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十九(宾礼一)
○大朝会仪 常朝仪
《周官》:司仪掌九仪宾客摈相,诏王南乡以朝诸侯。"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大客之仪,以亲诸侯"。盖君臣之际体统虽严,然而接以仁义,摄以威仪,实有宾主之道焉。是以《小雅·鹿鸣》燕其臣下,皆以嘉宾称之。宋之朝仪,政和详定五礼,列为宾礼。今修《宋史》,存其旧云。
大朝会。宋承前代之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会之礼。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贺于崇元殿,服衮冕,设宫县、仗卫如仪。仗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奉贺。帝常服御广德殿,群臣上寿,用教坊乐。五月朔,受朝贺于崇元殿,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宫县、仪仗如元会仪。乾德三年冬至,受朝贺于文明殿,四年于朝元殿,贺毕,常服御大明殿,群臣上寿,始用雅乐登歌、二舞,群臣酒五行罢。
太宗淳化三年正月朔,命有司约《开元礼》定上寿仪,皆以法服行礼,设宫县、万舞,酒三行罢。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朔,雨,命放仗,百官常服,起居于长春殿,退诣正衙,立班宣制。
仁宗天圣四年十二月,诏明年正月朔先率百官赴会庆殿,上皇太后寿,酒毕,乃受朝天安殿,仍令太常礼院修定仪制。
五年正月朔,晓漏未尽三刻,宰臣、百官与辽使、诸军将校,并常服班会庆殿。内侍请皇太后出殿后幄,鸣鞭,升坐;又诣殿后皇帝幄,引皇帝出。帝服靴袍,于帘内北向褥位再拜,跪称:"臣某言:元正启祚,万物惟新。伏惟尊号皇太后陛下,膺时纳祐,与天同休。"内常侍承旨答曰:"履新之祐,与皇帝同之。"帝再拜,诣皇太后御坐稍东。内给事酌酒授内谒者监进,帝跪进讫,以盘兴,内谒者监承接之,帝却就褥位,跪奏曰:"臣某稽首言:元正令节,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岁寿。"再拜,内常侍宣答曰:"恭举皇帝寿酒。"帝再拜,执盘侍立,教坊乐止,皇帝受虚盏还幄。通事舍人引百官横行,典仪赞再拜、舞蹈、起居。太尉升自西阶,称贺帘外,降,还位,皆再拜、舞蹈。侍中承旨曰:"有制。"皆再拜,宣曰:"履新之吉,与公等同之。"皆再拜、舞蹈。阁门使帘外奏:"宰臣某以下进寿酒。"皆再拜。太尉升自东阶,翰林使酌御酒盏授太尉,执盏盘跪进帘外,内谒者监跪接以进,太尉跪奏曰:"元正令节,臣等不胜庆抃,谨上千万岁寿。"降,还位,皆再拜。宣徽使承旨曰:"举公等觞。"皆再拜。太尉升,立帘外,乐止。内谒者监出帘授虚盏。太尉降阶,横行,皆再拜、舞蹈。宣徽使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及东西厢坐,酒三行,侍中奏礼毕,退。枢密使以下迎乘舆于长春殿,起居称贺。百官就朝堂易朝服,班天安殿朝贺,帝服衮冕受朝。礼官、通事舍人引中书令、门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文,诣褥位,脱剑舄,以次升,分东西立。诸方镇表、祥瑞案先置门外,左右令史绛衣对举,给事中押祥瑞、中书侍郎押表案入,分诣东、西阶下对立。既贺,更服通天冠、绛纱袍,称觞上寿,止举四爵。乘舆还内,恭谢太后如常礼。
神宗元丰元年,诏龙图阁直学士、史馆修撰宋敏求等详定正殿御殿仪注,敏求遂上《朝会仪》二篇、《令式》四十篇,诏颁行之。其制:
