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利建侯,行師。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隂者小人之道也。治之者,非君子歟。衆隂而陽禦之,非當大位則有兵戰之事。文之不當理也。其用師而豫乎,剛應而衆從之也。豫先而當得其順動者也。順以動,故天地如之,日月之迭明也。四時之更,變也。聖人以順動,而天下服也。非聖人不能得順動之時義也。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始發震奮而出地,物遂其豫也。震先而得其樂乎,故謂豫之。為樂得於心,而形見於外,興物而動其情,曰樂。故先王之有天下者,樂也。禮平天下之志,以修諸内也。故合其鐘、鼔、竽、瑟、管、磬之聲而與衆共樂也。禮者,重本崇德而敬其上也,故禘郊宗祖皆崇有德,而配之上帝天神焉。以與衆同敬而節諸外也,故作樂崇德,殷薦上帝,合禮樂之化,設内外之敎,而天下順也。
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初有上應,樂有得志也。夫君子之心,靜而自居。知得喪之終始,而不遷其正,故其樂不極,其憂不沮,何患之及哉。小人之始得志,誇其大而極其志,極而不及,於禍者無之。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卦一陽也。衆隂競之,以求豫也。二得順而中正,物至而順,豫至而樂,不遷其正也,故介如石堅,難以茍變。感之至,後動也。得吉之先也,其先知者不疾而速獲其吉也。安用其終日乎。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四經,始之地也。而三統下,卦之主而不當位,是以遲速皆不中也。盱而遽來,柔涉乎諂也。遲而後至,疑懼旅於衆也。是以悔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一陽而能濟衆也。而上下應之,所以得豫,皆由之也。復何疑焉。旣順以動之,天下附之。則智者為謀,勇者為力,皆相朋合,簪而來仕矣。
六五,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四剛動也。衆之歸柔,無德乘之,正乃疾也。守恒於中,其義不死已,存其尊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象曰:?豫,在上何可長也。
剛得志而豫,五正疾矣。而又上之,處於豫外,不知時之豫,昧於豫之成也。何可長哉。變而知歸,得无咎矣。
卷一
乾下乾上 坤下坤上 震下坎上 坎下艮上 乾下坎上 坎下乾上 坎下坤上 坤下坎上 乾下巽上 兌下乾上卷二
乾下坤上 坤下乾上 離下乾上 乾下離上 艮下坤上 坤下震上 震下兑上 巽下艮上 兑下坤上 坤下巽上卷三
震下離上 離下艮上 坤下艮上 震下坤上 震下乾上 乾下艮上 震下艮上 巽下兑上 坎下坎上 離下離上卷四
艮下兑上 巽下震上 艮下乾上 乾下震上 坤下離上 離下坤上 離下巽上 兑下離上 艮下坎上 坎下震上 兑下艮上 震下巽上卷五
乾下兑上 巽下乾上 坤下兑上 巽下坤上 坎下兑上 巽下坎上 離下兑上 巽下離上 震下震上 艮下艮上 艮下巽上 兑下震上卷六
離下震上 艮下離上 巽下巽上 兌下兌上 坎下巽上 兌下坎上 兌下巽上 艮下震上 離下坎上 坎下離上卷七
繫辭上卷八
繫辭下卷九
說卦傳卷十
序卦傳卷十一
雜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