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 卷一百五十四

邦交二

△英吉利

英吉利在欧罗巴西北。清康熙三十七年置定海关,英人始来互市,然不能每岁至。雍正三年来粤东,所载皆黑铅、番钱、羽缎、哆啰、嗶叽诸物,未几去。七年,始通市不绝。乾隆七年冬十一月,英巡船遭风,飘至广东澳门,总督策楞令地方官给赀粮、修船舶遣之。二十年,来宁波互市。时英商船收定海港,运货宁波,逾年遂增数舶。旋禁不许入浙,并禁丝斤出洋。二十四年,英商喀喇生、通事洪任辉欲赴宁波开港。既不得请,自海道入天津,仍乞通市宁波,并讦粤海关陋弊。七月,命福州将军来粤按验,得其与徽商汪圣仪交结状,治圣仪罪,而下洪任辉於狱。旋释之。二十七年夏五月,英商啗〈口阑〉等以禁止丝斤,其货艰於成造,仍求通市。粤督苏昌以闻,许之,然仍限每船只许配买土丝五千斤,二蚕湖丝三千斤,至头蚕湖丝及绸缎绫匹仍禁。

五十八年,英国王雅治遣使臣马戛尔尼等来朝贡,表请派人驻京,及通市浙江宁波、珠山、天津、广东等地,并求减关税,不许。六十年,复入贡,表陈“天朝大将军前年督兵至的密,英国曾发兵应援”。的密即廓尔喀也。奏入,敕书赐赉如例。

嘉庆七年春三月,英人窥澳门,以兵船六泊鸡颈洋,粤督吉庆宣谕回国,至六月始去。十年春三月,英王雅治复遣其臣多林文附商船来粤献方物。十三年秋九月,复谋袭澳门,以兵船护货为词,总督吴熊光屡谕使去,不听,遂据澳,复以兵船闯入虎门,进泊黄埔。命剿办绝市,褫熊光职,英人始於十月退师。明年春二月,增筑澳门炮台。夏五月,定广东互市章程。十九年冬十一月,禁英人传教。二十年春三月,申鸦片烟禁。

二十一年夏六月,英国遣其臣加拉威礼来粤东投书,言英太子摄政已历四年,感念纯皇帝圣恩,遣使来献方物,循乾隆五十八年贡道,由海洋舟山至天津赴都,恳总督先奏。时总督蒋攸銛方入朝,巡抚董教增权督篆,许其晋见,援督抚大吏见暹逻诸国贡使礼,加拉威礼不受,再三议相见仪,教增不得已许之。其日总督及将军、两副都统、海关监督毕坐节堂,陈仪卫,加拉威礼上谒,免冠致敬,通事为达意,教增离坐起立相问答,允为入告,加拉威礼径出。比教增奏入,而贡使罗尔美都、副贡使马礼逊乘贡舟五,已达天津。帝命户部尚书和世泰、工部尚书苏楞额往天津,率长芦盐政广惠伴贡使来京,一日夜驰至圆明园,车路颠簸,又衣装皆落后。诘朝,帝升殿受朝会,时正使已病,副使言衣车未至,无朝服不能成礼,和世泰惧获谴,诡奏二贡使皆病,遂却其贡不纳,遣广惠伴押使臣回粤。初英贡使赍表,帝览表文,抗若敌体,又理藩院迓接不如仪,帝故疑其慢,绝不与通。罗尔美都等既出都,有以实入告者,帝始知非贡使罪,复降谕锡赉,追及良乡,酌收贡物,仍赐国王珍玩数事,并敕谕国王归咎使臣不遵礼节谢宴,英使怏怏去。七月,降革苏楞额、和世泰、广惠等有差。

道光元年,复申鸦片烟禁。七年,广东巡抚朱桂桢毁英商公局,以其侵占民地也。十三年,英罢商公司。西洋市广东者十馀国皆散商,惟英有公司。公司与散商交恶,是年遂散公司,听商自运,而第征其税。明年,粤督卢坤误听洋商言,以英公司虽散,而粤中不可无理洋务之人,遂奏请饬英仍派遣公司大班来粤管理贸易。英王乃遣领事律劳卑来粤。寻代以义律。义律议在粤设审判署,理各洋交涉讼事,其贸易仍听散商自理。

十六年,定食鸦片烟罪。初,英自道光元年以后,私设贮烟大舶十馀只,谓之“趸船”,又省城包买户,谓之“窑口”。由窑口兑价银於英馆,由英馆给票单至趸船取货。有来往护艇,名曰“快蟹”,炮械毕具。太常寺卿许乃济见银输出岁千馀万,奏请弛烟禁,令英商仍照药材纳税,入关交行后,只许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以示限制。已报可,旋因疆臣奏请严贩卖吸食罪名,加重至死,而私贩私吸如故。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请严吸食罪,行保甲连坐之法,且谓其祸烈於洪水猛兽。疏上,下各督抚议,於是请禁者纷起。

湖广总督林则徐奏尤剀切,言:“鸦片不禁绝,则国日贫,民日弱,十馀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帝深然其言,诏至京面授方略,以兵部尚书颁钦差大臣关防,赴粤东查办。明年春正月,至粤东,与总督邓廷桢会申烟禁,颁新律:以一年又六月为限,吸烟罪绞,贩烟罪斩。时严捕烟犯,洋人泊零丁洋诸趸船将徙避,则徐咨水师提督各营分路扼守,令在洋趸船先缴烟方许开舱。又传集十三行商人等,令谕各商估烟土存储实数,并索历年贩烟之查顿、颠地二人,查顿遁走。义律讬故回澳门。及事亟,断水陆饷道,义律乃使各商缴所存烟土,凡二万二百八十三箱,则徐命悉焚之,而每箱偿以茶叶五斤,复令各商具“永不售卖烟土”结。於是烟商失利,遂生觖望。