元正、冬至大朝会,有司设御坐大庆殿,东西房于御坐之左右少北,东西阁于殿后,百官、宗室、客使次于朝堂之内外。五辂先陈于庭,兵部设黄麾仗于殿之内外。大乐令展宫架之乐于横街南。鼓吹令分置十二案于宫架外。协律郎二人,一位殿上西阶之前楹,一位宫架西北,俱东向。陈舆辇、御马于龙墀,伞扇于沙墀,贡物于宫架南(冬至不设贡物),余则列大庆门外。陈布将士于街。左、右金吾六军诸卫勒所部,列黄麾大仗于门及殿庭。百僚、客使等俱入朝。文武常参官朝服,陪位官公服,近仗就陈于阁外。大乐令、乐工、协律郎入就位。中书侍郎以诸方镇表案、给事中以祥瑞俟于大庆门外之左右(冬至不设给事中位、祥瑞案)。诸侍卫官各服其器服。
辇出,至西阁降辇,符宝郎奉宝诣阁门奉迎,百官、客使、陪位官俱入就位。侍中版奏中严,又奏外办。殿上鸣鞭,宫县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内侍承旨索扇,扇合,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舆出,协律郎举麾奏《乾安》乐,鼓吹振作。帝出自西房,降舆即坐,扇开,殿下鸣鞭。协律郎偃麾乐止,炉烟升。符宝郎奉宝置御坐前,中书侍郎、给事中押表案、祥瑞案入,诣东西阶下对立,百官、宗室及辽使班分东西,以次入,《正安》乐作,就位。乐止,押乐官归本班,起居毕,复案位。三师、亲王以下及御史台、外正任、辽使俱就北向位。典仪赞拜,在位者皆再拜,起居讫,太尉将升,中书令、门下侍郎俱降至西阶下立(凡太尉行则乐作,至位乐止)。太尉诣西阶下,解剑脱舄升殿。中书令、门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之文诣褥位,解剑脱舄以次升,分东西立以俟。太尉诣御坐前,北向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言:元正启祚,万物咸新(冬至易为"晷运推移,日南长至")。伏惟皇帝陛下应乾纳祐,与天同休。"俯伏,兴,降阶,佩剑纳舄(余官准此)。还位,在位官俱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再拜。侍中进当御坐前承旨,退临阶,西向,称制宣答曰:"履新之庆(冬至易曰"履长之庆"),与公等同之。"赞者曰"拜",舞蹈,三称万岁。横行官分班立。中书令、门下侍郎升诣御坐前,各奏诸方镇表及祥瑞讫,户部尚书就承制位俯伏跪奏诸州贡物,请付所司。礼部尚书奏诸蕃贡物如之。司天监奏云物祥瑞,请付史馆,皆如上仪。侍中进当御坐前奏礼毕,殿上承旨索扇,殿下鸣鞭,官县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协律郎举麾,宫县奏《乾安》乐,鼓吹振作,帝降坐,御舆入自东房,扇开,偃麾乐止。侍中奏解严,百官退还次。客使、陪位官并退。
有司设食案,大乐令设登歌殿上,二舞入,立于架南。预坐当升殿者位御坐之前,文武相向,异位重行,以北为上,非升殿者位于东西廊下。尚食奉御设寿尊于殿东楹少南,设坫于尊南,加爵一。有司设上下群臣酒尊于殿下东西厢。侍卫官及执事者各立其位,仗卫仍立俟,上寿百官立班如朝贺仪。
侍中版奏中严、外办,闻鸣鞭,索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舆出东房,乐作。帝即坐,扇开,乐止。赞拜毕,光禄卿诣横街南,跪奏:"具官臣某言,请允群臣上寿。"兴,侍中承旨称"制可",少退。舍人曰"拜",光禄卿再拜讫,复位。三师以下就位,赞者曰"拜",在位者皆拜舞,三称万岁。太尉升殿,诣寿尊所,北向,尚食奉御酌御酒一爵授太尉,搢笏执爵诣前跪进,帝执爵,太尉出笏,俯伏,兴,少退,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稽首言:元正首祚,臣等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寿。"俯伏,兴,降,复位。赞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称万岁,侍中承旨退,西向宣曰:"举公等觞。"赞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称万岁,北向,班分东西序立。太尉自东阶侍立。帝举第一爵,《和安》乐作,饮毕,乐止。太尉受虚爵复于坫,降阶。三师以下再拜、舞蹈,称万岁如上仪。
