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卷四十八

◎河渠五

○漳河 滹沱河 御河 塘泺缘边诸水 河北诸水 岷江

漳河源于西山,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镇,与胡卢河合流,其后变徙,入于大河。

神宗熙宁三年,诏程昉同河北提点刑狱王广廉相视。四年,开修,役兵万人,袤一百六十里。帝因与大臣论财用,文彦博曰:"足财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开,不出于东,则出于西,利害一也。今发夫开治,徙东从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则或东或西,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则有利而无害。劳民,先王所谨,然以佚道使民,虽劳不可不勉。"会京东、河北大风,三月,诏曰:"风变异常,当安静以应天灾。漳河之役妨农,来岁为之未晚。"中书格诏不下。寻有旨权令罢役,程昉愤恚,遂请休退。朝廷令以都水丞领淤田事于河上。

五月,御史刘挚言:"昉等开修漳河,凡用九万夫。物料本不预备,官私应急,劳费百倍。逼人夫夜役,践蹂田苗,发掘坟墓,残坏桑柘,不知其数。愁怨之声,流播道路,而昉等妄奏民间乐于工役。河北厢军,刬刷都尽,而昉等仍乞于洺州调急夫,又欲令役兵不分番次,其急切扰攘,至于如此。乞重行贬窜,以谢疲民。"中丞杨绘亦以为言。王安石为昉辨说甚力,后卒开之。五年,工毕,昉与大理寺丞李宜之、知洺州黄秉推恩有差。

七年六月,知冀州王庆民言:"州有小漳河,向为黄河北流所壅,今河已东,乞开浚。"诏外都水监相度而已。

滹沱河源于西山,由真定、深州、乾宁,与御河合流。

神宗熙宁元年,河水涨溢,诏都水监、河北转运司疏治。六年,深州、祁州、永宁军修新河。八年正月,发夫五千人,并胡卢河增治之。

元丰四年正月,北外都水丞陈祐甫言:"滹沱自熙宁八年以后,泛滥深州诸邑,为患甚大。诸司累相度不决,谓其下流旧入边吴、宜子淀,最为便顺,而屯田司惧填淤塘泺,烦文往复,无所适从。昨差官计之,若障入胡卢河,约用工千六百万,若治程昉新河,约用工六百万,若依旧入边吴等淀,约用工二十九万,其工费固已相远。乞严立期会,定归一策。"诏河北屯田转运司同北外都水丞司相视。

五年八月癸酉,前河北转运副使周革言:"熙宁中,程昉于真定府中渡创系浮梁,增费数倍。既非形势控扼,请岁八九月易以版桥,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权用船渡。"从之。

御河源出卫州共城县百门泉,自通利、乾宁入界河,达于海。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刘彝、程昉言:"二股河北流今已闭塞,然御河水由冀州下流,尚当疏导,以绝河患。"先是,议者欲于恩州武城县开御河约二十里,入黄河北流故道,下五股河,故命彝、昉相度。而通判冀州王庠谓,第开见行流处,下接胡卢河,尤便近。彝等又奏:"如庠言,虽于河流为顺,然其间漫浅沮洳,费工犹多,不若开乌栏堤东北至大、小流港,横截黄河,入五股河,复故道,尤便。"遂命河北提举籴便粮草皮公弼、提举常平王广廉按视,二人议协,诏调镇、赵、邢、洺、磁、相州兵夫六万浚之,以寒食后入役。

三年正月,韩琦言:"河朔累经灾伤,虽得去年夏秋一稔,疮痍未复。而六州之人,奔走河役,远者十一二程,近者不下七八程,比常岁劳费过倍。兼镇、赵两州,旧以次边,未尝差夫,一旦调发,人心不安。又于寒食后入役,比满一月,正妨农务。"诏河北都转运使刘庠相度,如可就寒食前入役,即亟兴工,仍相度最远州县,量减差夫,而辍修塘堤兵千人代其役。二月,琦又奏:"御河漕运通流,不宜减大河夫役。"于是止令枢密院调兵三千,并都水监卒二千。三月,又益发壮城兵三千,仍诏提举官程昉等促迫功限。六月,河成,诏昉赴阙,迁宫苑副使。四年,命昉为都大提举黄、御等河。

八年,昉与刘璯言:"卫州沙河湮没,宜自王供埽开浚,引大河水注之御河,以通江、淮漕运。仍置斗门,以时启闭。其利有五:王供危急,免河势变移而别开口地,一也。漕舟出汴,横绝沙河,免大河风涛之患,二也。沙河引水入于御河,大河涨溢,沙河自有限节,三也。御河涨溢,有斗门启闭,无冲注淤塞之弊,四也。德、博舟运,免数百里大河之险,五也。一举而五利附焉。请发卒万人,一月可成。"从之。

九年秋,昉奏毕功。中书欲论赏,帝令河北监司案视保明,大名安抚使文彦博覆实。十月,彦博言:

去秋开旧沙河,取黄河行运,欲通江、淮舟楫,彻于河北极边。自今春开口放水,后来涨落不定,所行舟栰皆轻载,有害无利,枉费功料极多。今御河上源,止是百门泉水,其势壮猛,至卫州以下,可胜三四百斛之舟,四时行运,未尝阻滞。堤防不至高厚,亦无水患。今乃取黄河水以益之,大即不能吞纳,必致决溢;小则缓漫浅涩,必致淤淀。凡上下千余里,必难岁岁开浚。况此河穿北京城中,利害易睹。今始初冬,已见阻滞,恐年岁间,反坏久来行运。傥谓通江、淮之漕,即尤不然。自江、浙、淮、汴入黄河,顺流而下,又合于御河,大约岁不过一百万斛。若自汴顺流径入黄河,达于北京,自北京和雇车乘,陆行入仓,约用钱五六千缗,却于御河装载赴边城,其省工役、物料及河清衣粮之费,不可胜计。

又去冬,外监丞欲于北京黄河新堤开置水口,以通行运,其策尤疏。此乃熙宁四年秋黄河下注御河之处,当时朝廷选差近臣,督役修塞,所费不赀。大名、恩冀之人,至今疮痍未平,今奈何反欲开口导水耶?都水监虽令所属相视,而官吏恐忤建谋之官,止作迁延,回报谓俟修固御河堤防,方议开置河口,况御河堤道,仅如蔡河之类,若欲吞纳河水,须如汴岸增修,犹恐不能制蓄。乞别委清强官相视利害,并议可否。

又言:"今之水官,尤为不职,容易建言,侥幸恩赏。朝廷便为主张,中外莫敢异议,事若不效,都无谴罚。臣谓更当选择其人,不宜令狂妄辈横费生民膏血。"

已而都水监言,运河乞置双闸,例放舟船实便,与彦博所言不同。十二月,命知制诰熊本与都水监、河北转运司官相视。本奏:

河北州军赏给茶货,以至应接沿边榷场要用之物,并自黄河运至黎阳出卸,转入御河,费用止于客军数百人添支而已。向者,朝廷曾赐米河北,亦于黎阳或马陵道口下卸,倒装转致,费亦不多。昨因程昉等擘画,于卫州西南,循沙河故迹决口置闸,凿堤引河,以通江、淮舟楫,而实边郡仓禀。自兴役至毕,凡用钱米、功料二百万有奇。今后每岁用物料一百一十六万,厢军一千七百余人,约费钱五万七千余缗。开河行水,才百余日,所过船栰六百二十五,而卫州界御河淤浅,已及三万八千余步;沙河左右民田,渰浸者几千顷,所免租税二千贯石有余。有费无利,诚如议者所论。

然尚有大者,卫州居御河上游,而西南当王供向著之会,所以捍黄河之患者,一堤而已。今穴堤引河,而置闸之地,才及堤身之半。询之土人云,自庆历八年后,大水七至,方其盛时,游波有平堤者。今河流安顺三年矣,设复矾水暴涨,则河身乃在闸口之上。以湍悍之势而无堤防之阻,泛滥冲溢,下合御河,臣恐垫溺之祸,不特在乎卫州,而濒御河郡县,皆罹其患矣。

夫此河之兴,一岁所济船栰,其数止此,而萌每岁不测之患,积无穷不赀之费,岂陛下所以垂世裕民之意哉!臣博采众论,究极利病,咸以谓葺故堤,堰新口,存新闸而勿治,庶可以销淤淀决溢之患,而省无穷之费。万一他日欲由此河转粟塞下,则暂开亟止,或可纾飞輓之劳。

未几,河果决卫州。

元丰五年,提举河北黄河堤防司言:"御河狭隘,堤防不固,不足容大河分水,乞令纲运转入大河,而闭截徐曲。"既从之矣。明年,户部侍郎蹇周辅复请开拨,以通漕运,及令商旅舟船至边。是时,每有一议,朝廷辄下水官相度,或作或辍,迄莫能定。大抵自小吴埽决,大河北流,御河数为涨水所冒,亦或湮没。哲宗绍圣三年四月,河北都转运使吴安持始奏,大河东流,御河复出。诏委前都水丞李仲提举开导。

徽宗崇宁元年冬,诏侯临同北外都水丞司开临清县坝子口,增修御河西堤,高三尺,并计度西堤开置斗门,决北京、恩、冀、沧州、永静军积水入御河枯源。明年秋,黄河涨入御河,行流浸大名府馆陶县,败庐舍,复用夫七千,役二十一万余工修西堤,三月始毕,涨水复坏之。

政和五年闰正月,诏于恩州北增修御河东堤,为治水堤防,令京西路差借来年分沟河夫千人赴役。于是都水使者孟揆移拨十八埽官兵,分地步修筑,又取枣强上埽水口以下旧堤所管榆柳为桩木。

