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十一
△制造
清代以弧矢定天下,而威远攻坚,亦资火器。故京营有火器营鸟枪兵之制,屡命各省防军参用枪炮。初皆前膛旧制,继购欧洲新器。其后始命各省设局制造。制造之事,实始天津。当咸、同间,中原未靖,李鸿章疏请在天津设机器局,自造枪炮,以供北方军队之用。同时,江苏亦创立机器局。
同治四年,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统军在江南剿贼,习见西洋火器之精,乃弃习用之抬枪、鸟枪,而改为洋枪队。留防各军五万馀人,约有洋枪四万枝,铜帽月须千馀万颗,粗细洋火药十数万斤,均在香港、上海购买。又开花炮四营,每炮一具,重者千馀斤,轻亦数百斤,炮具精坚,药弹繁重。惟器械子弹皆系洋式,所用铜铁木煤各项,均来自外洋。必须就近设局自造,以省繁费。江苏先设三局。嗣因丁日昌在上海购得机器铁厂一座,将丁日昌、韩殿甲二局移并上海铁厂。以后能移设金陵附近,滨江僻地,最为久远之谋。五年,闽浙总督左宗棠疏言,外洋开花炮,近日督饬工匠仿造,已成三十馀尊。用尺测量,施放与西洋同其功用。十三年,船政大臣沈葆桢疏请饬沿江海各省,仿津、沪二厂,自设枪炮子药厂局。
光绪二年,李鸿章、沈葆桢、丁日昌疏请选派制造学生十四人,制造艺徒四人,由出洋监督带赴法国学习制造。此项学生,既宜另延学堂教习课读,以培植根本,又宜赴厂习艺,以明理法,俾兼程并进,以收速效,备他日监工之选。其艺徒学成后,可备分厂监工之选。凡所习之艺,均须新巧,勿循旧式。如有他厂新式机器,及炮台、兵船、营垒、矿厂,应行考订之处,由监督酌带生徒前往学习。山东巡抚丁宝桢疏言:“今在山东省城创立机器制造局,不用外洋工匠一人,局基设在泺口,自春及秋,将机器厂、生铁厂、熟铁厂、木样厂、绘图房,及物料库、工料库大小十馀座,一律告成。其火药各厂,如提硝房、蒸硫房、煏炭房、碾炭房、碾硫房、碾硝房、合药房、碾药房、碎药房、压药房、成粒房、筛药房、光药房、烘药房、装箱房,亦次第告竣。其各厂烟筒,高自四十尺至九十尺不等,凡大小十馀座。所买外洋机器,次第运取。俟机件煤炭各种备全,厂局告成,不逾一年,即可开工。将来如格林炮、克鲁伯炮、林明登枪、马梯尼枪,均可自造,不至受制於人,并可接济各省,由水路转运。即使洋商闭关,不虞坐困也。”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江苏巡抚吴元炳疏言:“上海制造局自同治四年开办,阅七年,曾请奖一次。今又阅七年,先后增造机器二百三十三座,大小铜铁炮三百四十八尊,炮架七百八十馀座,开花实心炮弹十万一千馀颗,各式洋枪一万八千六百馀枝,枪弹八十馀万颗,火药十七万磅,其他零件关系军事者甚多。在事诸人,寝馈於刀锯汤火之侧,出入於硝磺毒物之间,积数年之辛苦,乃克有此成绩。请优奖以资鼓励。”
三年,湖南巡抚王文韶疏言:“近年上海、天津、江宁均有制造局,滨海固宜筹备,而内地亦应讲求。湘省一年以来,先建厂,次制器,仿造洋式,规模粗具。后膛枪及开花炮子,试演均能如法,与购自外洋者并无区别。以后随时添造,自数千斤以至万斤大炮,或钢或铜,均可自造。湘省向产煤铁,攸县、安化各处所产之铁,与洋铁一律受钻。火药一项,督匠精造,与洋火药不相上下。自光绪元年五月开办,至二年十月,共用二万二千馀两。以后每月以三千两为度。请援津、沪二局成案,专摺奏销。”四川总督丁宝桢疏言:“川省已设机器局,今外洋机件运到,即行开局,自造洋枪子弹等项。”
四年,总理衙门王大臣疏言:“前陈海防事宜,有简器一条,巨炮应如何购办,各军洋枪应如何一律,以后应如何自行仿造,请饬疆臣切实详议以闻。”嗣据各将军、督、抚覆陈:“有言前膛枪稳实者,有言后膛枪灵捷者,有言线枪胜於洋枪者,有言宜勤加操练磨洗者,有言不宜多购防新出更胜者,有言宜派人赴外洋学习者,有言宜内地设局以防后患者。臣等查外洋枪炮,近时皆用后膛,名目甚多,必须择其至精之品,一律切实办理,庶在彼不敢售其欺,在我得以適其用。外洋军械价值,本无成案可考,故承办之员,视为利薮。查上海为各洋商聚集之地,多在该处交易。请以精明廉正之员,总理其事。各省有委办军火者,责成该员核定。如有浮冒等事,严行治罪。至仿造外洋军火,李鸿章先后奏在上海、天津设局制造。丁宝桢、王文韶亦在山东、湖南二省各设局厂,不用洋人,其费最省。丁宝桢复於四川设局。以上三局,均设在内地。沪局制造枪药,岁用银四、五十万两。津局岁用银二十馀万两。近据李鸿章、沈葆桢奏报,津局造后膛炮,沪局则前膛、后膛洋枪并造,既非通力合作,未必易地皆宜。请饬两局派得力人员,随时酌核,画一办理。”时廷臣有议以上海机器局款,充固本饷及赈捐者。两江总督沈葆桢疏陈,谓机器局缔造十馀年,仅恃二成洋税,入不敷出,而南北洋所用枪炮子药,咸取给於此。海防重要,未可停工。
五年,丁宝桢疏言,四川机器局近以恩承、童华疏请停办,奉谕令酌度办理,仍请设法兴办,毋令废堕,遂复开局制造。
七年,两江总督刘坤一疏言:“金陵制造局,於光绪六年,即饬工匠加工制造。各军拨用洋枪,先后已及万枝。今军械所尚存来福前膛枪一万三千馀枝,马梯尼后膛枪七千馀枝,林明登后膛枪八千馀枝,细洋火药六十五万馀磅,洋炮火药四十馀万磅,棉花火药九万九千馀磅,铜火一千万磅,各项铜管火十七馀万件,又水雷应用之电线七十五车,所储尚不为少。而上海制造局现造之洋药及林明登枪,可随时接济金陵。复定购机器,增设洋火药局,并定购前后膛枪一万五千枝,尚不在此数内。至各处明暗炮台所用之炮位,有上海制造局现造之一百二十磅子之钢炮,年内可成。金陵局中所造陆营之炮,亦多可用。”是年,督办宁古塔等处事宜吴大澂疏请吉林创办机器局。