侍中进奏:"侍中具官臣某言,请延公王等升殿。"俯伏,兴,降,复位,侍中承旨退,称"有制",赞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宣曰:"延公王等升殿。"赞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公王等诣东西阶,升立于席后。尚食奉御进酒,殿中监省酒以进。帝举第二爵,登歌作《甘露》之曲。饮讫,殿中监受爵,乐止。群臣升殿,就横行位。舍人曰:"各赐酒。"赞者曰"拜",群官皆再拜,三称万岁。舍人曰:"就坐。"太官令行酒,群官搢笏受酒,宫县作《正安》之乐,文舞入,立宫架北。觞行一周。凡行酒讫,并太官令奏巡周,乐止。尚食进食升阶,以次置御坐前。又设群官食,讫,太官令奏食遍。太乐丞引《盛德升闻》之舞入,作三变,止,出。殿中监进第三爵,群官立席后,登歌作《瑞木成文》之曲。饮讫,乐止。殿中丞受虚爵,舍人曰:"就坐。"群官皆坐。又行酒、作乐、进食,如上仪。太乐丞引《天下大定》之舞,作三变,止,出。殿中监进第四爵,登歌奏《嘉禾》之曲,如第三爵。太官令行酒又一周,乐止,舍人曰:"可起。"百寮皆立席后,侍中进御坐前跪奏,礼毕,俯伏,兴,与群官俱降阶复位,赞者曰:"拜。"皆再拜、舞蹈,三称万岁,起,分班立。殿上索扇,扇合,殿下鸣鞭,太乐令撞蕤宾之钟,左右钟皆应。协律郎俯伏,举麾。太乐令令奏《乾安》之乐,鼓吹振作。帝降坐御舆入自东房,扇开,乐止。侍中奏解严,所司承旨放仗。百寮再拜,相次退。
旧制,朝贺、上寿,帝执镇圭,至是始罢不用。
元祐八年,太常博士陈祥道言:"贵人贱马,古今所同。故觐礼马在庭,而侯氏升堂致命。聘礼马在庭,而宾升堂私觌。今元会仪,御马立于龙墀之上,而特进以下立于庭,是不称尊贤才、体群臣之意。请改仪注以御马在庭,于义为允。"
旧制,五月朔受朝,熙宁二年诏罢之。元符元年四月,得传国受命宝,礼官言:"五月朔于故事当大朝会,乞就是日行受宝之礼,依上尊号宝册仪。"前一日,帝斋于殿内,翼日,服通天冠、绛纱袍,御大庆殿,降坐受宝,群臣上寿称贺。其后,徽宗以元日受八宝及定命宝、冬至日受元圭,皆于大庆殿行朝贺礼。
《新仪》成,改《元丰仪》太尉为上公,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太乐令为大晟府,《盛德升闻》为《天下化成》之舞,《天下大定》为《四夷来王》之舞,及增刑部尚书奏"天下断绝,请付史馆",余并如旧仪。凡遇国恤则废,若无事不视朝,则下敕云:"不御殿。"群臣进表称贺于阁门。
绍兴十二年十月,臣僚言:"窃以元正一岁之首,冬至一阳之复,圣人重之,制为朝贺之礼焉。自上世以来,未之有改也。汉高祖以五年即位,而七年受朝于长乐宫。我太祖皇帝以建隆元年即位,受朝于崇元殿。主上临御十有六年,正、至朝贺,初未尝讲,艰难之际宜不遑暇。兹者太母还宫,国家大庆,四方来贺,亶惟其时。欲望自今元正、冬至举行朝贺之礼,以明天子之尊,庶几旧典不至废坠。"礼部太常寺考定朝会之礼,依国故事,设黄麾、大仗、车辂、法物、乐舞等,百寮服朝服,再拜上寿,宣王公升殿,间饮三周。诏:"自来年举行。"十一月,权礼部侍郎王赏等言:"朝会之制,正旦、冬至及大庆受朝受贺,系御大庆殿。其文德、紫宸、垂拱殿礼制各有不同,月朔视朝则御文德殿,谓之前殿正衙,仍设黄麾半仗;紫宸、垂拱皆系侧殿,不设仪仗。元正在近,大庆殿之礼事务至多,乞候来年冬至别行取旨。"诏从之。
明年,阁门言:"依汴京故事,遇行大礼,则冬至及次年正旦朝会皆罢。"
十四年九月,有司言:"明年正旦朝会,请权以文德殿为大庆殿,合设黄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欲权减三分之一;合设八宝于御坐之东西,及登歌、宫架、乐舞、诸州诸蕃贡物。行在致仕官、诸路贡士举首,并令立班。"诏从之。十五年正旦,御大庆殿受朝,文武百官朝贺如仪。
