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卷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西南溪峒诸蛮下 梅山峒 诚徽州 南丹州

绍兴三年,臣僚言:"武冈军溪峒旧尝集人户为义保,盖其风土、习俗、服食、器械悉同徭人。故可为疆场捍蔽,虽曰籍之于官,然亦未尝远戍。靖康间,调之以勤王,其后湖南盗起,征敛百出,义保无复旧制,困苦不胜,乃举其世业,客依蛮峒,听其繇役。州县犹验旧籍催科,胥隶及门,则挈家远徙,官失其税,蛮獠日强。兼武冈所属三县,悉为徭人所有,远戍之实已无,而乡户弩手之名尚在,岁取其直,人户咨怨。乞择本路监司详议以闻。"诏从之。

四年,辰州言,归明保静、南渭、永顺三州彭儒武等久欲奉表入贡。诏以道路未通,俾荆湖北帅司慰谕,免赴阙。遣人持表及方物赴行在,仍优赐以答之。九月,诏荆湖南、北路溪峒头首土人及主管年满人合给恩赐,俾各路帅司会计覆实以闻。

六年,知鼎州张觷言:"鼎、澧、辰、沅、靖州与溪峒接壤,祖宗时尝置弓弩手,得其死力,比缘多故,遂皆废阙。万一蛮夷生变,将谁与捍御?今虽各出良田,募人以补其额,率皆豪强遣僮奴窜名籍中,乘时射利,无益公家,所宜汰去。则募溪峒司兵得三百人,俾加习练,足为守御,给田募人开垦,以供军储。"诏荆湖北路帅司相度以闻。帅司言:"营田四州旧置弓弩手九千一百一十人,练习武事,散居边境,镇抚蛮夷,平居则事耕作,缓急以备战守,深为利便。靖康初,调发应援河东,全军陷没。今辰、沅、澧、靖等州乏兵防守,窃虑蛮夷生变叵测。若将四州弓弩手减元额,定为三千五百人,辰州置千人,沅州置千五百人,澧州、靖州各置五百人,分处要害,量给土田,训练以时,耕战合度,庶可备御。以所余闲田募人耕作,岁收其租,其于边防财赋,两得其便,可为经久之计。"诏从之。

七年六月,张觷言:"湖外自靖康以来,盗贼盘踞,钟相、杨太山、雷德进等相继叛,澧州所属尤甚。独慈利县向思胜等五人素号溪峒归明,誓掌防拓,卒能保境息民,使德进贼党无所剽掠,思胜后竟杀德进。会官军招抚刘智等,而彭永健、彭永政、彭永全、彭永胜及思胜共献粮助官军,招复诸山四十余栅,宣力效忠功居多,宜加恩赏。"诏思胜等五人各转两资。九月,诏荆湖、广南路溪峒头首土人内有子孙应袭职名差遣,及主管年满合给恩赐之数,俾帅司取会核实以闻。

九年,宜章峒民骆科作乱,寇郴、道、连、桂阳诸州县,诏发大兵往讨之,获骆科。余党欧幼四等复叛,据蓝山,寇平阳县,遣江西兵马都监程师回讨平之。

十年,承信郎琴州溪峒杨进颙等率族属归生界五百余户、疆土三百余里,献累世所造兵器及金炉、酒杯各一,求入觐,诏本路帅司敦遣以行。十二年,诏以施州南砦路夷人向再健袭父思迁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知懿州事。

十四年十月,湖南安抚使刘昉奏,武冈军徭人有父子相杀者,宜出兵助其父,俾还省地。上以问辅臣秦桧,桧曰:"恐轻举生事。"帝曰:"恩威不可偏废,可怀则示之以恩,否则威之。不侵省地则已,或有所侵,奈何不举,俾知所畏哉。"十二月,成忠郎充武冈军绥宁县管界都巡检兼溪峒首领杨进京,率其族三百人,备黄金、朱砂、方物求入贡,先遣其子孝友陈请。诏本路帅司阅旧制以闻,给孝友钱三百贯,俾还听进止。

