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七十三

李敏(叶淇)贾俊(刘璋)黄绂张悦(张蓥)佀钟曾鉴梁璟(王诏)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王鸿儒丛兰吴世忠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奉敕抚定贵州蛮。还,巡按畿内。以蓟州饷道经海口,多覆溺,建议别开三河达蓟州,以避其险,军民利之。

成化初,用荐超迁浙江按察使。再任湖广。历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十三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敌骑出没塞下,掩杀守墩军,敏伏壮士突擒之。修治垣堑,敌不敢犯。十五年召为兵部右侍郎。逾四年,病归。河南大饥,条上救荒数事。诏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二十一年改督漕运,寻召拜户部尚书。

先是,敏在大同,见山东、河南转饷至者,道远耗费,乃会计岁支外,悉令输银。民轻赍易达,而将士得以其赢治军装,交便之。至是,并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输边,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由敏始也。崇文门宣课司税,多为势要所侵渔。敏因马文升言请增设御史主事监视。御史陈瑶斥敏聚敛,敏再疏求去。帝慰留之。贵戚请隙地及鹰房、牧马场千顷,敏执不可,事得寝。

当宪宗末,中官、佞幸多赐庄田。既得罪,率辞而归之官,罪重者夺之。然不以赋民。敏请召佃,亩科银三分,帝从之,然他庄田如故也。会京师大水,敏乃极陈其害,言:“今畿辅皇庄五,为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三百三十有二,为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官校招无赖为庄头,豪夺畜产,戕杀人,污妇女,民心痛伤。灾异所由生。皇庄始正统间,诸王未封,相闲地立庄。王之藩,地仍归官,其后乃沿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庄。请尽革庄户,赋民耕。亩概征银三分,充各宫用度。无皇庄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权要庄田,亦请择佃户领之,有司收其课,听诸家领取。悦民心,感和气,无切于此。”时不能用。

南京御史与守备太监蒋琮相讦,御史咸逮谪,而琮居职如故。敏再疏力争,皆不听。弘治四年,得疾乞休,帝为遣医视疗。已,复力请,乃以叶淇代,诏敏乘传归。未抵家卒。赠太子少保,谥恭靖。

敏生平笃行谊,所得禄赐悉以分昆弟、故人。里居时,筑室紫云山麓,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及巡抚大同,疏籍之于官,诏赐名紫云书院。大同孔庙无雅乐,以敏奏得颁给如制云。

叶淇,字本清,山阳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石亨谮之下吏,考讯无验,出为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处之内地,淇曰:“是自贻祸也。”寝其奏。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淇议归之有司。内官龙绶请开银矿,淇不可。帝从之。已,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竟不纳。

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持不可。惟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至百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九年四月乞休,归卒。赠太子太保。

从子贽,进士,历官刑部右侍郎,以清操闻。

贾俊,字廷杰,束鹿人。以乡举入国学。天顺中,选授御史。历巡浙江、山西、陕西、河南、南畿,所至有声。

成化十三年,自山东副使超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在镇七年,军民乐业,召为工部右侍郎。二十一年奉敕振饥河南。寻转左,数月拜尚书。时专重进士,举人无至六卿者,俊独以重望得之。及孝宗践阼,尚书王恕、李敏、周洪谟、余子俊、何乔新,都御史马文升,皆一时民誉,俊参其间,亦称职。

诸王府第、茔墓悉官予直,而仪仗时缮修。内官监欲频兴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禄米、庄田,请给半直;仪仗非甚敝,不得烦有司;公家所宜营,惟仓库、城池,余皆停罢。帝报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桥,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长陵五卫军助役。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俊皆执奏,并得寝。

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里,而内官监专董工役,职尤相关。俊不为所挠,工役大省。太庙后殿成,加太子少保。足疾,致仕。诏许乘传归,给夫廪如制。逾年卒。

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代之者刘璋,字廷信,延平人。天顺初进士。历官中外有声。居工部,亦数有争执,名亚于俊。

