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卷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北郊 祈谷 五方帝 感生帝

北郊。宋初,方丘在宫城之北十四里,以夏至祭皇地祇。别为坛于北郊,以孟冬祭神州地祇。建隆以来,迭奉四祖崇配二坛。太平兴国以后,但以宣祖、太祖更配。真宗乃以太宗配方丘,宣祖配神州地祇。皇祐初,礼官言:"皇地祇坛四角再成,面广四丈九尺,东西四丈六尺。上成高四尺五寸,下成高五尺,方五丈三尺,陛广三尺五寸,卑陋不应典礼。请如唐制增广之。"五年,诸坛皆改。嘉祐配位七十一,加羊、豕各五。庆历用犊、羊、豕各一。既而谏官司马光奏:"大行请谥于南郊,而皇地祇止于望告,失尊卑之序。"下礼院,定非次祭告皇地祇,请差官诣北郊行事。其神州之坛,方三丈一尺,皇祐增高三尺,广四十八步,内壝四面以青绳代之。仍遣内臣降香,有司摄事如仪。

神宗元丰元年二月,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古者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在国之南,祭地于泽中之方丘,在国之北,其牲币礼乐亦皆不同,所以顺阴阳、因高下而事之以其类也。由汉以来,乃有夫妇共牢,合祭天地之说,殆非所谓求神以类之意。本朝亲祀上帝,即设皇地祇位,稽之典礼,有所未合。"遂诏详定更改以闻。于是陈襄、王存、李清臣、张璪、黄履、陆佃、何洵直、杨完等议,或以当郊之岁,冬夏至日分祭南北郊,各一日而祀遍;或于圜丘之旁,别营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亲祭,改用十月;或欲亲郊圜丘之岁,夏至日遣上公摄事于方丘,议久未决。

三年,翰林学士张璪言:"先王顺阴阳之义,以冬至祀天,夏至祀地,此万世不可易之理。议者乃欲改用他月,无所据依。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岁,于夏至之日,盛礼容,具乐舞,遣冢宰摄事。虽未能皆当于礼,庶几先王之遗意犹存焉。"于是礼官请如璪议,设宫架乐、文武二舞,改制乐章,用竹册匏爵,增配帝犊及捧俎分献官,广坛壝斋宫,修仪注上之。既而曾肇言:"今冬至若罢合祭,则夏至又以有司摄事,则不复有亲祭地祇之时,于父天母地之义若有隆杀。请遇亲祀南郊之岁,以夏至日备礼躬款北郊,以存事地之义。"四年四月,乃诏:"亲祀北郊,并依南郊之仪,有故不行,即以上公摄事。"六年,礼部、太常寺上亲祀仪并如南郊;其摄事唯改舞名及不备官,其笾豆、乐架、玉币之数,尽如亲祠。是岁十一月甲辰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始罢合祭,不设皇地祇位。

哲宗初立,未遑亲祀,有司摄事如元丰仪。元祐五年夏至,祭皇地祇,命尚书右丞许将摄事。将言:"王者父天母地,三岁冬至,天子亲祠,遍享宗庙,祀天圜丘,而夏至方泽之祭,乃止遣上公,则皇地祇遂永不在亲祠之典,此大阙礼也。望博诏儒臣,讲求典故,明正祀典,为万世法。"礼部尚书赵彦若请依元丰所定,郊祀之岁,亲祀方丘及摄事,已合礼之正,更不须聚议。礼部郎中崔公度请用陈荐议,仍合祭天地,从祀百神。复诏尚书、侍郎、两省及侍从、台谏、礼官集议。于是翰林学士顾临等八人,请合祭如故事,俟将来亲祠北郊,则合祭可罢。宋兴,一祖六宗,皆合祭天地,其不合祭者,惟元丰六年一郊尔。去所易而就所难,虚地祇之大祭,失今不定,后必悔之。吏部侍郎范纯礼等二十二人,皆主北郊之议。中书舍人孔武仲又请以孟冬纯阴之月,诣北郊亲祠,如神州地祇之祭。彭汝砺、曾肇复上疏论合祭之非。文多不载。