塘泺,缘边诸水所聚,因以限辽。河北屯田司、缘边安抚司皆掌之,而以河北转运使兼都大制置。凡水之浅深,屯田司季申工部。其水东起沧州界,拒海岸黑龙港,西至乾宁军,沿永济河合破船淀、灰淀、方淀为一水,衡广一百一十里,纵九十里至一百三十里,其深五尺。东起乾宁军、西信安军永济渠为一水,西合鹅巢淀、陈人淀、燕丹淀、大光淀、孟宗淀为一水,衡广一百二十里,纵三十里,或五十里,其深丈余或六尺。东起信安军永济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汶淀、得胜淀、下光淀、小兰淀、李子淀、大兰淀为一水,衡广七十里,或十五里或六里,其深六尺或七尺。东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保定军父母砦,合粮料淀、回淀为一水,衡广二十七里,纵八里,其深六尺。霸州至保定军并塘岸水最浅,故咸平、景德中,契丹南牧,以霸州、信安军为归路。东南起保安军,西北雄州,合百水淀、黑羊淀、小莲花淀为一水,衡广六十里,纵二十五里或十里,其深八尺或九尺。东起雄州,西至顺安军,合大莲花淀、洛阳淀、牛横淀、康池淀、畴淀、白羊淀为一水,衡广七十里,纵三十里或四十五里,其深一丈或六尺或七尺。东起顺安军,西边吴淀至保州,合齐女淀、劳淀为一水,衡广三十余里,纵百五十里,其深一丈三尺或一丈。起安肃、广信军之南,保州西北,畜沈苑河为塘,衡广二十里,纵十里,其深五尺,浅或三尺,曰沈苑泊。自保州西合鸡距泉、尚泉为稻田、方田,衡广十里,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泊。自何承矩以黄懋为判官,始开置屯田,筑堤储水为阻固,其后益增广之。凡并边诸河,若滹沱、胡卢、永济等河,皆汇于塘。

天圣以后,相循而不废,仍领于沿边屯田司。而当职之吏,各从其所见,或曰:"有兵将在,契丹来,云无所事塘。自边吴淀西望长城口,尚百余里,皆山阜高仰,水不能至,契丹骑驰突,得此路足矣,塘虽距海,亦无所用。夫以无用之塘,而废可耕之田,则边谷贵,自困之道也。不如勿广,以息民为根本。"或者则曰:"河朔幅员二千里,地平夷无险阻。契丹从西方入,放兵大掠,由东方而归,我婴城之不暇,其何以御之?自边吴淀至泥姑海口,绵亘七州军,屈曲九百里,深不可以舟行,浅不可以徒涉,虽有劲兵,不能度也。东有所阻,则甲兵之备,可以专力于其西矣。孰谓无益?"论者自是分为两歧,而廷朝以契丹出没无常,阻固终不可以废也。

仁宗明道二年,刘平自雄州徙知成德军,奏曰:"臣向为沿边安抚使,与安抚都监刘志尝陈备边之略。臣今徙真定路,由顺安、安肃、保定州界,自边吴淀望赵旷川、长城口,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东西不及一百五十里。臣窃恨圣朝七十余年,守边之臣,何可胜数,皆不能为朝廷预设深沟高垒,以为扼塞。臣闻太宗朝,尝有建请置方田者。今契丹国多事,兵荒相继,我乘此以引水植稻为名,开方田,随田塍四面穿沟渠,纵广一丈,深二丈,鳞次交错,两沟间屈曲为径路,才令通步兵。引曹河、鲍河、徐河、鸡距泉分注沟中,地高则用水车汲引,灌溉甚便。愿以刘志知广信军,与杨怀敏共主其事,数年之后,必有成绩。"帝遂密敕平与怀敏建方田。侍禁刘宗言又奏请种木于西山之麓,以法榆塞,云可以限契丹也。后刘平去真定,怀敏犹领屯田司。塘泊益广,至吞没民田,荡溺丘墓,百姓始告病,乃有盗决以免水患者,怀敏奏立法依盗决堤防律。

景祐二年,怀敏知雄州,又请立木为水则,以限盈缩。宝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冢口导永济河水,以注缘边塘泊,请免所经民田税。"从之。时岁旱,塘水涸,怀敏虑契丹使至,测知其广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复如故。

庆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致书,求关南十县。且曰:"营筑长堤,填塞隘路,开决塘水,添置边军,既潜稔于猜嫌,虑难敦于信睦。"四月庚辰,复书曰:"营筑堤埭,开决陂塘,昨缘霖潦之余,大为衍溢之患,既非疏导,当稍缮防,岂蕴猜嫌,以亏信睦。"辽使刘六符尝谓贾昌朝曰:"南朝塘泺何为者哉?一苇可杭,投箠可平。不然,决其堤,十万土囊,遂可逾矣。"时议者亦请涸其地以养兵。帝问王拱辰,对曰:"兵事尚诡,彼诚有谋,不应以语敌,此六符夸言尔。设险守国,先王不废,且祖宗所以限辽骑也。"帝深然之。

七月,契丹复议和好,约两界河淀已前开畎者并依旧外,自今已后,各不添展。其见堤堰水口,逐时决泄壅塞,量差兵夫,取便修叠疏导。非时霖潦,别至大段涨溢,并不在关报之限。是岁,刘宗言知顺安军,上言:"屯田司浚塘水,漂招贤乡六千户。"