十五年,杨进颙复求入贡,以武冈军不时敦遣为言。诏本路帅司阅实应袭人姓名来上,并促进颙入觐。四月,广南东路提刑黄应南言:"溪峒巡检、尉、砦官不严守备,纵民与徭交通,恐启边衅,乞诏有司申严法令,俾帅臣、监司常加觉察。"宰臣以为沿边互市,恐不宜禁绝。帝曰:"往年禁西夏互市,遂至用兵,可令帅司裁决。"前知全州高楫言:"徭人今皆微弱,不敢先侵省地,砦官每纵人深入,略其财物,遂致乘间窃发。宜诏与溪峒接壤州郡毋侵徭人,庶使边民安业,以广陛下柔远好生之德。"帝从其言,诏守臣一遵成法,务在抚绥。

二十四年,禽杨正修及其弟正拱,送理寺狱鞫治,斩之。初,正修侍其父再兴入觐,献还省民疆土,遂命以官。建炎后,与弟正拱率九十团峒徭人出武冈军,纵火杀掠民财为乱。绍兴间,潭州帅司尝招徕之,后复作乱,屡抗官军,至是伏诛。二十八年七月,杨进京等复求入贡,诏以道远慰谕之,优其赐与。

隆兴初,右正言尹穑言:"湖南州县多邻溪峒,省民往往交通徭人,擅自易田,豪猾大姓或诈匿其产徭人,以避科差。内亏国赋,外滋边患。宜诏湖南安抚司表正经界,禁民毋质田徭人。诈匿其产徭人者论如法,仍没入其田,以赏告奸者。田前卖入徭人,俾为别籍,毋遽夺,能还其田者,县代给钱尝之。"帝从其言。

乾道元年,宜章峒贼李金陷郴州,焚桂阳军,州将弃城遁,衡州调常宁县兵救之,弗克。世忠峒李昂霄者,率壮丁御贼,民恃以安。湖南提举常平郑丙请发鄂渚军讨贼,平之。昂霄以功补承节郎,管辖衡州常宁县溪峒,及官其子当年,俾后得袭职。

三年,靖州界徭人姚明教等作乱,诏荆、鄂驻紥明椿选将率精锐千人,会屯戍官合击之,能立功者有厚赏。八月,诏平溪峒互市盐米价,听民便,毋相抑配,其徭人岁输身丁米,务平收,无取羡余及折输钱,违者论罪。十一月,南郊礼成,诏以缘边溪峒,州县失于拊循,致怀反侧,或逃窜山谷,其在赦恩以前,并加宽宥,能复业者,罪一切置不问,互市如故,悉听其便,守臣常加抚问。以称绥远之意。

四年二月,诏湖南北、四川、二广州军应有溪峒处,务先恩信绥怀,毋弛防闲,毋袭科扰,毋贪功而启衅。委各路帅臣、监司常加觉察。是月,诏禁沿边奸人毋越逸溪峒,诱致蛮獠侵内地,违者论如律,其不能防闲致越逸者亦罪之。湖广总领周嗣武言边事,如二年四月之诏,帝嘉纳之。是岁,田彦古死,子忠佐袭职,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散骑常侍、知溪峒安化州兼监察御史、飞龙骑尉。

六年,卢阳西据獠杨添朝寇边,知沅州孙叔杰调兵数千讨之,败绩,死者十七八。初,徭人与省户交争,杀二人死,叔杰辄出兵破其十三栅,夺还所侵地,于是徭人相结为乱。诸司请调常德府城兵三百人,益官兵三千人,合击讨之。宰臣虞允文奏曰:"蛮夷为变,皆守臣贪功所致。今徭人仇视守臣,若更去叔杰,量遣官军,示以兵威,徐与盟誓,自可平定。"帝允其奏,俾叶行代叔杰,开示恩信,谕以祸福,遂招降之,边境悉平。前知武冈军赵善谷言:"武冈与湖北、广西邻壤,为极边之地,溪峒七百八十余所,七峒隶绥宁县,五溪峒隶临冈县。绍兴三十年,减冗员,改县为临口砦。然五峒之徭俗尤犷悍,衅生毫发,则操戈相仇,砦官不能为轻重。况本军巡防砦栅,惟真良、三门、兵溪、香平有土军可备守御,余有官无兵,其关硖、武阳等砦设巡检二员,徒费廪禄。以臣所知,宜复临口砦为县,则徭蛮易于制服,汰去冗员,则官廪亦无虚费,实边郡之利也。"

