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卷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南郊

南郊坛制。梁及后唐郊坛皆在洛阳。宋初始作坛于东都南薰门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设燎坛于内坛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设皇帝更衣大次于东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仁宗天圣六年,始筑外壝,周以短垣,置灵星门。亲郊则立表于青城,表三壝。神宗熙宁七年,诏中书、门下参定青城殿宇门名。先是,每郊撰进,至是始定名,前门曰泰禋,东偏门曰迎禧,正东门曰祥曦,正西门曰景曜,后三门曰拱极,内东侧门曰夤明,西侧门曰肃成,殿曰端诚,殿前东、西门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后园门曰宝华,著为定式。元丰元年二月,诏内壝之外,众星位周环,每二步植一杙,缭以青绳,以为限域。既而详定奉祀礼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后世因之,稍增其制。国朝郊坛率循唐旧,虽仪注具载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绳代内壝,诚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严内外之限也。伏请除去青绳,为三壝之制。"从之。

徽宗政和三年,诏有司讨论坛壝之制。十月,礼制局言:"坛旧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级;三壝,二十五步。古所谓地上圜丘、泽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王者建国,或无自然之丘,则于郊泽吉土以兆坛位。为坛之制,当用阳数,今定为坛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数,广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数,广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数,广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七尺,三成总二百七十有六,《乾》之策也。为三壝,壝三十六步,亦《乾》之策也。成与壝地之数也。"诏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扬州,庶事草创,筑坛于州南门内江都县之东南,诏东京所属官吏奉祭器、大乐、仪仗、法物赴行在所。绍兴十三年,太常寺言:"国朝圆坛在国之东南,坛侧建青城斋宫,以备郊宿。今宜于临安府行宫东南修建。"于是,遂诏临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圆坛,第一成纵广七丈,第二成纵广一十二丈,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级,每成一十二缀。三壝,第一壝去坛二十五步,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坛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三出陛,在坛南二十步丙地。其青城及望祭殿与行事陪祠官宿斋幕次,并令绞缚,更不修盖。先是,张杓为京尹,议筑斋宫,可一劳永逸,宇文价曰:"陛下方经略河南,今筑青城,是无中原也。"遂罢役。

神位。元丰元年十一月,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按东汉坛位,天神从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设重营,以为等限。日月在中营内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于五星中宫宿之属,则其位皆中营,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属,则其位皆外营。然则为重营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隋制,设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内壝,而御位特设于坛下之东南。若夫公卿分献、文武从祀,与夫乐架馔幔,则皆在中壝之内,而大次之设乃在外壝。然则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景德三年,卤簿使王钦若言:"汉以五帝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龛;天皇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与二十八宿、积薪、腾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极、帝坐本非天帝,盖是天帝所居,则北极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执法,子星之次少孙星,望令司天监参验。"乃诏礼仪使、太常礼院、司天监检定之。

礼仪使赵安仁言:"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盖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录》:'坛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余内官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汉,都四十九坐齐列,俱在十二陛之间。'唐建中间,司天冬官正郭献之奏:'天皇、北极、天一、太一,准《天宝敕》并合升第一等。'贞元二年亲郊,以太常议,诏复从《开元礼》,仍为定制。《郊祀录》又云:'坛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并在前。'《开元礼义罗》云:'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宫,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宫,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监史序状:'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陈中,其神曰耀魄宝,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极五星在紫微垣内,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为太子,第二主日为帝王,第三为庶子,第四为嫡子,第五为天子之枢,盖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执法、上将、次将之名,不可备陈,故总名太微垣。《星经》旧载孙星,而《坛图》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窃惟《坛图》旧制,悉有明据,天神定位,难以跻升,望依《星经》,悉以旧礼为定。"

钦若复言:"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又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郑玄注《周礼》谓:'礼天者,冬至祭天皇于北极也。'后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晋《天文志》:'帝坐光而润,则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则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见其可。又安仁议,以子、孙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庆,以广维城之基,苟因前代阙文,便为得礼,实恐圣朝茂典,尤未适中。"诏天皇、北极特升第一龛,又设孙星于子星位次,帝坐如故。

钦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晋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王坐,实与帝坐不类。"诏特升第二龛。