十一年,直隶总督李鸿章疏言:“上海、江宁、天津、广东各机器局,大都分造炮械子药,以供各军操练战守之用,尚未能仿造后膛大炮。至若三、四寸口径后膛小炮,后膛连珠炮,为水陆军必需之利器,应就内地已开煤铁矿近水之处,分设造枪、造炮专厂。至克鲁伯钢炮,近来德、奥、义各国,恐纯钢不尽合用,均改造硬铜后膛小炮,融炼别有新法。日本已聘洋匠仿造。中国亦宜踵行。各国后膛枪式样不一,新式改用连珠,或六、七响,精利无匹。日本已设厂自造,中国亦宜专造,以应各省之用。约计造枪及小炮机器皆不过数十万金,尚不甚钜。水师所用之鱼雷、伏雷,与炮并重。各种伏雷,中国机器局多能自造。至鱼雷则理法精奥,别有不传之秘,只可向西洋订购。天津机器局已购备试雷修雷之具,仿造则未易言也。”两广总督张之洞疏言:“粤省请募款开设枪、雷各局,其大炮仍归沪、闽二厂制造。”又疏言:“省城有机器局,城西增步地方有军火局,以器具未备,仅能制小钢炮开花子、寻常洋火药、白药、水雷壳、洋火箭、修理船炮寻常机器,除火药、火箭尚可用,其馀能成而不能精。设局十馀年,用银数十万,迥非津、沪、闽各局之比。今重加整顿,以机器、军火二局,并入城西增步一局,以就水运之便,名曰制造局,仍制枪炮弹火药等物。其修理鱼雷,归黄埔雷局。就制械而言,以枪弹与行营炮为尤要。盖购枪可用数年,购弹不能支三月,一举而购枪数千则易,一举而购炮数十则难。自宜分条并举,循序图功。期以一年半而铸枪炮厂成,两年而炮台备,庶足以御强敌。”大学士左宗棠疏言:“各省制造局厂,宜合并筹办,以专责成。前曾疏请开徐州、穆源各矿,为铁甲钢炮材料。兹奉谕饬议设厂处所,若论常格,自应由两江、闽浙筹款试办,或委公正富绅,集股创办,并招通晓化学之人,研求炼法,俾速出钢铁应用。其实矿政船炮,相为表里。应设海防全政大臣,所有制造船炮矿厂军火事宜,皆宜一手经理,以归画一。”
十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荃疏报金陵洋火药局竣工。四川总督丁宝桢疏言:“川省建设制造局,已及五年。仿造洋枪,为数不下一万五千馀枝。除接济广西、云南军营外,局中尚存后膛洋枪三千五百枝,前膛洋枪四千枝。恐不敷用,向上海洋商订购克虏伯开花炮、格林炮各十尊,另造得用之劈山炮七十馀尊,抬枪五百枝备用。其火器弹丸铜帽等,除拨用外,尚存九万馀斤。今加工制造,每月可得火药七千馀斤,以资接济。”
十三年,四川总督刘秉璋疏言:“川省机器委员曾照吉等,能用巧思,不招洋匠,自教工徒,仿造外洋枪炮,创用水轮机器,以省煤力。又於省城外设局,以水机制造火药。数年以来,成机三部,机器一千五百九十件,洋枪一万四千九百枝,火药二十八万馀斤,铜火帽一千三百七十五颗,后膛药弹六十八万五千五百颗,铅子六十万五千颗,洋炮三具,成绩甚优。”两广总督张之洞疏言:“前以筹办海防,购运军火,并济云南、广西军营,而后膛枪弹需用尤多,必须购置机器,自行仿制。乃在上海洋行购运制造枪弹机器来粤。正拟设厂开办,適广西抚臣李秉衡,以广西所购枪弹机器一部,运解到粤,而广西撤防,且无力设局,请留在广东备用。当即在省城之北石井墟地方,创立制造枪弹厂一所。所有机器大厂一座,打铁、烘铜壳、锅炉、造木箱、装子药房共五处,储料、发料库各一处,又有装蜡饼纸饼火药及工匠等房,共安设机器二副,能造毛瑟、马梯尼、士乃得、云者士得四种枪弹。试办之初,每日约造二千颗。熟习之后,每日可造八千颗。目前即可开造。尚有需用镕铜、碾铜等机器,并增建厂屋,俟次第到齐,即可举办。”
十五年,张之洞疏言:“广东筹建水师、陆师学堂,并於堂外建机器厂一座,铸铁厂一座,烟筒一座,及储料所、打铁厂、工匠房、操场、演武厅、石堤、马头等,约用银六万两。机器厂内有十二匹马力汽锅机炉全座,大小旋铁床、削铁床、钻铁机、剪铁机共一十七架,手用器具,铜铁钢料,约用英金二千五百镑。其机器在英国厂订购之。”又疏言:“前曾由文武官绅及盐埠各商分年捐银八十万,造小兵轮十号。今接续捐募三年,专为购买制造机器并建筑厂屋经费。乃电询德国柏林地方力拂机器厂,订购新式制造连珠毛瑟枪,及造克鲁伯炮、过山炮各项机器全副,其汽机马力加大,以便枪炮兼造,锅炉并为一厂,较为节省。旋由出使德国大臣与该厂订造枪机器一分,每日能造新式连珠十响枪五十枝,汽机马力一百二十匹,又造炮机器一分,每年能成克鲁伯炮口径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之过山炮五十具,又购枪尾尖刀机器全分,价共一百八十一万七千两。今择定省城西北石门地方,依山临江,输运便利,於建厂相宜,乃即日开工起筑。其枪管钢料及炼钢罐等,均向德国名厂购备,以期精良。他日铁矿各山开采得法,则钢铁材料取给内地,次第扩充,并可接济各省军营也。”
十六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於湖北省城初建兵工厂。是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与户部会议,以广东枪炮厂改移湖北省,开厂后,常年经费,由湖北筹办。旋由湖广总督张之洞覆陈:“鄂省开厂后,督饬洋匠,悉心考求。原定造枪机器一副,每年能造新式连珠十响毛瑟枪一万五千枝,造炮机器每年能成克鲁伯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行营炮及台炮共一百具。又应添购造枪炮药、造白药、造弹、造炮车、造炮架各机器。每枪一枝,随弹五百颗,每年须成枪弹七百五十万颗。每炮一尊,外洋向例随带炮弹三百颗,兹就最少之数,亦须随弹二百颗,每年须成实心弹、开花弹各种弹共三万颗。统计一切经费,约需银七十五万两。计一年所造枪炮全分,比外洋买价所省甚多。特是钜款难筹,此次开厂试办,所有枪炮药弹,每年各造一半,约需银四十万两。机器今已到鄂,置閒必至鏽坏,工匠亦必练习,方能精熟。就鄂省财力自行筹措,查四川机器制造局,系奏明支用土药税釐,今湖北枪炮厂乃奉旨特办,较四川制造局大小悬殊,关系尤重。请将湖北省岁入土药税银二十万两,川盐加价银十万两,共三十万两,拨充枪炮厂常年经费。将来各省需用,拨款由鄂厂代造,则随时收回价本,即可推广多造。此次鄂省新设枪炮厂所造各械,皆系南北洋、广东、山东、四川等省制造局所无者。至鄂厂所造克鲁伯各种车炮,尤为边防海防及陆道战守必不可少之利器。前大学士左宗棠曾言购械外洋,以银易铁,实为非计,一旦有警,敌船封口,受制於人,运购均无从下手。况陆续远购之器,种式既殊,弹码亦异,每至误事。惩前毖后,则建厂自造,乃未雨绸缪之计也。”是年,兵工厂成。