黄绂,字用章,其先封丘人。曾祖徙平越,遂家焉。绂登正统十三年进士,除行人,历南京刑部郎中。刚廉,人目之曰“硬黄”。大猾谭千户者,占民芦场,莫敢问,绂夺还之民。

成化九年,迁四川左参议。久之,进左参政。按部崇庆,旋风起舆前,不得行。绂曰:“此必有冤,吾当为理。”风遂散。至州,祷城隍神,梦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里,倚山为巢,后临巨塘。僧夜杀人沉之塘下,分其资。且多藏妇女于窟中。绂发吏兵围之,穷诘,得其状,诛僧毁其寺。仓吏倚皇亲乾没官粮巨万,绂追论如法,威行部中。历四川、湖广左、右布政使。奏闭建昌银矿。两京工兴,湖广当输银二万,例征之民,绂以库羡充之。荆王奏徙先垄,绂恐为民扰,执不可。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劾参将郭镛,都指挥郑印、李铎、王琮等抵罪,计捕奸豪张纲。申军令,增置墩堡,边政一新。出见士卒妻衣不蔽体,叹曰:“健儿家贫至是,何面目临其上。”亟豫给三月饷,亲为拊循。会有诏毁庵寺,绂因尽汰诸尼,以给壮士无妻者。及绂去,多携子女拜送于道。

弘治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言官以绂进颇骤,频有言。帝不听,就改左都御史,焚差历簿于庭曰:“事贵得人耳,资劳久近,岂立官意哉。”绂历官四十余年,性卞急,不能容物。然操履洁白,所至有建树。六年乞休,未行卒。

张悦,字时敏,松江华亭人。举天顺四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成化中出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学校。力拒请托,校士不糊名,曰:“我取自信而已。”迁四川副使,进按察使。遭丧,服阕补湖广。王府承奉张通纵恣,悦绳以法。及入觐,中官尚铭督东厂,众竞趋其门,悦独不往。铭衔甚,伺察无所得。铭败,召拜左佥都御史。

孝宗立,迁工部右侍郎,转吏部左侍郎。王恕为尚书,悦左右之,尝两摄选事。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又上修德、图治二疏。并嘉纳。俄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书。九年复改兵部,参赞机务。以年至,累疏乞休。诏加太子少保,驰传归。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时与悦同里而先为南京兵部尚书者张蓥,字廷器,正统十三年进士。景泰初,擢御史。历江西副使按察使、陕西左布政使。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宁夏城,土筑,蓥始甃以砖。道河流,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以父丧去。服除,起抚河间诸府,改大同,历刑部左、右侍郎。十八年擢本部尚书。明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再以忧归。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书,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懿。

佀钟,字大器,郓城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巡盐两淮。按浙江还,掌诸道章奏。汪直讽钟劾马文升,钟不可,被谮杖阙下。以都御史王越荐,擢大理寺丞,再迁右少卿。寇入大同,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乃以命钟。居数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钟夺还之。召为刑部右侍郎。丁内艰,僦运艘载母柩南还。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会当路方逐尹旻党,而钟与旻为同乡,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改徽州,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寻改吏部。十一年迁右都御史。居二年,进户部尚书。

十五年,上天下会计之数,言:“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费,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民已重困,无可复增。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今太仓无储,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帝乃下廷臣议。议上十二事,其罢传奉冗官,汰内府滥收军匠,清腾骧四卫勇士,停寺观斋醮,省内侍、画工、番僧供应,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令有司征庄田租,皆权幸所不便者。疏留数月不下,钟乃复言之。他皆报可,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每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等力持,皆不听。自此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东厂侦事者发钟子瑞受金事,钟屡疏乞休,命驰驿归。正德时,刘瑾摭钟在部时事,至罚米者三。又数年卒。

曾鉴,字克明,其先桂阳人,以戍籍居京师。天顺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狱已具,鉴辨其诬。已,果获真盗。成化末,历右通政,累迁工部左侍郎。弘治十三年进尚书。

孝宗在位久,海内乐业,内府供奉渐广,司设监请改造龙毯、素毯一百有奇。鉴等言:“毯虽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陕,采绵纱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苏、松,经累岁,劳费百端。祈赐停止。”不听。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鉴等言:“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于是命减其半。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有诏裁省,因鉴奏尽罢之。十六年,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中官邓瑢以请,帝又许之。鉴等极言,乃命减三之一。其冬,言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盗贼,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龙虎山上清宫工作。帝皆报从。