五年七月,初与契丹约,罢广两界塘淀。约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每边臣言利害,虽听许,必戒之以毋张皇,使契丹有词。而杨怀敏独治塘益急,是月,怀敏密奏曰:"前转运使沈邈开七汲口泄塘水,臣已亟塞之。知顺安军刘宗言闭五门幞头港、下赤大涡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复通之,令注白羊淀矣。邈、宗言朋党沮事如此,不谴诛无以惩后。"诏从怀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口者,重责之。

嘉祐中,御史中丞韩绛言:"宣祖已上,本籍保州,怀敏广塘水,侵皇朝远祖坟。近闻诏旨以钱二百千赐本宗使易葬,此亏薄国体尤甚,物论骇叹,愿请州县屏水患而已。"知雄州赵滋言:"屯田司当徐河间筑堤断水,塘堤具存,可覆视也。宜开水窦六十尺,修石限以节之。"咸可其奏。八年,河北提点刑狱张问言:"视八州军塘,出土为堤,以畜西山之水,涉夏河溢,而民田无患。"亦施行焉。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复汾州西河泺。泺旧在城东,围四十里,岁旱以溉民田,雨以潴水,又有蒲鱼、茭芡之利,可给贫民。前转运使王沿废为田,人不以为便。至是,知杂御史刘述请复之。是岁,又遣程昉谕边臣营治诸泺,以备守御。

五年,东头供奉官赵忠政言:"界河以南至沧州凡三百里,夏秋可徒涉,遇冬则冰合,无异平地。请自沧州东接海,西抵西山,植榆柳、桑枣,数年之间,可限契丹。然后施力耕种,益出租赋,以助边储。"诏程昉察视利害以闻。

六年五月,帝与王安石论王公设险守国,安石曰:"《周官》亦有掌固之官,但多侵民田,恃以为国,亦非计也。太祖时未有塘泊,然契丹莫敢侵轶。"他日,枢密院官言:"程昉放滹沱水,大惧填淤塘泺,失险固之利。"安石谓:"滹沱旧入边吴淀,新入洪城淀,均塘泺也。何昔不言而今言乎?"盖安石方主昉等,故其论如此。

六年十二月癸酉,命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阎士良专兴修朴桩口,增灌东塘淀泺。先是,沧州北三堂等塘泺,为黄河所注,其后河改而泺塞。程昉尝请开琵琶湾引河水,而功不成。至是,士良请堰水绝御河,引西塘水灌之,故有是命。

七年六月丁丑,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制置沿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图》,请付边郡屯田司。又言于沿边军城植柳莳麻,以备边用。并从之。

九年六月,高阳关言:"信安、乾宁塘泺,昨因不收独流决口,至今干涸。"于是命河北东、西路分遣监司,视广狭浅深,具图本上。十年正月甲子,诏:"比修筑河北破缺塘堤,收匮水势。其信安军等处因塘水减涸,退出田土,己召入耕佃者复取之。"

元丰三年,诏谕边臣曰:"比者契丹出没不常,不可全恃信约以为万世之安。况河朔地势坦平,略无险阻,殆非前世之比。惟是塘水实为碍塞,卿等当体朕意,协力增修,自非地势高仰,人力所不可施者,皆在滋广,用谨边防。盖功利近在目前而不为,良可惜也。"六年十二月,定州路安抚使韩绛言:"定州界西自山麓,东接塘淀,绵地百余里,可潴水设险。"诏以引水灌田陂为名。哲宗元祐中,大臣欲回河东流者,皆以北流坏塘泺为言,事见前篇。

徽宗大观二年十二月,诏曰:"潴水为塘,以备泛滥,留屯营田,以实塞下,国家设官置吏,专总其事。州县习玩,岁久隳坏。其令屯田司循祖宗以来塘堤故迹修治之,毋得增益生事。"大抵河北塘泺,东距海,西抵广信、安肃,深不可涉,浅不可舟,故指为险固之地。其后淤淀干涸,不复开浚,官司利于稻田,往往泄去积水,自是堤防坏矣。

河北诸水,有通转饷者,有为方田限辽人者。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正月,遣八作使郝守浚分行河道,抵于辽境者,皆疏导之。又于清苑界开徐河、鸡距河五十里入白河。自是关南之漕,悉通济焉。端拱二年,以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魏羽为副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索湘为副使,欲大兴营田也。

先是,自雄州东际于海,多积水,契丹患之,未尝敢由此路入,每岁,数扰顺安军。议者以为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陆之便,建阡陌,浚沟洫,益树五稼,所以实边廪而限契丹。雍熙后,数用兵,岐沟、君子馆败衄之后,河朔之民,农桑失业,多闲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经营之。恕密奏:"戍卒皆堕游,仰食县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执耒耜,恐变生不测。"乃诏止令葺营堡,营田之议遂寝。