旧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题署,命钦若改造之。至是,钦若奉板便殿,坛上四位,涂以朱漆金字,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黄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贮漆匣,覆以黄缣帊。帝降阶观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坛图》,五帝、五岳、中镇、河汉合在第三等。

四年,判太常礼院孙奭言:"准礼,冬至祀圜丘,有司摄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并不设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于冬至,恐未协宜。"翰林学士晁迥等言:"按《开宝通礼》:圜丘,有司摄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官、外官、众星总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总十七位;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岳镇、海渎七十一位。今司天监所设圜丘、雩祀、明堂、方丘并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岳、渎从祀,圜丘无星辰,而反以人帝从祀。望如奭请,以《通礼》及神位为定,其有增益者如后敕。"从之。

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五礼新仪》:皇帝祀昊天上帝,太史设神位版,昊天上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极九位于第一龛;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内坐、五星、十二辰、河汉等内官神位五十有四于第二龛;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于第三龛;外官神位一百有六于内壝之内;众星三百有六十于内壝之外。第一龛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内向配位。

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于南郊。自五代以来,丧乱相继,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诏有司讲求遗逸,遵行典故,以副寅恭之意。是岁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初,有司议配享,请以僖祖升配,张昭献议曰:"隋、唐以前,虽追立四庙或六七庙,而无遍加帝号之文。梁、陈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齐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于圜丘,以皇考配;唐贞观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积累勋伐,肇基王业,伏请奉以配享。"从之。

九年正月,诏以四月幸西京,有事于南郊。自国初以来,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迭配。太祖亲郊者四,并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是岁亲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亲郊,从礼仪使扈蒙之议,复以宣祖配。四年正月,礼仪使苏易简言:"亲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则符圣人大孝之道,成严父配天之仪。太祖皇帝光启丕图,恭临大宝,以圣授圣,传于无穷。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将来亲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谷、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奏可。

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请奉太宗配;上辛祈谷、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亲郊,奉太祖、太宗并配。"诏可。乾兴元年,真宗崩,诏礼官定迁郊祀配帝,乃请:"祈谷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地祇,以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亲祀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

景祐二年郊,诏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庙万世不迁。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亲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谷、雩祀、神州配以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旧。庆历元年,判太常寺吕公绰言:"历代郊祀,配位无侧向,真宗示辅臣《封禅图》曰:'尝见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盖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当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后,有司不谕先帝以告成报功、酌宜从变之意,每郊仪范,既引祥符侧置之文,又载西向北上之礼,临时择一,未尝考定。"乃诏南郊祖宗之配,并以东方西向为定。皇祐五年郊,诏自今圜丘,三圣并侑。嘉祐六年,谏官杨畋论水灾繇郊庙未顺。礼院亦言:"对越天地,神无二主。唐始用三祖同配,后遂罢之。皇祐初,诏三圣并侑,后复迭配,未几复并侑,以为定制。虽出孝思,然颇违经典,当时有司失于讲求。"下两制议,翰林学士王珪等曰:"推尊以享帝,义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渎,故郊无二主。今三后并侑,欲以致孝也,而适所以渎乎享帝,非无以宁神也,请如礼官议。"七年正月,诏南郊以太祖定配。

高宗建炎二年,车驾至扬州,筑坛于江都县之东南。是岁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度宗咸淳二年,将举郊祀,时复议以高宗参配。吏部侍郎兼中书门下省检正洪焘等议,以为:"物无二本,事无二初,舜之郊喾,商之郊契,周郊后稷,皆所以推原其始也。礼者,所以别等差,视仪则,远而尊者配于郊,近而亲者配于明堂,明有等也。臣等谓宜如绍兴故事,奉太宗配,将来明堂遵用先皇帝彝典,以高宗参侑,庶于报本之礼、奉先之孝,为两尽其至。"诏恭依。

仪注。乾德元年八月,礼仪使陶谷言:"飨庙、郊天,两日行礼,从祀官前七日皆合于尚书省受誓戒,自来一日之内受两处誓戒,有亏虔洁。今拟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礼,望依礼文于八日先受从享太庙誓戒,九日别受郊天誓戒,其日请放朝参。"从之。自后百官受誓戒于朝堂,宗室受于太庙。

