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六
△水师
水师有内河、外海之分。初,沿海各省水师,仅为防守海口、缉捕海盗之用,辖境虽在海疆,官制同於内地。至光绪间,南北洋铁舰制成,始别设专官以统率之。
其内河水师,天聪十年,自宁古塔征瓦尔喀,以地多岛屿,初造战船。
天命元年,以水师循乌勒简河征东海萨哈连部落。
顺治初,以京口、杭州水师分防海口。八年,始於沿江沿海各省,循明代旧制,设提督、总兵、副将、游击以下各武员,如陆营之制。各省设造船厂,定师船修造年限,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十年拆造。十年,以水师克舟山,增造战舰,扩充兵额。十四年,增设崇明水师总兵官,调拨江宁、江苏、安徽各省标兵万人,分防吴淞江及崇明诸口。十六年,增设京口左右两路绿旗水师总兵官。十八年,设吉林水师营造斛船及划子船。
康熙八年,增设福建水师总兵官。十四年,改崇明总兵官为水师提督。十七年,设福建水师提督及参将以下各官。二十四年,裁京口右路水师,改左路水师为京口总兵官。二十六年,增设南台水师营,置参将以下各官。二十九年,更定修造战船之制,外海战船哨船,自新造之年为始,三年后,以次小修大修,更阅三年,或大修,或改造。内江战船哨船,则小修大修后,更阅三年,仍修治用之。三十四年,令督、抚、提、镇,凡修理战船银两,不得浮冒核减,致船料薄弱。五十二年,令赶缯等船,於船之首尾,刊捕盗各营镇船名,以次编列。五十三年,增设金州水师营於海岛内,选谙习水性者充之。五十六年,设松江水师营。
雍正二年,令沿海各督、抚出洋巡视。其战船向由地方官修造者,改归营员修造。是年,设乍浦水师营。三年,以满洲兵丁未习水战,增设天津水师营,以满洲、蒙古兵二千人隶之。四年,以福建水师常驻内地,不耐风浪,浙江水师尤甚,乃更改旧制,於本省洋面巡哨外,每年选派船弁,在闽、浙外洋更番巡历会哨,以靖海氛。五年,以杭州驻防旗兵抽练水师。江宁驻防旗兵,即以镇江原有战船,隶江宁将军,督率旗兵习水战。寻令旗兵四千人悉习水营事务。令江南、江西各水师营,於弓矢、鸟枪外,增练藤牌、大刀、钩镰枪、过船枪、钺、斧、标弹等武器。战船分大中小三等。增练排枪。湖广水师,每兵千人,增鸟枪四百杆。六年,令水师船厂附近省城者,凡战船造成,在城之督、抚、提、镇会同验看。是年,因浙江水师技艺生疏,乃於福建水师中,择精练之兵,赴浙江教练。寻定浙江战船用木之丈尺,及船身深广之制。奉天水师亦如之。七年,以旅顺水师不谙战务,拨福建水师营精卒赴奉天教练。是年,增浙江乍浦水师营。八年,拨江宁驻防兵八百人隶乍浦营。旋因各省水师营承修造船之员,逐层需索,迨交收后,复盗卖损毁,各营皆然,京口标兵尤甚,令督、抚严惩之。九年,以文武各员承修战船,每多贻误,弊窦丛生,乃严治各员,限期修竣,以除巧脱中饱之弊。
十年,令天津水师大小赶缯船所用梗木舵牙及藤篾等具,收存备用。各省战船设承修官,以董造船之役。由督、抚、提、镇委副将、参将,会同文职道、府,领价督修,委都司会同文职府佐,办料修造。隶将军标者,委参领等官办理。大修小修之年,各营呈报有司,题咨承修官,具册领价。江南、江西、湖广、福建、浙江、广东等省,於届修两月前,领银备料。台湾、琼州於四月前备料。天津、山东於八月前备料。各营驾船赴厂,承修官即於次月兴工,如期修竣,违则惩之。其船名号各殊,大小异式,皆因地制宜。山东登州、胶州南北二汛海口赶缯船、双篷船,福建大号赶缯船及二三号船、双篷船,江西南湖营沙唬船,天津大小赶缯船,京口水师船,苏州、狼山、川沙、吴淞水师船,湖北、湖南、广东各水师船之船身大小,木板厚薄,咸遵定制,令道员会同副将等监视督造。广东外海内河战船亦如之。
十一年,定修造战船限期,直隶限四月,福建、台湾限十月,山东限六月,江西大修拆造限三月,小修限两月,江南限四月,湖广大修拆造限六月,小修限四月,浙江限四月,广东琼州限六月,其馀各厂均限四月。十二年,裁江苏太湖营参将,改设太湖协副将,兼辖浙江太湖营游击各官,定为内河水师营。十三年,议定天津、福建、浙江、广东各战船所需物料,或按年更新,或越年更新。
乾隆元年,议准江南各厂拆造及修理沙唬船、艍缯船,两淮厂拆造沙唬船、修造赶缯船,於部价外,加津贴银两有差。各厂同之。二年,令山东登、胶南北二汛额设双篷船、赶缯船,届修之年,亦增津贴银。三年,拨湖北武昌水师驻汉口,为汉阳水师营中军。议准广东各标营外海战船拆造,视修工大小,加津贴有差。四年,因沿海各省战船报部,有缺少至十之二三者,或侵蚀修船帑银,或赁与商人谋利。令督抚严惩。又谕浙江艍缯船拆修视江苏省之例,艄船视江苏省沙唬船之例,量加津贴。五年,复申禁沿海战船缺少赁用之弊。六年,以台湾远隔重洋,修造战船,仍循旧制。其福建各船厂,兴泉道之泉厂,与兴、泉、永三府协办,汀漳龙道之漳厂,与汀、漳、龙三府协办,盐法道承修之福建厂,与延、邵、建三府协办。七年,裁江苏黄浦营弁兵,改为提标水师右营。八年,加福建三船厂津贴银。十二年,加台湾船厂运费。十四年,令外海、内河水师战船、哨船修竣后,承修官以船身丈尺及器具报有司毋损。
十五年,以闽、浙海洋绵亘数千里,远达异域,所有外海商船,内洋贾舶,藉水师为巡护,尤恃两省总巡大员,督饬弁兵,保商靖盗。而旧法未尽周详,自二月出巡,至九月撤巡,为时太久。乃令各镇总兵官每阅两月会哨一次。其会哨之月,上汛则先巡北洋,后巡南洋。下汛则先巡南洋,后巡北洋。定海、崇明、黄岩、温州、海坛、金门、南澳各水师总兵官,南北会巡,指定地方,蝉递相联,后先上下,由督抚派员稽察。至台澎水师,仍循曩例。
十六年,令福建三江口营大小战船,按季整洗。十七年,令各省水师,除江南省沙唬船、巡快船,福建省艍船,轻便易使,广东虎门协营沙礁迂曲外,其沿海各省战船,一律制备头巾插花,借助风力,以资巡哨。巡船则仿民船,随时修整。五十四年,以外海、内河战船,旧例酌留一半为捕盗之用,其馀各船,次第届期改造,咸令展期三月,福建、浙江、江南、山东各省,咸展期半年。五十五年,以搜捕海盗,战船拙滞,允水师将弁之请,仿民船改制战船,以期迅捷。五十八年,因广东海盗充斥,自南澳至琼、崖,千有馀里,水师战船,虽有大小百数十号,仅能分防本营洋面,不敷追捕,致商船报劫频闻。历年捕盗,俱赁用东莞米艇,而船只不多,民间苦累。乃筹款十五万两,制造二千五百石大米艇四十七艘,二千石中米艇二十六艘,一千五百石小米艇二十艘,限三月造竣,按通省水师营,视海道远近,分布上下洋面,配兵巡缉,以佐旧船所不及。五十九年,以浙江定海县之舟山外有五奎山,外洋船只,皆於此寄泊,实为海滨要区,於定海镇标内,酌拨弁兵,更番戍守。六十年,以沿海战船过於累重,不便捕盗,每届修造,需费尤多,通饬各督抚,届修造之年,俱仿商船之式改造,以所节浮费,为外洋缉捕之用。
嘉庆二年,浙江战船俱仿民船改造。山东战船亦仿浙省行之。其馀沿海战船,於应行拆造之年,一律改小,仿民船改造,以利操防。五年,谕各省水师,向设统巡、总巡、分巡及专汛各员,出洋巡哨。奉行日久,有以千总等代巡之弊。嗣后令总兵官为统巡,副将、参将、游击为总巡,都司、守备为分巡,遇有事故,以次代巡,不得以微员擅代。山东水师,向未有统巡等职名,亦一律行之。九年,因各省师船向遵部颁定式,仅能就近海巡查,不能放洋远出,多改雇商船,出洋捕盗。廷臣建议,战船改商船制度,以收实用。旋谕江苏省滨海之区,屡有盗劫,所有旧式战船,令疆臣仿广东、福建、浙江之例,即行改制。十一年,谕沿海疆吏,当乾隆五十五年,曾严饬统兵官实力训练舟师,乃日久玩生,弁兵於操驾事宜,全不练习,遇放洋之时,雇用舵工,名为舟师,不谙水务。嗣后通饬所辖各营,勒期训练,一切帆舵各技,务皆娴习。其最优者,不次擢用,惰者惩之。二十一年,规复天津水师营汛,以闽、浙、两广、两江各省所裁水师,遵旧制募足额数,改隶天津水师,分营管辖。二十二年,增设天津水师总兵官,以专责成。
