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二百零六

◎广西土司二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太平,汉属交阯,号丽江。唐为羁縻州,隶邕州都督府。宋平岭南,于左、右二江溪峒立五寨。其一曰太平,与古万、迁隆、永平、横山四寨各领州、县、峒,属邕州建武军节度。元仍为五寨。后废,乃置太平路于丽江。

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下广西,左江太平土官黄英衍等遣使赍印诣平章杨璟降。璟还自广海,帝问黄、岑二氏所辖情形。璟言:“蛮僚顽犷,散则为民,聚则为盗,难以文治,当临之以兵,彼始畏服。”帝曰:“蛮瑶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靖,待之以诚,谕之以理,彼岂有不从化者哉。”遣中书照磨兰以权赍诏,往谕左、右两江溪峒官民曰:“朕惟武功以定天下,文德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眷兹两江,地边南徼,风俗质朴。自唐、宋以来,黄、岑二氏代居其间,世乱则保境土,世治则修职贡,良由其审时知几,故能若此。顷者,朕命将南征,八闽克靖,两广平定。尔等不烦师旅,奉印来归,向慕之诚,良足嘉尚。今特遣使往谕,尔其克慎乃心,益懋厥职,宣布朕意,以安居民。”以权至广西卫,镇抚彭宗、万户刘维善以兵护送。将抵两江,适来宾洞蛮寇掠杨家寨居民。以权谓彭宗等曰:“奉诏远来,欲以安民,今见贼不击,何以庇民?”乃督宗等击之。贼败走,遂安辑其地,两江之民由是慑服。二年,黄英衍遣使奉表贡马,乃改为太平府。以英衍为知府,世袭。

宣德元年,崇善县土知县赵暹谋广地界,遂招纳亡叛,攻左州,执故土官,夺其印,杀其母,大肆掳掠,占据村洞四十余所。造火器,建旗帜,僣称王,署伪官,流劫州县。事闻,帝命总兵官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兴祖等招之,不服,遣千户胡广率兵进。暹扼寨拒守,广进围之,绐出所夺各州印,抚谕胁从官民,使复职业。暹计穷,从间道遁。伏兵邀击,及其党皆就擒。时左州土官黄荣亦奏:“蛮人李圆英劫掠居民,伪称官爵,乞发兵剿捕。”帝谓兵部曰:“蛮民愚犷,或挟私仇忿争戕杀,来告者必欲深致其罪,未可遽信。其令镇远侯并广西三司勘实,先遣人招抚,如叛逆果彰,发兵未晚也。”二年斩南宁百户许善。初,善知赵暹谋逆,与之交通。及总兵官遣善追暹,又受暹马十匹、银百两,故延缓之,冀幸免。事觉,下御史,鞫问得实,斩之,余党皆伏诛。

太平领州县以十数。明初,皆以世职授土官,而设流官佐之。

太平州,旧名瓠阳,为西原、农峒地。唐为波州,宋隶太平寨,元隶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以忠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镇远州,旧名古陇,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赵胜昌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茗盈州,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铁钉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安平州,旧名安山,亦西原、农峒地。唐置波州,宋析为安平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郭佑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思同州,旧名永宁,为西原地,唐置,隶邕州。宋隶太平寨。洪武元年,土官黄克嗣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属太平府。万历二十八年,省入永康州。

养利州,元属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赵日泰归附,授知州,以次传袭。宣德间,稍侵其邻境,肆杀掠。万历三年讨平之,改流官。

万承州,旧名万阳。唐置万承、万形二州。宋省万形,隶太平寨。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许郭安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永乐间,郭安从征交阯,死于军,子永诚袭。

全茗州,旧名连冈,为西原地,宋置,隶邕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添庆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结安州,旧名营周,亦西原、农峒地。宋置结安峒,隶太平寨。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张仕荣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龙英州,旧名英山,宋为峒。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世贤归附,授世袭知州,割上怀地益其境,设流官吏目佐之。

结伦州,旧名邦兜,亦西原、农峒地。宋置结安峒,隶太平寨。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二年,峒长冯万杰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都结州,元属太平路,土官农姓。洪武初内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上、下冻州,旧名冻江。宋置冻州。元分上、下冻二州,寻合为一,属龙州万户府。洪武元年,土官赵贴从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属太平府。贴从死,子福瑀袭。永乐四年从征交阯,死于军。

思城州,亦西原、农峒地,唐置州。宋分为上、下思城二州,隶太平寨。元至正间,并为一,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赵雄杰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永康州,宋置县,隶迁隆寨。元隶太平路,土官杨姓。成化八年,其裔孙杨雄杰纠合峒贼二千余人,入宣化县劫掠,且伪署官职。总兵官赵辅捕诛之,因改流官。万历二十八年升为州。

