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二百一十

◎外国三

○日本

日本,古倭奴国。唐咸亨初,改日本,以近东海日出而名也。地环海,惟东北限大山,有五畿、七道、三岛,共一百十五州,统五百八十七郡。其小国数十,皆服属焉。国小者百里,大不过五百里。户小者千,多不过一二万。国主世以王为姓,群臣亦世官。宋以前皆通中国,朝贡不绝,事具前史。惟元世祖数遣使赵良弼招之不至,乃命忻都、范文虎等帅舟师十万征之,至五龙山遭暴风,军尽没。后屡招不至,终元世未相通也。

明兴,高皇帝即位,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洪武二年三月,帝遣行人杨载诏谕其国,且诘以入寇之故,谓:“宜朝则来廷,不则修兵自固。倘必为寇盗,即命将徂征耳,王其图之。”日本王良怀不奉命,复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

三年三月又遣莱州府同知赵秩责让之,泛海至析木崖,入其境,守关者拒弗纳。秩以书抵良怀,良怀延秩入。谕以中国威德,而诏书有责其不臣语。良怀曰:“吾国虽处扶桑东,未尝不慕中国。惟蒙古与我等夷,乃欲臣妾我。我先王不服,乃使其臣赵姓者訹我以好语,语未既,水军十万列海岸矣。以天之灵,雷霆波涛,一时军尽覆。今新天子帝中夏,天使亦赵姓,岂蒙古裔耶?亦将訹我以好语而袭我也。”自左右将兵之。秩不为动,徐曰:“我大明天子神圣文武,非蒙古比,我亦非蒙古使者后。能兵,兵我。”良怀气沮,下堂延秩,礼遇甚优。遣其僧祖来奉表称臣,贡马及方物,且送还明、台二郡被掠人口七十余,以四年十月至京。太祖嘉之,宴赉其使者,念其俗佞佛,可以西方教诱之也,乃命僧祖阐、克勤等八人送使者还国,赐良怀《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是年掠温州。五年寇海盐、氵敢浦,又寇福建海上诸郡。六年以于显为总兵官,出海巡倭,倭寇莱、登。祖阐等既至,为其国演教,其国人颇敬信。而王则傲慢无礼,拘之二年,以七年五月还京。倭寇胶州。

时良怀年少,有持明者,与之争立,国内乱。是年七月,其大臣遣僧宣闻溪等赍书上中书省,贡马及方物,而无表。帝命却之,仍赐其使者遣还。未几,其别岛守臣氏久遣僧奉表来贡。帝以无国王之命,且不奉正朔,亦却之,而赐其使者,命礼臣移牒,责以越分私贡之非。又以频入寇掠,命中书移牒责之。乃以九年四月,遣僧圭廷用等来贡,且谢罪。帝恶其表词不诚,降诏戒谕,宴赉使者如制。十二年来贡。十三年复贡,无表,但持其征夷将军源义满奉丞相书,书辞又倨。乃却其贡,遣使赍诏谯让。十四年复来贡,帝再却之,命礼官移书责其王,并责其征夷将军,示以欲征之意。良怀上言:

臣闻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臣居远弱之倭,褊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余,封疆百万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昔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

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股肱之将,起精锐之师,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洲,自有其备,岂肯跪途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臣何惧哉。倘君胜臣负,且满上国之意。设臣胜君负,反作小邦之差。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拯黎庶之艰辛。特遣使臣,敬叩丹陛,惟上国图之。

帝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

十六年,倭寇金乡、平阳。十九年遣使来贡,却之。明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滨海四郡,相视形势。卫所城不当要害者移置之,民户三丁取一,以充戍卒,乃筑城一十六,增巡检司四十五,得卒万五千余人。又命信国公汤和行视浙东、西诸郡,整饬海防,乃筑城五十九。民户四丁以上者以一为戍卒,得五万八千七百余人,分戍诸卫,海防大饬。闰六月命福建备海舟百艘,广东倍之,以九月会浙江捕倭,既而不行。