七年,前知辰州章才邵上言:"辰之诸蛮与羁縻保静、南渭、永顺三州接壤,其蛮酋岁贡溪布,利于回赐,颇觉驯伏。卢溪诸蛮以靖康多故,县无守御,犵狑乘隙焚劫。后徙县治于沅陵县之江口,蛮酋田仕罗、龚志能等遂雄据其地。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腴,多水田,顷为徭蛮侵掠,民皆转徙而田野荒秽。会守倅无远虑,乃以其田给靖州犵狑杨姓者,俾佃作而课其租,所获甚微。杨氏专其地将二十年,其地当沅、靖二州水陆之冲,一有蛮隙,则为害不细,臣谓宜预为之备。靖康前,辰州每岁蒙朝廷赐钱七万贯,、绢、布共八千一百匹,绵一万七千两。是时,本州厢禁军一千四百余人,沿边一十六砦,土兵六百余人,皆可赡给。其后中外多故,今岁赐止得一万二千缗,而本州财复匮乏,无以充召募之费。禁军止二百一十余人,诸砦土兵止一百五人,甚至砦官有全无一兵而徒存虚名者,其于边防岂可不为深虑?若岁增给民钱一万,俾本州募强壮禁军或效用二百人,分屯卢溪等处,以防诸蛮,庶使边患永消,可免异时调遣之费。"书奏,诏湖北帅臣详议以闻。是年,申严边民售田之禁,守令不能奉法者除名,部刺史常加纠察。

八年,知贵州陈乂上疏言:"臣前知靖州时,居蛮夷腹心,民不服役,田不输赋,其地似若可弃。然为重湖、二广保障,实南服之要区也。或控制失宜,或金谷不继,或兵甲少振,蛮獠则乘时窃发,勤劳王师,朝廷当重守臣之选。崇宁初戍兵三千人,建炎以来,每于都统司或帅司摘兵二千人,以备屯戍。其凶悍者,以州郡不能制,遂慢守臣,反通徭蛮以挠编民。州郡非白主帅不敢治,比得报,已晚矣。故戍兵敢肆其恶,一旦有警,复安能为用?臣以为宜听守臣节制为便。"帝嘉其言,复问左右曰:"靖隶湖北,今闻仰给广西,何也?"赵雄对曰:"靖州本溪峒,神宗时创为诚州,元祐间废,寻复为军,徽宗朝始改靖州,与桂府为邻,故令广西给其金谷之费。近岁漕司匮乏,乃责办诸州,以故不能如约。宜复旧制,俾广西漕臣如期馈运。靖州屯戍官兵听守臣节制,于事为便。"帝从之。

十年四月,全州上言:"本州密迩溪峒,边民本非奸恶。其始,朝廷禁法非不严密,监司、州郡非不奉行,特以平居失于防闲,故驯致其乱。又兼溪谷山径非止一途,如静江、兴安之大通虚,武冈军之新宁、盆溪及八十里山,永州之东安,皆可以径达溪峒。其地绵亘郡邑,非一州得专约束,故游民恶少之弃本者,商旅之避征税者,盗贼之亡命者,往往由之以入。萃为渊薮,交相鼓扇,深为边患。如武冈杨再兴、桂阳陈峒相继为乱,实原于此。为今计者,宜徙闲地巡检兵,及分遣士卒屯诸溪谷山径间,俾湖南北、广西帅宪总其役,庶几事权有归,号令可行也。"儒林郎李大性上言:"比年徭蛮为乱,边吏虑妨赏格,往往匿不以闻,遂致猖獗,使一方民命寄于徭人之手,诚可哀悯。近如梁牟等寇沅州,劫墟市,杀戮齐民,州县告急于两月之后,比调官军讨捕,俘降其贼,而人之被害已酷矣。宜戒州县或遇徭人窃发,画时以闻,违者论罪。仍命监司、帅臣常加觉察,庶几先事备御,俾徭人亦知畏惧,不敢侵轶,以伤吾民也。"