淳化二年,从河北转运使请,自深州新砦镇开新河,导胡卢河,分为一派,凡二百里抵常山,以通漕运。胡卢河源于西山,始自冀州新河镇入深州武强县,与滹沱河合流,其后变徙,入大河。至神宗熙宁中,内侍程昉请开决引水入新河故道,诏本路遣官按视。永静军判官林伸、东光县令张言举言:"新河地形高仰,恐害民田"昉言:"地势最顺,宜无不便。"乃复遣刘璯、李直躬考实,而璯等卒如昉言,伸等坐贬官。

四年春,诏六宅使何承矩等督戍兵万八千人,自霸州界引滹沱水灌稻为屯田,用实军廪,且为备御焉。初,临津令黄懋上封事,盛称水田之利,乃以承矩洎内供奉官阎承翰、殿直张从古同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事,仍以懋为大理寺丞,充屯田判官,其所经画,悉如懋奏。

真宗咸平四年,知静戎军王能请自姜女庙东决鲍河水,北入阎台淀,又自静戎之东,引北注三台、小李村,其水溢入长城口而南,又壅使北流而东入于雄州。五年,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复请自静戎军东,拥鲍河开渠入顺安军,又自顺安军之西引入威虏军,置水陆营田于渠侧。济等言:"役成,可以达粮漕,隔辽骑。"帝许之,独盐台淀稍高,恐决引非便,不从其议。因诏莫州部署石普并护其役。逾年功毕。帝曰:"普引军壁马村以西,开凿深广,足以张大军势。若边城壕沟悉如此,则辽人仓卒难驰突而易追袭矣。"其年,河北转运使耿望开镇州常山镇南河水入洨河至赵州,有诏褒之。三月,西京左藏库使舒知白请于泥姑海口、章口复置海作务造舟,令民入海捕鱼,因侦平州机事。异日王师征讨,亦可由此进兵,以分敌势。先是,置船务,以近海之民与辽人往还,辽人尝泛舟直入千乘县,亦疑有乡导之者,故废务。至是,令转运使条上利害。既而以为非便,罢之。

景德元年,北面都钤辖阎承翰自嘉山东引唐河三十二里至定州,酾而为渠,直蒲阴县东六十二里会沙河,径边吴泊,遂入于界河,以达方舟之漕。又引保州赵彬堰徐河水入鸡距泉,以息挽舟之役,自是朔方之民,灌溉饶益,大蒙其利矣。八月,诏沧州、乾宁军谨视斗门水口,壅潮水入御河东塘堰,以广溉荫。四年五月,知雄州李允则决渠为水田,帝以渠接界河,罢之。因下诏曰:"顷修国好,听其盟约,不欲生事,姑务息民。自今边城止可修葺城壕,其余河道,不得辄有浚治。"

大中祥符七年四月,泾原都钤辖曹玮言:"渭北有古池,连带山麓,今浚为渠,令民导以溉田。"六月,知永兴军陈尧咨导龙首渠入城,民庶便之。并诏嘉奖。天禧末,诸州屯田总四千二百余顷,而河北屯田岁收二万九千四百余石,保州最多,逾其半焉。江、淮、两浙承伪制,皆有屯田,克复后,多赋与民输租,第存其名。在河北者虽有其实,而岁入无几,利在畜水以限辽骑而已。

仁宗天圣四年闰五月,陕西转运使王博文等言:"准敕相度开治解州安邑县至白家场永丰渠,行舟运盐,经久不至劳民。按此渠自后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故号永丰渠。周、齐之间,渠遂废绝。隋大业中,都水监姚暹决堰浚渠,自陕郊西入解县,民赖其利。及唐末至五代乱离,迄今湮没,水甚浅涸,舟楫不行。"诏三司相度以闻。

神宗即位,志在富国,故以劭农为先。熙宁元年六月,诏诸路监司:"比岁所在陂塘堙没,濒江圩垾浸坏,沃壤不得耕,宜访其可兴者,劝民兴之,具所增田亩税赋以闻。"二年十月,权三司使吴充言:"前宜城令朱纮,治平间修复木渠,不费公家束薪斗粟,而民乐趋之。渠成,溉田六千余顷,数邑蒙其利。"诏迁纮大理寺丞,知比阳县。或云纮之木渠,绕工度溪以行水,数勤民而终无功。

十一月,制置三司条例司具《农田利害条约》,诏颁诸路:"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汙下,雨潦所钟,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涝,或疏导沟洫、畎浍,以泄积水。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给用。"初,条例司奏遣刘彝等八人行天下,相枧农田水利,又下诸路转运司各条上利害,又诏诸路各置相度农田水利官。至是,以《条约》颁焉。

秘书丞侯叔献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夹河公私废田,略计二万余顷,多用牧马。计马而牧,不过用地之半,则是万有余顷常为不耕之地。观其地势,利于行水。欲于汴河两岸置斗门,泄其余水,分为支渠,及引京、索河并三十六陂,以灌溉田。"诏叔献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以著作佐郎杨汲同提举。叔献又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都水监或以为非。