先是,胡惟庸谋逆,欲藉日本为助。乃厚结宁波卫指挥林贤,佯奏贤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寻奏复贤职,遣使召之,密致书其王,借兵助己。贤还,其王遣僧如瑶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惟庸已败,计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谋也。越数年,其事始露,乃族贤,而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然其时王子滕祐寿者,来入国学,帝犹善待之。二十四年五月特授观察使,留之京师。后著《祖训》,列不征之国十五,日本与焉。自是,朝贡不至,而海上之警亦渐息。

成祖即位,遣使以登极诏谕其国。永乐元年又遣左通政赵居任、行人张洪偕僧道成往。将行,而其贡使已达宁波。礼官李至刚奏:“故事,番使入中国,不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核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帝曰:“外夷修贡,履险蹈危,来远,所费实多。有所赍以助资斧,亦人情,岂可概拘以禁令。至其兵器,亦准时直市之,毋阻向化。”十月,使者至,上王源道义表及贡物。帝厚礼之,遣官偕其使还,赉道义冠服、龟钮金章及锦绮、纱罗。

明年十一月来贺册立皇太子。时对马、台岐诸岛贼掠滨海居民,因谕其王捕之。王发兵尽歼其众,絷其魁二十人,以三年十一月献于朝,且修贡。帝益嘉之,遣鸿胪寺少卿潘赐偕中官王进赐其王九章冕服及钱钞、锦绮加等,而还其所献之人,令其国自治之。使者至宁波,尽置其人于甑,烝杀之。明年正月又遣侍郎俞士吉赍玺书褒嘉,赐赉优渥。封其国之山为寿安镇国之山,御制碑文,立其上。六月,使来谢,赐冕服。五年、六年频入贡,且献所获海寇。使还,请赐仁孝皇后所制《劝善》、《内训》二书,即命各给百本。十一月再贡。十二月,其国世子源义持遣使来告父丧,命中官周全往祭,赐谥恭献,且致赙。又遣官赍敕,封义持为日本国王。时海上复以倭警告,再遣官谕义持剿捕。

八年四月,义持遣使谢恩,寻献所获海寇,帝嘉之。明年二月复遣王进赍敕褒赉,收市物货。其君臣谋阻进不使归,进潜登舶,从他道遁还。自是,久不贡。是年,倭寇盘石。十五年,倭寇松门、金乡、平阳。有捕倭寇数十人至京者。廷臣请正法。帝曰:“威之以刑,不若怀之以德,宜还之。”乃命刑部员外郎吕渊等赍敕责让,令悔罪自新。中华人被掠者,亦令送还。明年四月,其王遣使随渊等来贡,谓:“海寇旁午,故贡使不能上达。其无赖鼠窃者,实非臣所知。愿贷罪,容其朝贡。”帝以其词顺,许之,礼使者如故,然海寇犹不绝。

十七年,倭船入王家山岛,都督刘荣率精兵疾驰入望海埚。贼数千人分乘二十舟,直抵马雄岛,进围望海埚。荣发伏出战,奇兵断其归路。贼奔樱桃园,荣合兵攻之,斩首七百四十二,生擒八百五十七。召荣至京,封广宁伯。自是,倭不敢窥辽东。二十年,倭寇象山。

宣德七年正月,帝念四方蕃国皆来朝,独日本久不贡,命中官柴山往琉球,令其王转谕日本,赐之敕。明年夏,王源义教遣使来。帝报之,赉白金、彩币。秋复至。十年十月以英宗嗣位,遣使来贡。

正统元年二月,使者还,赉王及妃银币。四月,工部言:“宣德间,日本诸国皆给信符勘合,今改元伊始,例当更给。”从之。四年五月,倭船四十艘连破台州桃渚、宁波大嵩二千户所,又陷昌国卫,大肆杀掠。八年五月,寇海宁。先是,洪熙时,黄岩民周来保、龙岩民钟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倭每来寇,为之乡导。至是,导倭犯乐清,先登岸侦伺。俄倭去,二人留村中丐食,被获,置极刑,枭其首于海上。倭性黠,时载方物、戎器,出没海滨,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则陈其方物而称朝贡,东南海滨患之。