义律耻见挫辱,乃鼓动国人,冀国王出干预。国王谋於上下议院,佥以此类贸易本干中国例禁,其曲在我。遂有律土丹者,上书求禁,并请禁印度栽种。又有地尔洼,作鸦片罪过论,以为既坏中国风俗,又使中国猜忌英人,反碍商务。然自烧烟之信传入外洋,茶丝日见翔踊,银利日长,义律遂以为鸦片兴衰,实关民生国计。

时林则徐令各洋船先停洋面候查,必无携带鸦片者,始许入口开舱。各国商俱如命。独义律抗不遵命,谓必俟其国王命定章程,方许货船入口,而递书请许其国货船泊近澳门,不入黄埔。则徐严驳不许,又禁绝薪蔬食物入澳。义律率妻子去澳,寄居尖沙嘴货船,乃潜招其国兵船二,又取货船配以炮械,假索食,突攻九龙山。参将赖恩爵炮沈其双桅船一,馀船留汉仔者亦为水师攻毁。义律求澳人转圜,原遵新例,惟不肯即交殴毙村民之犯;又上书请毋逐尖沙嘴货船,且俟其国王之命。水师提督关天培以不交犯,掷还其书。冬十月,天培击败英人,义律遁。十一月,罢英人互市,英货船三十馀艘皆不得入。又搜捕侦探船,日数起。英商人人怨义律,义律不得已,复遣人投书乞恩,请仍回居澳门。林则徐以新奉旨难骤更,复严斥与之绝。而英货船皆泊老万山外洋不肯去,惟以厚利啗岛滨亡命渔舟蜑艇致薪蔬,且以鸦片与之市。是月,广东增严海防。

二十年春正月,广东游击马辰焚运烟济英匪船二十馀。夏五月,林则徐复遣兵逐英人於磨刀洋。时义律先回国请益兵,其国遂命伯麦率兵船十馀及印度兵船二十馀来粤,泊金星门。则徐以火艘乘风潮往攻,英船避去。英人见粤防严,谋扰闽,败於厦门。六月,攻定海,杀知县姚怀祥等。事闻,特旨命两江总督伊里布为钦差大臣,赴浙督师。七月,则徐遣副将陈连升、游击马辰,率船五艘攻英帅士密於磨刀洋。马辰一艘先至,乘风攻之,炮破其船。

八月,义律来天津要抚。时大学士琦善任直隶总督,义律以其国巴里满衙门照会中国宰相书,遣人诣大沽口上之,多所要索:一,索货价;二,索广州、厦门、福州、定海各港口为市埠;三,欲敌体平行;四,索犒军费;五,不得以外洋贩烟之船贻累岸商;六,欲尽裁洋商浮费。琦善力持抚议,旋宴其酋目二十馀人,许陈奏。遂入都面陈抚事。乃颁钦差大臣关防,命琦善赴粤东查办。是月,免浙江巡抚乌尔恭额,以失守海疆,又英人投书不受故也。义律既起椗,过山东,巡抚讬浑布具犒迎送,代义律奏事,谓义律恭顺,且感皇上派钦差赴粤查办恩。罢两广总督林则徐,上谕切责,以怡良暂署总督事。会义律南行过苏,复潜赴镇海。时伊里布驻浙,接琦善议抚咨,遣家丁张喜赴英船犒师。英水师统领伯麦踞定海数月,闻抚事定,听洋艘四出游弈。至馀姚,有土人诱其五桅船入拦浅滩,获黑白洋人数十。伊里布闻之,飞檄馀姚县设供张,委员护入粤。

冬十月,琦善抵广州,寻授两广总督。义律请撤沿海诸防。虎门为广州水道咽喉,水师提督驻焉。其外大角、沙角二炮台,烧烟后,益增戍守。师船、火船及蜑艇、扒龙、快蟹,悉列口门内外,密布横档暗椿,至是裁撤殆尽。义律遂日夜增船橹,造攻具;首索烟价,继求香港,且行文趣琦善速覆。十二月五日,突攻沙角炮台,副将陈连升等兵不能支,遂陷,皆死之。英人又以火轮、三板赴三门口,焚我战船十数艘,水师亦溃。英人乘胜攻大角炮台,千总黎志安受伤,推炮落水,溃围出,炮台陷。英人悉取水中炮,分兵戍守,於是虎门危急。水师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游击马辰等守靖远、威远炮台,仅兵数百,遣弁告急,不应。廷钰至省泣求增兵,以固省城门户。琦善恐妨抚议,不许。文武僚属皆力请,始允遣兵五百。义律仍挟兵力索烟价及香港。二十一年春正月,琦善以香港许英,而未敢入奏,乃归浙江英俘易定海。义律先遣人赴浙缴还定海,续请献沙角、大角炮台以易之。琦善与订期会於莲花城。义律出所定贸易章程,并给予香港全岛,如澳门故事,皆私许之。