道光四年,谕福建疆臣,前以闽省战船迟重,驾驶不便,曾裁汰十五船,其馀俟拆修之年,令承修官仿同安梭船式,一律改造。嗣后闽洋米艇,缉捕仍不得力,其已改造之胜字六号米艇八艘无须裁汰外,所有届修之捷字六号十二艘,存营之胜字一号十号两艘,修竣之胜字三号一艘,悉行裁撤。十年,令直隶、浙江、福建统兵官,增拨哨船,梭巡南北洋面。是年,定水师人员一年试验之制,各统兵官随带出洋,亲加考验。又严定改用外海水师人员之制,其外省世职,及陆路呈改人员,有才具可用,或曾立功绩者,由督抚保题。十三年,整顿浙江省水师,增造阔船、舢板船。十五年,以各省水师废弛,惮於出巡,致盗案叠出,严饬水师提、镇实力训练缉捕。十八年,以各省战船每届修造之年,承办各员,冒领中饱,不能如式制造,或以旧代新,或操驾不勤,驯至朽腐,令统兵大臣核实办理。十九年,令督、抚、提、镇禁将弁扣索之弊,并甄汰劣员,如有呈改召募,不得瞻徇。
二十年,以各省战船修造草率,并有迟延积压各弊。福建船厂所修成字四号大船,甫经拆造,即致破坏。自道光六年至二十年,积压各船至三十艘之多。承修各员,悉予惩处。各厂应修之船,一律严催。其水师各船巡洋之馀,各提、镇大员,饬将弁操练燂洗,毋任久泊海壖。又因广东虎门海口为海防中路要区,以西境之香山,东境之大鹏,为左右两翼,嘉庆十五年,设水师提督,节制各路。香山副将所辖水师,兵力稍厚。大鹏参将所辖弁兵,仅九百馀人。道光十年,又分为二营,其所辖大屿山及尖沙嘴洋面,为夷船聚泊之所,乃择要建炮台二座,与水师相依护,以澄海副将改为大鹏协副将,移驻九龙山,增额设水师,兼守炮台,增造大号中号米艇四艘,快船二艘,在水师各协营,抽配弁兵,巡缉洋面。
二十一年,以外夷船坚炮利,旧设外海水师,强弱不敌,等於虚设,拟改水师为陆师,专防内地。寻以海盗滋扰,全恃水师缉捕,广东之虎门,为外海藩篱,尤藉舟师之力,乃定议缓裁。
二十二年,以海上用兵,专恃炮火,令各疆臣训练弁兵,一律以施放炮位有准,为弁兵去取。又以海上用兵二载,闽、粤、江、浙水师,迭致挫败,令四川、湖广等省,采购巨木,速制坚船,驶往闽、浙等省,防守海疆。寻因各省战船,如快蟹、拖风、捞缯、八桨等船,仅能用於江湖港汊,新造之船,亦止备内河巡缉,难於海上冲锋。惟潘仕成捐资新制之船,坚固適用,炮亦得力,并仿美利坚国兵船制造船样一艘,又仿英吉利国中等兵船之式,调取各省工匠,改造大船。其例修师船,一律停造,以资挹注。并以船炮图说,饬江苏、福建、浙江三省督抚详勘,何者利用,由广东省制成,分运各省。又因湖北省所辖长江千馀里,旧设宜昌镇标,荆州、汉阳各水师营,战船不能载炮。广东匠役何礼贵曾为外洋造船,能造火轮及各式战船,饬赴湖北,择何项战船利於长江驾驶,即就海船之式,量为变通。裕泰拟造之开浪船,於海战未宜,罢之。
二十三年,饬沿海各提、镇,於每岁出洋及巡洋事毕,所经历情形,悉以上闻。三十年,因浙江省水师废弛,饬有司整治船炮,严禁奸民接济海盗,并令沿海将领,按时出洋会哨。又令山东疆臣,以三汛师船,四县水勇,合而为一,统以专员,往来策应,并於扼要岛屿,设置大炮。
咸丰元年,以长江辖境绵长,令张亮基等购置船炮,择要驻守。三年,调广东外海水师拖罟战船,及快蟹、大扒等船百艘,统以大员,由海道驶赴江宁,助剿粤寇。是年,江忠源疏请广制战船,以靖江面。旋令两广督臣,以广东拖罟船式咨行四川、湖广各督抚,或在本省,或在湖北宜昌一带,迅简工匠,造水师船百馀艘,每船载兵五十人,於三月内竣事。兼饬湖南、湖北二省,购船募兵,与长江下游艇船,协力防江。旋以所购民船不合用,乃收买江船之巨者,仿广东船式,安置炮位,与广东所募红单船,及赁用拖罟船,驶赴江南剿寇。又以广东内河及滨海各厅县,均有捐造缉捕快蟹船,道光间,江海捕盗,悉藉其力。船头藏巨炮,旁列子母炮,勇丁咸技艺精练,洵水战最长。令各船由海道至长江会师。是年,曾国藩试造师船於湖南,以规模过小,乃就广东之拖罟船、快蟹船二种,参酌其制,先造十艘,续增二、三十艘,以能载千斤之炮为度。至拖罟船,则由两湖督抚如式制造。
四年,令广东赁用之红单船二十三艘,并修治十九艘,凡四十二艘,统一武员,驶入长江。是年,以粤寇窜扰东南,水师不敷剿堵,下游惟广东红单、拖罟等船渐集瓜洲,上游惟曾国藩新造战船,自湖南顺流而下,已达武昌。其九江、安庆等处,尚无战舰,令张亮基、骆秉章购置江船及钓钩等船,裕瑞、夏廷樾在四川采购材料,与骆秉章商办。旋骆秉章以四川造船,江险而途远,水程不便,仍在湖南购料制造。两湖绅士丁善庆,遵曾国藩所定之式,已成大板艇五十号,长龙等船亦次第告成。长江剿寇,在江南取胜者,以红单船、拖罟船二种为最,体势雄壮,置炮最多,而能顺风不能逆风,宜江面宽阔,不宜港汊。在湖南取胜者,以舢板船、长龙船、快蟹船三种为最,往来轻便,搜捕尤宜,而风急水溜,一下难於遽上,势散而力单。令湖南水师沿江攻剿,与江南水师会合,各用其所长,以期制胜。
六年,以曾国藩在江西所造战船,最为得力,令福济选择将弁,率工匠赴庐州仿造,所需洋炮,在上海拨款办解。六年,胡林翼以长江水师,自五年春间回驻武、汉以后,战舰无多,乃与骆秉章协商,督率船炮局各员,尽力筹谋,水师复振。湖南绅局所制船械,交至营中者,大小战船凡三百馀艘,火药四十馀万斤,炮子一百四十万斤,其馀各械咸备,请优诏奖之。水师重在炮位,广东运到洋炮二百尊,续运六百尊,配置各师船,自武、汉至九江,所向克捷。惟长江水战,上下游形势不同,武、汉以上,利用轻便战船,浔、皖以下,江面渐广,利用巨舰,秋冬风劲宜巨舰,春夏宜小艇,船炮之大小,宜因时因地而损益之。请令两广督臣,续购大小洋炮,自四百斤至一千五百斤,凡八百尊,尽易旧式炮位,以利东征。八年,以天津原设水师,道光间,先后裁撤,乃筹复设,以重海防。令福建、广东疆吏,各抽调大号战舰,备齐炮械,由海道驶赴天津,设水师三千人。十年,令清淮筹防局筹款,为防湖水师常年经费,增设淮扬水师营,以保两淮盐场,兼佐陆军。芜湖孤悬水中,令曾国藩筹设宁国水师,以攻芜湖,为克金陵之本。增设太湖水师,为克苏州之本。
同治二年,谕沿海督臣举水师将才。又令曾国藩所部内江水师,都兴阿所部扬防水师,有胜外海水师之任者,各举以闻。四年,在山东省仿长江战船之式,造长龙、舢板船,於黄河水性驾驶合宜。以水师泊黄、运二河,防堵逸寇,必须分段扼守,而地势绵长,不敷调遣。复由山东增造长龙船,并增舢板船十艘,以武职大员督领巡防。五年,改造江南海口之红单广艇三十艘,合原有广艇凡四十艘,分防海口。六年,整顿福建台湾海防,增置龙艚等船。
七年,曾国藩议改水师之制,以江南水师,向分外海、内河二支,外海水师六千七百七十六名,武员一百十八人,内河水师八千二十一名,武员一百三十三人。船数则近稽道光二十四年江南旧例,水师船二百七十五艘,朽坏居多,别造舢板船一百三十五艘,大船十二艘,约计各船不过载兵二千数百人,而额定之兵数,尚有万馀人。徒费饷项,有水师之名,无舟楫之实,宜大为变通,讲求实际。江苏水师,其营制饷章,悉仿长江水师之例,外海之红单广艇,亦略增其饷,与李鸿章、丁日昌诸臣协力筹办,期於外防与内盗并谋,旧制与新章兼顾。俟章程既定,沿海福建、广东各省水师,均可酌改行之。
八年,部臣定议,从曾国藩所陈,改江苏水师为内洋、外海、里河三大支,以资控御。里河水师,以原设提标右营,太湖左营、右营及增设淞北、淞南二营为五营,隶提督统辖。舢板船每营船数不等,一律兴修,不得缺额。所有太湖七营,改为里河五营,其裁员归并提标序补。马新贻等续议,九江水师营改城守营,设陆汛四处。鄱阳营改陆汛二处。洞庭水师营改龙阳城守营。岳州水师营酌留水兵,隶陆路管辖。荆州水师营酌留弁兵有差。九年,谕定安等以宁灵各军,运饷艰难,增造炮船,由黄河运送。所有大小战船三十二艘,编为一营,设统带等官。