景泰四年入贡,至临清,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欧几死。所司请执治,帝恐失远人心,不许。先是,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后悉不如制。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而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礼官言:“宣德间所贡硫黄、苏木、刀扇、漆器之属,估时直给钱钞,或折支布帛,为数无多,然已大获利。今若仍旧制,当给钱二十一万七千,银价如之。宜大减其直,给银三万四千七百有奇。”从之。使臣不悦,请如旧制。诏增钱万,犹以为少,求增赐物。诏增布帛千五百,终怏怏去。

天顺初,其王源义政以前使臣获罪天朝,蒙恩宥,欲遣使谢罪而不敢自达,移书朝鲜王令转请,朝鲜以闻。廷议敕朝鲜核实,令择老成识大体者充使,不得仍前肆扰,既而贡使亦不至。

成化四年夏,乃遣使贡马谢恩,礼之如制。其通事三人,自言本宁波村民,幼为贼掠,市与日本,今请便道省祭,许之。戒其勿同使臣至家,引中国人下海。十一月,使臣清启复来贡,伤人于市。有司请治其罪,诏付清启,奏言犯法者当用本国之刑,容还国如法论治。且自服不能钤束之罪,帝俱赦之。自是,使者益无忌。十三年九月来贡,求《佛祖统纪》诸书,诏以《法苑珠林》赐之。使者述其王意,请于常例外增赐,命赐钱五万贯。二十年十一月复贡。弘治九年三月,王源义高遣使来,还至济宁,其下复持刀杀人。所司请罪之,诏自今止许五十人入都,余留舟次,严防禁焉。十八年冬来贡,时武宗已即位,命如故事,铸金牌勘合给之。

正德四年冬来贡。礼官言:“明年正月,大祀庆成宴。朝鲜陪臣在展东第七班,日本向无例,请殿西第七班。”从之。礼官又言:“日本贡物向用舟三,今止一,所赐银币,宜如其舟之数。且无表文,赐敕与否,请上裁。”命所司移文答之。五年春,其王源义澄遣使臣宋素卿来贡,时刘瑾窃柄,纳其黄金千两,赐飞鱼服,前所未有也。素卿,鄞县朱氏子,名缟,幼习歌唱。倭使见,悦之,而缟叔澄负其直,因以缟偿。至是,充正使,至苏州,澄与相见。后事觉,法当死,刘瑾庇之,谓澄已自首,并获免。七年,义澄使复来贡,浙江守臣言:“今畿辅、山东盗充斥,恐使臣遇之为所掠,请以贡物贮浙江官库,收其表文送京师。”礼官会兵部议,请令南京守备官即所在宴赉,遣归,附进方物,皆予全直,毋阻远人向化心。从之。

嘉靖二年五月,其贡使宗设抵宁波。未几,素卿偕瑞佐复至,互争真伪。素卿贿市舶大监赖恩,宴时坐素卿于宗设上,船后至又先为验发。宗设怒,与之斗,杀瑞佐,焚其舟,追素卿至绍兴城下,素卿窜匿他所免。凶党还宁波,所过焚掠,执指挥袁琎,夺船出海。都指挥刘锦追至海上,战没。巡按御史欧珠以闻,且言:“据素卿状,西海路多罗氏义兴者,向属日本统辖,无入贡例。因贡道必经西海,正德朝勘合为所夺。我不得已,以弘治朝勘合,由南海路起程,比至宁波,因诘其伪,致启衅。”章下礼部,部议:“素卿言未可信,不宜听入朝。但衅起宗设,素卿之党被杀者多,其前虽有投番罪,已经先朝宥赦,毋容问。惟宣谕素卿还国,移咨其王,令察勘合有无,行究治。”帝已报可,御史熊兰、给事张翀交章言:“素卿罪重不可贷,请并治赖恩及海道副使张芹、分守参政朱鸣阳、分巡副使许完、都指挥张浩。闭关绝贡,振中国之威,寝狡寇之计。”事方议行,会宗设党中林、望古多罗逸出之舟,为暴风飘至朝鲜。朝鲜人击斩三十级,生擒二贼以献。给事中夏言因请逮赴浙江,会所司与素卿杂治,因遣给事中刘稍、御史王道往。至四年,狱成,素卿及中林、望古多罗并论死,系狱。久之,皆瘐死。时有琉球使臣郑绳归国,命传谕日本以擒献宗设,还袁琎及海滨被掠之人,否则闭关绝贡,徐议征讨。