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鉴言天心示儆,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乃止。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钦天监官倪谦覆视,请从之。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并劾谦阿附,不听。鉴执奏,谓马房皆由钦天监相视营造,其后任意增置者,宜令拆毁改正,葺以己资,庶牧养无妨而民不劳。报可。内织染局请开苏、杭诸府织造,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鉴力请停罢,得减三分之半。太监许镛等各赍敕于浙江诸处抽运木植,亦以鉴言得寝。

孝宗末,阁部大臣皆极一时选,鉴亦持正。及与韩文等请诛宦官不胜,诸大臣留者率巽顺避祸,鉴独守故操。有诏赐皇亲夏儒第,帝嫌其隘,欲拓之。鉴力争,不从。明年春,中官黄准守备凤阳,从其请,赐旗牌。鉴等言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乃有旗牌,内地守备无故事,乃寝。其年闰正月致仕。旋卒。赠太子太保。

梁璟,字廷美,崞县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

成化时,屡迁都给事中。项忠征荆、襄,驱流民复业。璟劾其纵兵逼迫,较贼更惨,语具《忠传》。延绥用兵,令山西预征刍粟,民相率逃亡。璟疏陈其困,得宽减。畿辅八府旧止设巡抚一人,驻蓟州以御边,不能兼顾。璟请顺天、永平二府分设一巡抚,以蓟州边务属之,令巡抚陈濂专抚保定六府兼督紫荆诸关。朝议从之,遂为定制。已,与同官韩文、王诏等奏请起致仕尚书王竑、李秉,而斥都御史王越,并及宫闱隐事,被挞文华殿。武靖伯赵辅西征不敢战,称病求还,复谋典营府事。璟等极论其罪,乃令养疾归。

九载秩满,擢陕西左参政,分守洮、岷。西番入寇,督兵斩其魁。内艰服阕,还原任,历左、右布政使。先后在陕十五年,多政绩。

孝宗嗣位,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弘治二年,民饥,请免征两京漕粮八十九万余石,从之。帝登极诏书已罢四方额外贡献,而提督武当山中官复贡黄精、梅笋、茶芽诸物。武当道士先止四百,至是倍之,所度道童更倍,咸衣食于官。月给油蜡、香楮,洒扫夫役以千计。中官陈喜又携道士三十余人,各领护持敕,所至张威虐。璟皆奏请停免,多见采纳。外艰服除,再抚四川。七年召拜南京吏部右侍郎。久之,就进户部尚书。致仕归,卒。

王诏,字文振,赵人。生有异姿,学士曹鼐奇之,妻以女。天顺末,登进士,授工科给事中。睿皇后崩,值秋享太庙,时议谓不当以卑废尊。诏言《礼》有丧不祭,无已,则移日俟释服。议虽不行,识者是焉。勘牧马草场,劾会昌侯孙继宗、抚宁侯朱永侵占罪。时方面官我,令京卿三品保举。诏言恐长奔竞风,不听。累迁都给事中。八年七月敕修隆善寺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宝少卿,任道逊等以书碑皆进秩。诏上疏力谏,不省。已,偕梁璟等论及宫闱事,帝大怒,召至文华殿面诘之,诏仰呼曰:“臣等言虽不当,然区区犬马之诚,知为国而已。”乃杖而释之。出为湖广右参政。原杰经略荆、襄,诏襄理功为多。以父忧去。服除再任,迁右布政使。

弘治元年,转贵州左布政使。其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土官好争袭,所司入其贿,变乱曲直,生边患。诏不通苞苴,一断以法,且去弊政之不便者。诸夷归命,边徼宁戢。有故官不能归者,妻子多鬻为奴。诏为资遣,得归者甚众。洪武中,尚书吴云继王祎死事,后祎谥忠文,岁祀之,而不及云。诏以为请,乃谥云忠节,与祎并祀。四年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卒。

