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交八
△奥斯马加 秘鲁 巴西 葡萄牙 墨西哥 刚果
奥斯马加即奥地利亚,久互市广东,粤人以其旗识之,称双鹰国。同治八年,遣使臣毕慈来华,介英使阿礼国请立约,并呈其君主敕谕,欲在京议约。总署以在京议约与历来各国成案不符,应先照会三口通商大臣,由三口通商大臣请旨。奥使递照会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以闻。朝议许之,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兵部尚书董恂会同崇厚办理。奥使呈所递条约四十九款,大致均从各国内采集而成。董恂等於应删应添各节,逐一改定,而奥使於恂所添“商人不准充领事官”一语,不原列入约,於恂所删传教一条仍列入约。迭议不决。久之,奥使始允删传教一条,而於“商人不准充领事官”一节,仍欲另备照会,於画押日一同呈递,许之。遂订定和约四十五款,通商章程九款,税则一册。是年奥夹板船名伊来撤各利亚,用英国旗号,私运外国盐一百馀包,计重二万馀斤,进口。天津税务司函致总署。总署以奥船运盐进口,显违条约,应查拏,并知照英领事前往查起。十年九月,奥换约届期,使臣嘉理治照会总署请换约,特旨派江苏布政使恩锡赴上海互换。嗣因约本内汉文所载善后章程第五、第八两款,均有引用条约“第八条”字样,其奥文内皆误写作“第一条”;又税则进口项下呀〈口阑〉治木,汉文载明长不过“三十五幅地”,奥文误写作“五十五幅地”;又羽绫、羽纱、羽绸、小呢等类,汉文载明“每丈”,奥文误写作“每疋”,须更改。至十一年六月始竣事。十一年,奥使照会总署,以接奉本国文,称去岁本国出有政令,自同治十年七月十七日起,凡量奥斯马加各样海船噸数之法,皆与英国丈量噸数之法相同,请劄知总税务司转知各口海关遵行。十二年,穆宗亲政,奥随各国公使觐见。
光绪六年,使臣李凤苞函致李鸿章,称:“奥君长子明年正月十六日婚期,中国虽未派驻使,宜令邻邦驻使往贺,以尽友谊。”总署即电饬李凤苞届期往贺。十年夏四月,以翰林院侍讲许景澄充出使德美和奥大臣,驻德。十三年,代以内阁学士洪钧。十四年四月,洪钧赴奥呈递国书,见奥主於马加行宫,颂答如礼。冬十月,奥尔而伯纳亲王来京,欲瞻仰天坛,许之。十六年秋七月,复以许景澄充出使俄德奥和大臣。十七年夏四月,景澄赴奥通问,觐见奥主,奥主为述前岁有兵舰抵华,承中国官员以礼相待,属为陈谢。九月,奥使毕格哩本觐见上於承光殿。十八年,奥主以西历六十七年即马加王位,距今满二十五年,西俗以为庆事,先期由奥外部通知各国公使诣马加都城申贺。许景澄备文传贺,旋即亲赴伯达彼斯马加都城。觐见奥主申谢悃,奥亦发电至京答谢。
二十年四月,许景澄照会奥与俄、德、和等外部,申明总署现章,酌定洋机进口税文。十月,皇太后六旬寿,奥使随各使呈递国书致贺,上见之於文华殿。二十一年,奥主叔父病故,许景澄请旨致唁,许之。二十二年十月,以都察院左都御史杨儒充出使俄奥和大臣。十一月,驻德奥使送节略,称奥廷拟派瓦耳布伦为驻京专使,请中国国家允认,中国派使驻奥亦如之。二十三年四月,奥使齐幹觐见上於文华殿。二十六年春三月,命内阁学士桂春使俄兼使奥。七月,拳匪之变,奥兵随德、美、法、英、意、日、俄联军入京师。二十八年四月,三品卿吴德章充出使奥国大臣。二十九年,代以山东道员杨晟。三十年十月,奥使齐幹觐见上於皇极殿。三十一年八月,以三品京堂李经迈充出使驻奥大臣。三十二年三月,奥使顾新斯基觐见上於乾清宫。三十三年七月,以外务部参议雷补同充出使驻奥大臣。
秘鲁在南亚美利加洲。同治十一年,秘鲁国玛也西船私在澳门拐华民二百馀人,行抵日本横滨,经日本截留讯办,知会中国派员前往。时通商大臣何璟派补用同知知县陈福勋偕英、美两领事派员前往,旋各运回,并谢日本。