九年,琉球使臣蔡瀚者,道经日本,其王源义晴附表言:“向因本国多事,干戈梗道。正德勘合不达东都,以故素卿捧弘治勘合行,乞贷遣。望并赐新勘合、金印,修贡如常。”礼官验其文,无印篆,言:“倭谲诈难信,宜敕琉球王传谕,仍遵前命。”十八年七月,义晴贡使至宁波,守臣以闻。时不通贡者已十七年,敕巡按御史督同三司官核,果诚心效顺,如制遣送,否则却回,且严居民交通之禁。明年二月,贡使硕鼎等至京申前请,乞赐嘉靖新勘合,还素卿及原留贡物。部议:“勘合不可遽给,务缴旧易新。贡期限十年,人不过百,舟不过三,余不可许。”诏如议。二十三年七月复来贡,未及期,且无表文。部臣谓不当纳,却之。其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巡按御史高节请治沿海文武将吏罪,严禁奸豪交通,得旨允行。而内地诸奸利其交易,多为之囊橐,终不能尽绝。

二十六年六月,巡按御史杨九泽言:“浙江宁、绍、台、温皆滨海,界连福建福、兴、漳、泉诸郡,有倭患,虽设卫所城池及巡海副使、备倭都指挥,但海寇出没无常,两地官弁不能通摄,制御为难。请如往例,特遣巡视重臣,尽统海滨诸郡,庶事权归一,威令易行。”廷议称善,乃命副都御史朱纨巡抚浙江兼制福、兴、漳、泉、建宁五府军事。未几,其王义晴遣使周良等先期来贡,用舟四,人六百,泊于海外,以待明年贡期。守臣沮之,则以风为解。十一月事闻,帝以先期非制,且人船越额,敕守臣勒回。十二月,倭贼犯宁、台二郡,大肆杀掠,二郡将吏并获罪。明年六月,周良复求贡,纨以闻。礼部言:“日本贡期及舟与人数虽违制,第表辞恭顺,去贡期亦不远,若概加拒绝,则航海之劳可悯,若稍务含容,则宗设、素卿之事可鉴。宜敕纨循十八年例,起送五十人,余留嘉宾馆,量加犒赏,谕令归国。若互市防守事,宜在纨善处之。”报可。纨力言五十人过少,乃令百人赴都。部议但赏百人,余罢勿赏。良诉贡舟高大。势须五百人。中国商舶入海,往往藏匿岛中为寇,故增一舟防寇,非敢违制。部议量增其赏,且谓:“百人之制,彼国势难遵行,宜相其贡舟大小,以施禁令。”从之。

日本故有孝、武两朝勘合几二百道,使臣前此入贡请易新者,而令缴其旧。至是良持弘治勘合十五道,言其余为素卿子所窃,捕之不获。正德勘合留十五道为信,而以四十道来还。部议令异时悉缴旧,乃许易新,亦报可。当是时,日本王虽入贡,其各岛诸倭岁常侵掠,滨海奸民又往往勾之。纨乃严为申禁,获交通者,不俟命辄以便宜斩之。由是,浙、闽大姓素为倭内主者,失利而怨。纨又数腾疏于朝,显言大姓通倭状,以故闽、浙人皆恶之,而闽尤甚。巡按御史周亮,闽产也,上疏诋纨,请改巡抚为巡视,以杀其权。其党在朝者左右之,竟如其请。又夺纨官。罗织其擅杀罪,纨自杀。自是不置巡抚者四年,海禁复弛,乱益滋甚。