十九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疏言:“上海机器局於光绪十五年,令道员刘麒祥办理局务,专心创造新式枪炮,及自炼钢料。外洋新出利器,不肯以秘法示人。其机括灵巧,猝难臆测。开办之始,几无端绪可寻。乃精选洋匠,博访穷探,考索成式,参以心得,造成试验之,有稍不如法者,拆改重造。於二年之内,尽群才之力,竟造成新式枪炮,并炼就钢料,迭次考验,与西洋所造一律精坚。”湖广总督张之洞疏言:“湖北新建炼铁厂告成,开炼生铁炉一座,已炼成生熟铁具铜碾铁轨铁条,均有成效。其炼西门士钢厂,开炼时极险,北洋、上海各炉,迭有炸裂堵塞之患。鄂省此项钢炉,饬洋匠详考火候,向来至速须六点馀钟出钢,今止三点馀钟已能炼就钢料,成色无异洋制,足以为造炮之用。炮厂亦即开工,即以炼出之钢,试造六生的半及七八生的克鲁伯陆路车炮。若能钢料精坚,演放有准,即可造十二生的大炮。以军需孔急,饬工匠多炼西门士钢,及贝色麻钢,为制造枪炮之用。外洋陆战,全恃连珠快炮,仅有后膛枪炮,不足以尽之,鄂厂添购制快炮机器,尤为利用也。炼铁厂之铁路运道,及洋匠华工,原为二炉之用。今止一炉,每年只能出铁一万五千馀顿,折亏甚钜。马鞍山煤井焦炭炉完工在即,拟以湖南省所出白煤和攙焦炭冶炼,勉供二炉之用,始足以资周转。”
二十年,总理衙门王大臣疏言:“军务紧急,以赶造军火为先务,而经费有限。以之购买外洋军火则不足,且多须时日,以之就各省现有局厂加工制造,则军火可倍而出之。前由户部拨款,在吉林设立机器局,专供吉林、黑龙江二省常年操防之用。请饬吉林机器局加添工料,增造军火,以应急需。”湖广总督张之洞疏言:“湖北新设之汉阳铁厂,先开生铁大炉一座,日夜出铁八次,共五十馀顿,以后日见进步,有每日出六七十顿者。其次乃炼熟铁、炼贝色麻钢、碾铁条、制钢轨以及锤炼烘压各法,一时并举。所出之铁,虽系初炼,已与外洋相较,无甚轩轾。现在江夏马鞍山煤井所出之煤,可作焦炭,合於炼铁之用,已开横穴煤巷,现拟进掘三层横穴。外洋之大洗煤机及运煤之铁挂线路,均已次第竣工。洋式焦炭炉十座,年内当可一律告成,足敷生铁一炉及各厂炼钢之用。参以湖南所产白煤油煤,即可二炉齐开。”此制造钢铁已有成效之情形也。
又疏言:“铁厂之设,实兼采铁、炼钢、采煤三大端为一事。而开煤所费,几与炼铁相等,本难并入造厂炼铁计算。开平煤矿,费至二百万,始克成功。今铁厂自经始至观成,用款繁钜,所有奏明拨用之款,早经用罄,虽以枪炮经费匀拨,不敷仍多。非原估续估之多疏漏,实因开炼以后经费,与造厂工程本系二事,必须先行筹垫一年。且事皆创举,机局变更无常,随时补救,增出用款,多在洋匠原拟之外,非预料所及。其增出之款,除零星杂费数十项不计外,举其重大者数端:一、增购机炉工料,如增置十五顿大汽锤一具,增贝色麻大压汽机一副,增造西门士炉底火泥管及造火砖机器,增改生铁大炉架一座,炉内用砖,令与矿煤之性相合,增生铁厂内之铁瓦敞棚,增中西两式洗煤机,增内地火砖焦炭炉,增铺地铁板,增厂内运物铁路,增运矿煤铁车,增炉上铁盖,炉外水池水沟,及四周之保险门,增铜铁管及水箱,增化验煤铁大小各项器具材料,以及汽表风表水表,皆为精细贵重之件。一、增募开炼洋匠,原拟雇用八人,其馀雇用熟手之华匠百馀人应用。开炼之事,以生铁大炉为重,中国向未炼过。若欲选用华匠,非有极聪明之人在厂精练多年,难与此选。即炼钢各厂,亦非得专门名家之洋匠领首作工不可。若手法稍不中程度,即致变生意外,危险之至。现募到洋匠二十八人,均万不可少,较原估八人多出二倍馀。一、添补不全机器,外洋运到之机件,沿途损缺颇多。其简便者,由汉阳本厂自行修补二千馀件外,其重大精细机器,必须由外洋或上海洋行重行购补。或此种不甚灵动,则洋匠必另购一机以救之。或此式之炉,试炼焦炭不净,或旧法所采之矿不多,则洋匠又思一法以损益之。旷日加工,致多糜费。一、外洋金镑值价日昂,比初定机器时,价高过半。而改换机器,访订洋匠等事,日积月累,亦成钜款。一、多用煤斤,凡铁山煤矿,开采转运,以及铁厂起重运料、试钻开井、抽水压气,无在不需机器,即无日不用煤斤,为数甚钜。又生铁大炉,购用外洋焦炭,试炼两月,费亦不赀。各款皆原估所难周悉,加以煤井开至数十丈,已费尽人工机器之力,而煤层忽脱节中断。外洋办法,必仍就原处追寻,另行开井。而重开一井,非钜款不办。现实无此财力。若非马鞍山煤井有成,则全恃湘煤,所费更钜。此则时局变迁,多费用款,初非意料所及。前曾督饬局员及洋匠矿师,续估用款,以为能销货周转,不致再有增加之款。乃移步换形,层折过多,加工遂致加料,费日因以费工,不特非局员所能限定,并非洋匠所能预知,多方补救,繁费滋多。今拨借各款,所馀无几,若行销挹注,必俟两炉齐开,一年以后,始能流通周转。尤须钢铁各料,胥臻精美,合於制造之用,方可期流通无滞。至畅销后,尤防洋铁有减价夺售之患。此开炼之初,必须宽筹经费,庶不致停炉待款。原拟就枪炮厂经费挹注,无如枪炮厂增设炮弹、枪弹、炮架三厂,计机器运费等,已需银三十万两,建厂之费,尚不在内,势不能全行拨用。值此厂工已竣,炼铁已成之际,所欠者仅此筹垫之款。若镕钢炼铁,因此停工,则制造枪炮,何所取资?当海防紧急之秋,而军械缺乏,贻误戎机,关系匪浅。今各省财力,自顾不遑,岂能协助。惟有就湖北本省各款,竭力匀拨周转,机炉勿使停工,军实得资接济,庶不致功亏一篑也。”
又疏言:“前因开炼钢铁为造械之本,以枪炮厂经费匀拨济用,而枪炮厂更形支绌。前办海防所购军械,每枪式参差,弹码互异,及旧枪攙杂,药弹潮湿,流弊滋多。故炮架、炮弹、枪弹三厂之设,万不可缓。今竭力筹款,先将炮架、炮弹机器,於十八年夏间,在德国力拂厂购定制造水陆行营各种炮架机器全副,每年能成六七生的至十二生的炮架炮车一百副。购定制造克鲁伯炮弹机器一副,每日能成六七生的至十二生的炮弹一百颗。其他开花弹、实心弹、群子弹、子母弹,均能自造。又购定小口径枪弹机器一副,每日可成枪弹二万五千颗,造铜板、造铅条、装药入弹、修理器具俱全,共用银三十万两有奇。又添厂屋、大小铁梁、铁地板、水泥、火砖各种建筑工程,三厂合计共用银十五万八千两。近日外洋快炮益精,即兵船八十磅至百磅之大炮,亦用机器造成。鄂厂本系制造新式连珠枪,若能兼造快炮,於军事尤多裨益。已电询洋厂,增购新式快炮机器及炮管各件,共价银三万两有奇。其厂仍旧,俟机器到齐,即可改制,较之另起厂屋,所省经费实多。此种快炮六生的者,每分钟可放三十出,九生的者,每分钟可放二十馀出,洵为制胜之具也。”是年,陕西巡抚鹿传霖疏请以甘肃省旧存制造军火机器全具,运至陕西省城,试造枪炮子药。
