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卷九十八

苏辙(族孙元老)

苏辙,字子由,年十九,与兄轼同登进士科,又同策制举。仁宗春秋高,辙虑或倦于勤,因极言得失,而于禁廷之事,尤为切至。曰:

陛下即位三十余年矣,平居静虑,亦尝有忧于此乎,无忧于此乎?臣伏读制策,陛下既有忧惧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窃意陛下有其言耳,未有其实也。往者宝元、庆历之间,西夏作难,陛下昼不安坐,夜不安席,天下皆谓陛下忧惧小心如周文王。然自西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古之圣人,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夫无事而深忧者,所以为有事之不惧也。今陛下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臣以为忧乐之节易矣。臣疏远小臣,闻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坐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三代之衰,汉、唐之季,女宠之害,陛下亦知之矣。久而不止,百蠹将由之而出。内则蛊惑之所污,以伤和伐性;外则私谒之所乱,以败政害事。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赐不为限极,所欲则给,不问有无。司会不敢争,大臣不敢谏,执契持敕,迅若兵火。国家内有养士、养兵之费,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为一阱以耗其遗余,臣恐陛下以此得谤,而民心不归也。

策入,辙自谓必见黜。考官司马光第以三等,范镇难之。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考官胡宿以为不逊,请黜之。仁宗曰:"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弃之,天下其谓我何?"宰相不得已,置之下等,授商州军事推官。时父洵被命修《礼书》,兄轼签书凤翔判官。辙乞养亲京师。三年,轼还,辙为大名推官。逾年,丁父忧。服除,神宗立已二年,辙上书言事,召对延和殿。

时王安石以执政与陈升之领三司条例,命辙为之属。吕惠卿附安石,辙与论多相牾。安石出《青苗书》使辙熟议,曰:"有不便,以告勿疑。"辙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有尤之者,晏曰:'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之未尝逾时。有贱必籴,有贵必粜,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晏之所言,则常平法耳。今此法见在而患不修,公诚能有意于民,举而行之,则晏之功可立俟也。"安石曰:"君言诚有理,当徐思之。"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会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乞度僧牒数千为本钱,于陕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敛,与安石意合,于是青苗法遂行。安石因遣八使之四方,访求遗利。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皆莫敢言。辙往见陈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宽恤诸路,各务生事,还奏多不可行,为天下笑。今何以异此?"又以书抵安石,力陈其不可。安石怒,将加以罪,升之止之,以为河南推官。会张方平知陈州,辟为教授。三年,授齐州掌书记。又三年,改著作佐郎。复从方平签书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轼以诗得罪,谪监筠州盐酒税,五年不得调。移知绩溪县。

哲宗立,以秘书省校书郎召。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宣仁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欲革弊事,而旧相蔡确、韩缜、枢密使章惇皆在位,窥伺得失,辙皆论去之。吕惠卿始谄事王安石,倡行虐政以害天下。及势钧力敌,则倾陷安石,甚于仇雠,世尤恶之,至是,自知不免,乞宫观以避贬窜。辙具疏其奸,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以王安石雇役之害,欲复差役,不知其害相半于雇役。辙言:"自罢差役仅二十年,吏民皆未习惯。况役法关涉众事,根芽盘错,行之徐缓,乃得审详。若不穷究首尾,忽遽便行,恐既行之后,别生诸弊。今州县役钱,例有积年宽剩,大约足支数年,且依旧雇役,尽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审议差役,趁今冬成法,来年役使乡户。但使既行之后,无复人言,则进退皆便。"光又以安石私设《诗》、《书新义》考试天下士,欲改科举,别为新格。辙言:"进士来年秋试,日月无几,而议不时决。诗赋虽小技,比次声律,用功不浅。至于治经,诵读讲解,尤不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乞来年科场,一切如旧,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论议,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学。仍罢律义,令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光皆不能从。

初,神宗以夏国内乱,用兵攻讨,乃于熙河增兰州,于延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贺登位,使还,未出境,又遣使入境。朝廷知其有请兰州、五砦地意,大臣议弃守未决。辙言曰:"顷者西人虽至,疆场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确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朝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势穷,始来请命,一失此机,必为后悔。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许之则畏兵而予,不复为恩;不予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将帅吏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谁使效命?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早赐裁断,无使西人别致猖狂。"于是朝廷许还五砦,夏人遂服。迁起居郎、中书舍人。

