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服四
○皇帝宝玺 皇后册宝 皇妃以下册印 皇太子册宝 皇太子妃册宝亲王以下册宝册印 铁券 印信 符节 宫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宝玺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宝”,曰“皇帝之宝”,曰“皇帝行宝”,曰“皇帝信宝”,曰“天子之宝”,曰“天子行宝”,曰“天子信宝”,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曰“广运之宝”,曰“皇帝尊亲之宝”,曰“皇帝亲亲之宝”,曰“敬天勤民之宝”;又有“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及“钦文之玺”。丹符出验四方。洪武元年欲制宝玺,有贾胡浮海献美玉,曰:“此出于阗,祖父相传,当为帝王宝玺。”乃命制为宝,不知十七宝中,此玉制何宝也。成祖又制“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
弘治十三年,鄠县民毛志学于泥河滨得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遣人献之。礼部尚书傅瀚言:“自有秦玺以来,历代得丧真伪之迹具载史籍。今所进,篆文与《辍耕录》等书摹载鱼鸟篆文不同,其螭纽又与史传所纪文盘五龙、螭缺一角、旁刻魏录者不类。盖秦玺亡已久,今所进与宋、元所得,疑皆后世摹秦玺而刻之者。窃惟玺之用,以识文书,防诈伪,非以为宝玩也。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我高皇帝自制一代之玺,文各有义,随事而施,真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何藉此玺哉!”帝从其言,却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
皇后之册:用金册二片,依周尺长一尺二寸,广五寸,厚二分五厘。字依数分行,镌以真书。上下有孔,联以红绦,开阖如书帙,藉以红锦褥。册盝用木,饰以浑金沥粉蟠龙,红纻丝衬里,内以红罗销金小袱裹册,外以红罗销金夹袱包之,五色小绦萦于外。宝用金,龟纽,篆文曰“皇后之宝”,依周尺方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宝池用金,阔取容。宝箧二副,一置宝,一置宝池。每副三重:外箧用木,饰以浑金沥粉蟠龙,红纻丝衬里;中箧用金鈒蟠龙;内小箧饰如外箧,内置宝座,四角雕蟠龙,饰以浑金。座上用锦褥,以销金红罗小夹袱裹宝,其箧外各用红罗销金大夹袱覆之。临册之日,册宝俱置于红髹舆案,案顶有红罗沥水,用担床举之。
皇贵妃而下,有册无宝而有印。妃册,用镀金银册二片,广长与后册同。册盝饰以浑金沥粉蟠凤。其印用金,龟纽,尺寸与诸王宝同,文曰“皇妃之印”。箧饰以蟠凤。宣德元年,帝以贵妃孙氏有容德,特请于皇太后,制金宝赐之,未几即诞皇嗣。自是贵妃授宝,遂为故事。嘉靖十年,立九嫔,册用银,杀皇妃五分之一,以金饰之。
皇太子册宝:册用金,二片,其制及盝箧之饰与皇后册同。宝用金,龟纽,篆书“皇太子宝”。其制及池箧之饰与后宝同。
皇太子妃册宝:其册用金,两叶,重百两,每叶高一尺二寸,广五寸。藉册以锦,联册以红丝绦,垫册以锦褥,裹册以红罗销金袱。其盝饰以浑金沥粉云凤,内有花银钉铰,嵌金丝铁筦龠;外以红罗销金袱覆之。其金宝之制未详。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册,不用宝。
亲王册宝:册制与皇太子同。其宝用金,龟纽,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文曰“某王之宝”。池箧之饰,与皇太子宝同。宝盝之饰,则雕蟠螭。
亲王妃册印:其金册,高视太子妃册减一寸,馀制悉同,册文视亲王。其金印之制未详。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册。
公主册印:银册二片,镌字镀金,藉以红锦褥。册盝饰以浑金沥粉蟠螭。其印同宋制,用金,龟纽,文曰“某国公主之印”。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印池用金,广取容。印外箧用木,饰以浑金沥粉盘凤,中箧用金鈒蟠凤,内小箧,饰如外箧。
亲王世子金册金宝:承袭止授金册,传用金宝。
世子妃亦用金册。洪武二十三年铸世子妃印,制视王妃,金印,龟纽,篆文曰“某世子妃印”。
郡王,镀金银册、镀金银印,册文视世子。其妃止有镀金银册。