二十一年,奉天增练新军,将军依克唐阿遣员在山东、吉林、奉天、辽阳等处,制造铜铁等各项炮位,华、洋各式步枪,以及炮车炮架,并购制造子弹、碾火药、造地雷器具,暨刀矛等件,在正饷动支。山东巡抚李秉衡以山东省自设立枪炮机器局后,供给各路军火,逐年增加制造,请增常年经费。两江总督张之洞以前年任湖广总督,创办湖北汉阳炼铁厂,及兴国州、马鞍山二处采煤,以供炼铁之用,著有成效,请优奖在事人员。陕西巡抚张汝梅以陕西省各军所用里明、毛瑟、中针、后膛各式洋枪,皆由他省协拨,不尽合用。咨商甘肃省拨旧存制造军火之机器等件,运至陕西,即在省城设立机器局,试造枪炮子药,随时修理旧械。
两江总督张之洞上言:“天津、江南、广东、山东、四川原有制造局,所造军需水陆应用各件颇多,而所成枪炮甚少。或止能造枪炮弹而不能造枪炮,或能造枪,而汽机局厂尚小,均宜量加扩充。福建船政局现有大锅炉机器及打铁各厂,并多谙悉机器员司工匠,若增置造枪炮机器,费省而工亦易集。如奉天为根本重地,而道远难於接济,宜专设一厂。陕西为中原奥区,且可以接济西路,亦宜专设一厂。至各厂制造,大率皆宜以小口径快枪及行营快炮为主,或枪炮并造,或枪炮分造,宜每项择定一式,各厂统归一律,以免参差。腹省各局,只须陆路过山小炮,即足供陆战之用。若沿江沿海数局,并宜造船台大快炮,每厂每年至少须出快枪五六千枝,陆路、过山二种小快炮一百馀尊,方能济用。一面雇用洋匠,一面选派工匠赴外洋名厂学习,冀他日能扩充制造厂数处。惟各省局厂,上海、金陵二处虽各有制造局,而金陵局规模颇小,机器未备,所出枪炮无多。其设局之处,限於地势,不能展拓,仅能择行军要需者酌增机器,究不能多。上海制造局虽较宏大,惟所造枪弹、炮弹、水雷、火药及修理轮船等门类颇多,而不专一,并非专造快枪之机器,每月成枪不过百馀枝,亦无造陆路、过山二种快炮之机器。至大炮则一年或出一、二尊不等。且该局军械,须运出吴淞江后,再转入长江。若有兵事,敌人以战船封口,一切转运,立即束手。前此开局沪上,只图取材便利,未能尽善。故沿江内地,必须添设局厂。湖北枪炮厂,因上年枪厂被火后,改造铁料厂屋,修补机器,甚费经营。快炮所增新机,以工匠初试,未熟线路,猝难较准。今甫造快枪式样数十枝,快炮式样一尊,车炮二尊,均尚合用。以后所出,自可日多。惟枪机曾经火灼,敏速之力稍减。一年以内,人器相习,每年约计可造成快枪七八千枝,陆路、过山二种快炮百尊。局厂地踞上游,最为稳固。上可接济川、湘、陕、豫,下可接济江、皖,转运甚便。若在江南另行择地建造,所费至钜。不如就湖北厂添购机器,广为扩充,其钢铁即用鄂省铁厂所炼。除鄂厂原造之数外,今每年能加出快枪一万枝,无烟药枪弹一千万颗,陆路、过山二种快炮二百尊,炮弹二十万颗。湖北向无新式药厂,拟并造无烟药、棕色药、黑药,令足敷各种枪炮之用。合计枪炮架药弹各项机器,与外洋名厂考较,诸从节省,凡运费造厂,约需银二百万两。又因湖北省铁厂,开煤井,炼焦炭,炼各种精钢、熟铜、熟铁,正在紧要之际,枪炮厂则赶造五处厂屋,试造枪炮。此二厂皆经费支绌,所造军械,非专供湖北之用,请就江南筹防局拨款协济。”
又以“江南省制造局,自光绪十七八年,沿江各省,教案会匪纷起,深恐海上有警,当将制造局应行增制快枪快炮、新式火药各件,筹议购机试造。迨光绪二十年,日本军事起,各省徵调频繁,处处调拨军火,局中积年所造之枪炮药弹,几至拨发一空。自应及时扩充机器,加紧制造。近年军械,以枪炮药弹为先,而枪炮尤以新出快式为利。是以鄂省设厂自炼钢料,为炮筒枪管之用。又因新式巨炮,皆用栗色火药饼,快炮快枪皆用无烟火药,局中自造者无多,应增置各项机器,择要先办。将炼钢、制药,及造快枪、快炮各机器数十座,向洋商定购。又购买基地,增建炼钢厂、造栗色火药饼厂、无烟火药厂,及添购制造钢料,与造火药物料,合计用银四十馀万两。其在外洋订购之器件,与洋商筹议,令其暂行垫办,不致稽延时日,先将各项机器运到,即可开厂制造。自光绪二十年海防戒严,各省防军需用军火甚急,而火药子弹尤为大宗。外洋守局外之例,不肯代购。即使设法运购,而价值骤增数倍,远涉重洋,敌船又不时邀截,至为困难。今江南制造局购机设厂,自能仿造,不待外求,自为当务之急。但局中常年经费,仅有二成洋税数十万两,只能制造各项子药,分济南北两洋操练防守之需。若加造新式枪炮接济各军,则机厂既增,工料自倍加於昔。拟於江海关常年洋税,或洋药税釐,每年加拨银二十万两,为扩充制造后常年工作之需”。
二十二年,成都将军恭寿因四川省军实不充,而防务重要,乃与驻防川省之八旗协领等量力捐廉,制造抬枪九十六枝,鸟枪四百八十枝,均用煅炼纯铁缠丝制造,坚实可恃。其旧存枪枝,一律修整,为操练之需。直隶总督王文韶以北洋机器局所造各种炮子,名目虽不同,而十生的半之子弹居多,皆系旧式,不尽合用。乃向洋商订购洋式翻沙泥,及造弹各机器,自行仿欧西新式制造。两江总督刘坤一考核机器局成绩,於常年制造之外,炼钢厂每年可出快炮快枪筒及枪炮枪件炮架器具等钢料共二千二百馀顿,栗色火药厂每年可出栗色火药二十馀万磅,无烟火药厂每年可出无烟火药六万馀磅。所创立造枪炮新厂,购机已备,加工制造,每年可出快利新式枪一千五百枝,一百磅子之快炮六尊,四十磅子之快炮十二尊,快利新枪子一百三十馀万颗,快炮子弹一千五百颗,大小铁弹一万馀颗,渐著成绩。四川总督鹿传霖以四川省机器局自光绪十二年至十七年,前督臣刘秉璋曾将在局出力人员奖励。今又届五年,所陆续造成机器药弹等项,皆精良合用,增造后膛毛瑟抬枪亦颇快利。在局各员,仍行奖励之。
直隶总督王文韶因京师练兵处王大臣以京营训练,需用打帽抬枪一千五百枝,令北洋制造局如式制造,以应要需。乃造成边机抬枪、中机抬枪各一枝,试放均属灵捷合用。惟边机抬枪分两太重,不便施放。若用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其尺寸斤两,仍与中机抬枪一致。即令制造局按照此式,制造边机前门大式抬枪五百枝,随枪物件共五百分,以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前门小式抬枪一千枝,随枪物件共一千分。其制造款项,由北洋作正开支。北洋制造局向有岁造荷炮子弹经费银四万两,本年以此项荷弹岁费,改造后门抬枪。今练兵处需枪孔急,拟即以此款移用。