九月,三省上顾临等议。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皇帝故事。"吕大防言:"诸儒献议,欲南郊不设皇地祇位,于祖宗之制未睹其可。"范百禄以"圜丘无祭地之礼,《记》曰:'有其废之,莫可举也。'先帝所废,稽古据经,未可轻改。"大防又言:"先帝因礼文所建议,遂令诸儒定北郊祀地之礼,然未经亲行。今皇帝临御之始,当亲见天地,而独不设地祇位,恐亦未安。况祖宗以恩霈四方,庆赉将士,非三岁一行,则国力有限。今日宜为勉行权制,俟北郊议定及太庙享礼,行之未晚。"太皇太后以大防之言为是。而苏颂、郑雍皆以"古者人君嗣位之初,必郊见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乃下诏曰:"国家郊庙特祀,祖宗以来命官摄事,惟三岁一亲郊,则先享清庙,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元丰间,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应古义,先帝乃诏定亲祀北郊之仪,未之及行。是岁,郊祀不设皇地祇位,而宗庙之享率如权制。朕方修郊见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祇位以严并况之仪。厥后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礼毕,集官详议典礼以闻。"十一月冬至,亲祠南郊,遂合祭天地,而诏罢饮福宴。

八年,礼部尚书苏轼复陈合祭六议,令礼官集议以闻。已而下诏依元祐七年故事,合祭天地于南郊,仍罢集议。绍圣元年,以右正言张商英言:"先帝制详定礼文所,谓合祭非古,据经而正之。元祐之臣,乃复行合祭,请再下礼官议。"御史中丞黄履谓:"南郊合祭,因王莽谄事元后,遂跻地位,同席共牢。迨先帝亲郊,大臣以宣仁同政,复用莽意合祀,渎乱典礼。"帝以询辅臣,章惇曰:"北郊止可谓之社。"黄履曰:"郊者,交于神明之义,所以天地皆称郊。社者,土之神尔,岂有祭大祇亦可谓之壮乎?"乃以履奏送礼部、太常寺。权礼部侍郎盛陶、太常丞王谊等言:"宜用先帝北郊仪注,以时躬行,罢合祭礼。"已而三省言:"合祭既非礼典,但盛夏祭地祇,必难亲行。"诏令两省、台谏、礼官同议,可亲祀北郊,然后罢合祭之礼。曾布、钱勰、范纯礼、韩宗师、王古、井亮采、常安民、李琮、虞策、刘定、傅楫、黄裳、丰稷、叶祖洽等言,互有是否。蔡京、林希、蔡六、黄履、吴安持、晁端彦、翟思、郭知章、刘拯、黄庆基、董敦逸等请罢合祭。诏从之。然北郊亲祀,终帝之世未克举云。

建中靖国元年,命礼部、太常寺详定北郊仪制。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又请改合祭之礼,韩忠彦以为不可。曾布力主北郊之说,帝亦然之,遂罢合祭。

政和三年,诏礼制局议方坛制度。是岁,新坛成。初,元丰三年七月,诏改北郊圜坛为方丘。六年,命礼部、太常定北郊坛制。哲宗绍圣三年,权尚书侍郎黄裳等言:"南郊青城至坛所五百一十八步,自瑞圣园至皇地祇坛之东坛五百五十六步,相去不远。其坛系国初所建,神灵顾享已久。元丰间,有司请地祇、神州并为方坛,坛之外为坎,诏止改圜坛为方。请下有司,比类南郊增饰制度,除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诏礼部再为详定,指画兴筑。至是,礼制局言:"方坛旧制三成,第一成高三尺,第二成、第三成皆高二尺五寸,上广八丈,下广十有六丈。夫圜坛既则象于乾,则方坛当效法于坤。今议方坛定为再成,一成广三十六丈,再成广二十四丈,每成崇十有八尺,积三十六尺,其广与崇皆得六六之数,以坤用六故也。为四陛,陛为级一百四十有四,所谓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者也。为再壝,壝二十有四步,取坤之策二十有四也。成与壝俱再,则两地之义也。"斋宫大内门曰广禋,东偏门曰东秩,西偏门曰西平,正东门曰含光,正西门曰咸亨,正北门曰至顺,南内大殿门曰厚德,东曰左景华,西曰右景华,正殿曰厚德,便殿曰受福、曰坤珍、曰道光,亭曰承休,后又增四角楼为定式。