既而琦善以义律来文入奏,帝怒不许。罢琦善并伊里布,命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尚书隆文、湖南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赴粤剿办。时义律以香港已经琦善允给,遍谕居民,以香港为英属埠。又牒大鹏营副将令撤营汛。粤抚怡良闻之,大骇,奏闻。帝大怒,合籍琦善家。遂下诏暴英人罪,促奕山等兼程进,会各路官兵进剿。寻以两江总督裕谦为钦差大臣,赴浙视师。时定海、镇海等处英船四出游弈,裕谦遣兵节次焚剿,并诛其酋目一人。二月,英人犯虎门,水师提督关天培死之;乘胜薄乌涌,省城大震。十三日,参赞杨芳抵粤,各路官兵未集,而虎门内外舟师悉被毁。杨芳议以堵为剿,使总兵段永福率千兵扼守东胜寺,陆路总兵长春率千兵扼凤凰冈水路。英人率师近逼,虽经凤凰冈官兵击退,仍乘潮深入,飞炮火箭并力注攻。会美领事以战事碍各国商船进口,赴营请进埔开舱,兼为英人说和,谓英人缴还定海,惟求通商如旧,并出义律书,有“惟求照常贸易,如带违禁物,即将货船入官”之文。时定海师船亦至粤,杨芳欲藉此缓兵退敌,遂与怡良联衔奏请。帝以其复踵请抚故辙,严旨切责不许。三月,诏林则徐会办浙江军务,寻复遣戍新疆。

四月,奕山以杨芳、隆文等军分路夜袭英人,不克。英人遂犯广州城。不得已,仍议款。义律索烟价千二百万。美商居间,许其半。议既定,奕山奏称义律乞抚,求许照旧通商,永不售卖鸦片,将所偿费六百万改为追交商欠。抚议既定,英人以撤四方炮台兵将扰佛山镇,取道泥城,经萧关、三元里,里民愤起,号召各乡壮勇,四面邀截,英兵死者二百馀,殪其渠帅伯麦等。义律驰援,复被围。亟遣人突出告急於广州知府余葆纯,葆纯驰往解散,翼义律出围登舟免。时三山村民亦击杀英兵百馀。佛山义勇围攻英民於龟冈炮台,歼英兵数十,又击破应援之杉板船。新安亦以火攻毁其大兵船一,馀船遁。义律牒总督示谕,众始解散。

义律受挫,久之,始变计入闽,攻厦门,再陷。复统兵攻定海,总兵葛云飞等战没。裕谦以所部兵赴镇海,方至,而英人自蛟门岛来攻。时镇海防兵仅四千,提督余步云与总兵谢朝恩各领其半。步云违裕谦节制,不战先走。英遂据招宝山,俯攻镇海,陷之。裕谦赴水死,谢朝恩亦战殁。英人乘胜据宁波。八月,英人攻鸡笼,为台湾道姚莹所败。九月,命大学士宗室奕经为扬威将军,侍郎文蔚、副都统特依顺为参赞大臣,赴浙,以怡良为钦差大臣,赴闽,会办军务。二十二年春正月,大兵进次绍兴,将军、参赞定议同日分袭宁波、镇海。豫泄师期,及战,官军多损失。是月,姚莹复败英人於大安。二月,英人攻慈谿营,金华协副将朱贵及其子武生昭南、督粮官即用知县颜履敬死之。是月,起用伊里布。先是伊里布解任,并逮其家人张喜入都遣戍。至是,浙抚刘韵琦请起用,报可。旋以耆英为杭州将军,命台湾设防。

夏四月,英人犯乍浦,副都统长喜、同知韦逢甲等战死。时伊里布已来浙,即命家人张喜见英酋,告以抚事有成,令先退至大洋,即还所俘英人。英人如约,遂以收复乍浦奏闻。英人连陷宝山、上海,江南提督陈化成等死之,遂犯松江,陷镇江,杀副都统海龄。淮扬盐商惧甚,赂英师乞免。

秋七月,犯江宁。英火轮兵船八十馀艘溯江上,自观音门至下关。时耆英方自浙启行,伊里布亦奉诏自浙驰至,遣张喜诣英船道意。英人要求各款:一,索烟价、商欠、兵费银二千一百万;一,索香港为市埠,并通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一,英官与中国官用敌体礼;馀则划抵关税、释放汉奸等款,末请钤用国宝。会耆英至,按款稍駮诘。英突张红旗,扬言今日如不定议,诘朝攻城,遂即夜覆书,一如所言。翼日,遣侍卫咸龄、布政司黄恩彤、宁绍台道鹿泽长往告各款已代请,俟批回即定约。奏上,许之。时耆英、伊里布、牛鉴以将修好,遣张喜等约期相见。马利逊请以本国平行礼见。耆英等遂诣英舟,与璞鼎查等用举手加额礼订约,复亲具牛酒犒师,画诺於静海寺,是为白门条约。自此烟禁遂大开矣。而英犹以台湾杀英俘,为总兵达洪阿、兵备道姚莹罪来诘,不得已,罢之。

十二月,以伊里布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督办通商事。二十三年夏,伊里布卒,诏耆英往代。先许英广州通市。初,英粤东互市章程,各国皆就彼挂号始输税。法人、美人皆言“我非英属”,不肯从,遂许法、美二国互市皆如英例。