十二年,秘鲁遣使来华议立约。已而秘使葛尔西耶到津谒李鸿章,鸿章诘以虐待华工等事,不允相商。秘使旋以本国新立雇工章程,实无凌虐情事,牒鸿章。鸿章覆牒,谓:“贵国新立雇工章程虽尚公道,但查同治八年、十年间,华民公禀内所称‘苛求、打骂、枷锁、饥寒,虽立合同,而章程虚设,虽曰送回,而限满无归’等语,是即保护华工未能照办之证据也。又来文所载一千八百五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议立搭客船规,不准载大帮之人。查同治十一年,日本国扣留秘鲁玛也西船,载有拐买华民二百三十人之多,据各国领事公同讯问,船主苛酷相待,饮食不继,并有割去辫发、鞭打囚禁等事。又据粤海关税务司报称,‘同治九年,秘鲁船一只在澳门贩载华工三百十三人,同治十年,秘鲁船十三只在澳门贩载华工五千九百八十七人,同治十一年,秘鲁船十九只在澳门贩载华工九千三百八十一人’。此皆系大帮,秘国并不查禁。近又据粤海关税务司报称,‘本年七月间,广东省城黄埔河面有秘鲁船七只前来招工,因其违背通行章程,谕令驱逐出口’。以上各节,是又帆船禁载大帮华人未能照办之证据也。查上年中国通行各国照会内载,凡系无约各国,一概不准设局招工,其船只不准搭载华工出洋。即有约各国,亦不准在澳门招工。均经各国知照在案。秘国向系无约之国,照章不准装载华人出口。乃昨据贵大臣面称,现载往秘鲁华人已有十万馀人,明系违背公法。况华民在秘鲁重受凌虐,曾两次公禀美国钦差转达总理衙门,是以日前叠据英、美、法各大臣述知贵大臣欲来华议约,即经总理衙门王大臣照覆各国,以‘秘鲁向来专以拐贩华工为事,华工受尽痛苦,其相待中国情形与别国不同,必须与伊国说明,先将所招华工全数送回中国,并声明不准招工,方能商议立约,否则实难办理’等语。想贵大臣必已与闻,无烦赘述。”
旋据函称遵照总署原议,先将所招华工全数送回中国,自可妥商。鸿章订期会议,届时不至,鸿章责之。复请期,鸿章因再约期,至日,秘使偕爱勒谟尔秘妥士来。適同知容闳由美国回津,鸿章令闳与议。秘使将鸿章原函取出,逐条剖辨,谓无苛待情事;又谓中国既令无约之国不准招工,是以本国亟派使前来议约,以后自必照约互相稽查保护。并称华工送回,可於约内声明,除华人在秘鲁设肆寓居,自不原归,无庸送回,其馀工人等合同限满,即令原主送回,分别办理。容闳因言美国向例,无立合同年限雇工之事。华民在金山等处佣工,去留自便,美官不能勉强勒掯。即有先立合同者,若不原当,随时将合同缴销,作为废纸。秘国亦应照办。秘使允商办。鸿章仍以拐去华民为言。秘使怫然,谓即回国。屡议不决。
十三年三月,复与秘使接议,秘使自交所拟条约,鸿章不受。久之,始定查办华工专条,其文曰“现因秘国地方有华民多名,且有称华民有受委屈之处。兹会同商订,先立通商条款,和好往来,庶几彼此同心。由中国派员往秘,将华民情形澈查,并示谕华工,以便周知一切,秘国无不力助,以礼接待。如查得实有受苦华工,合同年限未满,不拘人数多寡,均议由委员知照地方官。雇主倘不承认,即由地方官传案讯断。若华工仍抱不平,立许上告秘国各大员,再为覆查。凡侨寓秘国,无论何国人民,呈禀式样最优者,华工应一体均霑其益。自秘国核定此项章程之日起,凡华工合同已经期满,若合同内有雇主应出回国船脚之议,该工人有原回国者,即当严令雇主出资送回。又各华工合同若无送回字样,合同已满期,该工人无力自出船资,有原回国者,秘国应将该工人等附华船送回,船资无须工人自备,秘国自行料理”云云。
复将通商条约十九款及已订查办专条改定,因致总署,谓:“在秘使之意及各国公论,彼既允定查办资遣华工专条,是秘鲁已予中国以便宜,我亦当照各国和约,允以一律。现订通商十九款,大致亦与西约词意略同。然均经鸿章逐条酌改,如各约篇首所称‘互相较阅,俱属妥当’或‘妥善’字样,转觉不妥,兹将‘俱属妥协’四字删去。各约钦差驻京往来,有彼国而无我国,兹先载明中国钦差。各约领事官无商人不准兼充明文,兹添‘不得委商人代理’。各约游历通商执照,秘使不肯删通商货物字样,兹特添入‘货物应照报单章程办理’。各约多以英、法文为凭,兹改‘彼此各用本国文字,亦可兼看英文’。其馀凡通商、纳税、兵船、商船、控告、词讼各节,均将中国一面叙入。所最要者,招工流弊无穷。澳门贩运已久,华工既在秘国受苦,以前虽允查办,以后若仍开招,害将何所底止?兹会订第六款,上半节照美国续约,云‘别有招致之法,均非所准’,下复添叙‘不准在澳门及各口岸勉强诱骗中国人运载出洋,违者其人严惩,船只罚办’等语。嗣后中国但能照约严禁,不独秘鲁不敢违犯,即各国招工之举,亦得援引辨证。又前订查办华工专条,商令派员前往,秘使允即遵照。”
旋派容闳往查办。容闳查办讫,报告华工到彼,被卖开山、种蔗,及糖寮、鸟粪岛等处虐待情形,合同限内打死及自尽、投火炉糖锅死者甚多,实可惨悯。会届换约之期,秘鲁遣使臣爱勒谟尔来华求换约。光绪元年,派巡抚丁日昌为换约大臣。日昌谓:“去年中国所以与秘国立约者,因秘国葛使照会内言秘国设有新章新例,保护华民,尽除弊端。乃立约之后,派员前往秘国确查,始知华工受屈,显与条约内保护优待之例相背。甫经立约,而秘国即种种违约,是不能不加一照会,声明换约后即当遵约办理,再不能仍照从前之凌虐。”秘使闻之,不待辞毕,即怫然去。日昌以秘使无礼,因致总署,请暂缓换约。