十年,沈葆桢以外海兵船制成,应简知兵大员督率操练。寻以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为兵船统领。是年,曾国藩以江南水师章程初议十四条,嗣由马新贻等增为二十五条,乃删减归并定为二十一条。外海六营,以次巡哨。内洋五营,分定汛界。里河五营,分定汛界。淞南营、淞北营、太湖左营、太湖右营酌增战船。水师营所遗陆汛,移并留防。京口三营陆汛炮堤,分别管辖。改定辖营,及留设守备,要汛多留陆兵。定将弁处分则例。规定各营船数。酌定外委员数。酌定裁缺薪粮。营官建衙署地方,各营座船之数,官兵额定数目,书吏名数,雨蓬旗帜等费,官兵粮额,各船酌用枪炮数目,各船酌用火药枪炮弹,综计饷项之数,下所司核议行之。十一年,丁宝桢调拨福建省所制安澜兵轮赴山东洋面巡缉。瑞麟调拨福建省小号兵轮赴奉天海口巡缉。
光绪四年,裁去广东轮拖巡船水勇二千三百馀人。五年,以各省举办水师,奉天、直隶、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次第驻泊兵轮,编制水师,而沿海各省形势不同,操法未能一律,吴淞口为南北海疆適中之地,乃命江南提督李朝斌为外海兵轮统领,督率各省大小兵轮,定期在吴淞口会操。六年,以新置蚊炮船便利合用,续向外洋购置数十艘,募福建、广东沿海精壮之民为水师,分屯北洋各海口。七年,以奉天旅顺口原有旗营,艇船朽坏,弁兵疲弱,悉行裁汰,归陆师巡防,别以快炮防海。时丁汝昌由英国率战舰回国,为中国水军航外海之始,乃擢丁汝昌为水师提督。
八年,以江南形势,先海后江,朝议拟以长江水师提督驻吴淞口,狼山、福山、崇明三镇标隶之,以江南提督移驻淮、徐,改福建水师提督为闽浙水师提督。寻左宗棠、彭玉麟议覆,以海防不外战守二端,战宜厚集兵力,守宜因势设险,仍循旧制为宜。福建水师自裁兵加饷后,实存水师六千九百馀人,旗营水师三百馀人,各营拖罾、龙艚、快艇等大小战船实存四十艘,台湾、澎湖战船六艘,大小兵轮十艘,宜联合浙江省水师会操,官制则仍循其旧。
九年,以广东内河之肇庆河面县长六百馀里,仅有小巡船二十馀艘,不敷分布,九龙洋面水浅,大船难於行驶,乃於二处各增设浅水兵轮船。十年,试造尖底舢板船,分布海口。旋以船质弱小,罢之。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议设水师总统於吴淞,分设二镇:一驻直隶大沽,凡盛京、直隶、山东、江南各海口战船隶之;一驻福建厦门,凡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各海口战船隶之。两镇每年周巡海口,会哨於吴淞。是为南北洋水师建议之始。十二年,议裁减浙江沿海水师。旋浙抚刘秉璋以旧额战船二百五十馀艘,粤寇乱后,购造不及半数。光绪八年,裁水师船十三艘,停修旧船三艘,已符裁兵三成之数。惟巡洋之红单船十一艘,不在额设裁减之例。十四年,因台湾疆土日辟,改安平水师副将为台东陆路副将,改鹿港游击为安平水师游击,任新设地方镇守之职。十五年,以福建内河水师炮船旧额共九十八艘,频年裁撤,实存三十艘。每船配置水师六人,专任巡缉内洋。十六年,调拨福建海坛水师驻防福清县属,以靖海盗。十七年,於湖南选锋水师中、前、后、左、右营内,拨一千六百馀人,分防省城及岳州等处,拨长胜、毅安水师四百馀人,分防辰州、沅州、常德等处,拨澄湘水师三百馀人,分防衡州等处,以专责成。是年,因奉天辽河下游旧有巡船,上游则仅有陆队兼巡,未有水师。乃增置长龙炮船一艘,舢板船八艘,於练军内选拨弁勇,梭巡辽河上下及省南之洋河。
十九年,令提督黄翼升校阅长江提标五营,上江十三营,下江四营,定训诫之规,禁陆居,戒嗜好,勤练艺,屏虚文,不得蹈绿营之习,日久玩生。闽、浙疆臣会议,以浙江省有元凯、超武二兵轮,福建省有伏波、琛航、靖远三兵轮,与沿海水师协力缉捕。而浙省水师船自裁减后,仅存五十馀艘,闽省自马江战后,仅存艇船二十九艘,乃在宁波海口赁用红单等船八艘,酌拨弁兵,以靖海盗。二十四年,令江苏省之外海、内洋、里河、太湖四支水师,一律酌裁水勇。二十五年,以安徽省江防在下游者为东西梁山,建有炮堤炮台,在上游者为阑江矶前江口及省城之江心洲,咸有炮台,而缺乏水师,乃拨澄清营炮船二十五艘,及长江水师之芜湖、裕溪、大通、安庆、华阳各营,联络防守。又令长江五省督抚,各派将领,不分畛域,严密设防。二十六年,以奉天凤凰厅沿海一带,素称盗薮,曾由北洋拨兵轮巡洋,其支港各处,宜屯泊水师,乃於大孤山、太平沟、沙河三口岸,各造兵船三艘,酌配水师巡缉。三十四年,因浙江杭、嘉、湖三府捕匪兵单,於原有水师中,抽练游击一队,驻嘉兴府,增练游击三队,分布嘉兴、湖州各河港,以游击小队驻杭州省城,赁用上海商人之小轮船十艘,曳带兵梭船巡水道,以期迅捷。在南洋船坞造浅水兵轮船四艘,配快炮八尊,江苏亦制浅水兵轮船四艘,协同内河水师,仿欧西各国章程,编为联队,以资防剿。此整治水师之概略也。
其兵额之增减,船械之配置,各省随时编定。外海水师,北自盛京,南讫闽、广,凡拖缯、红单等船隶焉。内河水师,各省巡哨舢板等船隶焉。奉天、直隶、山东、福建水师船均属外海。江西、湖广水师船均属内河。江南、浙江、广东水师船分属外海、内河。其别练之师,有巡湖水师、巡盐水师、亲兵营、练军营。同治以后,增定长江水师、太湖水师之制,视旧制加详矣。
其巡防之规,外海水师巡防盛京,以协领为总巡,佐领、防御、骁骑校为分巡。直隶等沿海各省,以总兵官为总巡,副将以下为分巡。各於所治界内,率水师沿海上下,更番往来,诘奸禁暴,两界相交之处,戒期会哨,以巡缉情形,申报所属将军、总督、提督,委员稽察。若因风阻滞,各厂到界之日具报。其每岁定期,以二月、四月、五月为始,至九月事竣回营。有引避不巡,或巡而不周遍者,论如军律。其内河水师巡防之制,长江自四川巫山而东,出三江口,至湖广界,经岳州、武昌、兴国至江西界,经九江、江宁、京口等处,东至於海,各省将军、总督、提、镇分委旗标弁兵,沿江游巡,及界而还。
自康熙以后,以外海利用巨舰,内河利用轻舟,故船制屡改,而辖境辽阔,水师兵额,时有增加,遇有战事,增舰尤多。征吴三桂之役,命尚善率舟师入洞庭湖取岳州。及鄂鼐统水师,增造鸟船百艘,沙船四百三十八艘,置水师三万人。征台湾之役,命万正色督率湖南、浙江战船二百艘,由海道赴福建。姚启圣亦修战船三百艘,水师二万人。施琅之克澎湖,用战船三百艘,水师二万人。施世骠之平朱一贵,用大小战船六百馀艘。乾隆间,征缅甸之役,命湖广船匠造船於蛮暮,取道金沙江以攻缅甸,兼调福建、广东水师助之。李长庚之剿海寇,在福建造大船三十艘,名曰霆船,配置大炮四百尊,合闽、浙水师全力,转战重洋,遂平蔡牵。
道光以后,海警狎至,木质旧船不敌外洋铁舰之坚利。同治五年,始仿欧洲兵轮船式,於福建省开厂制造轮船。江苏初设轮船四艘。十一年,广东、山东各设轮船一艘,奉天设小轮船一艘,咸配置水师。
其后沿海各省购置兵轮,岁有增益,旧式水师战船分别裁汰。至光绪中叶,综各省外海、内河实存师船之数,奉天外海缯船十艘。直隶外海长龙船二艘,先锋舢板船四十八艘。山东外海拖罾船十四艘,内河哨船六艘。江苏外海轮船二艘,艇船八艘,内洋轮船二艘,舢板船六十艘,内河舢板船、艇船三百八十五艘,长江舢板船七十六艘,督阵舢板船七艘,长龙船十艘,巡哨舢板船一百二十八艘。安徽舢板船二百八十二艘,长龙船十五艘,八团船一艘,枪划十艘,护卡巡船十五艘,督阵舢板船七艘,轮船二艘。江西长龙船十五艘,舢板船二百六十三艘,督阵舢板船六艘,轮船一艘。福建外海长龙船一艘,舢板船十九艘,小艇十四艘,哨船十四艘,龙艚船二艘,拕艚船一艘,内河炮船三十艘。浙江外海钓船二十七艘,艇船十二艘,龙艚船十七艘,哨船二艘,快船一艘,内河大舢板船五十八艘,中舢板船八十四艘,飞划船四十九艘,长龙船座船二百十三艘,枪船八艘,炮船五艘。湖北督阵大舢板船八艘,长龙船十二艘,舢板船一百八十艘。湖南督阵大舢板船四艘,长龙船四艘,舢板船六十艘。广东外海大小轮船二十二艘,巡船十四艘,拕船十艘,长龙船一艘,扒船一艘,内河两橹桨船一艘,橹船一艘,桨船四十艘,巡船一百九十六艘,急跳船十五艘,平底桨船二艘,快哨船二艘,快船十四艘,快桨船七艘,艚船四艘,橹船二艘。
各省战船,咸分隶标营,择地屯泊,以时会哨。外海师船,以海军规制渐立,仅任沿海捕盗之责。各省内河师船,均仿长江水师舢板船之式。惟巡缉等船,分巡支河汊港,利用轻捷,船制少殊耳。