湖广总督谭继洵以“湖北省制造军火,向年所造旧式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等项,均系前膛,不及后膛新枪炮之敏捷,拟向外洋购置机器,改造各项后膛枪炮,并制造炮弹枪弹铜壳等项。今因部臣允从奉天府丞李培元之议,令各省制造局兼造抬枪,并造内地火药,筹度办理。因抬枪、抬炮本中国向日制胜之具,将弁兵丁素所习练,今若改用后膛,操演易於精熟,用款不多,而日后可收大效。虽汉阳枪炮厂规模宏远,而机器种类各有不同,若抬枪、抬炮等器,他日能制造精纯,亦可为汉厂之助也”。山东巡抚李秉衡考核机器局成绩,於光绪二十一年所造成各种火药十五万六千九百六十斤,大铜帽火七十二万颗,开花炸子一千六百颗,炸子铜螺丝引门一千六百副,克雷力伯铜炮拉火铜管四万四千枝,带活架瓶炮九尊,大炮子一千四百九十颗,洋铅弹丸一百三十九万四百五十粒,添造各厂应用机器及熟铁大锅炉一具,修理各营损坏洋枪洋炮,制成各项军火箱盒,修理枪子厂、轧铜厂房屋及大锅炉,炉台、烘铜炉、大烟筒、生铁厂、保险炉、提硝房、工务厂之屋宇等,又采买硝磺铜铁钢铅及华、洋各种物料,暨员匠工役薪工运脚杂费等,共支用银六万四千七百馀两有奇。是年,户部从吉林将军长顺之议,增吉林机器局制造军火常年经费,除黑龙江军队领用外,其馀分给奉天防军。
二十三年,大学士荣禄上言:“制造军火,以煤铁为根本。外洋购价日昂,中国各省煤铁矿产,以山西、河南、四川、湖南为最,应令山西等疆吏筹款,从速开采,设立制造局厂,渐次扩充,以重军需。”廷议允之。令督抚臣就地方情形认真筹办,总期有备无患,庶足仓卒应变。是年,湖北巡抚谭继洵以湖北省制造军火,增置炮架、枪弹、炮弹三厂,所有机器工料之价,并改换新式快炮机器,尚需银十四万馀两,即在筹捐项下拨给。
山东巡抚李秉衡上言:“山东机器局於光绪二十二年间所造军火,共造成各种洋火药十九万六千馀斤,坚利远后膛大抬枪二百十六枝,步枪六枝,大铜帽火四百四十二万颗,粗细铜管拉火六万二千枝,铜炮炸子二千一百颗,炸子引门二千一百副,炮子一千一百九十个,各种群子八万四千八百个,各种后膛自来火带药枪子一百十六万八千四百颗,洋铅丸一百七十二万一千五百粒,抬枪、抬炮、来福枪、鸟枪及装配毛瑟枪、哈乞开司枪各种大小铅丸一百五十九万粒,卷筒铅子二万一千二百斤,并修成各营抬枪、抬炮、洋枪、洋炮,添买车床、钻床及各项杂费,均归户部核销。原有机器局,设法扩充制造,添造枪械,采购应用材料,增建厂屋,购买机器,乃於机器厂后建设洋式大枪厂一所。造枪需用铜铁零件甚多,则熟铁厂必须扩充,乃於旧铁厂之后,另建洋式熟铁大厂一所。造枪则用枪子倍多,乃於旧枪子厂之东,另建洋式枪子厂一所。枪子需铜最多,乃另建轧铜大厂一所。外洋制造厂,视锅炉之大小,以定烟筒之高下。今造成九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七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五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铁烟筒一座。厂基深掘五尺,烟筒基深掘八尺,均密钉排椿,上筑三合土,盖以大石板,再砌条石墙脚,则扁砖实砌,纯灌灰浆,梁栋皆用外洋木之方而巨者,屋柱则生铁铸成,即机器常年震动,不致有鼓裂之虞。此外所增建者,军械日富,则有存储之区,工匠日多,则有休息之所,乃建军火库二十间,工匠房四十间。又建水龙房以备不虞,泥工厂以资修葺,皆不可少之工。共增厂四座,群屋八十馀间,较原厂扩充三分之二。至制造抬枪机器,外洋本无抬枪名目,故无此专用机器。嗣选通晓制造之员,与洋商参酌,定造抬枪机器,并可兼造毛瑟洋枪机器共六十馀种。此外地轴皮带鎚钳轴枕螺丝各种轮模刀钻,共一百七十馀件,已陆续运解到省。俟机器及铜铁钢料运齐,工匠募足,即可开车制造。共用银十二万两,先由藩库及南运局筹给。”
大学士荣禄建议,通饬各省制造快枪、快炮、无烟火药,并炼钢铁各项机器。海疆多事,武备为先,须通力合作,以备强敌。河南巡抚刘树棠上言,河南机器局规模甚小,若遵荣禄所议,兼造各式军械,财力实有未逮。豫省机器局建设於省城南门外卓屯地方。其造弹机器,已向上海信义洋行定购,在外洋加工造成,陆续运至河南,安置妥贴,开工制造枪弹火药。其造抬枪车床,亦经运到,并订购钢筒五百枝。先造后膛抬枪五百杆,以资应用。本省新练之豫正全军,一律改习洋操。又通令各州县,筹款自练勇队,所需枪械子药,皆省局自造。
湖广总督张之洞上言:“大学士荣禄议令产煤铁各省,咸从速开采,已经设立有制造局厂省分,规模未备者,尤宜扩充,自炼钢以迄造无烟药弹各项机器,均须实力讲求,以重军需。所言切中机宜,亟应筹办。湖北制造厂所造快枪、快炮,为新式最精之械。若有械无弹无药,仍属虚器。故既添设铜壳厂,又须添设无烟药厂。因外洋装配快枪、快炮,悉用无烟火药,他项洋药皆不合用。又枪管炮身,必须精炼之罐子钢,方足以受无烟火药之涨力。湖北铁厂所炼之西门马丁钢,以之制他器,则已称精良。以之制枪炮,则尚非极致。外洋罐子钢之价值,数十倍於常钢,非徒购运道远也。故钢药二者,必须购机自造。虽物力困绌,终不敢畏难自沮,致已成之枪炮厂,有不全不备之弊。故於上年即饬局员在汉口礼和洋行议定向德国格鲁森厂添购无烟火药机,每十点钟能出火药三十三磅,每年约出火药五十顿,共价德银十三万六千八百马克。今机器已运至上海。上年又与礼和洋行订购德国名厂炼罐子钢机器全副,每日能炼罐子钢二、三顿,铸钢机能铸块钢,每块重二顿,价值运保各费,共用德银十三万马克,久已起运,即可到沪。至厂中侭制行营快炮,以备陆战之用。因经费太绌,故於炮台之大炮,未经议及。外洋新式十二生的长快炮,安置沿江炮台,能施放有准,足御敌舰。上年由出使德国大臣许景澄在力拂厂订购十二生的快炮并架弹等机,共用德银三十二万五千马克,机器月内可到。以上各机,皆属无款可筹,不得不与洋商婉商垫欠,分期归款,庶可及早举办。加以添购大小新式样炮、碾铜板机、拉钢机、压钢机、大汽锤以及添配最精之钢模样板等件,约须银十数万两。再加增建厂屋,又需银十馀万两。其增雇华、洋工匠常年制造工料之费,为数甚钜,又需银二十三万两。各款均无所出。如上海制造局年拨八十万两,嗣因添制快枪,并加拨常年工作之需,每年用款已逾百万两。现在湖北厂所造枪炮子弹,比津局既逾数倍,比沪局亦复加多,近又添造无烟火药,添炼罐子钢,添造炮台所用十二生的大快炮,功用益广,而常年经费仅土药税等三十六七万两,较沪局止及三分之一。惟有请加拨常年专款,符原估七十五六万之数,庶可增料加工,使旧有各厂得尽机器之力,新增各厂早收美备之功。况近年武备最重,鄂厂调拨枪炮供给各处,为数甚多,造成枪炮,并非湖北一省之用。事关全局,沪厂、鄂厂,理无二致,军实要需,必多为筹备也。”