四年,秘鲁因澳门停止招工,香港英总督又申严禁,秘鲁乃赴广东省城与美商同孚洋行私立运载华工合同,五年为期,每年得船费洋银十六万圆,设局招诱。粤督闻之,即予查禁。秘使诣天津谒鸿章,拒之。时出使大臣为陈兰彬,虽由美使兼日秘,并未赴秘。七年,以津海关道郑藻如为出使美日秘大臣。十年五月,始由美赴秘,谒总统递国书,开办使署於利马都城,奏派参赞一员代办使事。又於嘉理约海口设领事一员,管理华民事宜,仍禁绝招工,并咨请查拿广州城外私设招工行栈。十二年,郑藻如归,迭以傅云龙、张荫桓、崔国因、杨儒充公使。又增设代理领事十,就秘籍中之廉正者充之,遇事报使署,由参赞区处,公使仍不驻秘。二十一年,秘总统即位,各国均有国书致贺,介由美使请总署代达。二十二年,始颁国书。二十三年六月,驻秘代办李经叙行抵嘉理约,因疫疾盛行恐传染,阻止入口,从秘制也。久之始听入。时公使杨儒赴秘递国书,秘外部先派护卫大臣一员在嘉理约迎伺,随派火车接至利马,又派副外部在车站迎伺。递书日又用宫车迎接。公使递国书,他国均用军装佩剑。中国以秘系民主,沿例用行装,行鞠躬礼,致颂词,秘主答颂如礼。
二十四年,利马华人在香港办货,秘驻港领事照验加戳。向例戳费值百抽一,至是增加,又改用金镑,比前增逾倍。华商以秘违例,请秘外部饬知港领事照向例核收,又籥请于驻秘代办谢希傅。於是照会秘外部,谓:“货单戳费向有定章,值百抽一,又为万国通例。货本用金用银,各国不一,而抽费皆按此为衡。即就利马论,麦面一项由智利贩运者,抽费俱按智洋,洋货各项由英伦贩运者,抽费俱按金钱,载在秘国税则,众所共知。乃同一抽费,於智於英皆就地照抽,独至香港一处忽示歧异,於理不解。或谓香港为英属口岸,应改金镑,则粤商货本亦应升算金钱,方与通商各国一律,应请批示。”秘外部不允批示。旋称港银成色太低,换兑金镑亏损过多。谢希傅告以一律改从金镑,华商亦所甚原。秘外部始允收费按照货本,一律改从金镑。
宣统元年五月,秘工党仇视驻秘利马华人暴动,秘政府特颁苛例,令进口华人每名须有英金五百镑呈验,始得入口。时出使美日秘大臣伍廷芳赴秘与交涉,先谒总统递国书,即照会秘外部,谓秘所设苛例,违反两国所立条约。旋复见秘总统辨论,请废止饬谕。总统不允。已复由秘外部覆文。秘外部大臣玻立士谓廷芳,请先妥议限制中国工人出口来秘善法,附入条约。廷芳答以章程不应附入条约。玻立士又欲使秘领事有察验华官所给护照是否合例之权,及到秘时,仍由地方官查验,方准登岸。廷芳驳之,执不允。廷芳阅草案,又请加“寓智利、厄瓜多、巴拿马等处华商欲来秘者,可由代理中国领事等官发给护照,以为入境凭据”等语,玻立士允诺。时留秘华人多吸食鸦片,廷芳请秘赞助设法限制,秘总统许之。旋复定议,廷芳与秘外部立废除苛例证明书九条:一,中国允自限工人来秘;二至六,定非作工之华人往秘护照办法;七,定非作工者概不限制;八,定免请护照者之资格;九,发照验照祗须缴费五圆。并停止秘国五月十四号颁发饬谕之效力。时宣统元年七月十三日,即西历一千九百零九年八月二十号。署押盖印。
巴西国,南亚美利加洲共和民主新国也。光绪六年,始遣使臣喀拉多来天津,请议立和约。总署请饬南北洋大臣就近商办。旋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议约。六月一日,喀使抵天津,照会鸿章请立约,并拟先送约稿呈阅。遂订期接议,研商至再始定约。鸿章因上奏,言:“此次巴西议约,数易其稿。嗣以秘鲁条约为底本,删去招工各条,并参用别国条约,定为十六款。其关系中国权利者,皆力为辩论,变通酌定。如第一款‘两国人彼此皆可前往侨居’句下,添入‘须由本人自原’一语,即寓禁阻设法招致之弊。第三款‘设立领事官,必须奉到驻紥之国批准文凭,方得视事,如办事不合,可将批准文凭追回’,本系西国通例。其立法之善有二:一则其人或非平素公正,或与我国向不浃洽,我皆可以不准;一则通商口岸或系新设,人情未安,不欲领事骤至,我亦可以不准。至办事不合,追回文凭,是予夺之权我亦得而操之。第四款游历执照一节,洋人游历各处,多有由领事自填执照,送请关道用印,几若内地往来,全凭领事作主。今改为‘领事照会关道,请领印照’,可稍助地方官之权。第五款遵守专章一节,即是德国新约第一款之义。查‘均霑’二字,利在洋人,害在中土,设法防弊,实为要图。