三年三月,帝谓王安石、韩绛曰:"都水沮坏淤田者,以侵其职事尔。"安石曰:"必欲任属,当以杨汲为都水监。今每事禀于沈立、张巩,何能办集。"七月,帝闻淤田多浸民田稼、屋宇,令内侍冯宗道往视,宗道以说者为妄。八月,叔献、汲并权都水监丞、提举沿汴淤田。

九月戊申,遣殿中丞陈世修乘驿经度陈、颍州八丈沟故迹。初,世修言:"陈州项城县界蔡河东岸有八丈沟,或断或续,迤逦东去,由颍及寿,绵亘三百五十余里,乞因其故道,量加浚治。兴复大江、次河、射虎、流龙、百尺等陂塘,导水行沟中,棋布灌溉,俾数百里复为稻田,则其利百倍。"绘图来上,帝意向之。王安石曰:"世修言引水事即可试,八丈沟新河则不然。昔邓艾不赖蔡河漕运,故能并水东下,大兴水田。厥后既分水以注蔡河,又有新修闸以限之,与昔不同。惟无所用水,即水可并而沟可复矣。"故先命世修相度。

四年三月,帝语侍臣:"中人视麦者,言淤田甚佳,有未淤不可耕之地,一望数百里。独枢密院以淤田无益,谓其薄如饼。"安石曰:"就令薄,固可再淤,厚而后止。"是月,帝以庆州军乱,召执政对资政殿。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行免役,作保甲,人极劳弊。"帝曰:"淤田于百姓何苦?闻土细如面。"王安石曰:"庆卒之变,陛下旰食。大臣宜于此时共图消弭,乃合为浮议,归咎淤田、保甲,了不相关,此非待至明而后察也。"十月,前知襄州光禄卿史炤言:"开修古淳河一百六里,灌田六千六百余顷,修治陂堰,民已获利,虑州县遽欲增税。"诏三司应兴修水利,垦开荒梗,毋增税。

五年二月侯叔献等言:"民愿买官淤田者七十余户,已分赤淤、花淤等,及定其直各有差,仍于次年起税。若愿增钱者,不以投状先后给之。"五月,御史张商英言:"尝闻献议者请开邓州穰县永国渠,引湍河水灌溉民田,失邵信臣故道,凿焦家庄,地势偏仰,水不通流。"诏京西路覆实,遣程昉领其事。昉刳河去疏土,筑为巨堰。水行再岁,会霖雨,溪谷合流大涨,堰下土疏恶,莫能御,由此废不复治。闰七月,程昉奏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余顷,帝曰:"灌溉之利,农事大本,但陕西、河东民素不习此,苟享其利,后必乐趋。三白渠为利尤大,有旧迹,可极力修治。凡疏积水,须自下流开导,则畎浍易治。《书》所谓'浚畎浍距川'是也。"

时人人争言水利。提举京西常平陈世修乞于唐州引淮水入东西邵渠,灌注九子等十五陂,溉田二百里。提举陕西常平沈披乞复京兆府武功县古迹六门堰,于石渠南二百步傍为土洞,以木为门,回改河流,溉田三百四十里。大抵迂阔少效。披坐前为两浙提举,开常州五泻堰不当,法寺论之,至是降一官。十一月,陕西提举常平杨蟠议修郑、白渠,诏都水丞周良孺相视。乃自石门堰泾水开新渠,至三限口以合白渠。王安石请捐常平息钱助民兴作,帝曰:"纵用内帑钱,亦何惜也。"

六年三月,程昉言:"得共城县旧河槽,若疏导入三渡河,可灌西垙稻田。"从之。五月,诏:"诸创置水硙碾碓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命赞善大夫蔡朦修永兴军白渠。八月,程昉欲引水淤漳旁地,王安石以为长利,须及冬乃可经画。九月丙辰,赐侯叔献、杨汲府界淤田各十顷。十月,命叔献理提点刑狱资序,周良孺与升一任,皆赏淤田之劳也。阳武县民邢晏等三百六十四户言:"田沙碱瘠薄,乞淤溉,候淤深一尺,计亩输钱,以助兴修。"诏与淤溉,勿输钱。

十二月,河北提举常平韩宗师论程昉十六罪,盛陶亦言昉。帝以问安石,安石请令昉、宗师及京东转运司各差官同考实以闻。还奏得良田万顷,又淤四千余顷。于是进呈。宗师疏至言:"昉奏百姓乞淤田,实未尝乞。"帝曰:"此小失,何罪,但不知淤田如何尔?"安石曰:"今检到好田万顷,又淤田四千余顷,陛下以为不知,臣实未喻。"帝曰:"昉修漳河,漳河岁决;修滹沱,又无下尾。"安石力为辨说。已而宗师与昉皆放罪。他日,帝论唐太宗能受谏,安石因言:"陛下判功罪不及太宗。如程昉开闭四河,除漳河、黄河外,尚有溉淤及退出田四万余顷。自秦以来,水利之功,未有及此。止转一官,又令与韩宗师同放罪,臣恐后世有以议圣德。"安石右昉,大率类此。

