陈迹,乞悉减罢;知枢密院冯京等继以为请,遂诏管军臣僚以下至诸军班衔内带功臣者并罢。

十二月,甲辰,二府奏事,语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长,皆山川膏腴渗漉,故灌溉民田,可以变斥卤为肥沃也。”

丙午,日中有黑子如李。

丙辰,诏:“青州民王赟贷死,刺配邻州牢城。”

初,赟父九思,为杨五儿殴迫,自缢死。赟才七岁,尝欲复仇,而以幼未能。至是一十九岁,以枪刺五儿,断其头及手祭父墓,乃自首。法当斩,帝以赟杀仇祭父,又自归罪,可矜故也。

丁卯,辽以北院枢密副使耶律瑞知北院枢密使事。

帝每愤辽人倔强,慨然有恢复幽燕之志,御景福殿库,聚金帛为兵费。是年,始更库名,自制诗以揭之曰:“五季失图,玁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凡三十二库。后集羡赢,又揭以诗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余不武姿,何日成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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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纪

元纪一 元纪二 元纪三 元纪四 元纪五 元纪六 元纪七 元纪八 元纪九 元纪十 元纪十一 元纪十二 元纪十三 元纪十四 元纪十五 元纪十六 元纪十七 元纪十八 元纪十九 元纪二十 元纪二十一 元纪二十二 元纪二十三 元纪二十四 元纪二十五 元纪二十六 元纪二十七 元纪二十八 元纪二十九 元纪三十 元纪三十一 元纪三十二 元纪三十三 元纪三十四 元纪三十五 元纪三十六 元纪三十七 元纪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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