特声明嗣后如有优待他国利益,彼此须将互相酬报之专条或互订之专章,一体遵守,方准同霑优待他国之利益,似较周妥。第六款本拟照德国新约,酌用漏报捏报办法。惟巴约系仿秘鲁约本,并无通商详细章程。若仅添漏报捏报一层,转恐挂一漏万。今定为‘两国商人商船,凡在此国通商口岸,即应遵从此国与各国原议续议通行商务章程办理’。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等款,皆指问案之事。查西国案件,俱由地方官讯断,领事不得干预。惟中西法律悬殊,各国不能听地方官审办,於是领事遂有其权。此次定为‘被告所属之官员专司讯断,各依本国律例定罪’。盖被告多系华民,前因会审掣肘,受亏不少。兹由被告所属之官讯断,当可持平办理。又第十一款内‘将来另议中西交涉公律,巴西亦应照办’一节,虽公律骤难定议,究为洋务紧要关键,特倡其说,以作权舆。以上各节,皆按照各国约章酌议变通,期归妥善。至洋药一项,虽非巴西出产,惟中土受害滋深。今议令巴使知会巴国外部查酌,禁止巴商贩卖,先由巴使另备照会存案,臣亦给予照覆。”约既订,遂於八月初一日会同画押钤印。明年三月,喀拉多忽诣李鸿章,谓接本国电报,复请商改。於是增删巴西原约共十七款,前约正副本作废。八年四月,换约於上海。八月,巴西赠鸿章宝星,旋答之。
宣统元年,巴西使臣贝雷拉请与中国立公断专约。先是巴使诣外务部,援照保和会公约,请与中国商订一公断条约,并呈所拟洋文约稿。遂派外务部左侍郎联芳为全权大臣,与贝雷拉议约四条:一,两国外交官不能和平了结之案,可向海牙所设之常川公断衙门投控,并请审断,但须无碍两国利益及国权荣誉,亦不得干涉第三国之利益;二,公断员之权限及细则,须临时由中国皇帝及巴西总统斟酌合宜办法;三,次约以五年为限,限满六阅月未声明作废者,作为续订五年,嗣后期限照此计算;四,本约批准后,在巴西京城换约,用华文、葡文、法文三体,而遇碍难解释之处,则以法文为凭。此约画押后,因事羁延,未及互换。三年十月,驻法代办使事戴陈霖与巴西驻法代办达旒格芬始在巴黎互换。
葡萄牙在欧罗巴极西。明正德年初至中国舟山、宁波、泉州。隆庆初,至广东香山县濠镜请隙地建屋,岁纳租银五百两,实为欧罗巴通市粤东之始。
清雍正五年夏四月,葡国遣使臣麦德乐表贡方物。抵粤,巡抚杨文乾遣员伴送至京,召见赐宴。於赏赉外,特赐人葠、缎匹、瓷漆器、纸墨、字画、绢镫、扇、香囊诸珍,加赏使臣,命御史常保住伴送至澳,遣归国。麦德乐在澳天主堂,率洋商诵经行礼,恭祝圣寿。乾隆十八年夏四月,葡国遣使巴哲格、伯里多玛诺入贡奉表,言:“臣父昔年仰奉圣主圣祖皇帝、世宗皇帝备极诚敬。臣父即世,臣嗣服以来,缵承父志,敬效虔恭。臣闻寓居中国西洋人等,仰蒙圣主施恩优眷,积有年所,臣不胜感激欢忭,谨遣一介使臣以申诚敬,因遣使巴哲格等代臣恭请圣主万安,并行庆贺。伏乞圣主自天施降诸福,以惠小邦。至寓居中国西洋人等,更乞鸿慈优待。再所遣使臣明白自爱,臣国诸务俱令料理,臣遣其至京,必能慰悦圣怀。凡所陈奏,伏祈采纳。”
道光二十九年,其酋哑吗〈口勒〉为澳民所杀,藉端寻衅,钉关逐役,抗不交租,又屯兵建台,编牌勒税。於是澳地关闸以内,悉被侵占,粤省大吏置之不问。
咸丰八年冬十月,葡萄牙遣人来上海请立约。时钦差大臣大学士桂良驻沪,初拒之。旋为奏闻,未许。光绪七年,葡人欲在澳门设立领事,粤督张树森不允,欲令驻香港领事兼办。出使大臣曾纪泽谓:“葡人之於澳门,俨然据为己有,唯租住之名尚存。若忽令香港领事兼理,将借香港领事之名,引为澳门领事之据。查澳门本有县丞等官,似宜仿上海租界之例,设立官职较崇委员,并令督同县丞办理交涉事件,庶几可图补救。”
十二年,政府因开办洋药税釐并徵新章,总署奏请饬派邵友濂,会同总税务司赫德,前往香港会商办法。查知洋药自印度来华,香港为总汇之区,必须英、葡两国一律会办,始能得力。因与澳门总督商缉私办法。又恐葡为无约之国,遽与商办,或多要求。於是遣赫德与之电商,拟设税务司,澳督亦允。乃订草约四条:一,两国在京互换通商条约;一,中国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一,葡国允非中国则澳地不让与他国;一,洋药税徵香港如何,会同澳门即类推办理。当派税务司金登幹在葡国画押,并允其派使来华,拟议详细条约。