二十四年,英人筑福州乌石山,英领事官见浙闽总督刘韵珂,请立商埠,欲於会城内外自南台至乌石山造洋楼,阻之。值交还欠款,照江宁约,已付甲辰年银二百五十万,应将舟山、鼓浪屿退还中国。英公使藉不许福州城内建楼事,不与交还。屡经辩论,始允退还鼓浪屿,然执在彼建屋如故。

福州既得请,遂冀入居广州城。广州民愤阻,揭帖议劫十三洋行,英酋逸去,入城之议遂不行。二十六年秋七月,英人还舟山。十二月,请与西藏定界通商,以非条约所载,不许。二十八年,英酋文翰复请入广州城互市,总督徐广缙拒之。越日,英舟闯入省河,广缙单舸往谕,省河两岸义勇呼声震天。文翰请仍修旧好,不复言入城事。

咸丰元年,文宗嗣位,英人以火轮船驶赴天津,称来吊大行皇帝丧。直隶总督以闻,命却之。三年,洪秀全陷江宁,英以轮船驶至江宁,迎入城,与通款,英人言:“不助官,亦不助洪。”四年,刘丽川据上海作乱。初,英人阻官军进兵,江督怡良等诘之。既而英人欲变通贸易章程,联法、美二国请於粤督叶名琛,不许,遂赴上海见苏抚吉尔杭阿。九月,赴天津。帝命长芦盐政崇纶等与相见,拒其遣使驻京诸条,久之始去。

六年秋九月,英人巴夏里致书叶名琛,请循江宁旧约入城,不省。英人攻粤城,不克逞,复请释甲入见,亦不许。冬十月,攻虎门横档各炮台,又为广州义勇所却,乃驰告其国。於是简其伯爵额尔金来华,拟由粤入都,先将火轮兵船分泊澳门、香港以俟。额尔金至粤,初谋入城,不可。与水师提督、领事等议款,牒粤中官吏,俟其复书定进止,名琛置不答。七年冬十二月,英人遂合法、美、俄攻城,城陷,执名琛去。因归罪粤中官吏,上书大学士裕诚求达。裕诚覆书,令赴粤与新命粤督黄宗汉商办,不省。

八年夏四月,联兵犯大沽,连陷前路炮台。帝命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率师赴天津防剿,京师戒严。帝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赴天津查办,复起用耆英偕往。耆英至,往谒英使,不得见,擅自回京,赐自尽。英有里国太者,嘉应州人也,世仰食外洋,随英公使额尔金为行营参赞。闻桂良至,即持所定新议五十六条,要桂良允许,桂良辞之。津民愤,与英人斗,擒里国太将杀之。桂良、谭廷襄恐误抚局,亟遣人释里国太,送回舟。时廷臣交章请罢抚议,以疆事棘,不得已,始命桂良等与定和约五十六款。六月,遣桂良、花沙纳巡视江苏,筹议诸国通商税则。冬十月,定通商税则。时英人以条约许增设长江海口商埠,欲先察看沿江形势。定约后,即遣水师、领事以轮船入江,溯流至汉口,逾月而返。

是年,议通商善后事。时各国来天津换约,均因桂良原议,改由北塘海口入。独英船先抵天津海口,俄人继之,突背前约,闯入大沽口。直隶总督恒福遣人持约往,令改道,不听。九年夏五月,英船十馀艘驶至滩心。越日,竖红旗挑战,拽倒港口铁钅巢、铁椿,遂逼炮台,开炮轰击。时僧格林沁防海口,开炮应之,沈毁其数船。英人复以步队接战,又败之。十年夏六月,复犯天津海口,直隶提督乐善守北岸炮台,拒战,中炮死。时僧格林沁尚守南岸炮台。诏罢兵议抚,乃自天津退军张家湾,英遂乘势陷天津。寻复遣僧格林沁进军通州。帝仍命大学士桂良往天津议抚。桂良抵津,牒洋人商和局。英公使额尔金、参赞巴夏里请增军费及在天津通商,并请各国公使带兵入京换约。桂良以闻,严旨拒绝,仍命僧格林沁等守通州。

八月,英人犯通州,帝命怡亲王载垣赴通议款。时桂良及军机大臣穆荫皆在,英使额尔金遣其参赞巴夏里入城议和,请循天津原议,并约法使会商。翼日,宴於东狱庙。巴夏里起曰:“今日之约,须面见大皇帝,以昭诚信。”又曰:“远方慕义,欲观光上国久矣,请以军容入。”王愤其语不逊,密商僧格林沁,擒送京师,兵端复作。时帝適秋狝,自行在诏以恭亲王奕为全权大臣,守京师,并诏南军入援。时团防大臣、大学士周祖培,尚书陈孚恩等议筹办团练城守事。恭亲王、桂良驻城外,而英师已薄城下,焚圆明园。英人请开安定门入与恭亲王面议和,乃约以次日定和议,而释巴夏里於狱,遣恒祺送归。九月,和议成,增偿兵费八百万,并开天津商埠,复以广东九龙司地与英人。是年,用里国太帮办税务。

十一年春二月,英人始立汉口、九江市埠,均设洋关。九月,总署因与英使卜鲁士议暂订长江通商章程十二款,纳税章程五款。是月,交还广东省城。卜鲁士始驻京。同治元年,粤贼陷苏、松、常、太各城,各国惧扰上海商务,谋自卫。英水师提督何伯随法、美攻剿,复青浦、宁波诸处。捷闻,嘉奖。九月,与英人续订长江通商章程。二年春,以英将戈登统常胜军,权授江苏总兵。四年秋七月,英交还大沽炮台。