是时,原武等县民因淤田坏庐舍坟墓,妨秋稼,相率诣阙诉。使者闻之,急责县令追呼,将杖之。民谬云:"诣阙谢耳。"使者因为民谢表,遣二吏诣鼓院投之,安石大喜。久之,帝始知雍丘等县淤田清水颇害民田,诏提举常平官视民耕地,蠲税一料。枢密院奏:"淤田役兵多死,每一指挥,仅存军员数人。"下提点司密究其事,提点司言:"死事者数不及三厘。"

七年正月,程昉言:"沧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黄河水淤田种稻,增灌塘泊,并深州开引滹沱水淤田,及开回胡卢河,并回滹沱河下尾。"六月,金州西城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授本州司士参军。八月甲戌,诏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九月,又诏:"籍所兴水利,自今遣使体访,其不实不当者,案验以闻。"从侍御史张琥请也。十一月壬寅,知谏院邓润甫言:"淤田司引河水淤酸枣、阳武县田,已役夫四五十万,后以地下难淤而止。相度官吏初不审议,妄兴夫役,乞加绌罚。"诏开封劾元检计按覆官。丁未,同知谏院范百禄言:"向者都水监丞王孝先献议,于同州朝邑县界畎黄河,淤安昌等处碱地。及放河水,而碱地高原不能及,乃灌注朝邑县长丰乡永丰等十社千九百户秋苗田三百六十余顷。"诏蠲被水户夏税。是岁,知耀州阎充国募流民治漆水堤。

八年正月,程昉言:"开滹沱、胡卢河直河淤田等部役官吏劳绩,别为三等,乞推恩。"从之。三月庚戌,发京东常平米,募饥民修水利。四月,管辖京东淤田李孝宽言:"矾山涨水甚浊,乞开四斗门,引以淤田,权罢漕运再旬。"从之。深州静安令任迪乞俟来年刈麦毕,全放滹沱、胡卢两河,又引永静军双陵口河水,淤溉南北岸田二万七千余顷,河北安抚副使沈披请治保州东南沿边陆地为水田,皆从之。闰四月丁未,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请于熙州南关以南开渠堰,堰引洮水并东山直北道下至北关,并自通远军熟羊砦导渭河至军溉田。诏民宪经度,如可作陂,即募京西、江南陂匠以往。

五月乙酉,右班殿直、干当修内司杨琰言:"开封、陈留、咸平三县种稻,乞于陈留界旧汴河下口,因新旧二堤之间修筑水塘,用碎甓筑虚堤五步以来,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从之。七月,江宁府上元县主簿韩宗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余顷,迁光禄寺丞。太原府草泽史守一修晋祠水利,溉田六百余顷。八月,知河中府陆经奏,管下淤官私田约二千余顷,下司农覆实。九月癸未,提举出卖解盐张景温言:"陈留等八县碱地,可引黄、汴河水淤溉。"诏次年差夫。十二月癸丑,侯叔献言:"刘瑾相度淮南合兴修水利,仅十万余顷,皆并运河,乞候开河毕工,以水利司钱募民修筑圩垾。"

九年八月,程师孟言:"河东多土山高下,旁有川谷,每春夏大雨,众水合流,浊如黄河矾山水,俗谓之天河水,可以淤田。绛州正平县南董村旁有马璧谷水,尝诱民置地开渠,淤瘠田五百余顷。其余州县有天河水及泉源处,亦开渠筑堰。凡九州二十六县,新旧之田,皆为沃壤,嘉祐五年毕功,缵成《水利图经》二卷,迨今十七年矣。闻南董村田亩旧直三两千,收谷五七斗。自灌淤后,其直三倍,所收至三两石。今臣权领都水淤田,窃见累岁淤京东、西碱卤之地,尽成膏腴,为利极大。尚虑河东犹有荒瘠之田,可引天河淤溉者。"于是遣都水监丞耿琬淤河东路田。

十年六月,师孟、琬引河水淤京东、西沿汴田九千余顷;七月,前权提点开封府界刘淑奏淤田八千七百余顷;三人皆减磨勘年以赏之。九月,入内内侍省都知张茂则言:"河北东、西路夏秋霖雨,诸河决溢,占压民田。"诏委官开畎。

元丰元年二月,都大提举淤田司言:"京东、西淤官私瘠地五千八百余顷,乞差使臣管干。"许之。四月,诏:"辟废田、兴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垾之类,民力不给者,许贷常平钱谷。"六月,京东路体量安抚黄廉言:"梁山张泽两泺,十数年来淤淀,每岁泛浸近城民田,乞自张泽泺下流浚至滨州,可泄壅滞。"从之。十二月壬申,二府奏事,语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长,皆山川膏腴渗漉,故灌溉民田,可以变斥卤而为肥沃。朕取淤土亲尝,极为润腻。"二年,导洛通汴。六月,罢沿汴淤田司。十二月辛酉,置提举定州路水利司。二年,知濰州杨采开白浪河。