粤督张之洞上疏,言:“澳门为香山县管辖,距省城二百馀里,陆路可通,实为广东滨海门户,非如琼州之孤悬海外,亦非如香港之矗立海中。葡人今因事要求,曲徇其请,迁就立约,实多可虑。挽回补救之策,约有五条:一曰细订详约。查简约虽经金登幹画押,而详细条约应删应增,仍须俟葡使到华,会同总署核议,请旨办理。其永驻澳门一条,原因协办药徵,格外见让租银,非画地归葡者可比。且约有‘不得转让他国’之文,可见澳门系中国疆土,让与葡国居住,应声明葡国居住免其租银,不得视为葡国属地。其不让於他国一条,应声明澳门系中国疆土,葡国不得让于他国。如此,则我有让地之名,而无损权之实,仍与原约之义毫不相背。一曰画清界限。有陆界,有水界。何谓陆界?东北枕山,西南滨海,是为澳门。其原立之三巴门、水坑门、新开门旧址,具在志乘可徵,所筑炮台、马路、兵房,均属格外侵占。应於立约时坚持围墙为界,不使尺寸有逾。何谓水界?公法载地主有管辖水界之权,以炮子能及之处为止。两国土地毗连,中隔小河,则以中流为界。此系指各国自有之地,及征伐所得者而言。澳门本系中国之地,不过准其永远居住,葡人只能管辖所住之地。宜明立条款,所有水道,准其船只往来,不得援引公法,兼管水界。一曰界由外定。准葡住澳,免其租银,水界仍是中国所有,自无水界之可分,陆界至旧有围墙为止。葡人于同治初年将围墙拆卸,希图灭迹。然墙可拆,而旧址终不可没。将来约有成议,似应由粤省督抚臣就近派员会同葡使亲往勘验,详查旧址,公同立界,俾免影射逾越。一曰核对洋文。查赫德申称所订草约四条,与澳门洋报所载者,文义轻重悬殊。第一条派使来华拟议通商条约,洋文内加‘须有利益均霑’字样。第二条葡国永驻澳门管理一切,洋文内加‘悉与葡国别处属地无异’字样。草约内澳门字样凡三见,洋文皆作‘澳门及澳门附地’。查‘附地’二字,意极含糊,不惟将围墙外至望厦村阴括在内,即附近小岛毗连村落,皆可作附地观。至谓‘与葡国别处属地无异’一语,措词亦谬。虽洋报所载未尽可信,传说必非无因。既与总署奏案不符,亦非奉旨准其永驻之本意。应请饬下总署,先将草约汉、洋文详细核对,以防侵越。一曰暂缓批准。立约虽有成议,批准权在朝廷,此各国之通例。美国烟台条约,光绪二年所立,有未经批准三条,直至上年始行议定,成案可据。自应明与之约,定约后,须俟税釐款项大增、拐骗逃亡随捉随解诸事皆有明效可徵,两国始行批准互换,庶彼不得终售其欺。”疏入,报可。
葡使罗沙旋来华诣总署呈节略及地图。总署王大臣阅图,与现在葡人所居之地界址不清,多所辩驳。复致北洋大臣李鸿章,派员赴澳确查。张之洞复上疏,请先清界址,缓议条约。略谓:“澳门水陆一带,大抵有葡人原租之界,有久占之界,有新占之界,有图占未得之界。除原租之围墙以内,仍旧听其居住外,已占者明示限制,未占者力为划清。”又谓:“洋药来华,皆径到香港,分运各口,从无径运澳门之船。是稽察之关键,在香港不在澳门”等语。总署因界址一时难清,仍主先议约、后划界,久之始定。
於是总署上言曰:“向者总署两次商办此事,一议通商订约,一议给价收回,迄无成说。今因洋药缉私一事,允其重申前议。并以澳门地方界址一层,从先久经含混,因与葡使罗沙迭商,於约内言明澳门界址俟勘明再定,并声明未经定界以前,不得有增减改变之事。仍将不得让与他国一层专立一条,永昭信守。葡使允即电达本国,照此定议。正筹办间,续接李鸿章函,称粤省督抚臣分别原租、久占、新占、未占四层办法。所谓久占者,不知何年。新占者,亦在咸丰、同治以后。委员程佐衡回津面与讨论,查围墙以内为原租,关闸以内皆所久占,谭仔、过路环则为新占。此皆已占者也。关闸以北直达前山,澳西对岸湾子、银坑各处,远及东南各岛,皆欲占而未占者也。应俟将来派员勘界时随时斟酌办理。”寻报可。
嗣因交犯一条,葡使欲照英约载明华人犯罪逃至澳门者,查明实系罪犯交出。总署不允。磋商久之,始允添改华民犯案逃往澳门,官员仍照向来办法,查获交出。又稽查洋药一事,复于专约内添写“所有澳门出口前往中国各海口之洋药,必须由督理洋药之洋员给发准照,一面由该洋员立将转运出口之准照,转致拱北关税务司办理”。遂定议。共计条约五十四款,及缉私专约三款,当即划押。是年葡人散钞单于望厦,不纳。明年三月,命李鸿章与葡使在天津换约,复公立换约文凭,华、洋文各一,画押盖印蒇事。
是月葡人出关闸外设一路灯,又修复前山营厂卡,张之洞责令撤去。旋据澳酋照称:“关闸外至北山岭中间一带,向为局外之区。建厂须两国会商,非一国所能擅主,已照会钧署”云云。张之洞即致总署,谓:“条约载未定界以前,俱照依现时情形勿动,自系指澳境关闸以内彼所已占者而言。同治元年,葡使来京议约,亦言关闸以外系华官把守,未敢侵及,从无‘局外’之说。此次来文,实堪诧异,请折辩。”五月,葡人又欲争执舵尾山管辖权。张之洞致总署,谓:“舵尾山在十字门小横琴岛上,为香山县属,向无葡人居此。此处疯人得葡人养济,不过寻常善举,何得视为管治证据?如各省常有洋人施医院,岂能即为洋界乎?请严切驳复。”
