渙,亨。王假有廟,利渉大川,利貞。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渉大川,乗木有功也。
剛下濟而行不窮,柔得位於外,而輔剛,剛志行而遂通,上下相資,而不相待,雖行散動人自為治,渙也。五之為主,不以形約,不以武禁,通其志而天下自治,豈人臣之為乎。乃王之命也。當以無為可以至於有廟致亨矣。木之乗則無險矣。不勞而致重於不通,上乘下之能也。施逺而濟其散,治乎中正,而利貞者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風行水上,無擁限也。上以發令,不疾而速,逺而承治者也。當其無事也。先王享于上帝,配之祖考,用禮樂之道,致享而已。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渙之初,可以散動也。二能濟而巳附之,故顯而行之無畏忌也。壯馬馳騁而得其吉。
九二,渙奔其机,悔亡。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剛能治也,來而不窮,據初相與得願馳騁,何往不至。兼固於三,貪其多,有失渙之道,未之悔也。
六三,渙其躬,无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渙者散,而隨適可也。雖乗於剛,非其位也。自應於上,可以往而遂其志矣。散志適時,何悔之有。
六四,渙其羣,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羣,元吉。光大也。
以柔順而上乗至尊,行大人之令者也。羣者,衆之務公之事也。渙衆之公,大吉而光也。若以私也,則丘墟不移,咎歸於巳,巳亦思之不夷矣。可不慎乎。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渙之尊而大號其令,物致其適,散其汗發其濡也。渙王居,大散也。憂在節王者制天下之務,故正其位,行其道,乃無咎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逺害也。
應獨者多至於争,此易之常情也。上獨有應而逺於傷害者,當其渙,得行其志,從其道也。故血去害逺而無咎也。
卷一
乾下乾上 坤下坤上 震下坎上 坎下艮上 乾下坎上 坎下乾上 坎下坤上 坤下坎上 乾下巽上 兌下乾上卷二
乾下坤上 坤下乾上 離下乾上 乾下離上 艮下坤上 坤下震上 震下兑上 巽下艮上 兑下坤上 坤下巽上卷三
震下離上 離下艮上 坤下艮上 震下坤上 震下乾上 乾下艮上 震下艮上 巽下兑上 坎下坎上 離下離上卷四
艮下兑上 巽下震上 艮下乾上 乾下震上 坤下離上 離下坤上 離下巽上 兑下離上 艮下坎上 坎下震上 兑下艮上 震下巽上卷五
乾下兑上 巽下乾上 坤下兑上 巽下坤上 坎下兑上 巽下坎上 離下兑上 巽下離上 震下震上 艮下艮上 艮下巽上 兑下震上卷六
離下震上 艮下離上 巽下巽上 兌下兌上 坎下巽上 兌下坎上 兌下巽上 艮下震上 離下坎上 坎下離上卷七
繫辭上卷八
繫辭下卷九
說卦傳卷十
序卦傳卷十一
雜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