徐恪,字公肃,常熟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中官欲出领抽分厂,恪等疏争。中官怒,请即遣恪等,将摭其罪,无所得乃已。出为湖广左参议,迁河南右参政。陕西饥,当转粟数万石。恪以道远请输直,上下称便。

弘治初,历迁左、右布政使。徽王府承奉司违制置吏,恪革之。王奏恪侵侮,帝赐书诫王。河徙逼开封,有议迁藩府三司于许州者,恪言非便,遂寝。四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奏言:“秦项梁、唐庞勋、元方谷珍辈往往起东南。今东南民力已竭,加水旱洊臻,去冬彗扫天津,直吴、越地。乞召还织造内臣,敕抚按诸臣加意拊循,以弭异变。”帝不从。故事,王府有大丧,遣中官致祭,所过扰民。成化末,始就遣王府承奉。及帝即位,又复之。恪请如先帝制,并条上汰冗官、清赋税、禁科扰、定赎例、革抽分数事,多议行。户部督逋急,恪以灾变请缓其事。御史李兴请于郧阳别设三司,割南阳、荆州、襄阳、汉中、保宁、夔州隶之。恪陈五不可,乃止。

恪素刚正。所至,抑豪右,祛奸弊。及为巡抚,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严,宗人多不悦。平乐、义宁二王遂讦恪减禄米、改校尉诸事。勘无验,坐恪入王府误行端礼门,欲以平二王忿。帝知恪无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责,命湖广巡抚韩文与恪易任。吏民罢市,泣送数十里不绝。属吏以羡金赆,挥之去。至则值岐王之国,中使携盐数百艘,抑卖于民,为恪所持阻不行。其党密构于帝。居一岁,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恪上疏曰:“大臣进用,宜出廷推,未闻有传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请赐罢黜。”帝慰留,乃拜命。势要家滥索工匠者,悉执不予。十一年考绩入都,得疾,遂致仕,卒。

李介,字守贞,高密人。成化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巡盐两浙,还掌河南道事。以四方灾伤,陈时政数事,帝多采用之。介敢言,遇事不可,辄率同列论奏。忤帝意,两挞于庭。九载满,擢大理丞,进少卿。

弘治改元,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寻召佐院事。历兵部左、右侍郎。十年夏,北寇谋犯大同,命介兼左佥都御史,往督军饷,且经略之。比至,寇已退,乃大修戎备。察核官田牛具钱还之军,以其资偿军所逋马价,边人感悦。先后条上便宜二十事。卒,赠尚书。

子昆,字承裕。弘治初进士。历礼部主事。中官何鼎建言下狱,台谏救之,咸被责。昆复论救,弗听。父忧归,起改兵部主事。帝将建延寿塔于城外,昆复疏谏。正德初,群小用事。请黜邪枉,进忠直,杜宦戚请乞,节中外侈费,皆不报。进员外郎,忤尚书刘宇,贬知解州。屡迁陕西左布政使。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与总督彭泽经略哈密,兵部尚书王琼劾泽处置失宜,语连昆,下吏。法司言昆设谋遏强寇,功不可掩。琼不从,谪浙江副使。世宗立,琼得罪。复官,巡抚顺天。寻召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大同军乱,杀巡抚张文锦。昆奉命往抚,承制曲赦之,还请收恤文锦。帝方恶其激变,不从。遇疾归,久之卒。

黄珂,字鸣玉,遂宁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龙阳知县。治行闻,擢御史,出按贵州。金达长官何轮谋不轨,计擒之,改设流官。贼妇米鲁乱,奏劾巡抚钱钺、总兵官焦俊等,皆得罪。改按畿辅,历山西按察使。

正德四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安化王寘鐇反,传檄四方,用讨刘瑾为名。他镇畏瑾,不敢以闻。珂封上其檄,因陈便宜八事,而急令副总兵侯勋、参将时源分兵扼河东,贼遂不敢出。亦不剌寇边,珂偕总兵官马昂督军战,败之木瓜山。六年复寇边,珂檄副总兵王勋等七将分据要害夹击,复败之。屡赐玺书,银币。