十一年,诏给事中、中书舍人、户部长贰同敕令所议,禁民毋质徭人田,以夺其业,俾能自养,以息边衅。从知沅州王镇之请也。沅州生界犵狑副峒官吴自由子三人,货丹砂麻阳县,巡检唐人杰诬为盗,执之送狱,自由率峒官杨友禄等谋为乱。帅司调神劲军三百人及沅州民兵屯境上,声言进讨。先遣归明官田思忠往招抚之,以孔目官为质,世禄等既盟,自由取其三子以归。

嘉泰三年,前知潭州、湖南安抚赵彦励上言:"湖南九郡皆接溪峒,蛮夷叛服不常,深为边患。制驭之方,岂无其说?臣以为宜择素有知勇为徭人所信服者,立为酋长,借补小官以镇抚之。况其习俗嗜欲悉同徭人,利害情伪莫不习知,故可坐而制服之也。五年之间能立劳效,即与补正。彼既荣显其身,取重乡曲,岂不自爱,尽忠公家哉?所谓捐虚名而收实利,安边之上策也。"帝下其议。既而诸司复上言:"往时溪峒设首领、峒主、头角官及防遏、指挥等使,皆其长也。比年往往行贿得之,为害滋甚。今宜一新蛮夷耳目,如赵彦励之请,所谓以蛮夷治蛮夷,策之上也。"帝从之。

嘉定元年,郴州黑风峒徭人罗世传寇边,飞虎统制边宁战没。江西、湖南惊扰,知隆兴赵希怿、知潭州史弥坚共招降之。二年,李元砺、罗孟二寇江西,攻破龙泉县。李再兴战败,死之,江州驻紥都统制赵选亦战死。初,吉州获贼长七人系狱,土豪黄从龙为贼画策,赂吉守李絪,得纵还,贼遂无所忌。有侯押队者,领兵戍龙泉境上,元砺复用从龙计,椎牛酾酒以犒官军。贼至,官军皆醉,狼狈散走。寇之初起甚微,贼伺知议论不一,故玩侮官军。方江西力战则求降湖南,湖南战则求降江西,牵制王师,使不得相应援。其后命工部侍郎王居安知豫章,擒获之,溪峒略平。

五年,臣僚上言:"辰、沅、靖等州旧尝募民为弓弩手,给地以耕,俾为世业。边陲获保障之安,州县无转输之费。比年多故,其制浸弛,徭蛮因之为乱,沿边诸郡悉受其害。比申朝廷调兵诏捕,旷日持久,蛮夷习玩,成其猖獗之势。其如杨晟台、李金、姚明教、罗孟二、李元砺、陈廷佐之徒,皆近事之明验也。为今计者,宜讲旧制,可纾馈饷之劳而得备御之实,其安边息民之长策欤。"

七年,臣僚复上言:"辰、沅、靖三州之地,多接溪峒,其居内地者谓之省民,熟户、山徭、峒丁乃居外为捍蔽。其初,区处详密,立法行事,悉有定制。峒丁等皆计口给田,多寡阔狭,疆畔井井,擅鬻者有禁,私易者有罚。一夫岁输租三斗,无他繇役,故皆乐为之用。边陲有警,众庶云集,争负弩矢前驱,出万死不顾。比年防禁日弛,山徭、峒丁得私售田。田之归于民者,常赋外复输税,公家因资之以为利,故谩不加省。而山徭、峒丁之常租仍虚挂版籍,责其偿益急,往往不能聊生,反寄命徭人,或导其入寇,为害滋甚。宜敕湖、广监司檄诸郡,俾循旧制毋废,庶边境绥靖而远人获安也。"

梅山峒蛮,旧不与中国通。其地东接潭,南接邵,其西则辰,其北则鼎、澧,而梅山居其中。开宝八年,尝寇邵之武冈、潭之长沙。太平兴国二年,左甲首领苞汉阳、右甲首领顿汉凌寇掠边界,朝廷累遣使招谕,不听,命客省使翟守素调潭州兵讨平之。自是,禁不得与汉民交通,其地不得耕牧。后有苏方者居之,数侵夺舒、向二族。