其漕、河水师营制,始於明代隆庆间。清代略更其制。以卫卒专司輓运漕粮,以营兵专任护漕,别设城守营守护城池。分漕院与巡抚为二,漕运总督标下,统辖左、右、中三营及城守四营,驻山阳境及漕运要地,分别置兵。淮郡旧为黄、淮二河交注之区,特建两大闸,设河兵及堡夫守之。河营遂与漕营并重,各有副将、参将、游击、守备等官。河营升迁之例,与军功等,专司填筑堤防之事,而缉捕之责不与焉。
清代水师武功之盛,守洞庭而平吴逆,战重洋而歼蔡牵,下长江而制粤寇,东南数千里,威行桴鼓,劳臣健将,蹈厉功名,超逾曩代。及海禁宏开,铁船横驶,舟师旧制,弱不敌坚,遂尽失所恃。时会迫迕,非规画之疏也。
凡直省旧额船数分防之制,分列於篇:曰东三省,曰直隶,曰山东,曰江南,附太湖湖标、漕标各水师,曰浙江,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曰湖南,曰湖北,曰安徽,曰长江水师。
东三省沿海各口岸,以金州、旅顺口为尤要。清初即有水师之制。松花江、嫩江贯注吉林、黑龙江二省腹地。所设水师营汛,由吉林而北抵墨尔根、黑龙江一带。至光绪间,旅顺筑海军港,屯驻铁舰,迥殊曩制。其东部之图们、混同江上,时有俄罗斯战舰侵轶,非旧制师船,械弱兵单,所能控制矣。列经制水师於后:
奉天旅顺口,於顺治初年设水师营,以山东赶缯船十艘隶之,始编营汛。康熙十五年,设水师协领二人,佐领二人,防御四人,骁骑校八人,水兵五百人。五十三年,由浙江、福建二省船厂造大战船六艘,由海道至奉省,驻防海口。
金州水师营隶城守尉,水兵百人。
吉林水师营,顺治间,设四、五、六品官。光绪十四年,增设总管一人,六品官二人。
齐齐哈尔水师营,康熙二十三年,设总管一人,四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造船四、五、六品官各一人,领催八人,水兵二百六十八人,后增至五百六十八人,大战船二艘,二号战船十五艘。康熙四十年,拨归黑龙江十艘。雍正间,拨归墨尔根六艘,存大小战船二十五艘,江船五艘,划子船十艘。
墨尔根水师营,康熙二十三年,设四品官一人,领催一人,由本城协领兼辖,凡战船六艘,水兵四十三人,雍正间增战船六艘。
黑龙江水师营,康熙二十三年,设总管一人,五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领催八人,战船三十艘,水兵四百十九人。四十年,自齐齐哈尔拨船增之,凡大战船十艘,二号战船四十艘,江船十艘,划子船十艘。
直隶省水师,始於雍正四年,设天津水师营,都统一人,驻天津,专防海口,水师凡二千人,省内各河,咸归陆汛,无内河水师。乾隆八年,增设副都统一人,水师千人,大小赶缯船二十四艘,仔船八艘。三十二年,以海口无事,徒费饷糈,全行裁汰。嘉庆二十一年,复设水师千人。旋设大名镇,以水师总兵归并大名,实存守备一人,参将一人,千总二人,把总三人,水师四百九十一人。嘉庆十九年,直隶督臣那彦成以官兵虚设,兵船多朽,疏请裁撤,仍并入大名镇。咸丰八年,以海疆多警,增设海口六营,於大沽南北两岸,修筑炮台,凡大炮台五座,平炮台十座,大炮九十九尊,水师三千人,以五百人为一营,分编左右六营。九年,改为一千八百人。同治八年,督臣李鸿章疏请酌定营制,设大沽协副将,驻新城海口,防守炮台。光绪元年,李鸿章於大沽、北塘等处,增建炮台,购置欧洲铁甲快船、碰船、水雷船,以海军将领统之,不隶旧制协标之内。
其内河水师船,始於同治间,仿长江水师之制,设督标水师中营,管带官一人,哨官三十二人,水师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战船三十二艘,驻三岔河口,亲兵总哨官一人,哨官十四人,水师二百二人,舢板战船十四艘,驻西沽河口。
山东,顺治元年,始於登州府设水师营,领以守备、千总等官,凡沙唬船、边江船十三艘,水兵三百八十六人,驻紥水城,分防东西海口。十五年,移沂州镇於胶州,改胶州水师为陆营。十八年,移临清镇於登州,以隶属城守营之水师,改为前营水师。康熙四十三年,增设游击二员及守备以下各官,增水师为千二百人,改沙唬船为赶缯船二十艘,分巡东西海口,东至宁海州,西至莱州府,分为前后二营,各专其职。四十五年,以前营水师移驻胶州,巡哨南海,后营水师驻水城,巡哨北海。五十三年,裁后营经制员弁,裁水师七百人,拨赶缯船十艘赴旅顺口,仅存前营水师游击等官,赶缯船十艘,分南北二汛,以游击、守备分辖兵船之半。雍正七年,每船增兵十人,两汛共增兵百人,增双篷艍船七艘,每艘配兵三十人,南汛艍船三艘,北汛艍船四艘,北汛增将弁一人。九年,又增设艍船三艘,增兵一百九十人,每艍船共配兵四十人,南北汛各五艘。十二年,增将弁六人,又於成山头增设东汛水师,抽拨南北汛赶缯船各一艘,双篷艍船各一艘,分配战守兵,拨南北汛将弁四人,配船巡哨成山、马头嘴一带,与各汛会旗,总归水师前营管辖,以本镇统之。列定制於后:
前营水师,游击、守备各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外委千总二人,外委把总四人,水战兵八百人,守兵二百人,赶缯船十艘,双篷艍船十艘,每船各带脚船一艘。南汛驻胶州之头营子,游击一人,把总二人,外委千总、把总各一人,赶缯船四艘,双篷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江南交界之莺游山,东至荣成县马头嘴,与东汛会旗。东汛驻养鱼池,千总、把总各一人,外委千总、把总各一人,赶缯船四艘,双篷艍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马头嘴,与南汛会旗,北境巡哨至成山头,与北汛会旗。北汛驻登州府水城,中军守备、千总、把总各一人,外委把总二人,赶缯船四艘,双篷艍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成山头,与东汛会旗,北境巡哨至隍城岛,与直隶水师、盛京水师分界。
江南水师,顺治初年,江苏松江等营,各有捕盗小快船四十艘,常州、镇江等营,各有一、二十艘不等。自康熙七年,查毁沿江海各营出海之船,其内河快船,亦从裁汰。嗣巡抚马祜、提督杨捷疏请苏、松、常、镇四府,各塘汛设水师巡船三百二十五艘,以靖水盗。雍正元年,江苏、浙江督抚会商,以太湖连跨二省,夙为盗薮,乃於湖滨各口,增设水师营汛巡船,分界巡防。其湖内各地,系二省交会者,令参将各率水师会同巡缉。五年,令京口八旗营仿天津水师之制,设京口水师营,分拨京口大小战船二十艘至江宁练习。其驻宁水师,凡满洲、蒙古兵千人,设协领四人,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二人。是为江南水师之始。
镇守京口左右两路水师,设统兵官二人,分统左右营,各置沙船二十八艘,水艍船八艘,犁缯船八艘,舵椗手二百二十人,水手、匠役四百九十二人。康熙二十一年,改隶江南提督标下,分为中、左、右三营。三十六年,裁总兵官,设副将以下各官,每营设沙船二十三艘,唬船七艘,小巴船四艘,水手四百六十八人。自雍正二年后,迭有改拨,每营存唬船二艘,小巴唬船七艘,渡马浅船六艘。
江南提督水师标兵,顺治四年,始设参将以下各官,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及城守六营。中营唬船一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左营唬船三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右营浦江游巡哨船四艘,改设哨船一艘,桨船一艘,二橹哨船一艘,巡船七艘。前营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二十二艘。后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八艘。