左州,旧名左阳,唐置,隶邕州。宋隶古万寨。元属太平路。洪武初,土官黄胜爵归附,授世袭知州。再传,子孙争袭,相仇杀。成化十三年改流官。

罗阳县,旧名福利,陀陵县,旧名骆陀,皆宋置。元隶太平。洪武初,土官黄宣、黄富归附,并授世袭知县,设流官典史佐之。

思明,唐置州,隶邕州。宋隶太平寨。元改思明路。洪武初,改为府。二年,土官黄忽都遣使贡马及方物。诏以忽都为思明府知府,世袭。十五年,忽都复遣其弟禄政奉表来贡,诏赐钞锭。二十三年,忽都子黄广平遣思州知州黄志铭率属部,偕十五州土官李圆泰等来朝。明年,广平以服阕,遣知州黄忠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广平袭职,赐冠带袭衣,及文绮十匹、钞百锭。二十五年,凭祥洞巡检高祥奏,思明州知州门三贵谋杀思明府知府黄广平,广平觉而杀之,乃以病死闻于朝,所言不实。诏逮广平鞫之。既至,帝谓刑部曰:“蛮寇相杀,性习固然,独广平不以实言,故绳以法。今姑宥之,使其改过。”命给道里费遣还,是后朝贡如例。

二十九年,土官黄广成遣使入贡,因奏言:“本府自故元改思明路军民总管所,辖左江一路州县峒寨,东至上思州,南至铜柱。元兵征交阯,去铜柱百里,设永平寨军民万户府,置兵戍守,命交人供其军饷。元季扰乱,交人以兵攻破永平寨,遂越铜柱二百余里,侵夺思明属地丘温、如嶅、庆远、渊、脱等五县,逼民附之,以是五县岁赋皆土官代输。前者本府失理于朝,遂致交人侵迫益甚。及告礼部,任尚书立站于洞登,洞登实思明地,而交阯乃称属铜柱界。臣尝具奏,蒙朝廷遣刑部尚书杨靖核其事,《建武志》尚可考。乞敕安南,俾还旧封,庶疆域复正,岁赋不虚。”帝令户部录所奏,遣行人陈诚、吕让往谕安南。三十年,诚、让至安南,谕其王陈日焜,令还思明地。议论往复,久而不决。以译者言不达意,复为书晓之。安南终辨论不已,出黄金二锭、白金西锭及沉檀等香以贿,诚却之。安南复咨户部,无还地意。廷臣议其抗命当诛,帝曰:“蛮人怙顽不悛,终必取祸,姑待之。”

永乐二年,凭祥巡检李升言,其地濒安南,百姓乐业,生齿日繁,请改为县,以便抚辑,从之。以升为知县,设流官典史一员。三年,升以新设县治来朝,贡马及方物谢恩。广成奏安南侵夺其禄州、西平州永平寨地,请遣使谕还,从之。九年,免思明税粮,以广成言去秋雨水伤稼也。

宣德元年,思明贺天寿节奉表逾期,礼部请罪之。帝以远蛮既至,毋问。土官知府黄〈王冈〉奏凭祥岁凶民饥,命发龙州官仓粮振之。正统七年,〈王冈〉遗使入贡。九年,贡解毒药味,赐钞锦。

景泰三年,〈王冈〉致仕,以子钧袭。〈王冈〉庶兄都指挥矰欲杀钧,代以己子。矰守备浔州,托言征兵思明府,令其子纠众结营于府三十里外,驰至府,袭杀〈王冈〉一家,支解〈王冈〉及钧,瓮葬后圃,仍归原寨。明日,乃入城,诈发哀,遣人报矰捕贼,以掩其迹。方杀〈王冈〉时,〈王冈〉仆福童得免,走宪司诉其事,且以征兵檄为证。郡人亦言杀〈王冈〉一家者,矰父子也。副总兵武毅以闻,将逮治之。矰自度祸及,及谋迎合朝廷意,遣千户袁洪奏永固国本事,请易储。奏入,帝曰:“此天下国家重事,多官其会议以闻。”矰为此举,众皆惊愕,谓必有受其赂而教之者,或疑侍郎江渊云。事成,矰得释罪,且进秩。英宗复辟,矰闻自杀。帝命发棺戮其尸,其子震亦为都督韩雍捕诛。

成化十八年,土知府黄道奏所辖思明州土官孙黄义为族人黄绍所杀,乞发兵捕剿。帝命两广守臣区处以闻。

弘治十年,况村贼黄绍侵占思明、上石、下石三州,复谋杀知府黄道父子。道妻赵氏累诉于朝,且谓屡经委官勘问,俱被赂免,乞发兵诛之。十一年,绍集众数千人焚劫乡村,据三州,屡抚不下,总镇请发兵捕剿。嘉靖四十一年,以剿平瑶、僮功,命土官知州男黄承祖暂袭本职。隆庆四年,忠州土官黄贤相等据南宁府属四都地作乱,永康典史李材计诱其党,缚贤相以降。万历十六年,思明州土官黄拱圣谋夺袭,杀其母兄拱极等五人。而思明知府黄承祖乘乱掠村寨,为之援。按臣请以拱圣及诸凶正法,思明州改属流府,革承祖冠带,立功自赎,而追其所掠;更令族人黄恩护拱极妻许氏抚遗孤世延,待其长官之。

