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笈七签 - 卷一

◎玄辨元君辨金虎铅汞造鼎入金秘真肘后方上篇

夫金虎铅汞者,不出五行。万物生成,因阳而结,因阴而生。阴者道之基,阳者盈之始。阳不能独立,阴不可自生。人民万类,皆禀一气。判二仪,从混沌分后,因兆立基,句屈伸达而生,因造化父母成形还本,各归其根变化也。阴阳相夺,法象乃立。坎一离二,从阴归阳。火一水二,从阳归阴。水二火一,前者象,后者质,如身内修道之真源。重玄义幽,暗契真理,双喻铅汞二阴,水之二也。火性炎上,寄方自守,火之一也。在天地之间,配象五行。在人身田中,心为火藏,在肺下,其数一;肾为水藏,双居命门,其数二。足明火一水二,为道之祖。悟者修行,神仙不难。玄珠优游于赤水中,胚结成胎。还丹亦生于玄一,因阳发腾为流珠。足明三五与一,天地之至精,变化须臾。且如内修得一者,阴丹气也,气能存生。外修得一者阳丹,丹成服饵,功能内固性命,外化五金。乃知修行不二,至药无双,天人合道,理契自然。非阴不生,非阳不成,还丹交媾,不出于水,火金木土,犹即符应候,丹自成矣。丹基在一,但辨得真铅真汞二物。真阴真阳,大道也。故托易象,药不须斤,立三百八十四铢。象月两弦,上下对望。二八十六,故立一十六两。剩少即不合爻象,节符用事也。坎离为药,天地为炉,乾坤震巽,为运卦生成。但以符结,阴气,变为白马牙,阳气变为金砂。“金砂入五内,雾散如风雨。”虽无外一施,妙用无极,此皆长生出世之方,还丹之至道。元君、三景真人每至元日,会议得道之子,有分者感天曹赤帝君敕以金简硃书,乃示此诀。若内行不真,心生犹豫,口是心非,终无得理。学者但行不二之心,道师必当自至,以戒后来者也。

△旨教五行内用诀

诀曰:辨药并火候法象,上清真经诸仙籍秘录纂要及歌中,但遇五行,不出数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土无正位,游于四季。五行生于土,土生于金,金生于水,水生于木,木生于火。甲之精结媾,万物成形,生死归于后土。土主黄,金主白,但看鸡子内黄外白,二气相感,分判自然,岂假外物为情而反也。

一、北方,黑,子水,金之寄位,五行之始,道之基。黑铅硃砂中自生者,牙也。日月照曜时足,在砂中性白伏火,名曰天生铅也。

二、南方,赤,午火之正数,火寄位硃丹。丹者,南方之异名。硃砂,铅之父母,仰月也。

三、东方,青,卯木,道之本宗,阴阳父母,万物各禀一气,皆同此祖。所资负阴抱阳,甲之精,曰火之本父母,日魂也。

四、西方,白,酉金,神水之寄位。转北成西,卯酉相望,金木相克,水火交运,以成大道。阴之精,月魄也。

五、中央,黄,戊巳土,华池之寄位。黄能制水,不流自死。土是还丹父母也,生死在于父母。父者火,母者土,制伏万物不起,各依本父母。故曰金鼎土釜,故云三五与一,不差也。

诀曰:日者,积阳之精,其数有九,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含和万物,布气生灵。日之乌,黑也,色黑,象北方壬癸水,名曰阳中阴精,阳含阴也。是以离支,丙丁火宫,得九之名,结气硃英,炼之固形。三五与一,龙虎来迎。古之仙者,炼日之精,身归纯阳,飞游太清。且水银水类,而含阳性,外阳而内阴。阳象黄,阴象白,是知外赤里白,故水银生于硃砂中,是汞产于铅也。此明阳中有阴,不孤阴寡阳也。

诀曰:月者,积阴之精,而成坎位,其数守一,阴阳含牙,魂魄相应。阴阳也,如日月之蟾乌,阴阳两气双白色,象西方庚辛金,名曰阴中阳精,阴含阳也。是以坎支壬癸水宫,得一之名,气结玄英。喻人皆因父母传气而成形,递相含育,自然之道。药物象月,从阳而受阴,胎而含阳精,外阴而内阳。阴象白,阳象黄,故外白里黄,是以白金生于河车。河车者,火赤色之名,硃砂也,故云砂产于金。此明阴中有阳,不孤阳寡阴也。

诀曰:硃铅二物,入炉合销烁,取其精,添入丹魂之中,用立乾,其圣如神。故得称姹女者,铅也,砂者,白金也。金基黄轻黄轝也。

诀曰:一者,丹基,水也,铅在内;二者,火基,木也,符在内;五者,土基,母也,金在内。修丹不悟真一之理,互说金石为药,又不得节符火候,还丹因何而立乎?