功臣铁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议为铁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钱允一有家藏吴越王镠唐赐铁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损益焉。其制如瓦,第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履历、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故则合之,以取信焉。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并赐铁券。公:李善长、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常茂。侯: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耿炳文、陈德、郭子兴、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铎、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二十五年,改制铁券,赐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达、李文忠,侯吴杰、沐英,凡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
百官印信:洪武初,铸印局铸中外诸司印信。正一品,银印,三台,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其馀正二品、从二品官,银印二台,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圣公以正二品,三台银印,则景泰三年赐也。顺天、应天二府俱正三品,银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厘。其馀正三品、从三品官,俱铜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太仆、光禄寺并在外盐运司,俱从三品,铜印,方减一分,厚减五厘。正四品、从四品,俱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从五品,俱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惟在外各州从五品,铜印,方减一分,厚减五厘。正六品、从六品,俱铜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厘。正七品、从七品,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正从八品,俱铜印,方二寸,厚二分五厘。正从九品,俱铜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厘。未入流者,铜条记,阔一寸三分,长二寸五分,厚二分一厘。以上俱直纽,九叠篆文。初,杂职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条记。凡百官之印,惟文渊阁银印,直纽,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诚重之也。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镇朔、平蛮诸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洪武中,尝用上公佩将军印,后以公、侯、伯及都督充总兵官,名曰“挂印将军”。有事征伐,则命总兵佩印以往,旋师则上所佩印于朝。此外,惟漕运总兵印同将军。其在外镇守总兵、参将挂印,则洪熙元年始也。有文臣挂将军印者,王骥以兵部尚书征湖、贵苗,挂平蛮将军印;王越以左都御史守大同,挂征西将军印。其他文武大臣,有领敕而权重者,或给以铜关防,直纽,广一寸九分五厘,长二寸九分,厚三分,九叠篆文,虽宰相行边,与部曹无异。惟正德时,张永征安化王,用金铸,嘉靖中,顾鼎臣居守,用牙镂关防,皆特赐也。初,太祖重御史之职,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铸二印,文曰“绳愆纠缪”,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藏内府,有事则受以出,复命则纳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类。乃命改制某道监察御史,其奉差者,则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铜印直纽,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叠篆文。成祖初幸北京,有一官署二三印者,夏原吉至兼掌九卿印,诸曹并于朝房取裁,其任重矣。