祭之日均用丑时,秋夏以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仪鸾司设大次、小次及文武侍臣、蕃客之次,太常设乐位、神位、版位等事。前一日司尊彝帅其属以法陈祭器于堂东,仆射、礼部尚书视涤濯告洁,礼部尚书、侍郎省牲,光禄卿奉牲,告充、告备,礼部尚书视鼎镬,礼部侍郎视腥熟之节。祭之旦,光禄卿率其属取笾、豆、簠、簋实之。及荐腥,礼部尚书帅其属荐笾、豆、簠、簋,户部、兵部、工部尚书荐三牲之腥熟俎。礼毕,各彻,而有司受之以出。晡后,郊社令帅其属扫除,御史按视之。奏中严外办以礼部侍郎,请解严以礼部郎中。赞者设亚、终献位于小次之南,宗室位于其后;设公卿位于亚、终献之南,分献官位于公卿之后,执事者又在其后,俱重行,西向北上。其致福也,太牢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以羊左肩七个、犆豕以左肩五个。有司摄事、进胙皆如礼。太尉展视以授使者,再拜稽首。既享,大宴,号曰饮福,自宰臣而下至应执事及乐工、驭车马人等,并均给有差,以为定式。是岁十一月日至,皇帝服衮冕,执圭,合祭天地于圜丘,还御明德门楼,肆赦。

仁宗天圣二年,诏加真宗谥,上谓辅臣曰:"郊祀重事,朕欲就禁中习仪,其令礼官草具以闻。"先郊三日,奉谥册宝于太庙。次日,荐享玉清昭应、景灵宫,宿太庙。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坛改服衮冕行事。五年,郊后择日恭谢,大礼使王曾请节庙乐,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惮劳也。"三献终,增礼生七人,各引本室太祝升殿,彻豆。三日,又斋长春殿,谢玉清昭应宫。礼毕,贺皇太后,比籍田,劳酒仪,略如元会。其恭谢云:"臣某虔遵旧典,郊祀礼成,中外协心,不胜欢抃。"宣答曰:"皇帝德备孝恭,礼成严配,万国称颂,欢豫增深。"帝再拜还内。枢密使以下称贺,阁门使宣答,枢密副使升殿侍立,百官称贺。酒三行,还内殿,受命妇贺,司宾自殿侧幕次引内命妇于殿庭,北向立,尚仪奏:"请皇太后即御坐。"司宾赞:"再拜。"引班首升自西阶,称封号妾某氏等言:"郊祀再举,福祚咸均,凡在照临,不胜忻抃。"降,再拜。尚宫承旨,降自东阶,称"皇太后圣旨",又再拜。司宾宣答曰"已成钜礼,欢豫良深。"皆再拜。次外命妇贺,如内命妇仪,退,皆赴别殿贺皇帝,惟不致词,不宣答。

神宗元丰六年十一月二日,帝将亲郊,奉仁宗、英宗徽号册宝于太庙。是日晚,斋于大庆殿。三日,荐享于景灵宫,斋于太庙。四日,朝享七室,斋于南郊之青城。五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服靴袍,乘辇至大次。有司请行礼。服大裘,被衮冕以出,至坛中壝门外,殿中监进大圭,帝执以入,宫架乐作,至午阶下版位,西向立,乐止。礼仪使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宫架奏《景安》之乐,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诣罍洗,宫架乐作,至洗南北向,乐止。帝搢圭,盥帨讫,乐作,至坛下,乐止。升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殿中监进镇圭,《嘉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北向跪,奠镇圭于缫藉,执大圭,俯伏,兴,搢圭跪,三上香,奠玉币,执圭,俯伏,兴,再拜。内侍举镇圭授殿中监,乐止。《广安》乐作,诣太祖神坐前,东向,奠圭币如上帝仪。登歌乐作,帝降坛,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向立,乐止。礼部尚书、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架《丰安》乐作,奉奠讫,乐止。再诣罍洗,帝搢大圭,盥帨,洗爵拭爵讫,执大圭,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登歌《禧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搢圭跪,执爵祭酒,三奠讫,执圭,俯伏,兴,乐止。太祝读册,帝再拜讫,乐作。次诣太祖神坐前,如前仪。登歌乐作,帝降自午阶,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向立,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作,乐止。亚献盥帨讫,《正安》乐作,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并如上仪,献毕,宫架乐作,帝升自午阶,乐止。登歌乐作,至饮福位,乐止。《禧安》乐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再受爵,饮福讫,奠爵,执圭,俯伏,兴,再拜,乐作。帝降,还位如前仪。礼部、户部尚书彻俎豆,礼直官曰:"赐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宫架《宴安》乐作,一成止。宫架乐作,帝诣望燎位,南向立,乐止。礼直官曰:"可燎。"俟火燎半柴,礼仪使跪奏:"礼毕。"宫架乐作,帝出中壝门,殿中监受大圭,归大次,乐止。有司奏解严。