二十四年,山西巡抚胡聘之以山西省向无机器制造局,亟宜筹办。因派员赴天津向洋商定购制造枪炮各种机件,并酌建厂屋,雇集工匠,仿洋式自行制造。在省城北关外择地建厂。因山西僻在内地,非通商口岸,凡办料募匠等事,用费极昂,即以归化城关税盈馀之款拨用。各机器运到晋省,开厂兴工。山东巡抚张汝梅以山东省机器局自创造至今,并未延聘西人,而内地风气初开,其精於制造人员,实不多见。且所造全系铜铁硝磺等火器,局员工匠,素鲜经验,非洋匠专门之比,稍一不慎,即有损伤炸裂之虞,至难极险,与寻常差使不同,乃量予奖叙。
直隶总督裕禄以北洋之军械共有二局,一为机器局,一为制造局。机器局所有制造火药、毛瑟枪子铜帽、各式后膛炮弹及硝磺钅强水、雷电器具、卷铜炼钢等机,每年能造黑色火药七十馀万磅,栗色火药二十五万馀磅,棉花火药五万馀磅,无烟火药八千馀磅,毛瑟后膛枪子四百馀万粒,铜帽火二千八百馀万粒,钢弹一千二百颗,大小炮子一万四千馀颗。制造局每年能造七生的半开花炮子一万二千颗,铜件一万六千副,克鲁伯铁身炮车十具,铜管拉火二万四千枝,哈乞炮子五万馀颗,哈乞开司枪子二百十万馀粒,云者士得枪子一百四十馀万粒。而外洋所出军械,日新月异。今各路军营所用毛瑟快枪、小口毛瑟枪、格鲁森五生的过山快炮、克鲁伯七生的半陆路行营快炮、七生的过山快炮,颇为合用,宜次第仿造。
两江总督刘坤一以江南省制造局之后膛抬枪,上海制造局之快利新枪,及大小炮位,均称合用。金陵局机器无多,凡大宗军火,胥由上海制造局供用。近年增设炼铜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三处,其所制炮,有十二磅子六磅子二种快炮,与北洋所用快炮口径相同。惟北洋之七生的快炮,湖北之三生的七快炮,南洋之六生的快炮,若购自外洋,终非久计。乃拟增换机炉,自行制备,专精仿造。所有枪炮子弹,与天津、湖北二厂咸归一律。四川总督文光因前奉朝旨,令四川制造局渐次扩充。前督臣恭寿拟就川省原有机器局扩充制造,不必另设局厂。但机器局虽创设多年,而规制未宏,若欲广制枪炮,殊不敷用。乃拟增置长刨床一部,小车床及压铜机器、引长机器、齐口机器各四部,紧口机器二部,均已一律制全,灵动坚固,与购自外洋者不异。惟机器既已增加,则制造亦宜推广,应加常年经费银二万两,以备制造之需。
二十五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上言:“军实最为急需,利器必须完备,近日炼钢造药,尤为枪炮厂必不可少之需,无罐子钢则枪炮不精,非无烟药则枪炮无用。屡经奉旨,责令湖北与上海各局,赶造军械,供京营之用。而筹款艰难,何从赶办。前所请加拨宜昌关税银五万两,仍请照拨,俾购机建厂制造等事,徐底於成。上海制造局新增钢药三厂,每年加拨经费银二十万两,鄂厂事同一律,旧设各厂,经费本属不敷,新厂所需,更无从出。若从部议,不得动用关税,则制造将无可措手。综计新厂需款共二十馀万两,但能加拨宜昌税银五万,当设法周转,不使厂务停滞也。”吉林将军延茂於吉林省机器局增置机器,并代造黑龙江镇边军及靖边新军各营军火。山东巡抚毓贤扩充东省机器局,增建制造新枪大厂、造枪子厂、熟铁厂、轧铜厂、化铜厂、泥工厂、军火库房、水龙厂房、法蓝炉房、储器房。又造大小砖铁烟筒铁栅等件。黑龙江将军恩泽上言:“黑龙江镇边军,每年由练饷内提银三万两充军火经费,归吉林机器局兼造。近年物料昂贵,实不敷用。以新编之师,操练宜勤,军火尤为繁巨。应仿照奉天、吉林二省设局自造军火成案,於黑龙江省城择地设立专局,悉心制造。此项购买机器建筑厂房各费,约用银十万馀两,在镇边新军岁需军火经费内分年筹拨。”
是年,令各省疆臣,制造枪炮,为边防第一要著。惟各省财力不齐,自应就原有局厂切实扩充,以备邻近各省就近购用。又令各疆臣:“天津、上海、江宁、湖北等处,均有制造枪炮局厂,曾令督抚臣切实会商,务将所制枪炮膛口,子弹大小,各局统归一律,以期通用。并将每年所造枪件子药若干,据实上闻,并按季咨报户部、神机营查核。乃为时已久,并未据报有案。枪炮为行军要需,岂容因循延宕。”令裕禄、刘坤一、张之洞:“详析查明各厂局所造枪炮,究系何项名目,是否业已会商,造成一律,迅即切实复陈。嗣后仍遵前旨,按年按季分别奏咨,毋得延缓。各督抚督率承办各员,认真经理,精益求精。并将枪炮膛口子弹,彼此比较画一,务令不差累黍,庶各省互相接济,临时不致缺误。倘管理局员草率从事,虚糜经费,或演放时有炸裂等事,治以重罪。”旋经两江总督刘坤一覆陈:“当饬沪、宁二处制造局员,将出入款项,核实勾稽,制造军械,详细考究。并令与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随时知照,互相讲求。复由上海制造局员驰赴湖北比较数次,两局所制成枪炮子弹,格式分量,口径大小,一律合膛,并无歧异。惟江宁制造局所造后膛抬枪,系出新创,各省枪械,均无此式。其两磅子、一磅子后膛快炮,亦与上海局中所造一律。此外炮架、炮弹、各种枪子拉火等件,分解南北洋各军应用。以经费有限,未能加拨扩充。该局在江宁城外,粗具规模。且居腹地形胜之区,一旦海上有事,在内地制造,接济军需,庶几缓急足恃。至上海制造局,并能造各项快炮,除炮台所用之大炮外,其所造四十磅一种,即北洋之十二生的快炮,其十二磅一种,即北洋之七生的半快炮,其六磅子一种,即北洋之五十七米里快炮,其两磅子一种,即湖北三生的七快炮。洋厂名称虽殊,其尺寸大小,则不差累黍。今由上海制造局派员与天津、湖北二局逐一比试,均无参差。其快利新枪,系以旧机参用人工所造,亦颇便利。究嫌费用多而出枪少,去年饬各军改用小口径毛瑟快枪。本拟订造此种枪枝及造枪弹机器,专一仿制,以归一律。访之上海各洋行,需款数十万,为期且甚久,一时无此财力。遂仍用旧机,更易机簧,添配车座,订购改造七米里之毛瑟枪枝枪弹等件,按照合同,每日可出枪十枝。俟安装全备,即日开工,严定章程,按年按季上闻,以期核实。各局兼造各项快炮,均系新式,尚敷应用。至仿造小口径毛瑟枪,仅有湖北、上海二厂,其机器一系新购专门,一系旧式更改,能力所限,每年造枪不多,各路军营,恐难遍给。曾与直隶、湖广督臣商酌添购造枪新机,无论在津、鄂、宁、沪何厂承造,均以款绌,未能即行扩充。南洋军火经费,但期洋税畅收,并竭力撙节,另款存储,以备添置仿造小口径毛瑟枪机器一部,能数年之内,机器购全,与湖北枪炮厂分途仿造,以期器械日精。又拟请设立工艺学堂,学习船械枪炮汽雷等各种制造,以广人才。”是年,浙江巡抚刘树堂向金陵军械所拨用德国老毛瑟枪三千枝,子弹一百五十万颗,供浙省防军之用。