祖制,浙江设市舶提举司,以中官主之,驻宁波。海舶至则平其直,制驭之权在上。及世宗,尽撤天下镇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滨海奸人遂操其利。初市犹商主之,及严通番之禁,遂移之贵官家,负其直者愈甚。索之急,则以危言吓之,或又以好言绐之,谓我终不负若直。倭丧其赀不得返,已大恨,而大奸若汪直、徐海、陈东、麻叶辈素窟其中,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主谋。倭听指挥,诱之入寇。海中巨盗,遂袭倭服饰、旂号,并分艘掠内地,无不大利,故倭患日剧,于是廷议复设巡抚。三十一年七月以佥都御史王忬任之,而势已不可扑灭。

明初,沿海要地建卫所,设战船,董以都司、巡视、副使等官,控制周密。迨承平久,船敝伍虚。及遇警,乃募渔船以资哨守。兵非素练,船非专业,见寇舶至,辄望风逃匿,而上又无统率御之。以故贼帆所指,无不残破。三十二年三月,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破昌国卫。四月犯太仓,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八月劫金山卫,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泰。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屯柘林。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忬亦不能有所为。未几,忬改抚大同,以李天宠代,又命兵部尚书张经总督军务。乃大征兵四方,协力进剿。是时,倭以川沙洼、柘林为巢,抄掠四出。明年正月,贼夺舟犯乍浦、海宁,陷崇德,转掠塘栖、新市、横塘、双林等处,攻德清县。五月复合新倭,突犯嘉兴,至王江泾,乃为经击斩千九百余级,余奔柘林。其他倭复掠苏州境,延及江阴、无锡,出入太湖。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倭战则驱其所掠之人为军锋,法严,人皆致死,而官军素懦怯,所至溃奔。帝乃遣工部侍郎赵文华督察军情。文华颠倒功罪,诸军益解体。经、天宠并被逮,代以周珫、胡宗宪。逾月,珫罢,代以杨宜。

时贼势蔓延,江浙无不蹂躏。新倭来益众,益肆毒。每自焚其舟,登岸劫掠。自杭州北新关西剽淳安,突徽州歙县,至绩溪、旌德,过泾县,趋南陵,遂达芜湖。烧南岸,奔太平府,犯江宁镇,径侵南京。倭红衣黄盖,率众犯大安德门,及夹冈,乃趋秣陵关而去,由溧水流劫溧阳、宜兴。闻官兵自太湖出,遂越武进,抵无锡,驻惠山。一昼夜奔百八十余里,抵浒墅。为官军所围,追及于杨林桥,歼之。是役也,贼不过六七十人,而经行数千里,杀戮战伤者几四千人,历八十余日始灭,此三十四年九月事也。

应天巡抚曹邦辅以捷闻,文华忌其功。以倭之巢于陶宅也,乃大集浙、直兵,与宗宪亲将之。又约邦辅合剿,分道并进,营于松江之甎桥。倭悉锐来冲,遂大败,文华气夺,贼益炽。十月,倭自乐清登岸,流劫黄岩、仙居、奉化、余姚、上虞,被杀掳者无算。至〈山乘〉县乃歼之,亦不满二百人,顾深入三府,历五十日始平。其先一枝自山东日照流劫东安卫,至淮安、赣榆、沭阳、桃源,至清河阻雨,为徐、邳官兵所歼,亦不过数十人,流害千里,杀戮千余,其悍如此。而文华自甎桥之败,见倭寇势甚,其自柘林移于周浦,与泊于川沙旧巢及嘉定高桥者自如,他侵犯者无虚日,文华乃以寇息请还朝。