二十七年,与各国修改税则,各国皆会同签押,葡不派员。特与照会,葡使仍不至。久之,始派参赞阿梅达来,仍不主改税则。既又请求澳门对面各岛开商埠,复拒绝之。二十八年正月,葡使白朗穀来言:“本国商民原在澳门振兴商务,修濬河道。前定和约,已认澳门附近属地为葡国永居管理,应将此地之界址广阔等项丈量妥订。按对面山一岛居澳门之西,小横琴、大横琴二岛居澳门西南,各岛系澳门生成属地,又经和约认明,请会商妥定。”外务部王大臣等复以:“中国边海岛屿向隶府厅州县,从无此岛属於彼岛之事,祗能就澳门现管界址照约勘定,不得于界之外另有属地。”二月初,葡使复来照会,以上年各国公约第六款所载进出口税则改为切实值百抽五,葡未与议,表明本国人民所运各项货物,应仍照光绪十三年两国条约所订税则办理。王大臣等严词驳拒,葡仍请求不已。
初,葡使面称原将界务暂置不提,但求扩充商务,开具条款,大要照分两端。如应允改定税则,稽徵洋药税饷,在澳门设立分关,为有益中国之款。在澳门附近任便工程,由澳至广东省城修造铁路,为有益葡国之款。王大臣等以澳门附近任便修造工程,仍虑暗侵界址,驳令先行删除。设关一款,札饬总税务司赫德核办。铁路一款,电咨前两广总督陶模、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分别核复。旋据赫德复称,澳门设关,有裨税收,但章程必须妥定。陶模复称由澳至省修造铁路,於地方情形尚无妨碍。盛宣怀复称,造路於税务有益,必须由总公司与之定立合同,不必列入约款。王大臣等得复,复与葡使一再研商,将允造铁路另用照会声明,不入约内。葡使亦允从,遂与定议。乃上言曰:“此次葡使来京,意在展拓澳界。磋商十馀次,始将勘界之议,商允停办。现与议订条款:第一款声明旧约照旧遵守。第二款声明上年各国公约加增税则,大西洋国均允遵照,并与订明该国人民所纳税项,不得较别国稍有增减,以预留日后加税地步。第三、第四款,在澳门设分关一道,以稽查出入澳门洋药,并徵收各项税项。该关须在澳门界内。但使税司稽徵得力,似於饷项不无裨益。第五、第六两款,均申论设关事宜,章程由两国酌定。第七款订约文字。第八、第九款,批准互换各节,皆向来订约应叙之款。应请简派大臣,与葡使定期画押,再将约本进呈,请用御宝,以凭互换。至设立中葡公司,修造由澳门至广东省城铁路,地仅二百馀里。现办粤汉、九广两路,已议定通至省城,再添一路,亦藉以扩充商务。既与葡使订明另用照会为凭,拟俟命下,即将照会互换,仍咨行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与葡详定合同,以期周妥。”报可。庆亲王奕劻旋画押。
三十年二月,葡驻京使臣白朗穀照称奉本国谕,改修税则一事,派使前赴上海画押,并将光绪二十八年九月新订增改条款暨是年十二月会订分关章程条款内之意同语异之处,改为一律。其修改税则及新定增改条款,并会订分关章程条款,合订一本,以归画一。葡使赴沪,与商约大臣吕海寰等会晤。海寰等面询照会内所称各节,将何者为意同语异,及如何改归一律之处,详为解明,以便会同办理。葡使答以光绪二十八年新定增改条款及会订分关章程条款,本国议院未经核准,不克互换。是以此次修改商约,另行拟送条款,即将前此条款章程意同语异之处,包括在内。海寰等以葡使晤对之词与照会外务部文意不符,驳之。并照会诘问葡使,令其明晰照复。葡使旋复,以“本国训谕,业在外务部声明:一,本政府准议院所议,给权於驻华公使,新立商约,即照近日各国与中国所立之商约无异。二,现欲请立新约,包括光绪二十八年九月所立之条款,暨是年十二月会订之专条,但内有更改者,俾中、葡两国主权免有视为关碍之处。三,至於葡国协助中国防缉走私洋药一事,奉本国政府训谕,可将此项缉私之法整顿,以便全免走私。四,因今欲立之新约,应包括光绪二十八年九月所立条款,并十二月所订专条内之宗旨,或系更改,或系推广,悉行包括在内。所以本国之意,毋庸将前约核准。”海寰等电询外务部,复云:“葡使并未向部声明前约作废。当日议约,原以分关、铁路为彼此互换利益。傥不将光绪二十八年之约核准,藉包括为词,以废分关之议,则中国亦必将铁路互换之照会声明作废。”海寰等即照部电直告葡使,拒不与议。葡使迭来商恳,以“澳门设立分关,实有碍于本国主权,故议院未能核准。欲明言前约作废,又有碍于本国体制,故以包括宗旨毋庸核准为词”。海寰等遂与议订新约。