三十三年,总督戴耀奏:“思明叛目已擒,土官黄应雷纵仆起衅,弃印而逃,断难复官。黄应宿争地,杀戮六哨成仇,且系义子,不应袭职。黄应聘系承祖幼子,人心推戴,似应承袭知府,以存黄氏宗祀。但年甫七岁,暂令流官同知署府事,待至十五岁,交印接管。应雷既废,不宜同城,应降为土舍,其后永袭土舍,给田养赡,制其出入。应宿仍管故业,俱属思明府节制。于府治设教授一员,量给廪生六名,其寄附太平府者,悉归本学,嗣后续增其祭祀廪饩之用,则地方可安,文教可兴。”诏悉从之。

崇祯十一年,总督张镜心疏报土官杀职官思明州黄日章、黄德志等,鼓众叛逆。帝令速擒首恶以靖地方。论者以黄矰神奸,身逭大盩,世济其凶,传及四世,犹并思明州而有之,王纲隳矣。然骨肉相屠,至是四见,盖天道云。

思明州,东抵思明府,西抵交阯界,南抵西平州,北抵龙英州。土官黄姓,与思明府同族。洪武初,黄君寿归附,授世袭知州,属思明府,后为黄矰所并。万历十六年,黄拱圣之乱,改属太平。

上石西州,宋属永平寨,元属思明路。明初属思明府,至万历三十八年改属太平府。州更土官赵氏、何氏、黄氏凡三姓,皆绝,始改流官。下石西州,宋分石西州置,元属思明路。洪武二年,土官闭贤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

忠州,宋置,隶邕州。元属思明路。洪武初,土官黄威庆率子中谨归附,授威庆江州知州,中谨忠州知州,皆世袭,设流官同知吏目佐之。其邻地有四峒者,界于南宁、思明、忠江之间,思明、忠州屡肆侵夺。副使翁万达议改峒名四都,隶之南宁,地方稍定。隆庆三年冬,思明府土官黄承祖奏取四都地,忠州土官黄贤相争之,遂擅立总管诸名目,分兵数千戍守,因纵令剽掠,为祸甚烈。佥事谭惟鼎调永康典史李材以计擒贤相,毙之于狱。议改流官,不果,遂改隶州于南宁,仍以州印予贤相子有瀚,俾袭职。

凭祥,宋为凭祥洞,属永平寨,元属思明路。洪武十八年,土蛮李升归附。置凭祥镇,授升巡检,属思明府。永乐二年置县,以升为知县。成化八年升为州,以升孙广宁为知州,直隶布政司。广宁有十子,广宁死,诸子争立不决,凡三四年,乃以孙珠袭知州职。嘉靖十年,珠死,族弟珍、珏争立,珍挈印走况村,珏摄州事。十四年,州目李清、赵琪等谋纳珍,许思明府黄朝以州属之。朝遂以兵纳珍于凭祥,珏奔罄柳。既珍悔属思明,与朝隙,朝乃以外妇所生子时芳,诡云广宁孙,以兵千人纳之。时珍淫纵,为部民所怨,于是广宁季子寰以尊属谋废立。十七年,寰遂杀珍而附于安南,莫登庸藉为向导。总督蔡经属副使翁万达擒之,论死。于是珏与时芳复争立,时芳倚思明势,州民皆右之。万达黜珏而论时芳死,更立李佛嗣珍为知州,凭祥遂定。

思恩,汉属交阯。唐为思恩州,属邕,乃澄州止戈县地。宋开宝间,废澄州,以止戈、贺水、无虞三县省入上林。治平间,以上林之止戈入武缘,隶邕。无属田州路。历代羁縻而已。

明洪武二十二年,田州府知府岑坚遣其子思恩州知州永昌贡方物。二十八年,归德州土官黄碧言,思恩州知州岑永昌既匿五县民,不供赋税,仍用故元印章。帝以不奉朝命,命左都督杨文相机讨之,既以荒远不问。永乐初,改属布政司,时居民仅八百户。永昌死,子瑛袭。宣德二年,瑛遣弟璥贡马。正统三年进瑛职为知府,仍掌州事。瑛有谋略,善治兵,从征蛮寇,屡有功,故有是命。因与知府岑绍交恶,各具奏,下总兵官及三司议。于是安远侯柳溥等请升思恩为府,俾瑛、绍各守疆土,以杜侵争,从之。六年,瑛受属挟诈事觉,帝以土蛮宥不问,令法司移文戒之。瑛以府治僻隘,桥利堡正当瑶寇出没之所,且有城垣公廨,乞徙置,许之。以思恩府为思恩军民府。十二年设儒学,置教授一员,训导四员,俱从瑛请也。