松江城守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一艘。
金山营巡船十三艘。
柘林营巡船四艘。
青村营巡船二艘,小哨船一艘。
南汇营大罟船二艘,小哨船四艘。
川沙营捕匪大罟船三艘,放大罟船三艘,大罟船二艘,小哨船二艘,小号二橹哨船二艘。
刘河营巡船八艘。
吴淞营沙船三艘,艍犁船四艘。
福山营沙船四艘,官渡船四艘,巡船十六艘,后改为福山镇标,设总兵以下各官。
太湖营沙船、快船、巴唬船共三十二艘,后改为太湖协标,设副将以下各官。
常州营巡船二十九艘。
江阴营唬船二艘,巡船七艘。
靖江营唬船二艘。
杨舍营巡船二艘。
镇江城守营,顺治十五年,设镇守苏、松水师总兵官,分中、左、右水师三营,各设沙船九艘,赶缯船五艘,寻改为参将等官,设巡船二十三艘。
江南督标游兵营,顺治初年,隶操江巡抚标下,设游击以下各官,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七艘。康熙元年,裁并入督标。
奇兵营,顺治初年,随操江巡抚赴安徽省驻防,改为太平右营,设游击以下各官。康熙元年,裁并入安庆营。
瓜洲营,顺治二年,设守备以下各官,专防江北水汛,唬船八艘。康熙元年,改为参将,并入江南督标。十一年,改为瓜洲城守备,唬船八艘。其各县分防水师,宝应汛船十五艘,氾水汛船十四艘,永安汛船二十三艘,高邮汛船十六艘,江都汛船十四艘。
淮安庙湾营,顺治初年,设游击以下各官,沙船五艘,唬船四艘。
佃湖营,雍正九年,由庙湾营分防,设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三艘,巡船四艘,唬船一艘,内河巡哨船一艘。
营城营,顺治三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唬船四艘,小巡船四艘。乾隆十一年,改为唬船一艘,巡海哨船二艘,三号四号沙船二艘,小巡船四艘。
小关营,雍正十一年,由盐城营分防,设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二艘,唬船一艘,快船一艘。
海州营,顺治四年,设游击以下各官,小巡船五艘。康熙三年,并入东海营,增设沙唬船十艘。
东海营,顺治初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十八年裁撤。康熙十八年复设。其分防汛地,鹰游内外洋汛船二艘,大浦汛商船二艘,海头汛唬船一艘,临洪口汛哨船二艘,高公岛汛沙船一艘。
江苏抚标左右营,顺治四年,设参将以下各官,左营巡船十艘,右营巡船十艘。
苏州城守营,顺治四年,设参将以下各官,巡船五十八艘。
平望营,顺治三年,设游击以下各官,巡船十七艘。初隶提督标,乾隆以后,改隶巡抚标,巡船二十艘。
福山营,自提督标分防,设游击以下各官,其沙船四艘,巡船六艘,官渡船四艘,船数仍如曩制。道光间,以海疆要地,改为镇标,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为中、左、右三营。
淞北营,原隶督标内河水师,同治十一年,改隶江南提标水师,增设副将以下各官,仿长江水师之制,设舢板船十六艘。
淞南营,同治十一年,改隶里河淞北协标,增设游击以下各官,仿长江水师之制,设舢板船、座船凡三十七艘。
江北狼山镇标,顺治十八年,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营。中营赶缯船一艘,沙船一艘,唬船三艘,渡船五艘。左营赶缯船一艘,沙船二艘,唬船三艘,渡船六艘。右营赶缯船六艘,沙船一艘,唬船四艘,渡船三艘。
泰州营,顺治二年,设游击以下各官,赶缯船二艘,沙船二艘。
掘港营,顺治三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唬船三艘。
康熙二十三年,以京口将军标下沙船二十二艘,唬船十八艘,隶狼山镇标,为海口巡防水师。二十八年,以战船四艘,仍拨归京口。四十八年,改为中、左、右三营。中营赶缯船三艘,沙船二艘。左营赶缯船三艘,沙船三艘。右营赶缯船四艘,沙船二艘,唬船四艘。雍正十年,实存大小水师船二十二艘。十三年,右营增小哨沙船一艘。同治五年,增设绥通、绥海二营,隶长江水师提督。
江南福山镇标,道光二十三年,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营,以旧有之福山营水师为福中营,苏松奇兵营水师为福左营,杨厙水师为福右营。中营旧设巡船十五艘,日久朽坏无存,以沙船四艘增换阔头舢板船五艘,左营设大小舢板船八艘,右营设大小舢板船五艘。同治九年,改定营制,以中营并入左右营,以左营原辖之海门厅属西半洋沙等汛,隶通州营,以左营分中左右三哨,分驾巡船十二艘,出巡洋面,以右营驻防陆路各汛。
太湖水师,始於雍正间。太湖连跨苏州、常州、湖州之境,为全吴巨浸。湖中风浪与江海异,故巡湖水师,船制亦殊。其卫所巡司则以巡船,水师则以哨船。雍正二年,设太湖营游击、千总、把总各一人。五年,以大钱汛口为浙江省濒湖要道,增守备、千总各一人,把总三人,战守水兵原额千人,历年裁并,实存水战兵一百八十六人,守兵四百七十二人,分防各处:甪头汛兵一百八十五人,沙快船五艘;西山汛兵六十九人,沙快船二艘;浙江乌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沙快船九艘;伍浦汛兵六十九人,快巡船九艘;南浦汛兵一百七人,快巡船九艘。七年,以沙船六艘为湖中大汛巡防,其馀改小号巡船二十艘,巡缉支河小港。九年,分水师为左右二营,左营守备驻简村,列汛凡六,当震泽县界。千总一人,驻鲇鱼口,列汛十有二,当吴县、吴江、震泽界。把总二人:一驻东山,列汛凡八,当吴县界;一驻吴江,列汛凡八,当吴江、震泽界。右营守备驻周铁桥,列汛凡六,当宜兴、阳湖界。千总一人,驻马山,列汛十有四,当常州、无锡、阳湖界。把总二人:一驻鼋山,列汛凡七,当吴县界;一驻凤川,列汛凡七,当宜兴、荆溪界。乾隆间,设副将以下各官,水师战船,凡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三艘,大快船七艘,小快船三十二艘。至道光间,存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二艘,大快船六艘,小快船二十艘,桨船十艘。迨咸丰年粤匪乱后,营伍船械全失。同治间,重整水师,尽易旧制,仿长江营制,设太湖协标二营,舢板战船三十六艘。此江南水师之制也。
其长江水师之在江南省者,为瓜洲镇标,辖瓜洲营、孟湖营、三江营、江阴营,战船兵额,与各省长江水师同。
河道总督标营凡二十营,雍正七年,以漕标右营改隶河标设,巡船九艘。山清里河上营,康熙十七年设,船六十八艘。里河下营,雍正六年,由里河营分设,船十三艘。外河上营,船一百十四艘。山安海防河营,雍正七年,由外河营分设,船五十四艘。高堰上营,康熙三十八年,由盱眙营分设,船三十四艘。山盱下营,雍正七年,由高堰营分设,船十七艘。桃源安清营,康熙三十八年设,船二十三艘。扬河上营,康熙十七年设,船八十二艘。扬河下营,雍正七年设,船十四艘。徐河南北营,雍正六年设,船三十艘。邳睢河营,顺治初年设,船七十五艘。宿虹南北营,顺治初年设,船百艘。桃源南北营,顺治初年设,船六十八艘。宿迁运河营,雍正六年设,船十九艘。凡河防各营,设守备以下各官,大小各船,分浚船、柳船二类,修防河工,以营制部勒之。
漕运总督水师标营,分中营、左营、右营、城守四营,以中、左、右三营任护漕之责,以城守四营任地方之责,驻山阳境及漕运所经之地。其运輓漕粮,则以卫卒任之。