明年二月,罢宜,代以宗宪,以阮鹗巡抚浙江。于是宗宪乃请遣使谕日本国王,禁戢岛寇,招还通番奸商,许立功免罪。既得旨,遂遣宁波诸生蒋洲、陈可愿往。及是,可愿还,言至其国五岛,遇汪直、毛海峰,谓日本内乱,王与其相俱死,诸岛不相统摄,须遍谕乃可杜其入犯。又言,有萨摩洲者,虽已扬帆入寇,非其本心,乞通贡互市,愿杀贼自效。乃留洲传谕各岛,而送可愿还。宗宪以闻,兵部言:“直等本编民,既称效顺,即当释兵。乃绝不言及,第求开市通贡,隐若属国然,其奸叵测。宜令督臣振扬国威,严加备御。移檄直等,俾剿除舟山诸贼巢以自明。果海疆廓清,自有恩赉。”从之。时两浙皆被倭,而慈溪焚杀独惨,余姚次之。浙西柘林、乍浦、乌镇、皂林间,皆为贼巢,前后至者二万余人,命宗宪亟图方略。七月,宗宪言:“贼首毛海峰自陈可愿还,一败倭寇于舟山,再败之沥表,又遣其党招谕各岛,相率效顺,乞加重赏。”部令宗宪以便宜行。当是时,徐海、陈东、麻叶,方连兵攻围桐乡,宗宪设计间之,海遂擒东、叶以降,尽歼其余众于乍浦。未几,复蹴海于梁庄,海亦授首,余党尽灭。江南、浙西诸寇略平,而江北倭则犯丹阳及掠瓜洲,烧漕艘者明春复犯如皋、海门,攻通州,掠扬州、高耶,入宝应,遂侵淮安府,集于庙湾,逾年乃克。其浙东之倭则盘踞于舟山,亦先后为官军所袭。

先是,蒋洲宣谕诸岛,至丰后被留,令僧人往山口等岛传谕禁戢。于是山口都督源义长具咨送还被掠人口,而咨乃用国王印。丰后太守源义镇遣僧德阳等具方物,奉表谢罪,请颁勘合修贡,送洲还。前杨宜所遣郑舜功出海哨探者,行至丰后岛,岛主亦遣僧清授附舟来谢罪,言前后侵犯,皆中国奸商潜引诸岛夷众,义镇等实不知。于是宗宪疏陈其事,言:“洲奉使二年,止历丰后、山口二岛,或有贡物而无印信勘合,或有印信而无国王名称,皆违朝典。然彼既以贡来,又送还被掠人口,实有畏罪乞恩意。宜礼遣其使,令传谕义镇、义长,转谕日本王,擒献倡乱诸渠,及中国奸宄,方许通贡。”诏可。

汪直之踞海岛也,与其党王滶、叶宗满、谢和、王清溪等,各挟倭寇为雄。朝廷至悬伯爵、万金之赏以购之,迄不能致。及是,内地官军颇有备,倭虽横,亦多被剿戮,有全岛无一人归者,往往怨直,直渐不自安。宗宪与直同郡,馆直母与其妻孥于杭州,遣蒋洲赍其家书招之。直知家属固无恙,颇心动。义镇等以中国许互市,亦喜。乃装巨舟,遣其属善妙等四十余人随直等来贡市,于三十六年十月初,抵舟山之岑港。将吏以为入寇也,陈兵备。直乃遣王滶入见宗宪,谓:“我以好来,何故陈兵待我?”滶即毛海峰,直养子也。宗宪慰劳甚至,指心誓无他。俄善妙等见副将卢镗于舟山,镗令擒直以献。语泄,直益疑。宗宪开谕百方,直终不信,曰:“果尔,可遣滶出,吾当入见。”宗宪立遣之。直又邀一贵官为质,即命指挥夏正往。直以为信,遂与宗满、清溪偕来。宗宪大喜,礼接之甚厚,令谒巡按御史王本固于杭州,本固以属吏。滶等闻,大恨,支解夏正,焚舟登山,据岑港坚守。

逾年,新倭大至,屡寇浙东三郡。其在岑港者,徐移之柯梅,造新舟出海,宗宪不之追。十一月,贼扬帆南去,泊泉州之浯屿,掠同安、惠安、南安诸县,攻福宁州,破福安、宁德。明年四月遂围福州,经月不解。福清、永福诸城皆被攻毁,蔓延于兴化,奔突于漳州。其患尽移于福建,而潮、广间亦纷纷以倭警闻矣。至四十年,浙东、江北诸寇以次平。宗宪寻坐罪被逮。明年十一月陷兴化府,大杀掠,移据平海卫不去。初,倭之犯浙江也,破州县卫所城以百数,然未有破府城者。至是,远近震动,亟征俞大猷、戚继光、刘显诸将合击,破之。其侵犯他州县者,亦为诸将所破,福建亦平。