景泰四年,总兵官陈旺奏:“思恩土兵调赴桂林哨守者,离本府辽远,不便耕种,税粮宜暂免。”从之。六月,以瑛亲率本部狼兵韦陈威等赴城操练,协助军威,敕授奉议大夫,赐彩缎,韦陈威等俱给冠带。五年从瑛请建庙学,造祭祀乐器。又以瑛征剿瑶寇功,免土军今年应输田粮之半,进瑛从二品散官。瑛屡领兵随征,以子镔代为知府。镔招集无赖,肆为不法。瑛举发其事,请于总兵,回府治之。镔闻其父将至,自缢死。事闻,嘉其能割爱效忠,降敕慰谕。又以柳溥奏,免思恩调用土军千五百人、秋粮二千三百余石。

天顺元年,户部奏:“思恩存留广西操练军一千五百人,有误种田纳粮。乞分为三班,留五百人操练,免其粮七百七十余石。放回千人耕种,征其粮千五百四十余石,俟宁靖日放回全征。”从之。三年,镇守中官朱祥奏请量迁瑛都司军职。帝以瑛历练老成,累有军功,改授都指挥同知,仍听总兵官镇守调用,以其子鐩为知府。

成化元年遣兵科给事中王秉彝赍敕奖谕瑛父子,并赐银币。二年命给瑛父母妻诰命,从总兵赵辅请也。十四年,瑛卒。瑛自袭父职,频年领兵于外,多所斩获。历升知府、参政、都指挥使。年且八十,尚在军中。既卒,鐩以诰请,帝念其劳,特赐之。十六年,田州府土目黄明作乱,知府岑溥避入思恩,鐩会镇守等官讨平之。巡抚朱英请奖鐩功。鐩死,子浚袭。

弘治十二年,田州土官岑溥为子猇所杀,猇亦死。次子猛幼,头目黄骥、李蛮构难,督府命浚调众护猛。骥厚赂浚,并献其女,且约分地与浚。浚以兵属骥,送猛至田州。不得入,猛遂久留浚所。及总镇诸官摄浚,乃出猛袭知府。浚从索故分地,不得,怒,约泗城、东兰二州攻劫田州,杀掠万计,城郭为墟。浚兵二万据旧田州,劫龙州印,纳故知府赵源妻岑氏。及总兵官诣田州勘治,黄骥惧,匿浚所。先是,浚筑石城于丹良庄,屯兵千余人,截江道以括商利,官命毁之,不听。会官军自田州还,乘便毁其城。浚兵来拒,杀官军二十余人。官军败之,俘其目兵九人。总镇及巡按等官请治浚罪,而参政武清纳浚赂,曲护之。

浚从弟业少从中官京师,仕为大理寺副三司。总镇请敕业往谕,兵部以浚稔恶,非业所能谕责,宜敕镇巡召浚至军门,谕以朝廷威德,罪其首恶,反侵地,纳所劫印,并官私财物,乃可赦。总督邓廷瓒奏:“浚屡抚不服,请调官军土兵分哨逐捕按问。如集兵拒敌,相机剿杀,并将田州土官岑猛一并区处,以靖边疆。”十六年,总督潘蕃奏:“浚僣叛,当用兵诛剿。今浚从弟业以山东布政司参议在内阁制敕房办事,禁密之地,恐有泄漏。”吏部拟改调,而业亦奏乞养去。十七年,浚掠上林、武缘等县,死者不可胜计。又攻破田州,猛仅以身免,掠其家属五十人。总镇以闻,兵部请调三广兵剿之。十八年,总督潘蕃、太监韦经、总兵毛锐调集两广、湖广官军土兵十万八千余人,分六哨。副总兵毛伦、右参政王璘由庆远,右参将王震、左参将王臣及湖广都指挥官缨由柳州,左参将杨玉、佥事丁隆由武缘,都指挥金堂、副使姜绾由上林,都指挥何清、参议詹玺由丹良,都指挥李铭、泗城州土舍岑接由工尧,各取道共抵巢寨。贼分兵阻险拒敌,官军奋勇直前,援崖而进。浚势蹙,遁入旧城,诸军围攻之。浚死,城中人献其首,思恩遂平。前后斩捕四千七百九十级,俘男女八百人,得思恩府印二,向武州印一。自进兵及班师仅逾月。捷闻,帝以蕃等有功,玺书劳之。兵部议浚既伏诛,不宜再录其后,改设流官,择其可者。以云南知府张凤升广西右参政,掌思恩府事,赐敕。