浙江水师,杭州协钱塘水师营,顺治初年,设守备各官,兵一百十五人,鳖子门汛兵七十九人,新城汛兵三十一人,塘栖汛兵九十三人,钱江汛兵七十七人,富阳汛兵一百五十人,防守河庄山唬船四艘,运河内河快唬船十一艘,钱塘江渡马船六艘。
乍浦水师营,雍正二年,以定海镇右营改归乍浦,设参将各官,水战兵二百四十人,守兵二百七十六人,战船十艘,内洋岑港辖洋面汛三十三,内洋沥港辖洋面汛十五,内洋岱山辖洋面汛十九。
嘉兴协营,设副将各官,驻防府城,兵四百三十二人,快唬船五艘。海盐汛兵一百七十五人,快唬船三艘。乍浦汛兵二百十三人,快唬船二艘。澉浦汛兵百人,快唬船一艘。石门汛兵一百十人,快唬船四艘。桐乡汛兵七十六人,快唬船二艘。濮院汛兵六十一人,快唬船三艘。新城汛兵四十人,快唬船一艘。平湖汛兵九十九人,快唬船三艘。嘉善汛兵七十人,快唬船二艘。嘉兴汛兵六十九人,快唬船二艘。王江泾汛兵五十六人,快唬船二艘。雍正十年,裁撤快唬船二十艘,改造大号巡船二十艘,小号巡船二十艘,分配各汛。
湖州协营,设副将各官,驻防府城,兵四百七十六人,快巡船十三艘。左营分防双林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德清汛兵三十四人,快巡船四艘,新市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含山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菱湖汛兵三十九人,快巡船五艘。右营分防泗安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长兴汛兵四十四人,快巡船二艘。武康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马要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乌镇汛兵二十四人,快巡船一艘。南浔汛兵五十八人,快巡船六艘。菁山汛兵十六人,快巡船一艘。梅溪汛兵八十人,快巡船二艘。
绍兴协营,设副将各官,水师一千八百七十二人,用卫所之制,设临海、观海二卫,沥海、三江二所。雍正十年,设周家路水师汛,置绍字一、二号巡船二艘。
宁波府,顺治三年,设水师营参将二人,分左右二营,水战兵四百人,守兵四百人。十四年,设宁台温水师总兵官及以下各官。康熙九年,设水师提督及左右二路总兵官,七年罢之。设总兵官一人,辖中左右水师三营,兵三千人。春秋二汛,率战船出洋巡缉。其战船之数,随时增改。顺治三年,水师左右二营,大小战船五十二艘。九年,定海镇左右二营,战船四十九艘。十四年,水师左右前后四营,战船二百二艘。康熙元年,水师前左右三营,战船一百七十三艘。九年,定海镇中左右三营,战船八十艘,增设哨船二十艘。历年裁汰,定为水艍船十二艘,犁缯船七号水艘中艍船一艘,中号犁缯船五艘,沙船七艘,双篷艍船十三艘,唬船二艘,哨船二十艘。象山城守营,设副将各官,哨船四艘,海口汛兵一百五十人,哨船十艘。雍正四年,裁存四艘。昌石营,设都司等官,汛兵五百六十五人,战船六艘。镇海营,原设定海水师左右二营。雍正二年,改设镇海营参将各官,汛兵二百三十五人,哨船八艘。
台州府,顺治十四年,设宁台总镇。十五年,改水师提督。寻改总兵。设黄岩镇标三营,水师二千七百七十五人,战哨船二十五艘。海门驻游击等官。前所驻都司等官。右营分防海洋七汛:玉环山、干江、鸡齐山、标桃屿、石塘、龙王堂、沙护。中营分防海洋六汛:郎几山、黄礁门、深门、三山、老鼠屿、川礁。左营分防海洋八汛:圣堂门、米筛门、白岱门、牛头门、靖寇门、狗头门山、茶盘山、迷江山。
温州府,顺治三年,设副将各官。十三年,改总兵官,设镇标中左右水师三营,战哨船二十二艘。中营水战兵六十五人,守兵一百五十二人,战船九艘,快哨船二艘,钓船三艘。分巡二处:一专防三盘口,水师百六十二人,战船二艘;一专防长沙海洋,水师一百二十八人,沙战船二艘。分防汛地凡七:曰霓岙、黄大岙、三盘、大门、长沙、鹿西、双排。左营水战兵六十八人,守兵一百七十三人,战船九艘,快哨船二艘。分巡二处:一专防凤山汛,一专防南龙海洋。分防汛地凡五:曰凤皇山、铜盘山、南龙山、大瞿山、白脑门。右营辖陆地汛兵。瑞安水师营,设副将各官,水战兵九十八人,守兵一百四十三人,内洋巡哨战船四艘,外洋巡哨战船五艘,快哨船四艘,钓船二艘。分巡二处:一专防北关洋,水师七十人,战船一艘;一专防官山洋,水师五十人,战船一艘。分防汛地凡六:曰北关、官山、金乡岙、琵琶山、南鹿山、四大屿。玉环水师营,设参将等官,水战兵一百四十五人,守兵二百五十四人,八桨船四艘,战船四艘,快哨船四艘。左营辖陆地汛兵。右营水师一百八十四人,战船四艘。分巡二处:一专防坎门,水师六十五人,战船一艘;一专防长屿,水师三十四人,战船一艘。内洋凡三汛:曰乌洋、梁湾、黄门。外洋一汛,曰沙头。左右营率水师一百八十四人,战船一艘,轮巡洋面。又江口水师一百八十四人,战船四艘。
雍正二年,额定四种战船:曰水艍船,曰赶缯船,曰双篷船,曰快哨船。其六桨船、八桨船,雍正七年后所增设也。
福建水师,顺治十三年,始设福建水师三千人,唬船、哨船、赶缯船、双篷船百馀艘。康熙二十四年,裁撤双篷船八十艘,以二十艘分防台湾及澎湖岛。雍正三年,於福州、漳州、台湾三处各设船厂,制造外海内河大小战船。七年,设泉州船厂,修造各提、镇、协标水师战船。福州船厂承修四十六艘。泉州船厂承修四十八艘。漳州船厂承修五十二艘。台湾船厂承修九十六艘。乾隆十六年,令三江口战船按季燂洗。三十三年,裁撤哨船五十艘。嘉庆四年,令战船悉改同安船式。五年,裁撤内地额设战船三十艘,增造米艇船三十艘,编为胜字号。七年,以福宁府陆路镇标左营改为水师左营,驻三沙海口,编新字号战船十二艘。十年,增台湾水师同安梭船三十艘,编为善字号,分设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十一年,增米艇八艘,编为捷字号,又增大横洋梭船二十艘,分编为集字号十艘,成字号十艘,分防内地。十三年,裁撤中号、小号梭船十七艘。十四年,增集字号、成字号大同安梭船二十艘,捷字号米艇八艘。十五年,裁撤台湾港口善字号船二十一艘,於鹿耳门增守港师船十六艘,编为知字号,增八桨快船十六艘,编为方字号。十六年,裁撤各营中号、小号梭船三十七艘。道光二年,裁撤捷字号米艇、胜字号米艇共十五艘,馀改为一、二、三号同安梭船之式。七年,裁撤台湾水师营知字号、方字号船共三十二艘,善字号船九艘,别造白底艍船三十二艘,编为顺字号十六艘,济字号十六艘,分拨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澎湖协标艋舺营。
其外海战船名号凡十类:曰赶缯船,曰双篷艍船,曰双篷船,曰平底哨船,曰圆底双篷船,曰白艕船,曰哨船,曰平底船,曰双篷哨船,曰平底船。内河战船名号凡九类:曰八桨船,曰六桨平底小巡船,曰花驾座船,曰八桨哨船,曰小八桨船,曰中八桨船,曰大八桨船,曰花官座船,曰哨艍船。各船水师多寡之数,以船之大小为衡。
提督标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中营战船九艘,左营八艘,右营八艘,前营十艘,后营十艘。总督标水师左营战船二艘。金门协标后改镇标,左营战船九艘,右营九艘,改镇标后,增战船二艘。海坛协标后改镇标,左营战船十艘,右营八艘。闽安协标左营战船七艘,右营七艘。福宁镇标左营战船十艘。烽火营战船十一艘。南澳镇标战船十艘。铜山营战船十一艘。台湾协标中营战船十九艘,左营十四艘,右营十六艘。澎湖协标左营战十七艘,右营十六艘,艋舺营十四艘。
广东水师,自顺治九年设官弁千人,嗣设总督标水师,驻肇庆府,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中营二橹桨船一艘,急跳船一艘。左营桨船二艘,急跳船一艘,舢板船三艘。右营桨船二艘,急跳船二艘。前营急跳船二艘,舢板船四艘。后营桨船一艘,急跳船一艘,舢板船三艘。水师营二橹桨船十四艘,四橹桨船六艘,急跳船六艘。四会营四字号桨船三艘。新会营急跳船一艘,急跳桨船一艘,小舢板船二艘。后改肇庆城守协标,辖左右营、四会营、那扶营、永安营。以新会营改隶提标水师之顺德协。