常朝之仪。唐以宣政为前殿,谓之正衙,即古之内朝也。以紫宸为便殿,谓之入阁,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又有含元殿,含元非正、至大朝会不御。正衙则日见,群臣百官皆在,谓之常参,其后此礼渐废。后唐明宗始诏群臣每五日一随宰相入见,谓之起居,宋因其制。皇帝日御垂拱殿。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参,宰相一人押班。其朝朔望亦于此殿。五日起居则于崇德殿或长春殿,中书、门下为班首。长春即垂拱也。至元丰中官制行,始诏侍从官而上日朝垂拱,谓之常参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为六参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为朔参官、望参官,遂为定制。
正衙常参。国朝之制:两省、台官、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宰臣一员押班。常朝官有诏旨免常朝,及勾当更番宿者不赴。遇假并三日以上,即横行参假。宰相、参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事务急速,赴横行不及者,牒报台。如遇亲王、使相过正衙,则取别旨)。群官见、谢、辞者,皆赴正衙。其日,文武班尚书、上将军以下,并先叙立于殿门之外,东西相向(文班一品、二品不叙立)。正衙见、谢、辞官立于大班之南,右巡使立正衙位南,北向。台官大夫、中丞、三院御史各就揖,班位再揖(三院不全即不揖)。揖讫,台官与左巡使先入,各就位(左右巡使立钟鼓楼下,左巡使奏武班,右巡使奏文班。如只巡使一员,即就入班南立,单奏。如俱阙,即于台官或员外郎以下差摄)。次两班及右巡使入,次见、谢、辞官入,次两省官入(两省官自殿西偏门入,于右勤政门北偏门立,候文武班将至,循午阶就位),次文班一品、二品入。次宰臣出东上阁门,就位,通事舍人一员立于阁门外,北向,四色官立其后。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四色官应喏急趋至放班位宣敕,在位官皆再拜而退。其应横行者班定,通事舍人揖群官转班北向,舍人揖再拜复位,如常朝之仪(两省官幕次旧在中书门外,近制就使权就朝堂门南上将军幕次)。凡见、谢、辞官(新受、加恩、出使到阙者),宰臣、亲王、使相(俟班定,引赞引出东上阁门,至押班位,西向立定,先赴午阶南中书门下正衙位再拜,却还押班位)、枢密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签书院事、参知政事、宣徽使、宗室节度使以下至刺史将军(俟班定,四方馆吏引出东上阁门,至殿庭,由东黄道赴正衙位,北向,以西为首,将军以东为首。正衙毕,宰臣、枢密出西便门,亲王宗室入东上阁门),观文殿大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观文殿学士、三司使、翰林资政侍讲、侍读学士、直学士、知制诰、待制(直学士以上集丞郎幕次,待制集上将军幕次。俟班定,四方馆吏引入殿西便门赴班,于大夫、中丞前出),门下,中书侍郎至正言(四方馆吏引先集勤政门北,俟班定,于一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放班讫,由西偏门出),御史大夫至御史(序班如常朝),三师、三公、仆射,东宫三师、三少(班入殿门,朝堂吏引入殿东便门赴班,于两省、台官前出),尚书丞郎、左右金吾上将军至将军(序班如堂朝),节度使至刺史、军职四厢都指挥使以上,三司副使、文班京朝官、武官郎将以上,分司官、枢密都承旨、诸使副、医官带正员官者(并文东武西相向,重行序立,余如常朝),其权三司使、开封府,吏部铨、秘书监、修撰、直馆阁校理检讨、三司判官、主判官、开封府判官、推官、宫僚、内职、军校领郡者,内客省使至通事舍人,节度行军司马至团练副使,幕职上佐州县官,诸司勒留官新受者,京朝官改赐章服者,致仕、责授、降授、并谢(行军副使仍辞)。京朝官、贡举发解毕者亦见(准仪制,知贡举官合谢辞。近岁皆即时锁宿,故谢辞皆停)。