帝乘舆还青城,百官称贺于端诚殿。有司转仗卫,奏中严外办。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以出。至玉辂所,侍中跪请降舆升辂。帝升辂,门下侍郎奏请进行,又奏请少驻,侍臣乘马,将至宣德门,奏《采荠》一曲,入门,乐止。侍中请降辂赴幄次,有司奏解严。帝常服,乘舆御宣德门,肆赦,群臣称贺如常仪。

初,淳化三年,将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许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准礼,天地、社稷之祀不废。"诏下尚书省议。吏部尚书宋琪等奏:"以许王薨谢,去郊礼裁十日,又诏辍十一日以后五日朝参,且至尊成服,百僚皆当入慰。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按令式,受誓戒后不得吊丧问疾。今若皇帝既辍朝而未成服,则全爽礼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违令式。况许王地居藩戚,望著亲贤,于昆仲为大宗,于朝廷为冢嗣,遽兹薨逝,朝野同哀,伏想圣情,岂胜追念。当愁惨之际,行对越之仪,臣等实虑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况祭天之礼,岁有四焉,载于《礼经》,非有差降。请以来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从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之丧未除。是岁当郊,帝以为疑,以问讲读官王珪、司马光、王安石,皆对以不当废。珪又谓:"'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传》谓:'不敢以卑废尊也。'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太后之丧,即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庙,而合祀天地于圜丘。请冬至行郊庙之礼,其服冕、车辂、仪物、音乐缘神事者皆不可废。"诏用景德故事,惟郊庙及景灵宫礼神用乐,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警场止鸣金钲、鼓角,仍罢诸军呈阅骑队。故事,斋宿必御楼警严,幸后苑观花,作水戏,至是悉罢之。有司言:"故事,当谒谢于祖宗神御殿,献享月吉礼,以礼官摄。"诏遣辅臣仍罢诣佛寺。是后国有故,皆遣辅臣。

高宗绍兴十二年,臣僚言:"自南巡以来,三岁之祀,独于明堂,而郊天之礼未举,来岁乞行大礼。"诏建圜坛于临安府行宫东城之外,自是凡六郊焉。

孝宗隆兴二年,诏曰:"联恭览国史,太祖乾德诏书有云:'务从省约,无至劳烦。'仰见事天之诚,爱民之仁,所以垂万世之统者在是。今岁郊见,可令有司,除礼物、军赏,其余并从省约。初降诏以十一月行事,以冬至适在晦日,以至道典故,改用献岁上辛,遂改来年元为乾道。乃以正月一日有事南郊,礼成,进胙于德寿宫,以牛腥体肩三、臂上臑二。导驾官自端诚殿簪花从驾至德寿宫上寿,饮福称贺,陈设仪注,并同上寿礼。皇帝致词曰:"皇帝臣某言:享帝合宫,受天纯嘏,臣某与百僚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岁寿。"自后郊祀、明堂进胙饮福,并如上仪。

光宗绍熙二年十一月郊,以值雨,行礼于望祭殿。帝遂感疾。理宗四十一年,一郊而已。度宗咸淳二年,权工部尚书赵汝暨等奏:"今岁大礼,正在先帝大祥之后,臣等窃惟帝王受命,郊见天地,不可缓也。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为计。况今适在当郊之岁,既逾大祥之期,圜丘之祀,岂容不举?"于是降礼,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谒南郊,适太史院言:"十六日太阴交蚀。"遂改来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礼,太常寺言:"皇帝既已从吉,请依仪用乐。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献景灵宫,三十日朝享太庙,尚在禫制之内,所有迎神、奠币、酌献、送神作乐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乐,备而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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