诀曰:大丹并非金银、铜铁、铅锡、曾青、雄黄、五矾诸杂金石等,盖各有毒,备诸制伏君臣,可治疾,并无延驻之功。

诀曰:硃砂得傍门制伏,治世疾,驻颜,无长生之分,何也?缘不得本父母及爻象,失其元气故也。

诀曰:汞者,水精之名,受含符信曰汞,飞起为流珠。故云:“丹砂流汞父,戊巳黄金母”也。

诀曰:凝流珠为白金,此明白金从一中成形貌也。金水道并使,以金为黑铅。阴中阳生,反老为少,阴之精,物极即反,已老却少,遂之长生。故水银生于北方,来居火位,相交以成大丹。

诀曰:上圣隐秘,愚昧自迷设用。凡铅黑金汞银为河车,雄黄为土,金银为母,并非至药之源凡铅者,铜铁草并有铅及有矿铅,并凡铅也。真铅者,子母铅也。有银者,是铅为大丹神水,金之母也,子母相得其情也。

诀曰:金为月精,以处阳位。汞含离气,以应六爻。天地之灵,孕日月之精,否极泰来,阴尽阳生,皆顺天道而为也。

诀曰:从月一日受符,六气从性成情,十六至三十,六气从情成性,象偃月魄月出没之象。

诀曰:金为父,木为母,震为长男,兑为少女。白者,归一之名;金者,得位之称;黑者,性含水色;铅者,同金之类;黄者,象土,牙者主生;子者,九转之运名;河者,水之基;车者,符育之功。

诀曰:世人不悟硃砂者,铅之母;符者,丹之父。生死归于后土,黄能制水不流,自生自死。生亦依于土,死亦依于土。土者,火之母也。

诀曰:硃砂是铅之祖,还丹之基,铅生于硃砂。故云:汞生于铅,砂产于金。悟者万无一焉。

诀曰:硃砂阴汞,天符运育,日月满足,自生出曰阳汞,此是阳为君,阴为臣,二汞本一物无二。

诀曰:宝丹本乎一物而生,自无外入。譬如蚌吸月华之气,为珠在腹,岂有异类而成?

诀曰:太丹有三品:上者汞,中者丹,下者砂。悟者归一无二。金虎含阴,位属西方,真气内藏,寄生太阴,玄铅而为至精,名曰龙虎。卯酉相克,子午相望,此是天地阴阳轮轴转运造化也。

诀曰:九转二百七十日,每月换鼎至九鼎,换之便妙,不换亦得受符。金性低昂,十五金性全灭,三十日道穷乃归子,坤元受符,三物同没于土。阳符上腾,至于宗庙即下降,巽生受符。乾坤震巽,蟠虬上下,五行藏伏,阴阳燮理,往来天道之用,週而复始。

◎造金鼎铭

后土金鼎生死长,七神室明,三圆五阴一混沌,徘徊天地五里。阳阳两头,状如鸡子。形具莫差,黄白在里。厚薄均匀,六一固济。好守午门,参同自契。

诀曰:一者,五行之始,月之阴魄,位居坎中,药生于阴暗之处。时人不知金公之理,金者太白之名,公者物中之尊,呼之曰铅。

诀曰:金入中宫,太一大庚成,赤鸟守黄乌,苍龙伏籍,白虎制取,本类相聚,故曰参同。

诀曰:黑铅入仰月,配合为夫妻,阳魂合阴魄,两情自和同。世人不悟,正五金八石是阴之总数,配合运动为丹者。八石者,八卦;五金者,五行火候也。

诀曰:不容之木,是甲之父母,所以受制于金。金孕水安,水必存金;木孕火制,火必假木。

诀曰:铅水者,砂中自生之液,主阳;汞水者,砂中抽出之液,主阴。是铅水制汞水。

诀曰:铅水者,符也;汞火者,砂中抽出之液,故云铅火制汞火。水合其性,火合其形,二物在鼎中被真符制之,遂不飞走。然气相临,吞蚀变化,得称大还。

诀曰:丹砂木精,得金乃并。参铢不偏,至圣至灵。世人不悟,见金视之如土。药曰:太玄阴符,道生阴阳,阴阳生五行,合为还丹,故名龙虎。龙者,阳气,木也;虎者,阴气,金也。