垂拱殿起居,则内侍省都知、押班,率内供奉官以下并寄班等先起居;次客省、阁门使以下(呈进目者),次三班使臣(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侍禁、殿直,有旨令内朝起居者),次内殿当直诸班(殿前指挥使、左右班都虞候以下、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金枪班等),次长入祗候、东西班殿侍,次御前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指挥使,次驸马都尉(任刺史以上者缀本班),次诸王府僚,次殿前诸军使、都头,次皇亲将军以下至殿直,次行门指挥使率行门起居(以上并内侍赞喝)。如传宣前殿不坐,即宰相、枢密使、文明殿学士、三司使、翰林枢密直学士、中书舍人、三司副使、知起居注、皇城内监库藏朝官、诸司使副、内殿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翰林医官、待诏等同班入;次亲王、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都指挥使,次使相,次节度使,次统军,次两使留后、观察使,次团练、防御使、刺史,次侍卫马步军使、都头,起居毕,见、谢班入。如御崇德殿(即紫宸殿也)。即枢密使以下先就班,候升坐(诸司使副以下至殿直,分东西对立,余皆北面。长春殿皆北面),宰相、参知政事最后入(以上并阁门赞喝)。日止再拜,朔望及三日假,枢密使以下皆舞蹈。早朝,则宰相、枢密、宣徽使起居毕,升殿问圣体。宰相奏事,枢密、宣徽使退候。宰相对毕,枢密使复入奏事。次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及群臣以次登殿(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有公事,许即时请对。自余受使出入要切者,欲回奏事,则听先进取旨)。其见、谢、辞官,以次入于庭。凡见者先之,谢次之,辞又次之(出使闲慢或未升朝官,或止拜于门外,自秘书监、上将军、观察使、内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门阶上,及升殿止拜御坐前,余皆庭中班次)。惟宰相、亲王、使相赴崇德殿,即宣徽使通唤,余皆侧立候通,再拜舞蹈;致辞,即不舞蹈;见,即将相升殿问圣体。其赐分物酒食及收进奉物,皆舞蹈称谢(凡收进奉物皆入谢)。幕职、州县官谢、辞,即判铨官引对,兼于殿门外宣辞戒励。凡国有大庆瑞及出师胜捷,枢密使率内职军校入贺致辞,阁门使宣答;宰相致辞,宣徽使宣答。如赐酒,即预坐官后入,作乐送酒,如曲宴之仪。晚朝则宰相、枢密、翰林学士当直者,洎近侍执事之臣皆赴。
乾德六年九月,始以旬假日御讲武殿(又名崇政),近臣但赴早参(宰相以下靴笏,诸司使以下系带)。其节假及大祀,并令如式。
开宝九年四月,诏旬休日不视事。及太宗即位,复如旧视朝。退进食讫,则易服,御崇政殿。先群臣告谢,次军头引见司奏事于殿下,次三班、审官院、流内铨、刑部及诸司引见官吏。如假日起居辞见毕,即移御坐,临轩视事。既退,复有奏事,或阅器物之式者,谓之后殿再坐。
淳化三年,令有司申举十五条:常参文武官或有朝堂行私礼,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入正衙门执笏不端,行立迟缓,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仗,出阁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非公事入中书。犯者夺奉一月;有司振举,拒不伏者,录奏贬降。
景德二年,光禄寺丞钱易言:"窃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盖以凡掌职务止赴五日起居,颇违旧章。望令并赴朝参。"乃诏应三馆、秘书阁、尚书省二十四司、诸司寺监朝臣内殿起居外,并赴文德殿常参。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府判官推官司录两县令、司天监、翰林天文、监仓场库务等仍免。