二十六年,直隶总督裕禄上言:“北洋机器局经费,每年用银二十五万馀两,所造军火,向供北洋海军及淮、练各营操防之用。近年经费减收,而向例拨解军火之外,又加以新练武卫等五大军,而京师神机、虎枪等营,复时有调拨,每虞缺乏。况增募各军,皆以快枪、快炮为利器,各项枪炮子弹,必须自行制造,始能不误操防。因於光绪二十四年,始陆续购办制造快炮快枪子弹及造无烟枪炮火药等项机器,今始由外洋次第运至天津,安设入厂。并派员赴上海、江宁等处,将各局所造快枪、快炮格式,及枪子、炮弹分量,互相讨论,取到江南、湖北二局所造枪炮各种子弹,详加比较,以求画一。所有北洋增造快枪子厂、无烟火药厂、快炮子厂,并整顿炼钢厂等项经费,每年至少须增用银十五万两,应由部臣在各海关洋税内加拨,以济军用。”
二十八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以上海制造局自制之新式无烟快枪、车轮快炮协济广西军营。四川总督奎俊以四川省机器局自光绪三年创建厂房,制造枪炮,五年停办。六年奉旨复开局制造,并增修熟铁锅炉碾火药各厂房,各洋火药局,迄今二十馀年,所造军械,成绩颇多。而屋宇年久渐多朽坏,一律修造,以济要工。上年因扩充制造,已增设绘图委员,既经培修各厂,乃增绘图房、白火药房各一所。四川人心浮动,调拨威远军一营,常年驻守局旁,以资巡察。并建修表码厂一所,为演试枪炮之地。闽浙总督许应骙以上年防务戒严,福建机器局制造枪子所需用鱼子火药,及海口炮台所用炮位药饼,因外洋禁售军火,乃采购土硝硫磺,以备制造。复饬机器局,按照洋式,自造车轮快炮并快枪,共采买土硝七万斤,硫磺一万斤,自制成鱼子洋式火药五万磅,各大炮药饼六百九十三出,三磅子车轮快炮十二尊,十二磅子快炮二尊,后膛新式抬枪一百枝,修改后膛子轮快炮六尊,在海防经费内开支。
二十九年,两江总督张之洞以沪上之制造局所有机器,七年以前所造,系林明登枪,乃外洋陈旧不用之式。两年以前所造,系快利枪,乃制造局臆造之式,亦不甚合用。故枪械新旧凑配,出数无多,炮机亦未能完备,而岁费巨款,颇为可惜。当整顿武备之时,军营所用枪械,宜归一律。乃定议上海厂仿照湖北厂,改造小口径新式毛瑟快枪。惟上海厂枪机不能全备,必须兼以人工,费工多而出枪少。近年虽增机整顿,每日止能出枪七枝,一年出二千馀枝,於武备大局无裨。其炮厂所造车轮炮,亦不甚合用,必须购新式造枪机器,每年能造五万枝快枪者,添配新式造炮机器,每年能造大台炮十尊,七生的半口径快炮二百尊者,庶数年之后,足以应各省之求,而归画一。
江西巡抚夏峕以江西省制造局规模狭小,拟先造快枪,向外洋定购小口径毛瑟枪新式机器全副,每日约能出枪十五枝,弹壳机器全副,每日约能造枪弹三千颗,并向洋商酌配购机件,俾一机能造数器,以期价省而用宏。另备公用机器一副,为添配修理各厂机器之用。
闽浙总督崇善以福建省於光绪二十五年,将前所移附马尾船厂之机器,仍移设省城水部门内,专制各炮台炮子炸钉等项。旋於二十六年,在机器局旁扩充地基,增建枪子厂屋一座。又於二十八年,在省城西关外另设制造局,专造无烟快枪。其机器枪子二厂,自开办至二十八年,止共用经费银一十七万八千馀两,制成三磅子快炮二十四尊,与上海局所造炮同式,福字一号二号陆军后膛快炮二尊,洋式十二磅半快炮二尊,而机簧标准,均不甚灵捷。尚有修改船厂旧式陆路快炮四尊,福强军后膛车炮六尊,制造新式后膛抬枪一百枝,改造短柄洋枪一百枝,制造各项后膛枪子三百二十馀万颗。其馀修理各项洋枪,制造前膛炮子弹等件,为费甚多。其机器枪子二厂,建设在水部门内人烟稠密之处,存储军火,大非所宜,不如西关外制造局地面宽大,不近民居。盖制造枪炮,与制造子弹,本系一事,与其分厂而费大,不如合厂而费省。乃饬二厂一律暂行停造,归并制造一局,将制成枪炮子弹及机件材料,妥为存储。其员役工匠,大加裁减,每年只造各式抬枪,及各式子弹,以备操防所用。
山东巡抚周馥以山东省为海防要地,而军队器械不足。请向金陵制造局购新制三十七米里小快炮,湖北枪炮厂购格鲁森五生的七过山快炮,并开花子弹。两江总督张之洞以东西洋各国章程,於枪炮等件,每得新式,一律通行,其旧式军械概行作废。今湖北、上海二局,一律专造小口径毛瑟快枪,乃将上海制造局所存快利枪枝悉行报废,期军火日精。河南巡抚张人骏以河南省机器局制造军械,规模未备,亟应增购枪炮子弹需用铜铁各料,并自造毛瑟快枪、无烟火药。山东巡抚周馥以山东省机器局历年造成各种西式枪枝火药枪丸,今复采买外洋铜铁各料,增造各厂机器炉房箱盒。是年,以湖北汉阳厂仿格鲁森新式所造五生的三及五生的七之开花炮弹二种,又曼利亚枪弹、黎意枪弹各枪拉火,拨毅军备用。福建机器局增造无烟火药机器。
三十年,河南巡抚陈夔龙以河南省原有机器局,因陋就简,未能讲求新法,请增购机器十部,及一切应用物件,并购两磅铜炮胚二十尊,四磅铜炮胚十尊,以备自行制造,逐渐开拓。两江总督魏光焘扩充金陵机器局,仿照外洋,制造各式炮位架具、炸弹铜火,及炮台需用各件,分设机器翻沙、铁木、火箭各厂。
三十一年,兵部议江南、天津、山东各处机器局,并金陵洋火药局,所有运送军装军火等运费,一律报部。四川总督锡良因奉部臣议,自光绪三十年以后,所有修整厂房机器,并造成机器火药洋枪等件,遵新章呈报户部。山东巡抚杨士骧以山东省机器局自创设以来,所造西式各种火药大铜帽火,各种后膛枪来福枪,各式洋铅丸,并增各厂机器炉房,尚不敷用。又采买外洋铜铁物料,扩充制造。河南巡抚陈夔龙扩充河南机器局,即开工制造枪炮子弹,以供军实。是年,户部定议,通饬各省所有机器制造局,以后如采购物料,必报部核销。