其神位,崇宁初,礼部员外郎陈旸言:"五行于四时,有帝以为之主,必有神以为之佐。今五行之帝既从享于南郊第一成,则五行之神亦当列于北郊第一成。天莫尊于上帝,而五帝次之;地莫尊于大祇,而岳帝次之,今尚与四镇、海渎并列,请升之于第一成。"至是,议礼局上《新仪》:皇地祇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皇帝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木神勾芒、东岳于坛第一龛,东镇、海渎于第二龛,东山林、川泽于坛下,东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卯阶之北,以南为上。神州地祇、火神祝融、南岳于坛第一龛,南镇、海渎于第二龛,南山林、川泽于坛下,南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午阶之东,以西为上。土神后土、中岳于坛第一龛,中镇于第二龛,中山林、川泽于坛下,中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午阶之西,以西为上。金神蓐收、西岳于坛第一龛,西镇、海渎于第二龛,昆仑西山林、川泽于坛下,西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酉阶之南,以北为上。水神玄冥、北岳于坛第一龛,北镇、海渎于第二龛,北山林、川泽于坛下,北丘陵、坟衍、原隰于内壝之内,皆在子阶之西,以东为上。神州地祇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内向。其余并如元丰仪坛壝之制。其位板之制,上帝位板长三尺,取参天之数;厚九寸,取干元用九之数;广尺二寸,取天之备数;书徽号以苍色,取苍璧之义。皇地祇位板长二尺,取两地之数;厚六寸,取坤元用六之数;广一尺,取地之成数;书徽号以黄色,取黄琮之义。皆以金饰。配位板各如天地之制。

又言:"《大礼格》,皇地祇玉用黄琮,神州地祇、五岳以两圭有邸。今请二者并施于皇地祇,求神以黄琮,荐献以两圭有邸。神州惟用圭邸,余不用。玉琮之制,当用坤数,宜广六寸,为八方而不剡;两圭之长宜共五寸,并宿一邸,色与琮同。牲币如之。"又言:"常祭,地祗、配位各用冰鉴一;今亲祀,盛暑,请增正配及从祀位冰鉴四十一。"并从之。

四年五月夏至,亲祭地于方泽,以皇弟燕王俣为亚献,赵王偲为终献。皇帝散斋七日于别殿,致斋七日于内殿,一日于斋宫。前一日告配太祖室,其有司陈设及皇帝行事,并如郊祀之仪。是后七年,至宣和二年、五年,亲祀者凡四。

高宗绍兴初,惟用酒脯鹿臡,行一献礼。二年,太常少卿程瑀言:"皇地祇,当一依祀天仪式。"诏从之。又言:"国朝祀皇地祇,设位于坛之北方南向。政和四年,设于南方北向。今北面望祭,北向为难,且于经典无据。请仍南向。"

淳熙中,朱熹为先朝南北郊之辩曰:"《礼》'郊特牲而社稷太牢',《书》'用牲于郊,牛二'及'社于新邑',此明验也。本朝初分南北郊,后复合而为一。《周礼》亦只说祀昊天上帝,不说祀后土,故先儒言无北郊,祭社即是祭地。古者天地未必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无一时合祭共享之礼。古之时,礼数简而仪从省,必是天子躬亲行事,岂有祭天却将上下百神重沓累积并作一祭耶?且郊坛陛级两边上下,皆是神位,中间恐不可行。或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却分祭,何也?曰:为坛而祭,故谓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谓之帝。"

祈谷、雩祀。宋之祀天者凡四:孟春祈谷,孟夏大雩,皆于圜丘或别立坛。季秋大飨明堂。惟冬至之郊,则三岁一举,合祭天地焉。开宝中,太祖幸西京,以四月有事南郊,躬行大雩之礼。淳化、至道,太宗亦以正月躬行祈谷之祀,悉如圜丘之礼。

景德三年,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伏睹画日,来年正月三日上辛祈谷,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正月元日注为祈谷,郊祀昊天上帝。《春秋传》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盖春气初至,农事方兴,郊祀昊天,以祈嘉谷,当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后。自晋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择立春之先后。齐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议欲迁日,王俭曰:'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并立春前郊。'遂不迁日。吴操之云:'应在立春前。'然则左氏所记,乃三代彝章;王俭所言,乃后世变礼。来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祈谷,斯则袭王俭之末议,违左氏之明文。望以立春后上辛行祈谷礼。"因诏有司详定诸祠祭祀。有司言:"今年四月五日,雩祀上帝,十三日立夏祀赤帝。按《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迎夏于南郊。'《注》云:'为祀赤帝于南郊。'又云:'是月也,大雩。'《注》云:'《春秋传》曰:龙见而雩。'龙星谓角、亢也,立夏后,昏见于东方。按《五礼精义》云:'自周以来,岁星差度,今之龙见或在五月,以祈甘雨,于时已晚,但四月上旬卜日。'今则惟用改朔,不待得节,祭于立夏之前,殊违旧礼之意。苟或龙见于仲夏,雩祀于季春,相去辽阔,于礼未周。欲请并于立夏后卜日,如立夏在三月,则待改朔。"