朝廷议回河故道,辙为公著言:"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今不因其旧而修其未至,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为责也重,是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公著悟,竟未能用。进户部侍郎。辙因转对,言曰:"财赋之原,出于四方,而委于中都。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余,则转运司常足;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唐制,天下赋税,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然每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衔,大事以济。祖宗以来,法制虽殊,而诸道蓄藏之计,犹极丰厚。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也。"寻又言:

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部所行,体例不同,利害相远,宜随事措置,以塞弊原。谨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水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余无几,出纳损益,制在他司。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耳目赖之以为聪明,手足赖之以为力。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今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自数十年以来,群臣每因一事不举,辄入建他司。利权一分,用财无艺。他司以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否。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虽使户部得材智之臣,终亦无益,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此工部都水监为户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隶工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访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过渡无船,然后须之。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至蠹败。朝廷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戢,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物。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为户部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物有利害,皆得专之。今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指挥未几,复以诸处营造,岁有科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出卖之计。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此工部将作监为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故愿明诏有司,罢外水监丞,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而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迟速。苟可否、多少在户部,则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苟良苦、迟速在工部,则败事乏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制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矣。

哲宗从之,惟都水仍旧。

朝廷以吏部元丰所定吏额,比旧额数倍,命辙量事裁减。吏有白中孚曰:"吏额不难定也。昔之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事之烦剧,莫过此矣。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何也?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情也。旧法,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厘以下,积若干分而为一人。今若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辙曰:"此群吏身计所系也。若以分数为人数,必大有所损,将大致纷诉,虽朝廷亦不能守。"乃具以白宰执,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补,及额而止。不过十年,羡额当尽。功虽稍缓,而见吏知非身患,不复怨矣。吕大防命诸司吏任永寿与省吏数人典之,遂背辙议以立额,日裁损吏员,复以好恶改易诸局次。永寿复以赃刺配,大防略依辙议行之。代轼为翰林学士,寻权吏部尚书。使契丹,馆客者侍读学士王师儒能诵洵、轼之文及辙《茯苓赋》,恨不得见全集。使还,为御史中丞。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人心已定,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吕大防、刘挚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夙怨,谓之"调停"。宣仁后疑不决,辙面斥其非,复上疏曰:

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亲君子,远小人,则主尊国安;疏君子,任小人,则主忧国殆。此理之必然。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也。故臣谓小人虽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无所偏废可也。若遂引之于内,是犹患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无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何者?小人贪利忍耻,击之则难去,君子洁身重义,沮之则引退。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盖谓此矣。

先帝聪明圣智,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比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将顺,造作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圣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则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不能复留矣。尚赖二圣慈仁,宥之于外,盖已厚矣。而议者惑于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谓之"调停"。非辈若返,岂肯但已哉?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惟陛下断自圣心,勿为流言所惑,勿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疏入,宣仁后命宰执读于帘前,曰:"辙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诸臣从而和之,"调停"之说遂已。

辙又奏曰:

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虽有异党,谁不归心?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功未可觊,争已先形。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四方惊顾,众议沸腾。寻知不可,旋又复雇。去年之秋,又复差法。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故此二等人户,不免咨怨。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罢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且如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今差役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二年役满,为费七十余贯。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赋役所出,多在中等。如此条目,不便非一,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无倦。苟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海内蒙福,上下攸同,岂不休哉!

大臣耻过,终莫肯改。

六年,拜尚书右丞,进门下侍郎。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朝廷许约,地界已定,付以岁赐。久之,议不决。明年,夏人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朝廷忍之不问,遣使往赐策命。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辞,不复入谢,再犯泾原。四年,来贺坤成节,且议地界。朝廷先以岁赐予之,地界又未决。夏人乃于疆事多方侵求,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遂背约侵筑买孤、胜如二堡,夏人即平荡之。育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及擅招其部人千余,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辙乞罢育、谊,别择老将以守熙河。宣仁后以为然,大臣竟主育、谊,不从。辙又面奏:"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人君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能行,则事权去矣。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若专听所谓,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不免逐去。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故臣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六年,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乞因其退,急移近里堡砦于界,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下大臣会议。辙曰:"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耶?"吕大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辙曰:"凡用兵,先论理之曲直。我若不直,兵决不当用。朝廷须与夏人议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彼此见今住处当中为直,此理最简直。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既而许于非所赐城砦,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两砦界首侵夏地,一抹取直,夏人见从。又要夏界更留草地十里,夏人亦许。凡此所谓后难者也。今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一抹取直,所侵夏地凡百数十里。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砦耶?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刘挚曰:"不用兵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不用也。"辙奏曰:"夏兵十万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熙河辄敢生事,不守诚信,臣欲诘责帅臣耳。"后屡因边兵深入夏地,宣仁后遂从辙议。