嘉祐末,知益阳县张颉收捕其桀黠符三等,遂经营开拓。安抚使吴中复以闻,其议中格。湖南转运副使范子奇复奏,蛮恃险为边患,宜臣属而郡县之。子奇寻召还,又述前议。熙宁五年,乃诏知潭州潘夙、湖南转运副使蔡熚、判官乔执中同经制章惇招纳之。惇遣执中知全州,将行,而大田三砦蛮犯境。又飞山之蛮近在全州之西,执中至全州,大田诸蛮纳款,于是遂檄谕开梅山,蛮徭争辟道路,以待得其地。东起宁乡县司徒岭,西抵邵阳白沙砦,北界益阳四里河,南止湘乡佛子岭。籍其民,得主、客万四千八百九户,万九千八十九丁。田二十六万四百三十六亩,均定其税,使岁一输。乃筑武阳、关硖二城,诏以山地置新化县,并二城隶邵州。自是,鼎、澧可以南至邵。

诚、徽州,唐溪峒州。宋初,杨氏居之,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

太平兴国四年,首领杨蕴始来内附。五年,杨通宝始入贡,命为诚州刺史。淳化二年,其刺史杨政岩复来贡。是岁,政岩卒,以其子通〈土盈〉继知州事。

熙宁八年,有杨光富者,率其族姓二十三州峒归附,诏以光富为右班殿直,昌运五人补三班奉职,晟情等十六人补三司军将。继有杨昌衔者,亦愿罢进奉,出租赋为汉民,诏补为右班殿直,子弟侄十八人补授有差。独光僣颇负固不从命,诏湖南转运使朱初平羁縻之,未几亦降,乃与其子日俨请于其侧建学舍,求名士教子孙。诏潭州长史朴成为徽、诚等州教授;光僣皇城使、诚州刺史致仕,官为建宅;置飞山一带道路巡检。光僣未及拜而卒,遂以赠之,录其子六人。

元丰三年,知邵州关杞请于徽、诚州融岭镇择要害地筑城砦,以绝边患。诏湖南安抚谢景温、转运使朱初平、判官赵扬商度以闻,景温等以为宜如杞言。乃议诚州以沅州贯保砦为渠阳县隶之,以徽州为莳竹县隶邵州。赵扬言上江、多星、铜鼓、羊镇、潭溪、上和、上诚、天村、大田等团并至诚州城下贸易,可渐招抚,并乞下湖南邵州莳竹县招谕芙蓉、万驿诸团,从之,徒诚州治渠阳而贯保为砦如故。上江等诸团果皆纳土,于是增筑多星等砦,还连徽、广西融州王口砦焉。

元祐二年,改诚州为渠阳军,罢两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有杨晟台者,乘间寇文村堡,知渠阳军胡田措置亡术,蛮结西融州蛮砦粟仁催,往来两路为民患,调兵屯渠阳至万人,湖南亦增屯兵应援,三路俱惊。朝廷方务省事,议废堡砦,彻戍守,而以其地予蛮,乃诏湖北转运副使李茂直招抚,又遣唐乂同措置边事讨之。后以渠阳为诚州,命光僣之子供备库使昌达、供备库副使杨昌等同知州事,而贯保、丰山、若水等砦皆罢戍,择授土官,俾乂间毁楼橹,撤官舍,护领居民入砦。崇宁初,改诚州为靖州。

南丹州蛮,亦溪峒之别种也,地与宜州及西南夷接壤。开宝七年,酋帅莫洪遣使陈绍规奉表求内附。九年,复来贡,求赐牌印,诏刻印以给之。太平兴国五年,洪贡银百两,以贺太平。

雍熙四年,洪族人知宝隆镇莫淮阆牛一头,逐水草至金城州河池县,宜州牙校周承鉴以其牛耕作,淮阆三遣人取牛,承鉴不还,凡耕十日,始释牛逐水草去。淮阆怒,领乡兵六十人劫取承鉴家资财,驱县民莫世家牛六头以归,诱群蛮为寇。上遣供奉官王承绪乘传劾承鉴,具伏占牛,诏弃市。时知宜州、赞善大夫侯汀失于备御,群蛮之扰,颇害及民庶,诏发诸州兵进讨,兵未至,悉已遁归,汀坐免官。诏谕宜、融、柳州百姓及蛮界人户曰:"朕托兆庶之上,处司牧之重,照临所暨,抚养是均,矧于遐陬,尤所轸虑。昨以知宜州事侯汀失于绥缉,恣其侵牟,致兹边夷,起为寇钞,侵骚闾里,虔刘士庶。及兴师而讨伐,乃畏威而窜伏。朕以兴戎召衅,职由于汀,爰举国章,削其官秩。汝等所宜体予含垢,革乃前非,安土厚生,保境延世,嬉我至化,是为永图。或尚恣于陆梁,当尽剿其族类。"自是不复为寇。