巡抚标辖水师左右营、广州协左右营、三水营、前山营、顺德协左右营、新会左右营、增城左右营、大鹏营、永靖营。光绪二十九年,裁广东巡抚,以各营分隶提督标及广州城守协。
水师提督标,康熙元年设,驻惠州府,辖四营。嘉庆后移驻虎门,分中、左、右、前、后五营,香山协左右营,顺德协左右营,新会左右营,大鹏左右营,赤溪协左右营,清远右营,广海寨营,永靖营。凡六橹船十一艘,八橹船四艘,十橹船二艘,十二橹船二艘,米艇十一艘,捞缯船六艘,快桨船二十七艘,浅水桨船十二艘,巡船十四艘,二橹船六艘,四橹船十二艘,艍船四艘。嗣后裁广海寨营,以清远左右营隶三江口协标,以永靖营改隶抚标,又改隶城守协标,增设赤溪左右营。
南澳水师镇标,左营战船十艘,属福建省,右营赶缯船九艘,仔船六艘,八桨船二艘。澄海协,左营艍船二艘,膨仔船二艘,乌船一艘,快桨船三艘;右营赶缯船一艘,艍船二艘,仔船一艘,乌船一艘,快桨船二艘。海门营赶缯船二艘,艍船二艘,仔船四艘,快桨船四艘。达濠营艍船二艘,仔船一艘,快桨船一艘。
碣石水师镇标,康熙八年展界,分中左右三营,米艇十艘,哨船一艘。平海营,康熙元年,以惠州协右营驻平海所,雍正四年,设平海营,隶镇标,一号赶缯船一艘,二、三、四号艍船三艘,五、六、七、八号拖风船四艘,一号快船一艘。归善城守营,舢板哨船十三艘。惠来营,属陆路。潮州镇标,分中左右三营。城守营快船五艘。饶平营快船四艘。黄冈协左右营,左营哨船二艘,右营哨船二艘。
北海镇标及城守营,康熙初年设。二十三年,改设龙门水师协标,分左右二营,左营水师八百二十三人,右营八百十一人,共大米艇三艘,中米艇四艘,小米艇一艘,捞缯船三艘,艍船一艘。乾隆二十年后,实存赶缯船二艘,艍船四艘,拖风船一艘,快马船三艘。旧辖有硇州营,大小战船二十七艘,后改隶高廉水师镇标。
高廉镇标阳江营,嘉庆十五年,以南韶连镇标左翼兵移驻阳江,设阳江镇标,左营大米艇五艘,捞缯船二艘,右营大米艇三艘,捞缯船一艘,后改隶高廉镇标。电白营双篷艍船七艘。吴川营外海双篷艍船二艘,外海拖风船三艘,桨船二艘。硇州营旧为乾体营,大战船十三艘,龙艇六艘,哨船五艘。康熙四十二年,改为硇州营,存赶缯船三艘,艍船六艘,拖风船十二艘,外海双篷船四艘,快桨船七艘。东山营大米艇一艘,捞缯船二艘。
雷琼镇标,康熙二十七年设,分左右二营,赶缯船二艘,艍船六艘,快哨船六艘。雍正间,增快哨船十艘。嘉庆十五年,改称水师营,左营水师八百七十六人,右营水师八百八十八人。海安营,康熙初年,设副将各官。八年,改设游击,隶镇标,大小哨船凡二十艘。白鸽寨营,顺治初年,设参将各官,大小哨船九艘。康熙间裁撤,存哨船三艘。海口营,嘉庆十五年,设水师协标,左营水师四百九十二人,右营四百八十五人,后改参将,并左右营为一营。崖州水师协标,中营属陆路,右营水师一、二、三号拖风哨船三艘,四、五、六号艍船三艘。
又广东驻防八旗营水师,乾隆十年,设领催等三十人,水师四百七十人,分左右二营,匠役十二人,教习副工兵百人。
广西水师,旧设驻柳州,后移驻龙州。康熙二十一年,以梧州地居两广之中,扼三江之要,分额设弁兵之半,於浔、南一带,设哨船巡防。其后惟梧州、浔州、平乐、南宁、庆远各府有经制水师,为数无多。
至光绪初年,以漓江、左江、右江水程绵亘,盗贼充斥,设水师五营。嗣因饷绌,并为三营。旋增募勇丁,凡巡哨船一百四十艘,兵丁一千三百馀人。仍苦不敷分布,乃复设水师五军,以水程之长短,定师船之多少。自桂林府至平乐府,为中军汛地,设将领四人,巡船四十艘,兵五百人。自梧州府至浔州府,为前军汛地,设将领二人,巡船二十艘,兵三百五十二人。自太平府至南宁府,为左军汛地,设将领三人,巡船三十艘,兵三百七十六人。自庆远府至武宣,为右军汛地,设将领四人,拨车扒船四艘,巡船三十六艘,兵五百三十六人。自南宁府至百色等厅河面,为后军汛地,设将领三人,扒船八艘,巡船二十艘,兵四百二十四人。此光绪季年之制也。
其旧设水师弁兵船数列后:梧州府水师三营,设副将各官,水师千人,塘船十三艘,快船六艘,舢板船三十八艘。庆远府协标左营,兼辖水师哨船二艘。平乐府水师哨船四十七艘。广运营八桨哨船七艘,柳兵哨船七艘。大亮营八桨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一艘。大定营八桨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二艘。足滩营柳兵哨船十二艘。浔州府左营,兼辖来宾江口水师哨船,勒马汛水师哨船。南宁府隆安县水塘十八处,哨船十五艘,水师一百四十人,横州水塘二十处,哨船三艘,水师三十四人。永淳县水塘九处,哨船一艘,水师十人。
湖北水师,武昌府城守营,旧有水师营,设守备以下各官。乾隆二年,拨入汉阳营,任江、汉巡防之责。武昌省城,存城守营内河巡哨船五艘,下游道士洑营巡江船三艘。汉阳城守营兼辖水师营,战船三艘,虎战船一艘,汉川虎战船二艘。黄州协营,巡江船三艘。蕲州城守营,巡江船二艘。荆州水师营,设守备以下各官,战船二十五艘,巡江船二艘。宜昌府水师,顺治十三年设彝陵镇,辖水师前后二营。康熙十九年,改为彝陵水师协标。乾隆元年,改为宜昌镇标,仍设水师前后二营,战船三十艘,小船十一艘。经粤寇之乱,旧制无存。同治间,设长江水师。其属湖北省者,为汉阳水师镇标,辖汉阳营、田镇营、簰洲营、巴河营。其战船、兵额,与各省长江水师同制。
江西水师,清初设九江镇标水师营,南湖水师营、鄱湖水师营,唬船二十艘,分防水巡,各营设塘船一艘。康熙元年,改九江镇标为九江协标,水师七百七十三人,增设沙船三十艘,水汛巡哨船十七艘。乾隆间,实存沙船八艘,唬船二十三艘。后改为城守营。同治八年,裁撤城守营。其南湖水师营、鄱湖水师营,自设长江水师后,亦皆裁撤。长江水师之属於江西省者,为湖口水师镇标,辖湖口营、吴城营、饶州营、华阳营、安庆营,战船、兵额,与各省长江水师同制。
安徽省水师,安庆镇标、寿春镇标及游兵营、泗州营,均有战船。顺治初年,安庆镇标游兵营隶操江巡抚标。康熙元年,改隶江南总督标。泗州营旧隶江南提督标,后改隶安徽巡抚标。安庆镇标,分防怀宁、桐城、望江、东流、贵池、铜陵及江西彭泽县等处,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二艘。游兵营,分防和州、无为、含山、铜城、繁昌、芜湖、当涂等处及江苏之江宁县,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七艘。寿春镇标,颍州营哨船二艘,泗州营扒唬船四艘。经粤寇之乱,师船尽毁。同治间,设长江水师,属安徽省者,为长江提督标中营,驻太平府,辖裕溪营、芜湖营、大通营、金陵营,战船、兵额,与各省长江水师同制。
湖南水师,清初设辰州、洞庭二营。康熙二十八年,裁辰州水师,改设岳州水师营,归岳州营参将兼辖,设守备各官,头舵战兵六十八人,水步战兵六十五人,水守兵一百四十八人,分防岳州府城及东西湖、上下江二汛。自雍正至嘉庆,迭有增减,存头舵战兵三十四人,水步战兵三十九人,水守兵一百四十二人,战船十八艘。
洞庭水师营,原设洞庭协标。嘉庆二年,以洞庭副将、都司移驻常德,改常德为协。以常德游击、守备移驻洞庭,改洞庭协为水师营,设游击各官,战兵一百九人,守兵四百三十六人,战船十二艘,分防小船、游巡小船各十艘,分驻龙阳县及东西湖各汛。承平日久,将弁兵丁,咸居陆地,船敝不修,旧制浸废。
咸丰三年,曾国藩治水师於湖南,造船练兵,以长龙船、舢板船尤为便利。粤寇定后,至同治八年,裁撤水勇,设长江水师。在湖南境者,设岳州镇标四营,为岳州营、沅江营、荆州协标营、陆溪营。原设之岳州水师,归并岳州城守营。原设洞庭水师,归并龙阳城守营。