大中祥符二年,御史知杂赵湘言:"伏见常参官每日趋朝,多不整肃。旧制,并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齐入。伏缘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后时方入。又风雨寒暑,即多称疾,宜令知班驱使官视其入晚者申奏。疾者遣医亲视。"
天禧四年十月,中书、门下言:"唐朝故事:五日一开延英,只日视事,双日不坐。方今中外晏宁,政刑清简,望准旧事,三日、五日一临轩听政,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至于刑章、钱谷事务,遣差臣僚,除急切大事须面对外,余并令中书、枢密院附奏。"诏礼仪院详定,双日前后殿不坐,只日视事;或于长春殿,或于承明殿,应内殿起居群臣并依常日起居;余如中书、门下之议。俄又请只日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便服视事,不鸣鞭。诏可。
康定初,诏中书、枢密、三司,大节、大忌给假一日,小节、旬休并后殿奏事,前后毋得过五班,余听后殿对,御厨给食。假日,崇政殿辰漏,上入内进食,俟再坐复对。
神宗即位,御史中丞王陶以《皇祐编敕》宰臣押班仪制移中书,谓"天子新即位,大臣不应隳废朝仪",不报。旧制:祖宗以来,日御垂拱殿,待制、诸司使以上俱赴,而百官班文德殿,曰常朝;五日皆入,曰起居。平时,宰相垂拱殿奏事毕,赴文德殿押班,或日昃未退,则阁门传宣放班,多不复赴。王陶以韩琦、曾公亮违故事不押班为不恭,劾之。琦、公亮上表待罪,且言:"唐及五代《会要》,月九开延英,则余日宰相当押正衙班。及延英对日,未御内殿前,传宣放班,则宰相不押正衙班明矣。自祖宗继日临朝,宰相奏事。至祥符初,始诏循故事,押文德班。以妨职浸废,乃至今日。请下太常礼院详定。"陶坐绌。司马光代为中丞,请令宰相遵国朝旧制押班,不须详定。寻诏:"宰相春分辰初、秋分辰正,垂拱殿未退,听勿赴文德殿,令御史台放班。"光又言:"垂拱奏事毕,春分以后鲜有不过辰初,秋分以后鲜有不过辰正,然则自今宰臣常不至文德殿押班。请春分辰正、秋分巳初,奏事未毕,即如今诏,庶几此礼不至遂废。"乃诏春秋分率以辰正。
熙宁六年正月,西上阁门副使张诚一言:"垂拱殿常朝,先内侍唱内侍都知以下至宿卫行门计一十八班起居,后通事舍人引宰执、枢密使以下大班入,次亲王,次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以下,次皇亲使相以下十班入,方引见、谢、辞。或遇百官起居日,自行门后,通事舍人引枢密以下,次亲王、使相以下至刺史十班入,方奏两巡使起居。立定,方引两省官入,次阁门引宰臣以下大班入。起居毕,候百官出绝,两省班出,次两巡使出,中书、枢密方奏事,已是日高。况大班本不分别丞郎、给谏、台省及常参官,今独使相以下曲为分别,虚占时刻。请遇垂拱殿百官起居日,将亲王以下十班合为四班,亲王为一班,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为一班,皇亲使相以下至刺史重行异位为两班,可减六班,如垂拱殿常朝不系百官起居,或紫宸殿百官起居,其亲王、使相以下班,并依旧仪序入起居。"从之。九月,引进使李端悫言:"近朔望御文德殿视朝,祁寒盛暑数烦清跸,而紫宸之朝岁中罕御。请朔日御文德,既望坐紫宸,庶几正衙、内殿朝仪并举。"从之。
元丰八年二月,诏诸三省、御史台、寺监长贰、开封府推判官六参,职事官、赤县丞以上、寄禄升朝官在京厘务者望参,不厘务者朔参。
哲宗元祐四年十月,以户部尚书吕公孺言,诏朔参官兼赴望参,望参官兼赴六参。五年,诏权侍郎并日参。
绍圣四年十月,御史台言:"外任官到阙朝见讫,并令赴朔、望参。"寻又言:"元丰官制,朝参班序有日参、六参、望参、朔参,已著为令。元祐中,改朔参兼赴望参,望参兼赴六参,有失先朝分别等差之意。止依元丰仪令。"从之。