五年春正月,与英人议立招工章程。七年十二月,台湾英领事吉必勋因运樟脑被阻,牵及教堂,洋将茄当踞营署,杀伤兵勇,焚烧军火局库,索取兵费。事闻,诘英使,久之,始将吉必勋撤任。未几,英兵船在潮州,又有毁烧民房、杀死民人事,几酿变。八年九月,与英换新约,英使阿礼国请朝觐,不许。九年,请办电线、铁路,不许。既而请设水底电线於中国通商各口,许之。十年,请开琼州商埠。先是同治七年修新约,英使阿礼国允将琼州停止通商,以易温州。至是,英使威妥玛与法、俄、美、布各国咸以为请,允仍开琼州。十二年,穆宗亲政,始觐见。初因觐见礼节中外不同,各国议数月不决,英持尤力,至是始以鞠躬代拜跪,惟易三鞠躬为五,号为加礼。

光绪元年正月乙卯,英翻译官马嘉理被戕於云南。先是马嘉理奉其使臣威妥玛命,以总署护照赴缅甸迎探路员副将柏郎等,偕行至云南腾越厅属蛮允土司地被戕。时岑毓英以巡抚兼署总督。威妥玛疑之,声言将派兵自办。帝派湖广总督李瀚章赴滇查办。威妥玛遂出京赴上海,於是有命李鸿章、丁日昌会同商议之举。威妥玛至津见李鸿章,以六事相要,鸿章拒之。政府派前兵部侍郎郭嵩焘使英,威妥玛亦欲拒议。又驻沪英商租上海、吴淞间地敷设铁轨,行驶火车,总督沈葆桢以英人筑路租界外,违约,饬停工。至是,威妥玛遣其汉文正使梅辉立赴沪商办,鸿章乃与约,令英商停工,而中国以原价购回自办。初上海既通商,租界内仍有釐捐局,专收华商未完半税之货。至是,威妥玛欲尽去釐捐局,界内中国不得设局徵收釐税,鸿章请政府勿许。

二年五月,谕:“马嘉理案,叠经王大臣与英使威妥玛辩论未洽,命李鸿章商办早结。”六月,命鸿章为全权大臣,赴烟台,与威妥玛会商,相持者逾月,议始定。七月,鸿章奏称:“臣抵烟台,威妥玛坚求将全案人证解京覆讯,其注意尤在岑毓英主使。臣与反复驳辨,適俄、德、美、法、日、奥六国使臣及英、德水师提督均集烟台,往来谈宴,因於万寿圣节,邀请列国公使、提督至公所燕饮庆贺,情谊联洽。翌日,威使始允另议办法,将条款送臣查核。其昭雪滇案六条,皆总理衙门已经应允,惟偿款银数未定。其优待使臣三条:一,京外两国官员会晤,礼节仪制互异,欲订以免争端;一,通商各口会审案件;一,中外办案观审,两条可合并参看。观审一节,亦经总署於八条内允行。至通商事务原议七条:一,通商各口,请定不应抽收洋货釐金之界,并欲在沿海、沿江、沿湖地面,添设口岸;一,请添口岸,分作三项,以重庆、宜昌、温州、芜湖、北海五处为领事官驻紥,湖口、沙市、水东三处为税务司分驻,安庆、大通、武穴、陆溪口、岳州、玛斯六处为轮船上下客商货物;一,洋药准在新关并纳税釐;一,洋货半税单,请定划一款式,华、洋商人均准领单,洋商运土货出口,商定防弊章程;一,洋货运回外国,订明存票年限;一,香港会定巡船收税章程;一,各口未定租界,请再议订。以上如洋药釐税由新关并徵,既免偷漏,亦可随时加增;土货报单严定章程,冀免影射冒骗诸弊;香港妥议收税办法,均尚於中国课饷有益。其馀亦与条约不背。英使又拟明年派员赴西藏探路,请给护照,因不便附入滇案、优待、通商三端之内,故列为专条。免定口界、添设口岸两事,反覆争论,乃允免定口界,仅於租界免抽洋货釐金,且指明洋货、土货仍可抽收。将来洋药加徵,稍资拨补,似於大局无甚妨碍。至添口岸一节,总署已允宜昌、温州、北海三处,赫德续请添芜湖口,亦经奏准。今仍坚持前议,准添四口,作为领事官驻紥处所。其重庆派英员驻寓,总署已於八条内议准,未便即作口岸,声明俟轮船能上驶时,再行议办。至沿江不通商口岸上下客商货物一节,自长江开码头后,轮船随处停泊,载人运物,因未明定章程,碍难禁阻。英使既必欲议准,似不在停泊处所之多寡,要在口岸内地之分明。臣今与订‘上下货物,皆用民船起卸,仍照内地定章,除洋货税单查验免釐外,有报单之土货,只准上船,不准卸卖,其馀应完税釐,由地方官一律妥办’等语,是与民船载货查收釐金者一律,只须各地方关卡员役查察严密耳。英使先请湖口等九处,臣与釐定广东之水东系沿海地方,不准骤开此禁,岳州距江稍远,不准绕越行走,姑允沿江之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处,轮船可暂停泊,悉照内地抽徵章程。臣复与德国使臣巴兰德议及德国修约添口,即照英国议定办理。威妥玛请半年后,开办口岸租界,免洋货釐,洋药并纳釐税,须与各国会商,再行开办,因准另为一条。至派员赴西藏探路一节,条约既准游历,亦无阻止之理。臣於原议内由总理衙门、驻藏大臣查度情形字样,届时应由总理衙门妥慎筹酌。迨至诸议就绪,商及滇案偿款。英使谓去冬专为此事,调来飞游帮大兵船四只,保护商民,计船费已近百万。臣谓两国并未失和,无认偿兵费之例,嘱其定数。英使谓吴淞铁路正滋口舌,如臣能调停主持,彼即担代,仍照原议作二十万,遂定议。因於二十六日,将所缮会议条款华、洋文四分,彼此画押盖印互换。至滇边通商,威使面称拟暂缓开办,求於结案谕旨之末,豫为声明。”疏入,报闻。鸿章仍回直督本任。约成互换,是为烟台条约。约分三端:一曰昭雪滇案,二曰优待往来,三曰通商事务。又另议专案一条。是年,遣候补五品京堂刘锡鸿持玺书往英,为践约惋惜滇案也。