天禧元年十二月,礼仪院言:"准画日,来年正月十七日祈谷,前二日奏告太祖室,缘岁以正月十五日朝拜玉清昭应宫,景德四年以前,祈谷止用上辛,其后用立春后辛日,盖当时未有朝拜宫观礼。王俭启云:'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后春为嫌。'又宋孝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后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并许互用,在于礼典,固亦无嫌。"

初,祈谷、大雩,皆亲祀上帝。由熙宁迄靖康,惟有司摄事而已。元丰中,礼官言:"庆历大雩宗祀之仪,皆用犊、羊、豕各一,唯祈谷均祀昊天上帝止用犊一。请依雩祀、大享明堂牲牢仪,用犊、羊、豕各一。"

四年十月,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近诏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其余从祀群神悉罢。今祈谷、大雩犹循旧制,皆群神从祀,恐与诏旨相戾。请孟春祈谷、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以太宗皇帝配,余从祀群神悉罢。"又请改筑雩坛于国南门,以严祀事。并从之。

五年七月,礼部言:"雩坛当立于圜丘之左巳地,其高一丈,广轮四丈,周十二丈,四出陛,为三壝,各二十五步,周垣四门,一如郊坛之制。"从之。大观四年二月,礼局议以立春后上辛祈谷,诏:"以今岁孟春上辛在丑,次辛在亥,遇丑不祈而祈于亥,非礼也。"乃不果行。

政和《祈谷仪》:前期降御札,以来年正月上辛祈谷,祀上帝。前祀十日,太宰读誓于朝堂,刑部尚书莅之;少宰读誓于太庙斋房,刑部侍郎莅之。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前祀一日,服通天冠、绛纱袍,乘玉辂,诣青城。祀日,自斋殿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至大次,服衮冕,执圭,入正门,宫架《仪安》之乐作。礼仪使奏请行事,宫架作《景安》之乐,《帝临降康》之舞六成,止。太常升烟,礼仪使奉请再拜。盥洗,升坛上,登歌《嘉安》之乐作。皇帝搢大圭,执镇圭,诣上帝神位前,北向,奠镇圭于缫藉,执大圭,俯伏,兴。又奏请搢大圭,跪,受玉币。尊讫,诣太宗神位前,东向,尊币如上仪,登歌作《仁安》之乐。皇帝降阶,有司进熟,礼仪使奏请执大圭,升坛,登歌《歆安》之乐作。皇帝诣上帝神位前酌献,执爵祭酒,读册文讫,奏请皇帝再拜。诣太宗神位前酌献,并如上仪,登歌作《绍安》之乐。皇帝降阶,入小次,文舞退,武舞进,宫架《容安》之乐作。亚献酌献,宫架作《隆安》之乐,《神保锡羡》之舞。终献如之。礼仪使奏请皇帝诣饮福位,宫架《禧安》之乐作。皇帝受爵。又请再拜。有司彻俎,登歌《成安》之乐作。送神,宫架《景安》之乐作。皇帝诣望燎位。礼毕,还大次。雩祀上帝仪亦如之。惟太宗神位奠币作《献安》之乐,酌献作《感安之乐》。

南渡后,以四祀二在南郊圜坛,二在城西惠照院斋宫。绍兴十四年始具乐舞,用政和仪,增笾豆之数。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乞四祭并即圜坛,礼部侍郎郑闻谓:"明堂当从屋祭,不当在坛。有司摄事,当于望祭殿行礼。"从之。淳熙十六年,光宗受禅,始奉高宗配焉。

五方帝。宋因前代之制,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五方帝、日、月、五星以下诸神从祀。又以四郊迎气及土王日专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从祀。各建坛于国门之外:青帝之坛,其崇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之坛,其崇六尺,东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黄帝之坛,其崇四尺,方七步;白帝之坛,其崇七尺,方七步;黑帝之坛,其崇五尺,方三步七尺。天圣中,诏太常葺四郊宫,少府监遣吏赍祭服就给祠官,光禄进胙,监祭封题。庆历用羊、豕各一,正位大尊、著尊各二,不用牺尊,增山罍为二,坛上簠、簋、俎各增为二。皇祐定坛如唐《郊祀录》,各广四丈,其崇用五行八七五九六为尺数。嘉祐加羊、豕各二。

