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虚與時偕行。
損,損下也。夫上也者,下之庇也,可无奉乎。故分下之剛,而上益於柔,下不敢多,而奉其上也。損者,益之本,能損而當,則民成矣。大吉而无咎。雖損也,其道存焉,可以正也,有正而能損已,何往而不可哉。損而得於時,雖至約可也。竭剛以奉,其道不存,不可正也已矣,故損益盈虚而與時偕行也。剛者,君子之道也,故處於下以奉其上,居其上以益於下,君子之道也。下者上之本也。不可以失其所也,故損益之辭繫焉,為人上者不可不慮下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山止其上,損澤而上,潤也。君子之可損者,忿慾也。縱之而咎生也,故戒之。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損貴其合時,初以結之,合其志也。故止其事而遄往,則終无咎矣。酌者,損之薄也。損以奉上,冝乎夙也,初猶遄也,其可後乎。當其時,雖酌之當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遄往而酌損之,貴其初合其志也。於事中可以守,務利其正也。損非其時,徒失其正,征之凶也。志守中正,而從其事不損己,以奉上,而上來,益已得,其中道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與一則志專而相應也。一以待而二以應之則惑矣。而況於三乎。於男女則不生化矣,於所求則累其徳矣,於建?則多勞而寡功矣,可以不愼乎。故三陰行則損六,三之應六,三獨往則獲上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逺於陽而處兩陰之間,待初之來而為勤,望之初遄,來使已疾,損而有喜也,亦有何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損而益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居尊以柔,能損諸已也,則天祐之。民歸之莫不感説以奉益也,或也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雖十朋之,莫違其大吉也。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損下奉其君也。上非受益之地,亦臣於主也。而剛正以處之,五柔以奉之,故不損己以奉主,而為主所益也,復何咎哉。得正之吉也。尚徳而往,何不利乎,高而无位,賛五之功,雖應得臣,无自有也。上賢之徳得損之終反受其益,大得志者也。
卷一
乾下乾上 坤下坤上 震下坎上 坎下艮上 乾下坎上 坎下乾上 坎下坤上 坤下坎上 乾下巽上 兌下乾上卷二
乾下坤上 坤下乾上 離下乾上 乾下離上 艮下坤上 坤下震上 震下兑上 巽下艮上 兑下坤上 坤下巽上卷三
震下離上 離下艮上 坤下艮上 震下坤上 震下乾上 乾下艮上 震下艮上 巽下兑上 坎下坎上 離下離上卷四
艮下兑上 巽下震上 艮下乾上 乾下震上 坤下離上 離下坤上 離下巽上 兑下離上 艮下坎上 坎下震上 兑下艮上 震下巽上卷五
乾下兑上 巽下乾上 坤下兑上 巽下坤上 坎下兑上 巽下坎上 離下兑上 巽下離上 震下震上 艮下艮上 艮下巽上 兑下震上卷六
離下震上 艮下離上 巽下巽上 兌下兌上 坎下巽上 兌下坎上 兌下巽上 艮下震上 離下坎上 坎下離上卷七
繫辭上卷八
繫辭下卷九
說卦傳卷十
序卦傳卷十一
雜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