三年,英窥喀什噶尔,以护持安集延为词。陕甘总督左宗棠拒之。英人欲中国与喀什噶尔划地界,又请入西藏探路,皆不行。是年始於英属地星嘉坡设领事。四年秋八月,福建民毁英乌石山教堂,英人要求偿所失乃已。五年,英欲与中国定釐税并徵确数。总署拟仍照烟台原议条款,税照旧则,釐照旧章。

七年十月,李鸿章复与威妥玛议洋药加徵税釐。初,洋药税釐并徵之议,始发於左宗棠,原议每箱徵银一百五十两。其后各督抚往来商议,讫无成说。滇案起,鸿章乃与威妥玛议商洋药加徵税釐。威妥玛谓须将进出口税同商,定议进口税值百抽十,而出口税以英商不原加税为辞,并主张在各口新关釐税并加,通免内地釐金。鸿章以欲通免釐金,当於海关抽税百二十两,须加正税三倍。如不免釐金,则须增加一倍至六十两。既,威妥玛接到本国拟定鸦片加税章程数条:“一,釐税并徵增至九十两;二,增正税至五十两,各口釐金仍照旧收;三,拟由中国通收印度鸦片,而印度政府或约於每年减种鸦片,或由两国商定当减年限,至限满日停种,至每石定价,或按年交还,或另立付价,时候亦由两国订明,其价或在香港拨还,或在印度交兑,其事则官办商办均可;四,拟立专办洋药英商公司,每箱应偿印度政府一定价值,应纳中国国家一定釐税,至缴清此项釐税后,其洋药在中国即不重徵,印度政府约明年限,将鸦片逐渐裁止。”初,威妥玛於进口已允值百抽十,至是因洋药税釐未定,又翻。又欲於各口租界外,酌定二三十里之界,免收洋货釐。鸿章以租界免釐,载在条约,业经开办有年,何得复议推广?拒之。威妥玛又请由香港设电线达粤省,其上岸祗准在黄埔轮船停泊附近之处,由粤省大吏酌定。

九年三月,上谕:“洋药税釐并徵,载在烟台条约,总理衙门历次与英使威妥玛商议,终以咨报本国为词,藉作延宕。威妥玛现已回国,著派出使大臣曾纪泽妥为商办,如李鸿章前议一百一十两之数,并在进口时输纳,即可就此定议。洋药流毒多年,自应设法禁止。英国现有戒烟会,颇以洋药害人为耻。如能乘机利导,与英外部酌议洋药进口、分年递减专条,逐渐禁止,尤属正本清源之计。并著酌量筹办。”纪泽奉旨与英外部议,三年始定。十一年六月,奏曰:“臣遵旨与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侍郎庞斯茀德、克雷等商论,力争数目,最后乃得照一百一十两之数。今年二月,准彼外部允照臣议,开具节略,咨送臣署,且欲另定专条,声明中国如不能令有约诸国一体遵照,英国即有立废专约之权。臣复力争,不允载入专条,彼乃改用照会。详勘所送节略,即系商定约稿。其首段限制约束等语,缘逐年递减之说,印度部尚书坚执不允。其侍郎配德尔密告臣署参赞官马格里云,照专条办法,印度每年已减收英金七十万馀镑,中国欲陆续禁减洋药入口,惟有将来陆续议加税金,以减吸食之人,而不能与英廷豫定递减之法。遂未坚执固争,而请外部於专案首段,加入於行销洋药之事须有限制约束一语,以声明此次议约加税之意,而暗伏将来修约议加之根。至如何酌定防弊章程,设立稽徵总口,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五节固已明定要约。臣此次所定专条第九款又复声明前说,将来派员商定,自不难妥立章程,严防偷漏。其馀各条,核与叠准总理衙门函电吻合。旋承总署覆电照议画押。时適英外部尚书葛兰斐尔退位,前尚书侯爵沙力斯伯里推为首相,仍兼外部。六月三日,始据来文定期七日画押。臣届期带同参随等员前往外部,与沙力斯伯里将续增条约专条汉文、英文各二分,互相盖印画押。按此次所订条约,除第二条税釐并徵数目,恪遵谕旨,议得百一十两外,又於第五条议得洋药於内地拆包零售,仍可抽釐,是内地并未全免税捐。将来若於土烟加重税釐,以期禁减,则洋药亦可相较均算,另加税釐。臣於专条中并未提及土烟加税之说,以期保我主权。”疏入,得旨允行。旋两国派员互换,是为烟台续约。