明初,赐高丽金印,龟纽,方三寸,文曰“高丽国王之印”,赐安南镀金银印,驼纽,方三寸,文曰“安南国王之印”。赐占城镀金银印,驼纽,方三寸,文曰“占城国王之印”。赐吐蕃金印,驼纽,方五寸,文曰“白兰王印”。
符牌:凡宣召亲王,必遣官赍金符以往。亲王之藩及镇守、巡抚诸官奏请符验,俱从兵部奏,行尚宝司领之。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公差,以军情重务及奉旨差遣给驿者,兵部既给勘合,即赴内府,关领符验,给驿而去,事竣则缴。嘉靖三十七年定制:南京、凤阳守备内外官,并各处镇守总兵、巡抚,及各守一方不受镇守节制内外守备,并领符验奏事。凡监枪、整饬兵备,并一城一堡守备官,不许关领符验。其制,上织船马之状,起马者用马字号,起船者水字号,起双马者达字号,起单马者通字号,起站船者信字号。洪武四年,始制用宝金牌。凡军机文书,自都督府、中书省长官而外,不许擅奏。有诏调军,中书省同都督府覆奏,乃各出所藏金牌,入请用宝。又造军中调发符牌,用铁,长五寸,阔半之,上鈒二飞龙,下鈒二麒麟,首为圜窍,贯以红丝绦。尝遣官赍金牌、信符诣西番,以茶易马。其牌四十一,上号藏内府,下号降各番,篆文曰“皇帝圣旨”,左曰“合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二十二年又颁西番金牌、信符。其后番官款塞,皆赍原降牌符而至。永乐二年制信符、金字红牌给云南诸蛮。凡历代改元,则所颁外国信符、金牌,必更铸新年号给之。此符信之达于四裔者也。
其武臣悬带金牌,则洪武四年所造。阔二寸,长一尺,上鈒双龙,下鈒二伏虎,牌首尾为圆窍,贯以红丝绦。指挥佩金牌,双云龙,双虎符。千户佩镀金银牌,独云龙,独虎符。百户素云银牌符。太祖亲为文鈒之曰:“上天祐民,朕乃率抚。威加华夏,实凭虎臣。赐尔金符,永传后嗣。”天子祀郊庙,若视学、耤田,勋卫扈从及公侯、驸马、五府都督日直、锦衣卫当直,及都督率诸卫千百户夜巡内皇城,金吾诸卫各轮官随朝巡绰,俱给金牌,有龙者、虎者、麒麟者、狮者、云者,以官为差。
其扈驾金字银牌,则洪武六年所造。寻改为守卫金牌,以铜为之,涂以金,高一尺,阔三寸,分字号凡五。仁字号,上鈒独龙蟠云花,公、侯、伯、都督佩之。义字号,鈒伏虎盘云花,指挥佩之。礼字号,獬貂豸蟠云花,千户、卫镇抚佩之。智字号,鈒狮子蟠云花,百户、所镇抚佩之。信字号,鈒蟠云花,将军佩之。牌下铸“守卫”二篆字,背铸“凡守卫官军悬带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窍贯青丝。镇抚及将军随驾直宿卫者佩之,下直则纳之。凡夜巡官,于尚宝司领令牌,禁城各门、金吾等卫指挥、千户,分领申字号牌,午门自一至四,长安左右门、东华门自五至八,西华门自九至十二,玄武门自十三至十六。五城兵马指挥亦日领令牌,东西南北中城,分领木、金、火、水、土五字号。留守五卫、巡城官并金吾等卫守卫官,俱领铜符。留守卫指挥所领承字及东西北字号牌,俱左半字阳文,左比。金吾等卫,端门、承天门、东西北安门指挥千户所领承字及东西北字号,俱右半字阴文,右比。铜符字号比对相同,方许巡行。内官、内使之出,亦须守门官比对铜符而后行。皇城九门守卫军与围子手,各领勇字号铜牌。锦衣校尉上直及光禄寺吏典厨役,遇大祀,俱佩双鱼铜牌。永乐六年驾幸北京,扈从官俱带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各铸印信,通政司、鸿胪寺各铸关防,谓之行在卫门印信关防。其后命内府印绶监收贮。嘉靖十八年南巡,礼部领出,以给扈从者焉。凡郊庙诸祭陪祀供事官及执事者,入坛俱领牙牌,洪武八年始也。圆花牌,陪祀官领之。长花牌,供事官领之。长素牌,执事人领之。又谓之祀牌。凡驾诣陵寝,扈从官俱于尚宝司领小牙牌。嘉靖九年,皇后行亲蚕礼,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妇及使人,俱于尚宝司领牙牌,有云花圜牌、鸟形长牌之异。凡文武朝参官、锦衣卫当驾官,亦领牙牌,以防奸伪,洪武十一年始也。其制,以象牙为之,刻官职于上。不佩则门者却之,私相借者论如律。牙牌字号,公、侯、伯以勋字,驸马都尉以亲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坊官以乐字,入内官以官字。正德十六年,礼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职官得悬。比来权奸侵柄,传旨升官者辄佩牙牌,宜清核以重名器。”乃命文职不朝参者,毋得滥给牙牌;武官进御侍班、佩刀、执金炉者给与。嘉靖二十八年,内府供事匠作、武职官皆带朝参牙牌,尝奉旨革夺,旋复给之。给事中陈邦修以为言,礼部覆奏:“《会典》所载,文武官出入禁门带牙牌,有执事、供事、朝参之别。执事、供事者,皆届期而领,如期而缴。惟朝参牙牌,得朝夕悬之,非徒为关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虚衔带俸、供事、执事者,不宜概领。第出入禁闼,若一切革夺,何由讥察?尚宝司所贮旧牌数百,上有‘入内府’字号,请以给之。至于卫所武官,掌印、佥书侍卫之外,非属朝参供役者,尽革夺之。其纳粟、填注冒赐牙牌及罢退闲住官旧所关领不缴者,俱逮问。”报可。