其后,广东巨寇曾一本、黄朝太等,无不引倭为助。隆庆时,破碣石、甲子诸卫所。已,犯化州石城县,陷锦囊所、神电卫。吴川、阳江、茂名、海丰、新宁、惠来诸县,悉遭焚掠。转入雷、谦、琼三郡境,亦被其患。万历二年犯浙东宁、绍、台、温四郡,又陷广东铜鼓石双鱼所。三年犯电白。四年犯定海。八年犯浙江韭山及福建彭湖、东涌。十年犯温州,又犯广东。十六年犯浙江。然时疆吏惩嘉靖之祸,海防颇饬,贼来辄失利。其犯广东者,为蜒贼梁本豪勾引,势尤猖獗。总督陈瑞集众军击之,斩首千六百余级,沈其船百余艘,本豪亦授首。帝为告谢郊庙,宣捷受贺云。

日本故有王,其下称关白者最尊,时以山城州渠信长为之。偶出猎,遇一人卧树下,惊起冲突,执而诘之。自言为平秀吉,萨摩州人之奴,雄健跷捷,有口辩。信长悦之,令牧马,名曰木下人。后渐用事,为信长画策,夺并二十余州,遂为摄津镇守大将。有参谋阿奇支者,得罪信长,命秀吉统兵讨之。俄信长为其下明智所杀,秀吉方攻灭阿奇支,闻变,与部将行长等乘胜还兵诛之,威名益振。寻废信长三子,僣称关白,尽有其众,时为万历十四年。于是益治兵,征服六十六州,又以威胁琉球、吕宋、暹罗、佛郎机诸国,皆使奉贡。乃改国王所居山城为大阁,广筑城郭,建宫殿,其楼阁有至九重者,实妇女珍宝其中。其用法严,军行有进无退,违者虽子婿必诛,以故所向无敌。乃改元文禄,并欲侵中国,灭朝鲜而有之。召问故时汪直遗党,知唐人畏倭如虎,气益骄。益大治兵甲,缮舟舰,与其下谋,入中国北京者用朝鲜人为导,入浙、闽沿海郡县者用唐人为导。虑琉球泄其情,使毋入贡。

同安人陈甲者,商于琉球。惧为中国害,与琉球长史郑迥谋,因进贡请封之使,具以其情来告。甲又旋故乡,陈其事于巡抚赵参鲁。参鲁以闻,下兵部,部移咨朝鲜王。王但深辨向导之诬,亦不知其谋己也。

初,秀吉广征诸镇兵,诸三岁粮,欲自将以犯中国。会其子死,旁无兄弟。前夺丰后岛主妻为妾,虑其为后患。而诸镇怨秀吉暴虐,咸曰:“此举非袭大唐,乃袭我耳。”各怀异志。由是,秀吉不敢亲行。二十年四月遣其将清正、行长、义智,僧玄苏、宗逸等,将舟师数百艘,由对马岛渡海陷朝鲜之釜山,乘胜长驱,以五月渡临津,掠开城,分陷丰德诸郡。朝鲜望风溃,清正等遂偪王京。朝鲜王李昖弃城奔平壤,又奔义州,遣使络绎告急。倭遂入王京,执其王妃、王子,追奔至平壤,放兵淫掠。七月命副总兵祖承训赴援,与倭战于平壤城外,大败,承训仅以身免。八月,中朝乃以兵部侍郎宋应昌为经略,都督李如松为提督,统兵讨之。

当是时,宁夏未平,朝鲜事起,兵部尚书石星计无所出,募能说倭者侦之,于是嘉兴人沈惟敬应募。星即假游击将军衔,送之如松麾下。明年,如松师大捷于平壤,朝鲜所失四道并复。如松乘胜趋碧蹄馆,败而退师。于是封贡之议起,中朝弥缝惟敬以成款局,事详《朝鲜传》。久之,秀吉死,诸倭扬帆尽归,朝鲜患亦平。然自关白侵东国,前后七载,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中朝与朝鲜迄无胜算。至关白死,兵祸始休,诸倭亦皆退守岛巢,东南稍有安枕之日矣。秀吉凡再传而亡。

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闾巷小民,至指倭相詈骂,甚以噤其小儿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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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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