政和详定《五礼新仪》,有《文德殿月朔视朝仪》、《紫宸殿望参仪》、《垂拱殿四参仪》、《紫宸殿日参仪》、《垂拱殿日参仪》、《崇政殿再坐仪》、《崇政殿假日起居仪》,其文不载。中兴仍旧制。
乾道二年九月,阁门奏:垂拱殿四参(四参官谓宰执、侍从、武臣正任、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已上),皇帝坐,先读奏目。知阁以下,次御带、环卫官以下,次忠佐、殿前都指挥使以下,次殿前司员僚,次皇太子,次行门已上,逐班并常起居。次枢密、学士、待制、枢密都承旨以下,知阁并祗应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次亲王,次马步军都指挥使,次使相,次马步军员僚已上,逐班并常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侧宣大起居讫,归侍立位。次宰执以下,并两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讫(凡常起居两拜,大起居七拜),三省升殿侍立。次两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对揖出,三省、枢密院奏事,次引见、谢、辞,次引臣僚奏事讫,皇帝起。诏:"今后遇四参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史及宰执以下百官班,令次枢密以下班起居。却令亲王并殿前都指挥使以下殿前司员僚,逐班于宰执以下班后起居,余并从之。"
淳熙七年九月,诏:"自今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
嘉定十二年正月,臣僚奏:"窃见皇帝御正殿,或御后殿,固可间举,四参官亦有定日。近者每日改常朝为后殿,四参之礼亦多不讲,正殿、后殿、四参间免。陛下临朝之日固未尝辍,而外廷不知圣意,或谓姑从简便,非所以肃百执事也。常朝之礼止于从臣,后殿之仪从臣不与,四参止及卿郎,而乃累月仅或一举。咫尺天威,疏简至此,非所以尊君上而励百辟也。伏愿陛下严常朝、后殿、四参之礼,起群下肃谨之心,彰明时厉精之治,岂不伟哉。"从之。
初,群臣见、辞、谢皆赴正衙。淳化二年,知杂御史张郁言:"正衙之设谓之外朝,凡群臣辞、见及谢,先诣正衙,见讫,御史台具官位姓名以报,阁门方许入对,此国家旧制也。自乾德后,始诏先赴中谢,后诣正衙。而文武官中谢后,次日并赴正衙,内诸司遥领刺史、阁门通事舍人以上新授者亦赴正衙辞谢,出使急速免衙辞者亦具状报台,违者罚奉一月。其内诸司职官并将校至刺史以上新授者,欲望同百官例,赴正衙谢。"从之。元丰既定朝参之制,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上言:"文德正衙之制,尚存常朝之虚名,袭横行之谬例,有司失于申请,未能厘正。两省、台官、文武百官赴文德殿,东西相向对立,宰臣一员押班,闻传不坐,则再拜而退,谓之常朝。遇休假并三日以上,应内殿起居官毕集,谓之横行。自宰臣、亲王以下应见、谢、辞者,皆先赴文德殿,谓之过正衙。然在京厘务之官例以别敕免参,宰臣押班近年已罢,而武班诸衙本朝又不常置。故今之赴常朝者,独御史台官与审官、待次阶官而已。今垂拱内殿宰臣以下既已日参,而文德常朝仍复不废,舛谬倒置,莫此为甚。至于横行参假,与夫见、谢、辞官先过正衙,虽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御殿之日行之可也。"诏下详定官制所。言:"今天子日听政于垂拱,以接执政官及内朝之臣,而更于别殿宣敕不坐,实为因习之误。兼有执事升朝官五日一赴起居,而未有执事者反谓之参,疏数之节尤为未当。又辞、见、谢,自已入见天子,则前殿正衙对拜为虚文。其连遇朝假,则百官司赴大起居,不当复有横行参假。宜如中行言。"于是常朝、正衙、横行之仪俱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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