正德七年增设凤化县治。时初设流官,诸蛮未服,相继作乱。嘉靖四年,都御史盛应期遣官军平之。六年,土目王受与田州卢苏谋煽乱,势复炽。新建伯王守仁受命至,一意招抚,而檄受等破八寨贼,因列思恩地为九土巡检司,管以头目,授王受白山司巡检,得比于世官。又以思恩旧治瘴雾昏塞,宜更之爽垲。于是择地荒田建新郡,割武缘止戈二里益之;又议割上林三里,而移凤化县治于其处。盖寓犬牙相错之意。巡抚林富谓迁郡及割止戈里应如守仁议,至以三里当设卫,而并凤化县裁之,遂令府治益孤。其后九司头目日恣,所辖蛮民不堪,知府陈璜曲加绥戢。目把刘观、卢回以复土为名,鼓众作乱。副使翁万达因有事安南,计擒卢回杀之,招回从乱者三十余人。最后东兰岑瑄诈称岑浚子起云,谋复土官,为九司头目所缚。万历七年,督抚吴文华谓九司日以骄黠,编氓甚少,缓急难恃,奏割南宁武缘县属思恩,自是思恩称巨镇云。

思恩府土巡检九司,皆嘉靖七年设,曰兴隆,曰那马,曰白山,曰定罗,曰旧城,曰下旺,曰安定,曰都阳,曰古零。

镇安,宋时于镇安峒建右江军民宣抚司,元改镇安路。明洪武元年,镇安归附。以旧治僻远,移建废冻州,改为府。授土官岑添保知府,朝贡如例。二十七年,添保上言:“往者征南将军傅友德令郡民岁输米三千石,运云南普安卫。镇安僻处溪洞,南接交阯,孤立一方,且无所属。州县人民鲜少,舟车不通,陆行二十五日始到普安。道远而险,一夫负米三斗,给食余所存无几,往往以耕牛及他物至其地易米输纳。而普安荒远,米不易得,民甚病之。又岁输本卫米四百石,尤极艰难。旧以白金一两,折纳一石。今愿依前例,以苏民困。”从之。

永乐中,向武知州黄世铁侵夺镇安高寨等地,朝廷遣兵讨平之,以其地属镇安。成化八年,知府岑永寿侄宗绍纠集土兵,攻破府治,杀伤嫡母,流劫乡村,有司抚谕不服,都指挥岑瑛擒斩之。嘉靖十四年,田州卢苏作乱,纠归顺州土官岑瓛攻毁镇安府,目兵遇害者以万计。按臣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治之。时苏倡乱,田州无主,镇安府土官男岑真宝以兵纳岑邦佐于田州。归顺州岑瓛,苏婿也,及向武州黄仲金皆与真宝隙,乘真宝入田州,苏遣瓛及仲金袭破镇安。真宝闻乱,走还。苏会目兵追围之武陵寨,瓛等遂发真宝父母墓,焚其骸,分兵占据诸洞寨。真宝诉之军门,督谕瓛等不退。久之乃解,官军归真宝,于是瓛与真宝互相讦。巡按御史言,土蛮自相仇,非有所侵犯,从末减。于是苏、瓛、仲金各降罚有差,真宝亦革冠带,许立功自赎。二十二年以瑶、僮作乱,防御需人,免真宝诸土官来朝。

镇安所属有上映洞、湖润寨。巡检皆土人,世官。

田州,古百粤地。汉属交阯郡。唐隶邕州都督府。宋始置田州,属邕州横山寨。元改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兴,改田州府,省来安府入焉。后改田州,领县一,曰上林。

洪武元年,大兵下广西,右江田州府土官岑伯颜遣使赍印诣平章杨璟降。二年,伯颜遣使奉表贡马及方物,诏以伯颜为田州知府,世袭,自是朝贡如制。六年,田州溪峒蛮贼窃发,伯颜讨平之。伯颜请振安州、顺龙州、侯州、阳县、罗博州、龙威寨人民,诏有司各给牛米,仍蠲其税二年。十六年,伯颜死,子坚袭。十七年,都指挥使耿良奏:“田州知府岑坚、泗州知州岑善忠率其土兵,讨捕瑶寇,多树功绩。臣欲令选取壮丁各五千人,立二卫,以善忠之子振,坚之子永通为千户,统众守御,且耕且战,此古人以蛮攻蛮之术也。”诏行其言。二十年,坚遣子思恩知州永昌朝贡,如例给赐。

永乐元年,坚死,子永通袭。永通,上隆州知州也,州以琼代,而己袭父职。正统八年,赐知府岑绍诰命,并封赠其父母妻。

天顺元年,田州头目吕赵伪称敌国大将军,张旗帜,鸣钲鼓,率众劫掠南丹州,又据向武州。武进伯朱瑛以闻,兵部请命瑛及土官岑瑛剿捕。三年,巡抚叶盛奏:“田州叛目吕赵势愈獗,杀知府岑鉴,占据地方,伪称太平王,图谋岑氏宗族,冒袭知府职事。”帝命总兵速讨。四年,巡按御史吴祯奏:“奉敕剿捕反贼吕赵,选调官军土兵,攻破功饶、婪凤二关,直捣府城。吕赵携妻子,挟知州岑铎等宵遁。官军追至云南富州,夺回铎等及其子若婿。斩首四十九级,贼众悉降。赵以数骑走镇安府,追及之,斩赵及其子四人,从贼十八人,获其妻孥及伪太平王木印、无敌将军铜印,并凤旗盔甲等物。复委知府岑镛仍掌府事,抚安人民。”田州平,帝遣使赍敕奖谕祯等,并敕镛谨守法度,保全宗族。