秋八月,英人议通商西藏。是岁英窥缅甸,踞其都。滇督岑毓英奏请设防,旋遣总兵丁槐率师往腾越备之。中国以缅甸久为我属,电曾纪泽向英外部力争,令存缅祀立孟氏。英外部不认缅为我藩属,而允立孟氏支属为缅甸教王,不得与闻政令。纪泽未允,外部尚书更易教王之说亦置诸不议矣。既,英署使欧格讷以烟台约有派员入藏之文,坚求立见施行。总署王大臣方以藏众不许西人入境,力拒所请。会欧格讷以缅约事自诣总署,言缅甸前与法私立盟约,是以兴师问罪。令若重立缅王,则法约不能作废,故难从命。今欲依缅甸旧例,每届十年,由缅甸长官派员赴京,而勘定滇、缅边界,设关通商,以践前约。王大臣等以但言派员赴京,并未明言贡献,辨争再四,始改为呈进方物,循例举行,而勘界、通商,则皆如所请。欧格讷始允停止派员入藏,藏、印通商,仍请中国体察情形,再行商议。议既定,总署因与欧格讷商订草约四条,得旨允行。十二年九月,请英退朝鲜巨文岛,不听。十月,议琼州口岸。英领事以条约有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府城口字样,谓城与口皆口岸,中国以英约十一款虽有琼州等府城口字样,而烟台续约第三端,声明新旧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国租界,应无庸议云云。英约天津郡城海口作通商埠,紫竹林已定有各国租界,城内亦不作为口岸,以此例之,则琼州海口系口岸,琼州府城非口岸也。十三年秋七月,与英换缅约於伦敦。

十四年春,英人麻葛藟督兵入藏,藏人筑卡御之,为英属印兵所逐。藏人旋又攻哲孟雄境之日纳宗,又败。先是,藏地国初归附,自英侵入印度后,藏遂与英邻。乾隆年,英印度总督曾通使班禅求互市,班禅谓当请诸中国,议未协而罢。哲孟雄者,藏、印间之部落也。道光间,英收为印属。及烟台订约有派员入藏之说,而藏人未知,遂筑炮台於边外之隆吐山,冀阻英兵使不得前。英人以为言,帝谕四川总督刘秉璋,飞咨驻藏大臣文硕、帮办大臣升泰,传各番官严切宣示,迅撤卡兵。於时升泰尚未抵任,文硕未谙交涉,辄以拒英护藏覆奏。於是严旨切责,以长庚代之。仍有旨催令升泰赴藏,传齐番官,谕以:“上年与英人订议,缓办通商,正朝廷护持黄教、覆庇藏番,代筹一永保安全之至计。但令迅速撤卡,印督已言明彼决不越藏、中定界热勒巴拉山岭一步。彼此未经开战,无论此地属藏属哲,将来尚可从容辨论。”时十四年正月也。

寄谕未至,英兵已进攻隆吐,毁其垒,藏番悉溃。乃欲藉通商以缓师,文硕复左右之,竟以藏人与英自行立约入奏。四月丁亥,谕曰:“印、藏通商一事,英人约定并不催办。此次开衅,与通商绝无干涉。文硕始终不明机要,乃欲藉通商为转圜,不思藏为中国属地,岂有听其自行与人立约之理!升泰、文硕接奉此旨,即传集番官,谕以事须禀明驻藏大臣具奏,由总理衙门核定,候旨遵办。”五月庚申,又谕曰:“使英大臣刘瑞芬电称,‘印督近又函达藏官,但令藏众退回原界,便可仍旧和好,绝不欲侵入藏地,致碍两国睦谊。’向来藏务专归商上,第穆呼图克图人尚和平晓事,现在掌办商上,责有专归。升泰接奉此旨,即传谕第穆,令其妥为了结。”