初,葡使送来商约款文二十条,海寰等就中摘其不能允者,往返磋商。葡使又请为寓澳华民每年准运米六百万石,免纳税课,以资食用。海寰等以澳门华民不过十万人,何至岁需六百万石?拒之。旋外务部据粤督调查,每年只准运三十万石。又购米地方,限以广东一省。葡使不允。久之,始将各款议定。海寰乃入奏曰:“综计釐订条约二十款。第一款,声明旧约照旧遵守。第二款,声明和议所定加增税则,葡国允遵照办。第三款,声明入澳门洋药均囤于官栈。每年澳门食用洋药,定数以外,不得再有搬出。凡报运中国各处,亦应设法以防私行运往。所有应定各项章程,应由彼此两国商订。又葡国迅定律例,如有犯此约章,应分别惩处。第四款,澳门水陆地方如何防缉走私,彼此派员会订查缉之地位,并可行之办法。第五款,照英约推广西江各口及广州府属各埠行轮,惟须遵守现行一切章程。如不遵守,仍不准照办。葡国并定律例,分别惩办。第六款,葡萄牙酒无葡国执照,不得照本约所附税则纳税。第七款,通商口岸地方居住贸易。第八款,华人入葡国版籍,须专定律例,杜其在内地所享利益,及藉葡国籍以脱卸在华所立有合同责任。第九款,加税免釐。第十款,发还海关存票。第十一款,釐定国币。第十二款,禁止吗啡鸦片。第十三款,振兴矿务。第十四款,合股经营。第十五款,保护货牌及创蓺执照。第十六款,整顿律例。第十七款,筹安民教。第十八款,条约年限。第十九款,本约以英文为准。第二十款,在北京互换。以上各款,为我所侧重者,在洋药缉私一事。葡使立意,约文以浑括为准,免致议院再有疑阻。商酌至再,将详细办法另立专章。计釐定第三款专章五条,大旨在洋药运至澳门,必须囤入官栈。其由栈报运中国,则由彼此会同稽查,必须完清海关税釐,始准搬出。如不进官栈,私自登岸,按葡律核办。其由原船私运中国,由拱北关缉办。并嗣后有应行商酌加添,由澳官与税务司商订。第五款专章十五条,在澳门专设趸船,以便由拱北关查验由澳门来往各处货物为要义。其一切限制办法,悉照英约内港行轮章程核议。迭经臣世凯、臣之洞往复筹度,公同斟酌妥善,电请外务部核准,然后与之定议。至陆路稽徵税项,订明设在总车站,载入铁路合同之内。又第三款,澳门食用洋药定数,恐将来澳督与税司多少争执,意见不同,特用照会声明,可由彼此在北京之代表人细查会定。又筹安民教一款,葡使奉其政府训条,另备照会声明,凡有天主教堂在华之他国已经允许者,葡国始可照办。此会订约款章程及另备照会之情形也。伏念葡萄牙国以和约未经与议,不认各国修改税则,而要索澳门分设铁路与粤汉铁路相接,是以外务部原议在澳门设关,以为互换利益。今葡国以议院未能核准,前约已不废而废,故此次详订中国海关在澳门水陆地方查缉洋药走私办法权限,以为补救。葡使欲以新约包括前约,诚心相助,妥订条款章程,虽无设关之名,可收缉私之实。并由臣宣怀与葡使将粤澳铁路合同,同两国商董妥议,已将车站徵税一条列入合同之内,已请外务部核准。忽接来电,谓广东绅商不允葡运粤米,不能不俯顺舆情,令再研商。適葡使急于返国,不能再候,拟将米事留后再议,先将商约暨章程先行画押。”报可。
三十四年正月,日本船辰丸号密运枪炮弹药向中国输入,假泊澳门附近之过路环岛东方二海里地,为中国炮舰所捕获。日本政府以系葡萄牙领海为词,葡国政府亦言辰丸碇泊地系葡国领海。於是复议中、葡画境一事。宣统二年,葡政府派海军提督玛喀多,中政府派云南交涉使高而谦,为画境全权大臣,会议于香港。葡使初要求澳门半岛及拱北、小横琴、大横琴、谭仔、过路环诸岛,与附近海面,均为葡领,谦不允。又要求谭仔、过路环二岛,澳门半岛,及拱北、大小横琴诸岛之一部,及附近海面为葡领,谦仍不允,只允谭仔、过路环二岛承认为葡领,馀皆不承认。相持四阅月不决。葡使请付万国和平会议解决,谦又拒之。旋停止会议,移议于北京。甫开议,会葡萄牙革命起,遂辍议,成为悬案。