成化元年,遣兵科给事中王秉彝赍敕谕镛,并赐银币,以兵部言其所部土官狼兵,屡调剿有劳,且有事于大藤峡也。二年,总兵官赵辅奏镛从征有功,请给诰命,旌其父母并妻,从之。五年,复以辅言,予镛官诰。十六年,田州头目黄明聚众为乱,知府岑溥走避思恩。总督朱英调参将马义率军捕明,明败走,为恩城知州岑钦所执,并族属诛之。已,溥复与钦交恶。钦攻夺田州,逐溥,杀五十余家。时泗城州岑应方恃兵强,复党钦,杀掳人民二万六千余,与钦分割田州而据其地。

弘治三年,总制遣官护溥之子猇入田,为钦所遏,居浔州。按察使陶鲁率官军次南宁,钦拒敌,败走。而应复援之入城,陈兵以备。巡抚秦纮请合贵州、湖广及两广兵剿之,钦势蹙,乞兵于应,遂匿应所,总镇官因檄应捕钦。钦从应饮,杀应父子于坐,收其兵以拒官军。已而应弟岑接佯以兵送钦至田州界,亦杀其父子以报。事闻,廷议仍命溥还田州。九年,总督邓廷瓒言溥前以罪革职,比随征有功,乞复其冠带,领土兵赴梧州听调,从之。十二年,溥为子猇所弑,猇亦自杀。次子猛方四岁,溥母岑氏及头目黄骥护之,赴制府告袭。归至南宁,头目李蛮来迎。骥虑蛮夺己权,杀其使。蛮率兵至旧田州,骥惧,诬蛮将为变,乞以兵纳,乃调思恩岑浚率兵卫猛。浚受骥赂,纳其女,挟猛,约分其六甲地。比至田州,蛮拒不纳,骥复以猛奔思恩,幽之。事觉,廷瓒檄副总兵欧磐等摄浚,久乃出猛,置于会城。得奏,命猛袭知府。骥、浚怒其事之不由己出也,要泗城岑接、东兰韦祖鋐各起兵攻蛮。接兵二万先入田州,杀掠男女八百余人,驱之溺水死者无算,括府库,放兵大掠,城郭为墟。浚兵二万攻旧田州,据之,杀掠男女五千三百余人,蛮逃去。副总兵欧磐、参政武清等诣田州府勘治,遣兵送猛还府。骥惧罪,匿浚家,有司请治浚罪。

初,蛮之迎猛也,无他念,及猛在外,蛮守土以待其归。骥争权首乱,浚、接、祖鋐党恶,以致兹变。清受浚赂,曲右之,且诬蛮占据府治,阻兵弄权,事竟不直。于是廷瓒言思恩岑浚罪恶,正在逐捕,而田州岑猛亦宜乘此区画,降府为州,毋基异日尾大之患,从之。十八年,廷议以思、田既平,宜设流官;岑猛世济凶恶,致陷府治,宜降授千户,而遴选才望者假以方面职衔,守田州,仍赐敕以重其权。帝然之,于是以平乐知府谢湖为右参政,掌府事。

时岑猛已降福建平海卫千户,迁延不行。及湖至,复陈兵自卫,令祖母岑氏奏乞于广西极边率部下立功,以便祭养,诏总镇官详议以闻。总督陈金奏:“猛据旧巢,要求府佐,不赴平海卫。参政谢湖不即赴任,为猛所拒,纳馈遗而徇其要求,宜逮间。”时猛遣人重赂刘瑾,得旨,留猛而褫湖,并及前抚潘蕃、刘大夏,猛竟得以同知摄府事。猛抚辑遗民,兵复振,稍复侵旁郡自广。尝言督抚有调发,愿立功,冀复旧职。会江西盗起,都御史陈金檄猛从征,猛所至剽掠。然以贼平故论功,迁指挥同知。非猛初意,颇犯望。