洪武十五年,制使节,黄色三檐宝盖,长二尺,黄纱袋笼之。又制丹漆架一,以节置其上。使者受命,则载以行;使归,则持之以复命。二十三年,诏考定使节之制,礼部奏:“汉光武时,以竹为节,柄长八尺,其毛三重。而黄公绍《韵会》注:汉节柄长三尺,毛三重,以旄牛为之。”诏从三尺之制。
宫室之制:吴元年作新内。正殿曰奉天殿,后曰华盖殿,又后曰谨身殿,皆翼以廊庑。奉天殿之前曰奉天门,殿左曰文楼,右曰武楼。谨身殿之后为宫,前曰乾清,后曰坤宁,六宫以次列。宫殿之外,周以皇城,城之门,南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时有言瑞州文石可甃地者。太祖曰:“敦崇俭朴,犹恐习于奢华,尔乃导予奢丽乎?”言者惭而退。洪武八年,改建大内宫殿,十年告成。阙门曰午门,翼以两观。中三门,东西为左、右掖门。午门内曰奉天门,门内奉天殿,尝御以受朝贺者也。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奉天殿左、右门,左曰中左,右曰中右,两庑之间,左曰文楼,右曰武楼。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华盖殿之后曰谨身殿,殿后则乾清宫之正门也。奉天门外两庑间有门,左曰左顺,右曰右顺。左顺门外有殿曰文华,为东宫视事之所。右顺门外有殿曰武英,为皇帝斋戒时所居。制度如旧,规模益宏。二十五年改建大内金水桥,又建端门、承天门楼各五间,及长安东、西二门。永乐十五年,作西宫于北京。中为奉天殿,侧为左右二殿,南为奉天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其南为午门,又南为承天门。殿北有后殿、凉殿、暖殿及仁寿、景福、仁和、万春、永寿、长春等宫,凡为屋千六百三十馀楹。十八年,建北京,凡宫殿、门阙规制,悉如南京,壮丽过之。中朝曰奉天殿,通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殿左曰中左门,右曰中右门。丹墀东曰文楼,西曰武楼,南曰奉天门,常朝所御也。左曰东角门,右曰西角门,东庑曰左顺门,西庑曰右顺门,正南曰午门。中三门,翼以两观,观各有楼,左曰左掖门,右曰右掖门。午门左稍南,曰阙左门,曰神厨门,内为太庙。右稍南,曰阙右门,曰社左门,内为太社稷。又正南曰端门,东曰庙街门,即太庙右门也。西曰社街门,即太社稷坛南左门也。又正南曰承天门,又折而东曰长安左门,折而西曰长安右门。东后曰东安门,西后曰西安门,北后曰北安门。正南曰大明门,中为驰道,东西长廊各千步。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又后曰谨身殿。谨身殿左曰后左门,右曰后右门。正北曰乾清门,内为乾清宫,是曰正寝。后曰交泰殿。又后曰坤宁宫,为中宫所居。东曰仁寿宫,西曰清宁宫,以奉太后。左顺门之东曰文华殿。右顺门之西曰武英殿。文华殿东南曰东华门,武英殿西南曰西华门。坤宁宫后曰坤宁门,门之后曰玄武门。其他宫殿,名号繁多,不能尽列,所谓千门万户也。皇城内宫城外,凡十有二门:曰东上门、东上北门、东上南门、东中门、西上门、西上北门、西上南门、西中门、北上门、北上东门、北上西门、北中门。复于皇城东南建皇太孙宫,东安门外东南建十王街。宣宗留意文雅,建广寒、清暑二殿,及东、西琼岛,游观所至,悉置经籍。正统六年重建三殿。嘉靖中,于清宁宫后地建慈庆宫,于仁寿宫故基建慈宁宫。三十六年,三殿门楼灾,帝以殿名奉天,非题扁所宜用,敕礼部议之。部臣会议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曰奉天者,昭揭以示虔尔。既以名,则是昊天监临,俨然在上,临御之际,坐以视朝,似未安也。今乃修复之始,宜更定,以答天庥。”明年重建奉天门,更名曰大朝门。四十一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极,华盖殿曰中极,谨身殿曰建极,文楼曰文昭阁,武楼曰武成阁,左顺门曰会极,右顺门曰归极,大朝门曰皇极,东角门曰弘政,西角门曰宣治。又改乾清宫右小阁名曰道心,旁左门曰仁荡,右门曰义平。世宗初,垦西苑隙地为田,建殿曰无逸,亭曰豳风,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敛,每岁耕获,帝辄临观。十三年,西苑河东亭榭成,亲定名曰天鹅房,北曰飞霭亭,迎翠殿前曰浮香亭,宝月亭前曰秋辉亭,昭和殿前曰澄渊亭,后曰〈走瞿〉台坡,临漪亭前曰水云榭,西苑门外二亭曰左临海亭、右临海亭,北闸口曰涌玉亭,河之东曰聚景亭,改吕梁洪之亭曰吕梁,前曰檥金亭,翠玉馆前曰撷秀亭。