哲宗元祐以后,朝廷方务边事,水利亦浸缓矣。四年二月甲辰,诏:"濒河州县,积水占田,在任官能为民沟畎疏导,退出良田百顷至千顷以上者,递赏之,功利大者取特旨。"四年六月乙丑,知陈州胡宗愈言:"本州地势卑下,秋夏之间,许蔡汝邓、西京及开封诸处大雨,则诸河之水,并由陈州沙河、蔡河同入颍河,不能容受,故境内潴为陂泽。今沙河合入颍河处,有古八丈沟,可以开浚,分决蔡河之水,自为一支,由颍、寿界直入于淮,则沙河之水虽甚汹涌,不能壅遏。"诏可。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庚辰,赦书略曰:"熙宁、元丰中,诸路专置提举官,兼领农田水利,应民田堤防灌溉之利,莫不修举。近多因循废弛,虑岁久日更隳坏,命典者以时检举推行。"

崇宁二年三月,宰臣蔡京言:"熙宁初,修水土之政,元祐例多废弛。绍复先烈,当在今日。如荒闲可耕,瘠卤可腴,陆可为水,水可为陆,陂塘可修,灌溉可复,积潦可泄,圩垾可兴,许民具陈利害。或官为借贷,或自备工力,或从官办集。如能兴修,依格酬奖,事功显著,优与推恩。"从之。

三年十月,臣僚言:"元丰官制,水之政令,详立法之意,非徒为穿塞开导、修举目前而已,凡天下水利,皆在所掌。在今尤急者,如浙右积水,比连震泽,未有归宿,此最宜讲明而未之及者也。愿推广元丰修明水政,条具以闻。"从之。

岷江水发源处古导江,今为永康军。《汉史》所谓秦蜀守李冰始凿离堆,辟沫水之害,是也。

沫水出蜀西徼外,今阳山江、大皂江皆为沫水,入于西川。始,嘉、眉、蜀、益间,夏潦洋溢,必有溃暴冲决可畏之患。自凿离堆以分其势,一派南流于成都以合岷江,一派由永康至泸州以合大江,一派入东川,而后西川沫水之害减,而耕桑之利博矣。

皂江支流迤北曰都江口,置大堰,疏北流为三:曰外应,溉永康之导江、成都之新繁,而达于怀安之金堂;东北曰三石洞,溉导江与彭之九陇、崇宁、濛阳,而达于汉之雒;东南曰马骑,溉导江与彭之崇宁、成都之郫、温江、新都、新繁、成都、华阳。三流而下,派别支分,不可悉纪,其大者十有四:自外应而分,曰保堂,曰仓门;自三石洞曰将军桥,曰灌田,曰雒源;自马骑曰石址,曰豉彘,曰道溪,曰东穴,曰投龙,曰北,曰樽下,曰玉徙。而石渠之水,则自离堆别而东,与上下马骑、乾溪合。凡为堰九:曰李光,曰膺村,曰百丈,曰石门,曰广济,曰颜上,曰弱水,曰济,曰导,皆以堤摄北流,注之东而防其决。离堆之南,实支流故道,以竹笼石为大堤,凡七垒,如象鼻状以捍之。离堆之趾,旧镵石为水则,则盈一尺,至十而止。水及六则,流始足用,过则从侍郎堰减水河泄而归于江。岁作侍郎堰,必以竹为绳,自北引而南,准水则第四以为高下之度。江道既分,水复湍暴,沙石填委,多成滩碛。岁暮水落,筑堤壅水上流,春正月则役工浚治,谓之"穿淘。"

元祐间,差宪臣提举,守臣提督,通判提辖。县各置籍,凡堰高下、阔狭、浅深,以至灌溉顷亩、夫役工料及监临官吏,皆注于籍,岁终计效,赏如格。政和四年,又因臣僚之请,检计修作不能如式以致决坏者,罚亦如之。大观二年七月,诏曰:"蜀江之利,置堰溉田,旱则引灌,涝则疏导,故无水旱。然岁计修堰之费,敷调于民,工作之人,并缘为奸,滨江之民,困于骚动。自今如敢妄有检计,大为工费,所剩坐赃论,入己准自盗法,许人告。"

兴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浇溉民田,顷亩浩瀚。每春首,随食水户田亩多寡,均出夫力修葺。后经靖康之乱,民力不足,夏月暴水,冲损堰身。绍兴二十二年,利州东路帅臣杨庚奏谓:"若全资水户修理,农忙之时,恐致重困。欲过夏月,于见屯将兵内差不入队人,并力修治,庶几便民。"从之。

兴元府山河堰灌溉甚广,世传为汉萧何所作。嘉祐中,提举常平史炤奏上堰法,获降敕书,刻石堰上。中兴以来,户口凋疏,堰事荒废,累增修葺,旋即决坏。乾道七年,遂委御前诸军统制吴拱经理,发卒万人助役,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复见古迹,并用水工准法修定。凡溉南郑、褒城田二十三万余亩,昔之瘠薄,今为膏腴。四川宣抚王炎表称拱宣力最多,诏书褒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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