正德十五年,猛奏:“田州土兵每征调,辄许户留一二丁耕种,以供常税。其久劳于外者,乞量振给,免其输税。”从之。

嘉靖二年,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遂克州治。岑接告急于军门,言猛无故兴兵攻寨。猛言接非岑氏后,据其祖业,欲得所侵地。时方有上思州之役,征兵皆不至,总督张嵿以状闻。四年,提督盛应期、巡按谢汝仪议大征猛,条征调事宜,诏报可。而应期以他事去,诏以都御史姚镆代,命悬金购猛。然镆知猛无反心,猛方奏辩,镆亦欲缓师。而巡按谢汝仪与镆却,乃诬镆之子涞纳猛万金,廉得涞书献之。镆惶恐,乃再疏请征。于是部趣镆克期进,镆偕总兵官朱麒发兵八万,以都指挥沈希仪、张经等统之,分道并入。猛闻大兵至,令其下毋交兵,裂帛书冤状,陈军门乞怜察。镆不听,督兵益急,沈希仪斩猛长子邦彦于工尧隘。猛惧,谋出奔,而归顺州知州岑璋,猛妇翁也,其女失爱,璋欲藉此报猛,乃甘言诱猛走归顺,鸩杀之,斩首以献。

六年,镆以田州平,告捷京师,乃请改田州为流官,并陈善后七事,诏俱从之。

镆留参议汪必东、佥事申惠、参将张经以兵万人镇其地,知府王熊兆署府事。会必东、惠皆移疾他驻,惟经、熊兆在府,兵势分,防守稍懈。于是逆党卢苏、王受等乃为伪印,诳言猛在,且借交阯兵二十万,以图兴复。蛮民信之,聚众薄府城。经出击,兵少不敌,欲引还,而城中阴为内应,呼噪四出,官军腹背受攻,力战不支,突围渡江走,贼逼其后,争舟溺死者甚众。贼沿江置阑索,伏药弩,夹岸并起。官军且战且行,抵向武,失士卒三四百人。贼遂入据府城,烧仓粟以万计。御史石金上其事,颇委罪前抚盛应期生事召衅,而给事中郑自璧因请仍檄湖广永顺、保靖兵并力剿贼。帝以四方兵数万方归休,岂可复调,命再计机宜以闻。

时卢苏等虽据府叛,佯听抚,遣人迎署府事王熊兆。而其党王受等纠众万余,攻据思恩城,执知府吴期英、守备指挥门祖荫等。已而释期英等,亦投牒上官,愿听招抚。都御史姚镆以兵未集,姑受之以缓其谋。遣谍者檄东兰、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各勒兵自效,且责失事守巡参将等官立功自赎。复疏调湖广永、保土兵,江西汀、赣畬兵,俱会于南宁,并力进剿。帝以蛮乱日久,镇巡官受命大征,未及殄绝,辄奏捷散兵,使余孽复滋,罪不容逭。姑赦前过,益图新功。乃起原任兵部尚书新建伯王守仁总督军务,同镆讨之。

时受既入思恩,封府库,以贼兵守之,而自攻武缘。守巡官邹輗等率兵至思恩,思恩千夫长韦贵、徐伍等遣壮士由间道入城为内应,夜引官兵夺门,杀贼二十余人,收府印及库物,护送期英于宾州,因招抚城中未下者。时受攻武缘甚急,参将张经坚壁拒守。镇守头目许用与战,斩其渠帅一人。贼见援兵大集,乃遁去。镆以闻。

帝以田州、思恩贼锋虽挫,首恶未擒,仍令守仁亟督兵剿抚。守仁威名素重,及督军务,调兵数万人至,诸蛮心慑。守仁至南宁,道中见受等势盛,度亦未可卒灭,上疏极陈用兵利害。兵部议以守仁所见未确,复陈五事,令守仁详计其宜,于是守仁又疏云:

臣奉命于去年十二月至广西平南县,与巡按御史石金及藩臬诸将领等会议。思、田祸结两省,已逾二年。今日必欲穷兵尽剿,则有十患。若罢兵行抚,则有十善。臣与诸臣,摅心极论,今日之局,抚之为是。

臣抵南宁,遂下令尽撤调集防守之兵。数日内解归者数万,惟湖兵数千,道阻远,不易即归,仍使分留南宁,解甲休养,待间而动。而卢苏、王受先遣其头目黄富等诉告,愿得归境投生,乞宥一死。臣等谕以朝廷威德,令赍飞牌,归巢晓谕,期以速降无死。苏、受等得牌,皆罗拜踊跃,欢声雷动。

寻率众至南宁城下,分屯四营。苏、受等囚首自缚,与头目数百人赴军门请命。臣等复谕之曰:“朝廷既赦尔罪,尔等拥众负固,骚动一方。若不示罚,何以雪愤?”于是下苏、受于军门,各杖一百,乃解其缚。又谕之曰:“今日宥尔死者,朝廷好生之德;必杖尔者,人臣执法之义。”众皆叩首悦服,愿杀贼立功。臣随至其营,抚定其众七万余人,复委布政使林富等安插,于二月二十六日悉命归业。是皆皇上至孝达顺之德,神武不杀之威,未期月而蛮民率服,不折一矢,不伤一人;而全活数万生灵,即古舞干之化,奚以加焉。

疏闻,帝嘉之,遣行人赍敕奖赉。于是守仁复疏言:

思、田久构祸,荼毒两省,已逾二年。兵力尽于哨守,民脂竭于转输,官吏疲于奔走。地方臲卼,如破坏之舟,漂泊风浪,覆溺在目,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必欲穷兵雪愤,以歼一隅,无论不克,纵使克之,患且不测。况田州外捍交阯,内屏各郡,深山绝谷,瑶、僚盘据。使尽诛其人,异日虽欲改土为流,谁为编户?非惟自撤其藩篱,而拓土开疆以资邻敌,非计之得也。

今岑氏世效边功,猛独诖误触法,虽未伏诛,闻已病死。臣谓治田州非岑氏不可,请降田州府为田州,而官其子,以存岑氏之后。查猛有二子,长邦佐,自幼出继为武靖州知州。武靖当瑶贼之冲,邦佐才足制驭,宜仍旧职。而今所建州,请以猛幼子邦相授吏目,署州事,俟后递升为知州,以承岑氏之祀。设土巡检诸司,即以卢苏、王受等九人为之,以杀其势。添设田宁府,统以流官知府,以总其权。

从之。惟以守仁所奏岑猛子,与抚按所报异,令再覆。

于是守仁言:“臣初议立岑氏后,该府土目及耆老俱言岑猛本有四子:长邦佐,妻张氏出;次邦彦,妾林氏出;次邦辅,外婢所生;次邦相,妾韦氏出。猛嬖溺林氏而张失爱,故邦佐自幼出继武靖。邦彦既死,邦佐得武靖民心,更代亦难其人。欲立邦辅,土目谓外婢所生,名实不正。惟邦相系猛正派,质貌厚重,堪继岑氏。故当时直谓猛子存者二人,亦所以正名慎始,杜后日之争也。”疏上,如议行。

八年,守仁于思、田既议设流官,又议移南丹卫于八寨,改思恩府城于荒田,改设凤化县治于三里,添设流官县于思龙,增筑五镇城堡于五屯。及侍郎林富继之,又言:“田州界居南宁、泗城,交通云、贵、交阯,为备非一,不宜改设流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制八寨,迁八寨又不得以还护宾州。为今日计,独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议设县者,可迁南丹卫于此。夫设县则割宾州之地以益思恩,是顾彼而失此也。迁卫则扼八寨之吭以还护宾州,是一举而两得也。然不宜属田州,而仍属南宁为便。”其议与守仁颇有异同,诏从富言。

初,邦相兄邦彦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其后邦相恶苏专擅,密与头目卢玉等谋诛苏及芝。苏知之,会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庄田,二氏遂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告袭,苏又为芝疏请。寻令人剌邦相,邦相觉,杀行剌者。而苏遂伏兵杀卢玉等,以兵围邦相宅,诱邦相出,乘夜与瓦氏缢杀之。巡按御史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亟为勘处。苏之杀邦相也,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群起构难,互相讦奏。当事者谓以岑芝承袭未定,田州无主,致令邻封觊觎,当给札付令芝管事。苏又请早给芝冠带,以抚田州,而自悔罪,愿里粮立功,及追补累年所逋粮赋。巡按御史诸演疏闻,部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

三十二年,芝死,子大寿方四岁。土人莫苇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构乱,提督郎槚奏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驻田州镇之,报可。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妇瓦氏以狼兵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四十二年以平广西瑶、僮功,准岑大禄实受知州职。

泰昌元年,总督许弘纲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恶起衅,窥占上林,纳叛人黄德隆等,纠众破城,擅杀土官黄德勋,掳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诏令岑懋仁速献印,执送诸犯,听按臣分别正法,违则进剿。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免懋仁逮问,各率土兵援剿,有功优叙,从之。

田州世岑氏,改流者再,而终不果。卢苏再叛弑主,终逸于罚,论者以为失刑云。

上林在田州东,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黄嵩归附,授世袭知县,流官典史佐之。

恩城州,唐置,宋、元仍旧。明初因之,隶广西布政司,朝贡如例。成化十九年,知州岑钦,田州土官岑溥叔也,相仇杀。溥败,钦入田州,焚府治,大肆杀掠。溥诉于制府,下三司官鞫理。弘治三年,钦复入田州,与泗城土官岑应分据其地。巡抚秦纮请调兵剿之。兵部言兵不可轻动,惟令守臣谕令应缚钦自赎。五年,钦走岑应所借兵,总镇檄应捕之,钦遂杀应父子。已而应弟接佯以兵送钦,亦杀钦父子。有司以恩城宜裁革,从之,州遂废。

上隆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明因之。后改隶布政司。洪武十九年,上隆知州岑永通遣从子岑安来贡,赐绮帛钞锭。洪熙元年,土官知州岑琼母陈氏来朝,贡马,赐钞币。宣德四年以陈氏为知州。时琼已卒,无子,土人诉于朝,愿得陈氏袭职,故有是命。

都康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间,为蛮僚所据。三十二年复置,隶布政司。土官冯姓。其界东南抵龙英,西至镇安,北至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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