墨西哥在北亚美利加洲。光绪甲申、乙酉年间,墨以立约招工,来请中国驻美公使杨儒派员赴墨察看情形,拟定约款,电请总署筹办。久未定。二十三年,驻美公使伍廷芳与墨驻美使臣卢美路重提前议。会卢美路卒,继使臣阿斯芘罗斯复议此事。久之,始定为二十款。初,廷芳与卢美路议也,已允将前议永行墨圆一节删除,交犯一款,允照总署来函办法。至是定议。廷芳乃上奏,言:“查泰西通例,领事初到,须领驻劄之国认准文凭,方得视事。大小各国,无不皆然。中国除巴西约外,各国约内皆无此款。今於第三款内订明,‘领事得有认准文凭,方能视事’;‘如办事不合,违背地方条约,可将认准文凭收回’。将来各国修订条约,亦可视此为衡。第五款,不准诱拐华人出洋一节,是查照日斯巴尼亚约办理。墨约之订,实前任使臣郑藻如首倡其议。盖谓‘出洋不必禁,诱拐则不可不防,与其受凌虐之后始行设官,不若乘未往之先妥为设法’。现定必须本人情原,不准诱令出洋,则包揽诱拐之风不禁自绝。第六款,中国人民与列国人民一律同霑利益一节,我国人民往来贸易,与别国一律无异,将来开荒种植之事,均可援照各国章程办理。第八款,原稿‘彼此土产税则未载者,暂时免税’。承准总理衙门电示,遵即改为‘彼此进出口税均照相待最优之国一律办理’。此是仿照法、墨商约改订。第十款,遇有军务,不准勒令侨民充当兵勇,不得强令捐输一节,此是仿照英、墨约办理。第十五款,中国将来议立交涉公律一节,欧、美通例,凡侨居他国人民,遇有控告案件,均归地方官讯断。惟中国与各国定约,各归本国领事讯断。墨国以利益均霑为词,不得不暂行照办。惟於约内声明,‘若中国将来与各国议立交涉公律,以治侨居中国之外国人民,墨民亦应照办’。第十六款,‘凡船到口岸,船上诸色人等如有上岸在二十四点钟内滋事者,准由地方官讯断,罚钅爰监禁’。此是创给中国官讯问外国人之权。如地方官办理得宜,他日各国修约,即可循此而推。第十七款,‘中国人民有事,在墨国控告,得享权利与墨国或相待最优之国人民无异’一节,查本年五月间,墨国覃壁古埠华民数百人,被工头凌虐,剋扣工资,具词呈诉,经臣备文由墨使转达彼国政府,派员严切查办。惟条约未立,保护莫及。今约内声明控告事件得享权利,则遇有不平,随时赴官剖白,於侨居商民不无裨益。以上各款,均经悉心酌定,并将汉文与英、墨文字句一一校对,皆相符合。查墨西哥国地分二十九部。其南部一岁三穫,尤为沃壤。民惰耕作,地利未兴。近年新定招人开荒章程,一经开垦,即为永业。内地人稠,时虞艰食,讬足海外,谋生日难,有此邦为消纳之区,既可广开利源,又可隐消患气。历任使臣均以订墨约为要务,职此之由。向例草约定后,议约之员,即须会同签押。臣随将约本缮就,订期十一月十二日,率同参赞随员,将会订条约汉文、墨文、英文各二分,覆校无讹,与墨国全权大臣阿斯芘罗斯互相画押盖印,咨送总理衙门,请旨批行。”报可。
二十八年,伍廷芳据粤商禀,咨外务部,谓:“自上年中墨订约后,华人由香港搭船赴墨者日多。惟华人由香港附轮,先须假道美国旧金山埠,方能赴墨,殊非便商之道,因美正禁止华工入境故也。拟商明轮船公司,特派数艘由香港迳赴墨国口岸,俾侨民任便往来。现在中国业已换约,华人附搭轮船来往,庶不致有所窒碍。”外务部照会英公使,转行香港总督,饬知英轮公司照办。二十九年,出使美日秘古国大臣梁诚咨外务部,请援古巴成案,设总领事官一,兼充参赞,驻墨国萨理那古卢司海口,遇有与外部商办事件,即可驰赴墨都,并以美使兼摄日、秘、古三国使事。外务部奏请允行。是年,墨派员充驻广州等处领事官。寻又派领事分驻上海、福州、厦门。是年墨因防疫,禁止华人前往。梁诚与交涉,旋弛禁。墨订立中国及东方诸国移民入境章程六条,俾共遵守。三十年,梁诚赴墨都递国书,开办使署分馆。墨亦派使臣郦华来华递国书,并邀觐见,请颁给墨总统暨其国各执政大臣宝星,许之。三十一年,墨前总统由国民公举续任六年,墨致国书,由其国驻京公使乌海慕呈递。寻由外务部拟覆国书。是年,墨开万国地理会,请中国派员入会,许之。
刚果在亚非利加洲刚果河左右。光绪二十四年六月,遣其使臣余式尔来华,请订和好通商之约,许之。先是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刚果国外部大臣伊特倭照会中国,谓:“奉命充外部大臣,原与中国开通往来,遇有交涉事件,必当妥善办理。尚望贵王大臣推诚相待,以敦睦谊。”至是乃订简明条约二条:一,中国与各国所立约内,凡载身家、财产与审案之权,其如何待遇各国者,今亦可施诸刚果自主之国。二,议定中国民人可随意迁往刚果自主之国境内侨寓居住,凡一切动产不动产,皆可购买执业,并可更易业主。至行船、经商、工艺各事,其待华民与待最优国之民人相同。各大臣先为亲笔画押,盖用关防,以昭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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