诀曰:受持二木渐顺,汞虽得伏,未是大丹。且要服食,可治世疾延寿。守至九转,苍狼黄色。守三年,太元之气足,色归北方黑色。服之一刀圭金粟之小分,长生住世。刀圭可制汞一斤,成白道。守五年,服食可三铢,长生。一铢,可点铁水银各一斤,成赤道。守九年,毕法,服食可二铢,长生住世,点水银及五色瓦烁各一斤,用药一铢,各随本色成宝。

诀曰:太丹守运,三年气足,以木密为丸麻子大,依分两服食,奉药跪坐面东向,念天真,饵之。其丹九粒,系之臂后,出入往来,奏表上书,登坛拜谒,人皆钦重。或有悖恶逆党,生意向人自散;或入山林,居迥野,猛兽毒虫,山林物魅,摧心伏藏,不敢为害;至于交战斗敌,週回待卫五百人,不遭弓矢锋刃损伤。所在之处,土地灵祗,悉皆侍卫。古今法造神镜及凡铜铁镜,用药一粒磨之,自然通灵;若用一粒书符,作法口解,召集五岳,天仙龙神,万灵立至,驱策自由。世人有疾,书一字吞之立愈。死七日未坏者,内二丸两鼻中,返魂却活。七日外不得已死者,内一丸口中,埋之不腐,禽兽并同。药守九年,取四铢和黄土一斤水煮,三日成黄金。用之不道,殃罚七祖,身为下鬼。天道秘密,容易轻泄,见世必招仙官谴谪,种种不称意,神理同煞,顺慎无咎。

◎正隐甲法象天符用火并合金造鼎肘后方下篇

经曰:甲者,木火之祖,其数三,成数九,正位生于东方青,寄位丙丁,万物之师,火之父母,日之精魂,阳之始祖,照曜成形,名曰魂。日者,在天为直符,能发泄万物;在地为地符,爨熟万物。阳气分判,故称木精,青腰使者。阴阳二性,契证参同,金砂火并,三五与一,还丹自灵。三者木,阳精之父母,阴汞阳汞并是,阳精照曜,结媾生成,强名金砂,天地之至精也。丹者,阳之阴汞,阳反为臣,二也,硃砂是谓之火铅。五者土,主母,阴中阳精,阴之阳汞,阴反为君,一也,黑铅是谓之水基。九铢阳魂谓之真水,喻居离位,阳中阴;三炼阴魄,谓之黄银,喻居坎位,阴中阳,故号水银。水火相交,混沌自并,克复归一,成形无外物,故云阴火自会。其符理由人消息,即合天道圣意上品。

金丹第一诀曰:火铅制火火自灭,阴阳进退数七八,受气分离在半月,三十道穷起复处,养育通灵九个月。

又曰:阴阳二汞同一形,先后配合自有情;用金反应为神水,华池得母由木精。直符交运依爻象,悟者得之丹自灵;化宝服食长生路,天地反还三一并。

◎行符合天符法象

诀曰:夫修金丹,合符法象,大演易道。行符初候,喻起建子月,阳爻动,喻生坎位。初九潜龙勿用,阳气混沌分判。冬至后一阳冲,过甲子为上元,从子时起,始为一阳生。见龙在田爻动,惊蛰受阳用事,谓之一阳生。遇甲为火之父母,故法喻用火,便象十一月受阳。故从子起,阳生于阴暗之中壬癸宫。符至建午月,阳中阴生,符喻同阳全也。

经曰:起计行符,子喻斤两,爻动,初阴太阳,火阴奇阳,符共信四五铭而两合。

经曰:日月玄象,五行起伏,始数为一阳,生象天地,发挥傍通,情也。惊蛰萌兆并行。

经曰:但取春分,昼夜停用符,阳爻渐生,至大壮,法喻从一至十五,象春夏火木用事,从文入武。十六日取秋分,昼夜停,阴爻渐生,至阴盛月尽,法喻秋冬金水用事,从武入文。并喻合更漏一百刻,故应天之玄象,藏伏没在晦闰,合朓腓之数也。即天道,日月行度无差。

经曰:符从子起,亦非火之父母。子者,阴中一爻之始。子喻斤两,造化轴辖之总数,是阴阳起伏,法喻行符合刻漏分气,用符合斤两喻也。符动生于辰巳,至二週半,午首分气,终于戌亥,非子之正位。

经曰:还丹行符法象,只喻天符阴符行度,易道合更漏,五行四时,运转无差,二十八宿斗杓诸星位,并所主休咎吉凶之兆。修丹法象正用,不在数用之限。行符定用法本,火在下,古法行符象喻也。