亲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饰以青绿点金,廊房饰以青黛。四城正门,以丹漆,金涂铜钉。宫殿窠栱攒顶,中画蟠螭,饰以金,边画八吉祥花。前后殿座,用红漆金蟠螭,帐用红销金蟠螭。座后壁则画蟠螭、彩云,后改为龙。立山川、社稷、宗庙于王城内。七年定亲王所居殿,前曰承运,中曰圜殿,后曰存心;四城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太祖曰:“使诸王睹名思义,以藩屏帝室。”九年定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又命中书省臣,惟亲王宫得饰朱红、大青绿,其他居室止饰丹碧。十二年,诸王府告成。其制,中曰承运殿,十一间,后为圜殿,次曰存心殿,各九间。承运殿两庑为左右二殿,自存心、承运,周回两庑,至承运门,为屋百三十八间。殿后为前、中、后三宫,各九间。宫门两厢等室九十九间。王城之外,周垣、西门、堂库等室在其间,凡为宫殿室屋八百间有奇。弘治八年更定王府之制,颇有所增损。
郡王府制:天顺四年定。门楼、厅厢、厨库、米仓等,共数十间而已。
公主府第:洪武五年,礼部言:“唐、宋公主视正一品,府第并用正一品制度。今拟公主第,厅堂九间,十一架,施花样兽脊,梁、栋、斗栱、檐桷彩色绘饰,惟不用金。正门五间,七架。大门,绿油,铜环。石础、墙砖,镌凿玲珑花样。”从之。
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许雕刻古帝后、圣贤人物及日月、龙凤、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凡官员任满致仕,与见任同。其父祖有官,身殁,子孙许居父祖房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员营造房屋,不许歇山转角,重檐重栱,及绘藻井,惟楼居重檐不禁。公侯,前厅七间、两厦,九架。中堂七间,九架。后堂七间,七架。门三间,五架,用金漆及兽面锡环。家庙三间,五架。覆以黑板瓦,脊用花样瓦兽,梁、栋、斗栱、檐桷彩绘饰。门窗、枋柱金漆饰。廊、庑、庖、库从屋,不得过五间,七架。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斗栱、檐桷青碧绘饰。门三间,五架,绿油,兽面锡环。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檐桷青碧绘饰。门三间,三架,黑油,锡环。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梁、栋饰以土黄。门一间,三架,黑门,铁环。品官房舍,门窗、户牖不得用丹漆。功臣宅舍之后,留空地十丈,左右皆五丈。不许那移军民居止,更不许于宅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以资游眺。三十五年,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厅堂各七间,六品至九品厅堂梁栋祗用粉青饰之。
庶民庐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饰彩色。三十五年复申禁饬,不许造九五间数,房屋虽至一二十所,随基物力,但不许过三间。正统十二年令稍变通之,庶民房屋架多而间少者,不在禁限。
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盏金,馀用银。三品至五品,酒注银,酒盏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盏银,馀皆磁、漆。木器不许用朱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文。庶民,酒注锡,酒盏银,馀用磁、漆。百官,床面、屏风、槅子,杂色漆饰,不许雕刻龙文,并金饰朱漆。军官、军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许用朱漆描金装饰。建文四年申饬官民,不许僣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许朱红金饰。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许用金。商贾、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馀与庶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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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