是年秋,入为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河南用兵,出理军饷。主客兵十余万,追奔转战,迁止无常。珂随方转输,军兴无乏,录功增俸一级。改刑部,进左侍郎,已改佐兵部。宁王宸濠谋复护卫,珂执议独坚。九年擢南京右都御史,寻就拜工部尚书。以年至乞休归,卒。赠太子少保,谥简肃。

王鸿儒,字懋学,南阳人。少工书,家贫为府书佐。知府段坚爱其书,留署中,亲教之。遣入学校为诸生,遂举乡试第一。成化末,登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累迁郎中,擢山西佥事,进副使,俱督学政。居九年,士风甚盛。孝宗尝语刘大夏曰:“藩臬中若王鸿儒,他日可大用也。”正德改元,谢病归。刘瑾擅政,收召名流。四年夏,起为国子祭酒,以父丧去。再起南京户部侍郎,历吏部右侍郎,寻转左。十四年迁南京户部尚书。甫履任,宸濠反,命督军饷,疽发于背,遂卒,谥文庄。

鸿儒为学,务穷理致用,为世所推。左吏部,清正自持,门无私谒。

弟鸿渐,乡试亦第一。以进士累官山东右布政使,以廉静称。

丛兰,字廷秀,文登人。弘治三年进士。为户科给事中。中官梁芳、陈喜、汪直、韦兴,先以罪摈斥,复夤缘还京。兰因清宁宫灾,疏陈六事,极论芳等罪,诸人遂废。寻言:“吏部遵诏书,请擢用建言诖误诸臣,而明旨不尽从,非所以示信。失仪被纠,请免送诏狱。畿内征徭繁重,富民规免,他户代之,宜厘正。”章下所司。进兵科右给事中。都督佥事吴安以传奉得官,兰请罢之。时命拨团营军八千人修九门城濠,兰言:“臣顷简营军,诏许专事训练,无复差拨,命下未几,旋复役之,如前诏何。”遂罢遣。迁通政参议。小王子犯大同,命经略紫荆、倒马诸关塞蹊隧可通敌骑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进左通政。明年冬出理延绥屯田。安化王寘鐇反,兰奏陈十事,中言:“文武官罚米者,鬻产不能偿。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锻炼成狱,没其家资。校尉遍行边塞,势焰薰灼,人不自保。”刘瑾大恶之,矫旨严责。给事中张瓒、御史汪赐等遂希旨劾兰。瑾方忧边事,置不问。数月,瑾诛,进通政使。俄擢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

六年,陕西巡抚都御史蓝章以四月寇乱移驻汉中。会河套有警,乃命兰兼管固、靖等处军务。兰上言:“陕西起运粮草,数为大户侵牟,请委官押送。每镇请发内帑银数万,预卖粮草。御史张彧清出田亩,请蠲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则。灵州盐课,请照例开中,召商籴粮。军士折色,主者多克减,乞选委邻近有司散给。”从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岁侵,命兰往振。未赴而河北贼自宿迁渡河,将逼凤阳。乃命兰以本官巡视庐、凤、滁、和,兼理振济。河南白莲贼赵景隆自称宋王,掠归德,兰遣指挥石坚、知州张思齐等击斩之。九月,贼平。论功赉金币,增俸一级,召还理部事。部无侍郎缺,乃命添注。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视居庸、龙泉诸关。寻兼督宣、大军饷,进右都御史,总制宣、大、山东军务。令内地皆筑堡,寇至收保如塞下。寇五万骑自万全右卫趋蔚州大掠,又三万骑入平虏南城,以失事停半岁俸。

十年夏,改督漕运,寻兼巡抚江北。中官刘允取佛乌思藏,道兰境,入谒,辞不见。允需舟五百余艘、役夫万余人,兰驰疏极陈其害。不报。居四年,以事忤兵部尚书王琼,解漕务,专任巡抚。宁王宸濠反,兰移镇瓜州。十五年,迁南京工部尚书。