经曰:阴长生翻符在上,象冬至夏至,阳阴上下。故上用符守鼎,审依爻象,进退斤两。然用阴谷子依灰覆藉,茗烬为依尤佳。但消息皆阳向阴伏藏,通如土蜂穴,勿令气泄。

经曰:从一至第七日半,便象一季,以次遇子即加。子生坎位,故明阴内一阳生。法象故从子起,渐加爻至立夏,夏至象火,王母相背,十五十六计符,共当六十符。望前为阳,望后为阴。阴生从十七合十四,渐退至立冬,冬至五行数尽,终三十实数。共计合符,日用都依六爻,上下生成,终始数。正用符日计,都合五行天符,六候足,为阴符阳符各守界受气之总数。

经曰:起伏法象,阳符阴符,药物并不得逾斤。故合大演一週,週而复始,乾坤大理,运轴大数。又合乾策二百一十六,坤策百四十四,总喻合天符行度之数,即火符自然。初候两日半一气,三十时二週半,至五分气,符历十二支五週,计六十时,行符五日一候足,当用五爻十符;第二候两日半一气,三十时二週半,至午分气,还历五週,计六十时,行符至十日两候足,当用十爻二十符;第三候两日半一气,三十时二週半,至午分气,还历五週,计六十时,行符至十五日三候足,当用十五爻三十符。

经曰:十五日前为白月,阳符,火木用事;后十五日为黑月,阴符,金水用事。退符渐计,合还九起,爻动始数应,阳奇阴偶,合六四铭同两用。二符初爻为定,遇子则加,逢阴即退,週而复始。法象天符,建子发泄,阳动之始,混沌欲分,潜龙未见,须遇甲为阳之父母,分气属阳道上元,始阳动行符,震复用事,便象初九,并用气候,以喻孟春。每行符巡历十二辰週半终已,三十时二日半;起午分气,又二週半终亥,计六十时,以象仲春,二九象法,坤兑气交,初候五日。第二候阴阳起伏,天地初交,法喻季春,属上九事。后遇分气计爻,符用翻译,但从子至已;午亥毕还复起。第三候至初九,分气属阴道上元,阴生退符,巽遘用事,便象孟秋,渐退候归三十。五行数已尽起伏,志在用火,失在抽添,即气候错令。若依玄象无亏,神灵自契,一象不足,与瓦砾无殊。进退明守期候,还丹自成。夫修至药,须用真铅汞,子母混沌自相扶,炋烁应气候,金水相并,归戊己交合。象婴兒受气于母,母隐子胎,子藏于金中含孕,自然金精石液相反,一飞一伏,阳推阴证,像鸡子黄,精在母而隐伏,外白里黄,河车运转,须臾脱胎。象萌芽伸屈,万类各禀一气而受形。然未有功能变化,神足作用,故立养育,感动大丹,明喻故用法象,方合圣意。托易道,五金八石,六爻生成,乾坤互用,运转正气,定五週,分午首,终亥起子,进退加爻,藏伏时节,乃合天道,参同自然,须依更漏用火,即合符不差。但依昼夜停用符,每十二辰,遇子即如,行符一月,便象四时。或九月,或三年,或守毕法,九祀而终,喻大演九週,太一君臣人民合局之数,丹自灵矣。能内固性命,外化五金,转弄颜色,服食多少,及变世宝,说在《辨药龙虎肘后方》。

目录

道德部

道德部

混元混洞开辟劫运部

混元混洞开辟劫运部

道教本始部

卷一

道教经法传授部

卷一

经教相承部

卷一

三洞经教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天地部

卷一 卷二

日月星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十洲三岛部

卷一

洞天福地部

卷一

治部

卷一

禀生受命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杂修摄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斋戒部

卷一

说戒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杂法部

卷一

存思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秘要诀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杂要图诀法部

卷一

杂秘要诀法部

卷一

魂神部

卷一 卷二

诸家气法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金丹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方药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符图部

卷一 卷二

庚申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尸解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诸真要略部

卷一

仙籍旨诀部

卷一

诸真语论部

卷一

七部语要部

卷一

七部名数要记部

卷一

仙籍语论要记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赞颂部

卷一·赞颂歌 卷二·歌诗 卷三·赞诗词

纪传部

卷一·纪一 卷二·纪二 卷三·纪三 卷四·传一 卷五·传二 卷六·传三 卷七·传四 卷八·传五 卷九·传六 卷十·传七 卷十一·传八 卷十二·传九 卷十三·传十 卷十四·传十一 卷十五·传十二 卷十六·传十三 卷十七·传十四

灵验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