咸丰军兴以后,常於省城驻水师二营,湘潭驻水师一营,衡州驻水师一营,益阳县则由省城拨师船驻防,常德驻水师一营,辰州驻一营,靖州之洪江驻一营,澧州则由常德拨师船驻防,又於岳州、安乡合驻水师一营,不在经制水师之列,而分地驻巡,参错布置,实与经制水师相辅云。
长江水师,道光季年,各省内河水师及沿江水师,船多朽敝,值操练之期,虚衍仪式。粤寇东犯,无以制之。咸丰三年,江忠源始建制舰练兵之议。四年,命侍郎曾国藩治水师於衡州,造拖罟、快蠏、长龙、舢板各船,惟舢板船尤为轻捷制胜,长龙船次之。大率水师一营,设长龙船一、二艘,舢板船或十馀艘,或二十馀艘,以拖罟船、快蠏船守营,不以出战。其后水师日增,悉废拖罟、快蟹旧式之船,专以舢板船摧敌。任彭玉麟、杨岳斌为水师统帅,循长江转战东下,克名城以百计,踣巨憝於金陵。
同治三年,东南底定,曾国藩、彭玉麟以江防重要,疏请设立长江经制水师。简授长江水师提督一人,得专摺奏事,隶两江、湖广总督节制,率提标五营驻安徽太平府。每岁於所辖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南五省江面巡阅。设岳州、汉阳、瓜洲、湖口四总兵官。每镇标各统水师四营,惟湖口镇标五营,以狼山镇标水师二营并隶之,凡二十四营。总兵及参将、游击,於收泊战舰处所立汛建署,为营汛治事之地。以船为家,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备各官以至兵丁,不得陆居。
总兵座船三艘,督阵舢板二艘,亲兵十二人。副将座船二艘,督阵舢板一艘,长龙二艘,亲兵十二人。游击座船二艘,督阵舢板一艘,长龙一艘,亲兵十二人。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长龙一艘。守备二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四哨千总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四哨把总九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又外委一人,管带督阵舢板,有座船一艘,无舢板。战船之大者,每艘或设兵二十人,为舵兵一人,头兵一人,炮兵二人,桨兵十六人;或设兵二十五人,为舵兵一人,舱兵一人,头兵一人,炮兵四人,桨兵十八人。舢板船每艘设兵十四人。
总兵以下各官,设稿书、书识,自七人至一人不等。以都司一人管驾长龙船为领哨,守备为副领哨。每哨战船十艘。惟岳州、汉阳系游击营制,而统战船三十三艘,视参将例。左哨都司专任钱粮,右哨都司专任船炮军械及巡查诸务。
大小战船咸设炮位。长龙船千斤头炮二位,七百斤边炮四位,艘炮一位。舢板船八百斤头炮一位,六、七百斤哨炮一位,船边五十斤转珠小炮二位。洋枪刀矛之属,随宜分配。旗帜以桅旗为主,悬方式长龙旗,凡长一丈二尺。舢板船旗长九尺,船艄悬尖式龙旗,书某标某营某哨。桅上小旗,或船首立旗,书驾船将弁之姓,以示区别。
凡驻师之处,渔船由水师编号稽查,以清盗源。其疏防之责,以哨官为专汛,营官为本辖,遇有盗劫,视汛地所辖题参。江、鄂各营,半年更调一次。副将与副将之营互调,参将、游击与参将、游击之营互调。每营调居客汛二次,又调回本汛一次,如承缉盗案未获,则不得更调。
凡副将、参将以下,由本境巡抚节制,总兵由总督节制。土匪猝发,须用战船,由督抚檄调境内水师往剿。总兵奉檄即发兵。督抚调水师操练,亦奉檄即行。其事涉重大者,督抚会同长江提督疏陈。其馀水营政务,由长江提督主持。
饷糈之制,将弁则视其职以定廉养公费。兵丁月饷,每名银三两有差。全军饷糈,由沿江釐捐局指定支拨。
设火药局於湖北、安徽,购硝斤於江苏、江西、湖南。设子弹局於湖南之长沙。设造船厂於湖北之汉阳,江西之吴城,江南之草鞋夹。战船均三年一修,十二年更换。
定水师事宜三十条,未尽者续定十条。银米有稽,铨补有章,训练有规。郑重江防,严申禁约,有犯必惩。自荆州以达海门,沿江数千里,称天堑雄师。至光绪季年,特命大臣查阅长江营伍,实存长龙、舢板战船七百六十二艘,飞划船六百四十二艘,水师弁兵一万有七十九人。
其自荆州以上,溯江至宜昌、巴东,汉阳以上,溯江至襄阳、郧阳,湖南之湘江、沅江,江西之吴城,以上诸河,各疆吏自设防营。其淮河一带,自正阳关至洪泽湖,及江苏境各支河水师,隶淮阳镇标,光绪间,改设江北提督。凡清江营、洋河营、庙湾营、佃湖营、洪湖营、苇荡营咸隶之。自镇江以东,内河各汛及太湖水师五营,则统以江南提督。凡各省内河有水师者,悉改旧式,一准长江水师。其海口原有之狼山镇、福山镇,仍如前制,由镇将督率大号战船,巡防内海。惟狼山镇兼隶长江水师提督,每营设大舢板船二十艘,并仿红单、拖罟船式,设大号战船数艘,多置炮位,为巡缉内洋之用。其长江水师营制防汛列后:
岳州设总兵官,置中军中营游击,战船三十三艘,仿参将营之例,分防自城陵矶至鹿角、垒石、泸陵潭、湘阴一带。沅江设参将,属岳州镇左营,分防君山、西湖及常德、龙阳、华容等河通洞庭湖之处。其沅、湘等水汛,由湖南省别行设防。荆州设副将,属岳州镇后营,分防自荆州以下江面,石首、监利一带,至荆河口止。陆溪口设游击,属岳州镇前营,分防自荆州河以下江面,螺山、新堤及倒口内之黄盖湖。
汉阳设总兵官,置中军中营游击,战船三十三艘,仿参将营之例,分防自沌口以下江面,至团风等处,并防省城两岸,后湖、青林湖。其汉水上通樊城千馀里及各河汊,由湖北省别行设防。簰洲设参将,属汉阳镇后营,分防自倒口以下江面至沌口,兼防金口以内之斧头湖。巴河设游击,属汉阳镇右营,分防自团风以下江面,黄州、兰溪至道士洑,兼樊口以内之梁子湖。田家镇设副将,属汉阳镇前营,分防自道士洑以下江面,湋源口、蕲州、武穴至陆家嘴,兼防湋源口及隆平以内之湖。
湖口设总兵官,置中军中营游击,分防自陆家嘴以下江面,至九江老洲头。吴城设参将,属湖口镇左营,分防自湖口以内姑塘、南唐、渚矶一带。饶州设参将,属湖口镇后营,分防都昌、鄱阳、康山一带。其彭蠡湖东境各湖,南达省城赣江,由江西省别行设防。华阳镇设游击,属湖口镇右营,分防自老洲头以下江面,彭泽县、香口至东流等处,兼防吉水沟以内各湖。安庆府设副将,属湖口镇前营,分防自东流以下江面,黄石矶、李阳河至枞阳,兼防北岸盐河及枞阳以下,南岸通殷家汇之河。
太平府设长江水师提督衙署,置中军中营副将,分防金柱关以下江面至乌江。大通设参将,属提标后营,分防自枞阳以下江面,池州土桥至荻港。芜湖设游击,属提标右营,分防自荻港以下江面至裕溪口,并湾沚、青弋江等处。裕溪口设参将,属提标左营,分防东西梁山江面至金柱关,兼防运漕、无为州各内河,及巢湖百馀里水汛。金陵草鞋夹设参将,属提标前营,分防乌江以下江面至通江集,兼防江浦、六合内河。
瓜洲设总兵官,置中军中营游击,分防通江集以下江面至焦山,兼防内河至扬州。自扬州以上,高邮等湖,由淮扬镇别行设防。孟河营设游击,属瓜洲镇右营,分防南岸各夹江,自焦山至江阴口。其南岸内河,由松江提标别行设防。三江营设游击,属瓜洲镇左营,分防北岸各夹江,自焦山至靖江口。其北岸内河,由淮扬镇别行设防。江阴设副将,属瓜洲镇前营,分防自江阴以下江面,而至鹿苑港及寿兴等河。其鹿苑港以下,由福山镇标接防。
狼山镇总兵,循旧日之制,增水师二营,兼隶长江提督。原统中左右三营,盐捕、扬州、三江、泰州、泰兴、掘港各营,悉仍其旧。惟通州设绥通营,置游击各官,分防自靖江八团港以下江面至通州,凡长龙战船二艘,督阵舢板一艘,舢板十艘,大舢板十艘,仍酌增红单、拖罟等船。海门厅设绥海营,置副将各官,分防自狼山至海门北岸江口海汊,凡长龙战船二艘,督阵舢板二艘,大舢板二十艘,仍酌增兵轮船,及红单、拖罟等船。其崇明南岸海汊,由江南提督别行设防。
综长江经制水师,副将六营,参将七营,游击十一营,凡二十四营。
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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