世宗即位,御史陈克宅劾兰附江彬。帝以兰素清谨,释勿问。兰遂乞休去。卒,赠太子少保。

吴世忠,字懋贞,金溪人。弘治三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两畿及山东、河南、浙江民饥,有诏振恤,所司俟勘覆。世忠极言其弊,因条上兴水利、复常平二事,多施行。已,请恤建文朝殉难诸臣,乞赐爵谥,崇庙食,且录其子孙,复其族属,为忠义劝。章下礼官,寝不行。尚书王恕被讦求去,上疏请留之。寿宁侯张鹤龄求勘河间赐地,其母金夫人复求不已。帝命遣使,世忠言:“侯家仰托肺腑,岂宜与小民争尺寸?命部勘未已,内臣继之。内臣未已,大臣又继之。剥民敛怨,非国家福,龙非外戚之福。”不听。

大同总兵官神英、副总兵赵昶等,因马市令家人以违禁彩缯易马,番人因阑入私易铁器。既出塞,复潜兵掠蔚州,陷马营,转剽中东二路。英等拥兵不救,巡抚刘瓛、镇守中官孙振又不以实闻。十一年,事发,世忠往勘。上疏备陈大同边备废驰、士卒困苦之状。因极言英、瓛等贪利畏敌,荡无法度。英落职,瓛、振召还,昶及游击刘淮、参将李屿等俱逮问。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吴一贯覆讠献仅镌级。世忠复极论瓛罪,且诋一贯,帝皆不问。阙里文庙灾,陈八事,不能尽用。

寇犯延绥、大同,世忠言:“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近军政日坏,精卒不能得一二万人。此兵足忧也。太仓之储,本以备军。近支费日广,移用日多。倘兴师十万,犒赐无所取给。此食足忧也。正统己巳之变尚有石亨、杨洪,迩所用李杲、阮兴、赵昶、刘淮之属,先后皆败。今王玺、马昇又以失事告。此将帅足忧也。国家多事,大臣有以镇之。迩者忠正多斥,贪庸获存。既鲜匡济之才,又昧去就之节,安能慑强敌壮国势乎?此任人足忧也。政多舛乖,民日咨怨。京军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觊恩尤切。顾使不乐其生至此,临难谁与死守?此民心足忧也。天变屡征,火患频发。云南地震压万余家,大同马灾踣二千匹。此天意足忧也。愿顺好恶以收人心,肃念虑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经略宣、大,以饬边防。策免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乔新、刘大夏、倪岳、戴珊、张敷华、林俊诸人,以任国事。则贼将望风远循,而边境可无忧矣。”帝以言多诋毁,切责之。寻乞大同增置台堡,以闲田给军耕垦,不征其税。江西岁饥盗起,请简巡抚,黜有司贪残者。又请筑京师外城。所司多从其议。再迁吏科左给事中,擢湖广参议,坐事降山东佥事。

正德四年闰九月召为光禄少卿,旋改尚宝司卿。其年冬,与通政丛兰等出理边屯,世忠往蓟州。明年奏言:“占种盗卖,积弊已久。若一一究问,恐人情不安,请量为处分。”从之。刘瑾败,言官劾其尝请清核屯田,助瑾为虐。世忠故方鲠,朝议宽之,得免。再迁大理少卿。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归。

赞曰:明至英宗以后,幸门日开。传奉请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极孽衰,国计坐绌。李敏诸人斤斤为国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然涓滴之助,无补漏卮。国家当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近习乘之,糜费日广。《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又曰“不节若,则嗟若”,此恭俭之主所为凛凛也。

目录

本纪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列传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零一 卷一百零二 卷一百零三 卷一百零四 卷一百零五 卷一百零六 卷一百零七 卷一百零八 卷一百零九 卷一百一十 卷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卷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 卷一百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卷一百六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 卷一百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 卷一百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六 卷一百八十七 卷一百八十八 卷一百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 卷一百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六 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卷一百九十九 卷二百 卷二百零一 卷二百零二 卷二百零三 卷二百零四 卷二百零五 卷二百零六 卷二百零七 卷二百零八 卷二百零九 卷二百一十 卷二百一十一 卷二百一十二 卷二百一十三 卷二百一十四 卷二百一十五 卷二百一十六 卷二百一十七 卷二百一十八 卷二百一十九 卷二百二十

附录

明史表
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