元祐六年,知开封府范百禄言:"每岁迎气于四郊,祀五帝,配以五神,国之大祠也。古者天子皆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虔恭重事,而导四时之和气焉。今吏部所差三献皆常参官,其余执事赞相之人皆班品卑下,不得视中祠行事者之例。请下礼部与太常议,宜以公卿摄事。"从之。

景德中,南郊卤簿使王钦若言:"五方帝位板如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叶光纪,恐是五帝之名,理当恭避。"礼官言:"《开宝通礼义纂》,五者皆是帝号。《汉书注》自有名,即苍帝灵符,赤帝文祖,白帝显纪,黑帝玄矩,黄帝神斗是也。既为美称,不烦回避。"嘉祐元年,以集贤校理丁讽言,按《春秋文耀勾》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

其祀仪:皇帝服衮冕,祀黑帝则服裘被衮。配位,登歌作《承安》之乐,余并如祈谷礼。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岁星、三辰、七宿从祀。(勾芒位坛下卯阶之南,岁星、析木、大火、寿星位坛下子阶之东,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于坛下子阶之西,东上。)立夏祀赤帝,以帝神农氏配,祝融氏、荧惑、三辰、七宿从祀。(祝融位坛下卯阶之南,荧惑、鹑首、鹑火、鹑尾位子阶之东,西上。井、鬼、柳、星、张、翼、轸宿,位于坛下子阶之西,东上。)季夏祀黄帝,以黄帝氏配,后土、镇星从祀。(后土位坛下卯阶之南,镇星位坛下子阶之东。)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从祀。(蓐收位坛下卯阶之南,太白、大梁、降娄、实沈位坛下子阶之东,西上。奎、娄、胃、昴、毕、觜、参宿,位于子阶之西,东上。)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阳氏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从祀。(玄冥位坛下卯阶之南,辰星、诹訾、玄枵、星纪位子阶之东,西上。斗、牛、女、虚、危、室、壁宿,位子阶之西,东上。)绍兴仍旧制,祀五帝于郊。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帝王之兴,必感其一。北齐、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聂崇义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统,请奉赤帝为感生帝。每岁正月,别坛而祭,以符火德。"事下尚书省集议,请如崇义奏。乃酌隋制,为坛于南郊,高七尺,广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牲用骍犊二,玉用四圭,有邸,币如方色。明年正月,有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从祀。今既奉赤帝为感生帝,一日之内,两处俱祀,似为烦数。况同时并祀,大礼非宜。昊天从祀,请不设赤帝坐。"从之。

乾兴元年九月,太常丞同判礼院谢绛言:"伏睹本院与崇文院检讨官详定,以宣祖配感生帝。窃寻宣祖非受命开统,义或未安。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并以景帝配,祈谷、大享并以元帝配。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于圜丘,祀太宗于明堂,兼感生帝作主。又以景帝、元帝称祖,万代不迁,停配以符古义。臣以为景帝厥初受封为唐始祖,盖与宣祖不侔。宣祖于唐,是为元帝之比。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有宋受命,既自太祖,于今四圣,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请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于明堂,兼感生帝作主。若据郑氏说,则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感别祭,尊于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请以太祖兼配,正符郑说。详郑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后稷配灵威仰之义为证。惟太祖始造基业,躬受符命,配侑感帝,据理甚明。如恐祠日相妨,当以太宗配祈谷,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严之旨。臣以为宣庙非惟不迁,而迭用配帝,于古为疑。《礼》:'祖有功,宗有德。'但非受命之祖,亲尽必毁,况配享乎?"

翰林承旨李维等议:"按《礼·祭法》正义曰:'郊,谓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于南郊。'此则崇配之文也。窃惟感帝比祈谷,礼秩差轻;宣祖比太祖,功业有异。今以太祖配祈谷,宣祖配感帝,称情立文,于礼斯协。"诏从所定。

其祀仪: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太史设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配帝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配位,奠币,作《皇安》之乐,酌献,作《肃安》之乐,余如祈谷祀上帝仪。

绍兴十八年,臣僚言:"我朝祀赤帝为感生帝,世以僖祖配之。祖宗以来,奉事尤谨,故子孙众多,与天无极。中兴浸久,祀秩咸修。惟感生帝,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于招提,酒脯而已。宜诏有司升为大祀,庶几天意潜孚,永锡蕃衍。"诏礼官议之,遂跻大祀。礼行三献用笾豆十二,设登歌乐舞,望祭于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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