时三省除李清臣吏部尚书,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且言姚勔亦言之。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奏:"前除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宣仁后曰:"奈阙官何?"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用邓温伯无异。此三人者,非有大恶,但昔与王珪、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党类互进,恐朝廷自是不安静矣。"议遂止。

绍圣初,哲宗起李清臣为中书舍人,邓润甫为尚书左丞。二人久在外,不得志,稍复言熙、丰事以激怒哲宗意。会廷试进士,清臣撰策题,即为邪说。辙谏曰:

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绍复熙宁、元丰之意。臣谓先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设施,度越前古,盖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出卖坊场,顾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黜罢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惰之兵。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行浅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也。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征,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民不堪命,几至大乱。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上下恐惧,人怀不安。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厚、恺悌之政,后世称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号称太平,而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章献临御,揽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及仁宗听政,绝口不言。英宗自藩邸入继,大臣创濮庙之议。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辞,大事去矣。

哲宗览奏,以为引汉武方先朝,不悦。落职知汝州。居数月,元丰诸臣皆会于朝,再责知袁州。未至,降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三年,又责化州别驾,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即位,徙永州、岳州,已而复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崇宁中,蔡京当国,又降朝请大夫,罢祠,居许州,再复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号颍滨遗老,自作传万余言,不复与人相见。终日默坐,如是者几十年。政和二年,卒,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淳熙中,谥文定。

辙性沉静简洁,为文汪洋澹泊,似其为人,不愿人知之,而秀杰之气终不可掩,其高处殆与兄轼相迫。所著《诗传》、《春秋传》、《古史》、《老子解》、《栾城文集》并行于世。三子:迟、适、逊。族孙元老。

元老字子廷。幼孤力学,长于《春秋》,善属文。轼谪居海上,数以书往来。轼喜其为学有功,辙亦爱奖之。黄庭坚见而奇之,曰:"此苏氏之秀也。"举进士,调广都簿,历汉州教授、西京国子博士、通判彭州。

政和间,宰相喜开边西南,帅臣多啖诱近界诸族使纳土,分置郡县以为功,致茂州蛮叛,帅司遽下令招降。元老叹曰:"威不足以服,则恩不足以怀。"乃移书成都帅周焘曰:"此蛮跳梁山谷间,伺间窃发。彼之所长,我之所短,惟施、黔两州兵可与为敌。若檄数千人,使倍道往赴,贤于官军十万也。其次以为夔、陕兵大集,先以夔兵诱其前,陕兵从其后,不十日,贼必破。彼降而我受焉,则威怀之道得。今不讨贼,既招而还,必复叛,不免重用兵矣。"焘得书,即召与计事。元老又策:"茂有两道,正道自湿山趋长平,绝岭而上,其路险以高;间道自青崖关趋刁溪,循江而行,其路夷以径。当使正兵阵湿山,而阴出奇兵捣刁溪,与石泉并力合攻,贼腹背受敌,擒之必矣。"焘皆不能用,竟得罪。后帅至,如元老策,蛮势蹙,乃降。

除国子博士,历秘书正字、将作少监、比部考功员外郎,寻除成都路转运副使,为军器监,司农、卫尉、太常少卿。

元老外和内劲,不妄与人交。梁师成方用事,自言为轼外子,因缘欲见之,且求其文,拒不答。言者遂论元老苏轼从孙,且为元祐邪说,其学术议论,颇仿轼、辙,不宜在中朝。罢为提点明道宫。元老叹曰:"昔颜子附骥尾而名显,吾今以家世坐累,荣矣。"未几卒,年四十七。有诗文行于时。

论曰:苏辙论事精确,修辞简严,未必劣于其兄。王安石初议青苗,辙数语柅之,安石自是不复及此,后非王广廉傅会,则此议息矣。辙寡言鲜欲,素有以得安石之敬心,故能尔也。若是者,轼宜若不及,然至论轼英迈之气,闳肆之文,辙为轼弟,可谓难矣。元祐秉政,力斥章、蔡,不主调停;及议回河、雇役,与文彦博、司马光异同;西边之谋,又与吕大防、刘挚不合。君子不党,于辙见之。辙与兄进退出处,无不相同,患难之中,友爱弥笃,无少怨尤,近古罕见。独其齿爵皆优于兄,意者造物之所赋与,亦有乘除于其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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