三十二年,四川总督锡良综核机器局成绩,续造机器枪械、蜀利抬枪、利川手枪等一百有四起,火药二万馀斤,马梯尼枪弹、毛瑟枪弹三十馀万颗。湖广总督张之洞以湖北省新增钢药各厂,所有经费,由兵工总局兑收。两江总督周馥上言,上海制造局各项军火,悉仿西式造成,分给各省,共经费二百三十八万两有奇,所用材料,多系洋产,工资物价,均无定例,难以常例相绳。陕西巡抚曹鸿勋以陕西省制造局陆续制给各营火药三万馀斤,铅丸七千馀斤,为满、绿各营操防之用。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端方会议,令金陵机器局仿照外洋制造各式炮位车辆架具、炸弹铜火以及修配炮台等处需用物件,分设机器翻沙、铁木、枪子、卷铜、火药各厂,雇募工匠,常川制造。四川总督锡良扩充川省制造枪炮所,造毛瑟枪弹,一切改良,仿造外洋九响毛瑟等枪子弹,亦能如式命中,修造机件,日益加多。是年,命政务处大臣会同部臣,严核各省机器枪炮局厂,五年保奖一次。
三十三年,陆军部议建四大兵工厂,使所出军械,日精日多,以备缓急之用。护理四川总督赵尔丰综核机器局成绩,於光绪三十二年内,共修理机器五十九起,旧式洋枪一千馀枝,新造法蓝单响毛瑟枪一千四百馀枝,标刀帽火针簧一千四百二十馀起,洗把一百四十馀个,九响毛瑟枪药弹一百零四万二千馀颗,毛瑟枪药壳三十三万馀颗,单响毛瑟枪药弹三十三万六千颗,铜击火八百颗,十三响马枪弹一千二百颗,碰火二千颗,红铜小火四十六万颗,黄铜钉五十二万颗,火枪八枝,洋鼓二百十二个,各项机件一万五千十一起,已成洋火药二万八千一百八十五斤,均经试放合用,分别存储。
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建湖北兵工厂,始於光绪十六年,经营筹度,至是年而规模始具。初办时,每日所出七米里九口径毛瑟快枪不过十馀枝,复经设法扩充,增置机器,以后每日可造成五十馀枝。枪弹一项,仅日造数千颗,逐渐加造至五万馀颗。所造三生的七格鲁森快炮,自开机至二十五年止,共造成六十馀尊。嗣於二十五年改造五生的七过山快炮,每年可造成六十馀尊至九十尊。开花炮弹,由五万馀颗递加至每年七万馀颗。所造各项枪炮子弹,与来自外洋者无所区别。至钢药二种,逐年次第增设炼钢、拉钢各厂,所炼出钢质,亦颇精良合用。火药厂所造成无烟火药,足能源源接济,使兵工厂无误制造子弹之用。所造军械至三十二年年底止,共造成马步快枪十万一千六百九十枝,枪弹四千三百四十三万七千九百三十一颗,各种快炮七百三十尊,前膛车炮一百三十五尊,各种开花炮弹六十三万一千七百颗,前膛炮弹六万零八百六十颗。办事各员,不辞劳瘁,寒暑无间,乃能有此成绩。光绪二十四年,曾加奖励,今又及十年之久,仍汇案给奖。
安徽巡抚冯煦以安徽省所用枪弹,向年购自他省,乃以原有之造币厂改为制造局,为自造子弹及修理枪械之用,遂购机募匠,开局兴办。四川总督锡良以上年曾派员出洋考察制造军械事宜,即在德国名厂订购制造小口径毛瑟快枪及造子弹、造无烟火药各种机器,分运到川。因旧日制造局无可展拓,乃另择相宜之地,建筑造枪厂、造枪弹厂、造无烟火药厂,仿德国蜀赫厂新式自造。
三十四年,直隶总督杨士骧在保定省城内军械局增建火药库及兵房。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以近年东省新军日增,乃於省城设立军械总局,吉林、黑龙江二省各设分局,以修械司附属之。
宣统元年,陆军部建议,泰西各国军械制造局厂内首领以次各官,多与我国副、协都统、参领、军校诸秩相埒。我国制造军械,设立学堂,将来制造人才造就日多,应仿各国成规,於各制造厂设工官以供驱使,湖广总督陈夔龙以湖北省兵工钢药厂自成立以来,为军械要需,每年经费,增银至八十万两,以维局务。
二年,东三省总督锡良在奉天省垣设立军装制造局,选集木材铁革各工师,分科制造,以供奉、吉、黑三省军队、巡警之用。
三年,吉林巡抚陈昭常以吉林省陆军改编成镇,设立军械专局,附设修械司,备军警之需。
综举各省制造军械之事,同治元年,天津初造枪炮,二三年间,江苏分设机器局於江宁、上海,共设三局。四年,并三局於上海,定名机器制造局。六年,天津扩充制造,设军火机器局。九年,改名天津机器局。十三年,福建设机器局,自造开花炮。上海制造局仿造林明登枪。天津、上海二局,均仿造水雷。广东设机器局、军火局。上海、江宁二局,增枪炮子弹机。光绪二年,派学生艺徒出洋,分赴各国学习制造。湖南、山东二省,均设机器局,自造军械,不用洋匠。三年,四川设局专造马梯尼后膛枪。四年,津局造后膛炮。六年,江宁局造来福枪、马梯尼枪、林明登枪。七年,上海局造炮台钢炮。吉林设机器局。江宁增设洋火药局。十一年,广东设制造局及水雷局。十三年,江宁局造田鸡炮。广东设枪弹厂。十六年,湖北设兵工厂,所造新式枪炮,为南北洋、川、广各制造局所无,并筹备炼铁厂及开煤矿,为制造之基。十八年,贵州设炉炼铁。十九年,天津、上海二局,均设炉炼铁。上海局增造新式枪炮。湖北设炼铁厂。二十年,湖北增设炮架、炮弹、枪弹三厂。陕西运取甘肃旧存机器以备造械。二十一年,天津机器局改名总理北洋机器局。广东造抬枪、线枪。湖北、江南二省,均增设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陕西设机器局。二十二年,江南新厂造快利新枪。天津局购机造新式炮子。四川局造后膛毛瑟抬枪。天津局造中机、边机前门抬枪。湖北厂以旧日之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均改造后膛。山东增熟铁厂、轧铜厂、枪子厂、大枪厂。河南局增造枪弹火药及造抬枪机器。二十三年,湖北厂增造罐子钢及造无烟火药机器。二十四年,山西设制造枪炮厂。上海、天津二局,均增造快炮机器。二十五年,山东增建造枪、造弹、化铜、轧铜各厂。黑龙江设机器局。二十六年,福建增建枪子厂。天津增建快炮子厂、快枪子厂、无烟火药厂。二十八年,江西局增造枪炮机器。二十九年,福建并造枪造药二厂为一厂。三十年,河南局增造枪炮机器。三十三年,陆军部议建四大兵工厂。四川设造枪厂、造弹厂、造无烟火药厂。安徽建枪弹厂。宣统二年,奉天建军装制造局。三年,吉林设军械局。各省机器局厂之设,历时垂五十馀年,开局遍十七行省,几经增改,渐就精良。此制造军械之大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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