淳化元年,洪卒,其弟洪皓袭称刺史,遣其子淮通来贡银碗二十,铜鼓三面,铜印一钮,旗一帖,绣真珠红罗襦一。上降优诏,赐彩百匹,还其襦。自洪领州十余年,岁输白金百两。洪皓之袭兄位,专其地利,不修常贡。其弟洪沅忿之,挈妻子来奔宜州。洪皓怒其背己,数引兵攻洪沅。洪沅与二男并牙将一人,乘传诣阙诉其事,请发兵致讨。上以蛮夷之俗,羁縻而已,不欲为之兴师报怨。洪沅先自称南丹州副使,以为邵州团练使,给田十顷,下诏戒敕洪皓。

景德二年,洪皓死,长子淮勍袭父任。俄为弟淮辿攻南丹州,淮勍帅属来奔,诏宜州赐闲田资给之。大中详符五年,宜州言淮辿颇集诸蛮,阻富仁监道路,上廉知淮辿无侵扰状,遣使犒设抚劳之。九年,抚水蛮叛,诏淮辿约勒溪峒,勿从诱胁。明年,平抚水蛮,淮辿等并以劳进秩。景祐三年,有淮戟者举族来归,命为湖南州团练副使,敕州县拊存。后淮辿老,自言愿传其子世渐。至和元年,命世渐为检校散骑常侍,权发遣州事。明年,以淮辿为怀远大将军致仕,世渐为刺史、检校工部尚书,赐袍带,钱十万,绢百匹。又补其亲党数十人为检校官,如故事也。世渐死,嘉祐末,命其子公帐袭之。

有世忍者,亦淮辿之子也。初率其属人内附,治平初逃归,攻杀公帐,夺其地自首,请于朝廷,愿授刺史,补其亲党如故事,岁输银百两。三年,遂命为刺史,皆如其请。熙宁二年,徭贼杀人,世忍执以献,授检校礼部尚书。元丰三年入贡,其印以"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明天国主"为文,诏以南丹州印赐之,令毁其旧印。六年,大军讨安化,世忍献弓矢,自言愿世世为外臣,修贡不懈,迁检校户部尚书,给铜牌旗号,官其子侄九人。世忍死,子公佞袭。

大观元年,广西经略使王祖道言公佞就擒。进筑平、允、从州,牧文、地、兰、那、安、外、习、南丹八州之地,并为镇庭孚观州、延德军,以其弟公晟袭刺史。宣和四年,公晟乞以州事付其侄延丰,愿与其子归朝,诏从之,仍乘驿给券。

绍兴三年,公晟攻围观州,焚宝积监。朱胜非奏:"崇、观、宣和间所开新边,比来往往弃而不守,帅臣、监司屡言观州为控扼之地。不宜弃。"帝曰:"前日用事之臣,贪功生事,公为欺罔,其实劳民费财,使远俗不安也。"又用广南经略安抚使刘彦适言,以公晟知南丹州兼溪峒都巡检使、提举盗贼公事,给以南丹州刺史旧印,公晟未受命。二十四年,公晟始贡马,率诸蛮来归。帝谕辅臣曰:"得南丹非为广地也,但徭人不叛,百姓安业,为可喜耳。"遂以延沈袭公晟职,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使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尉。广西经略安抚使吕愿中谕降诸蛮三十二种,得州二十七,县一百三十五,砦四十,峒一百七十九及一镇、三十二团,皆为羁縻州县。二十五年,延沈进补团练、防御二使。三十一年,延沈恣行惨酷,为诸蛮所逐,归死省地,众推延廪袭职。隆兴二年,延廪复为诸蛮所图,携家归朝,经略司奏以延葚袭职。淳熙元年,南丹为永乐州所攻,使来告急,广西帅臣遣将领陈泰权、天河县主簿徐弥高谕和之。十四年,经略司奏以延阴袭职,诏从其请。嘉定五年,延阴之子光熙袭职,知南丹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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