未几,升泰抵任受事。九月,奏言:“藏番自作不靖,肇起兵戈。所有隆吐山南北本皆哲孟雄地,英人虽视为保护境内,实则哲孟雄、布鲁克巴皆西藏属藩,每届年终,两部长必与驻藏大臣呈递贺禀,驻藏大臣循例优加赏犒。唐古特自达赖喇嘛以下,均有额定礼物,商上亦回赏缎疋银茶,与两部复书草稿,必呈送驻藏大臣批准,始行缮覆。哲、布两部遇有争讼,亦禀由藏官酌派汉、番官办理,此哲、布本为藏地属藩之实在情形也。两部长於光绪二年曾各递番字禀,以英人有窥伺藏地之心,请早为设法办理。虽经前西藏粮员四望关通判周溱带同戴琫札喜达结往办,祗取哲孟雄空结一纸,敷衍了事,并不妥筹善后,贻悮边疆,其祸实自此始。嗣后哲夷知藏番并无远虑,始一意与英人交接,又复贪利取租,听英人修路直至捻纳,迄今仍称租界,又藏中自失藩篱之始末也。藏人不知优待属藩,哲部偶受欺凌,不为申理,此时渐觉英人有偪己之心,忽又攘夺哲地以为己有,更扬言哲夷私结英人,屡议起兵攻伐,哲夷内不自安,则益句结英人以图自保,此又藏、印交兵之所由来也。藏人自四月十三日战败之后,不思设法弭患,又复添调各路土兵,分由小道至帕克里,沿途骚扰,良民大受荼毒。番官管饷,又多减刻,人有怨言,军无斗志。除向隶戴琫之兵三千,及工布兵数百人,差可用命,馀则悉系乌合。现劄帕隘以外者一万馀人,分布各口又数千人,一旦败北譁溃,则数千里台站伏莽增多,此内患之堪虞者也。近时开导之难,实因曩时初与外人交涉,商上办事诸员邀三大寺僧众,以护教为名,共立誓词,云‘藏地男女不原与洋人共生於天地,此后藏中男女老弱有违此誓,即有背黄教,人人得而诛之’。此本不肖之徒,为聚众抗官之谋,三大寺僧众亦藉此干预政事。今事机危迫,特旨到藏,第穆亦知凛畏。无如遽违初议,即祸在目前,虽掌办商务之尊,恐亦不免自危,其噶布伦以次更不待言。窥其情形,似非背城一战,难望转机。此臣探其隐衷而言,非藏番等自有此语也。此时兵尚未撤,委员不便前往。且委员至彼办理界务,应与英国何人会议,应请饬询英使,由总署知照藏中,庶免隔阂。近年藏番异常刁悍,今自开兵衅,尚不自知悔悟,实难姑容。第藏卫距川过远,饷绌兵单,无事不形掣肘。臣万不敢不出之审慎,筹虑万全,相机驾驭,冀纾朝廷西顾之忧。”

是月丁卯,又奏:“臣於五月二十六日抵藏,第穆与大小番官僧俗公同递禀,译其情词,总以隆吐之南日纳宗为藏界,藏人设卡系在境内,英人无端恃强动兵侵地为言。臣以经界为地方要政,从前岂无案牍。乃派员将新旧各案卷概行检阅,始寻出乾隆五十九年前大臣尚书和琳、内阁学士和瑛任内奏设鄂博原案一卷,注明藏内界址,系在距帕克里三站之雅拉、支木两山,设有鄂博。又有春丕、日纳宗两处,上年虽系藏界,乾隆五十三年廓番用兵,哲孟雄被廓夷追过藏曲大河,哲部穷蹙,达赖喇嘛始将日纳宗地赏给哲部筦理,原派委员西藏游击张志林原禀,即声叙日纳宗不应作为藏界,只在雅拉、支木两山设立鄂博,禀词甚为明晰。此图惜已佚,又觅得旧图一张,并注明纳荡一地乃哲孟雄边境,藏图南面极边界线之上亦绘有雅拉山,是雅拉山确属藏地南界。至藏人设卡之隆吐山,考之旧图,实无此名,以英人所云日纳宗在隆吐北数十里,而藏番新图则日纳宗又在隆吐之南,显系藏人多绘此一段,饰称藏界。臣既考察明确,即以原卷旧图发交开导委员,转给藏番阅看。番人虽有愧色,然终以日纳宗本属藏地,从前虽赏给哲夷,今哲夷已归英属,应即收回自筦。旋奉电传寄谕,臣即面授第穆。臣深虑第穆使将屯兵先行撤入帕克里,并札饬哲、布两部长亲赴英军,告以藏人畏偪,故兵难先撤,印兵亦宜克践前言,彼此约期同日撤退,仍由臣致信英官,促其速撤。忽又得报,英人於六月二十八日添兵九百馀名,又益以大炮六门。第穆旋亦禀英人屡次攻扑我营。且廓尔喀前王子果尔杂捻曾出奔印度,今亦由印带兵五百名前来助战,闻已过大吉岭,是以未敢撤兵。伏乞饬下总署详告英使,转电印督,约期撤兵,并饬印兵毋得再动。”

疏入,奉上谕:“升泰所陈,颇中肯綮。刘瑞芬八月二十八日电称:‘印兵在热勒巴拉山近处与藏兵攻战,藏兵伤亡数百,印兵追入徵毕山岔。’九月十五日电称:‘英外部照覆,云来攻纳荡之英军统领拉哈玛,已遵印度政府之谕,不可占据藏地,故追入徵毕后,立即退回。印督又报告其政府,谓驻藏大臣将以西历十月三日由拉萨前赴边界,已派政事官保尔前往会晤。’目前升泰想已接晤保尔。藏、哲界址当已查明,印督又有‘甚望速了’之语。著即熟商妥办。”

升泰先使江孜守备萧占先驰往开导,又以知县秀荫继之。藏兵之败也,英兵追至仁进冈,将尽焚山上下民舍。会占先至,见英将力争,乃退屯对邦,而促升泰前往会议。数日,复进据姑布。升泰十一月至,与英员保尔相见於对邦,议经月未就。乃奏言:“英人战胜而骄,必欲诸事议妥始允撤兵。现议哲孟雄事不下十次,保尔必欲将哲为英属,註明条约,而画咱利拉山为界,即历次奏牍所谓热勒巴拉山也。臣议以印督前言‘藏众退回原界,仍守二年以前情形,不在隆吐山驻兵,便可照旧办理,绝不侵入藏界’等语折之,保尔则谓此语当在未开战前,战衅既开,自当另议。通商一事,英人开来条款,直欲到藏贸易。臣百端辨说,始允退至江孜。又答以万不能行,则又意在帕克哩。帕隘乃藏南门户,其险要在山腰之格林卡,若至帕克哩,则已在高原,为廓尔喀、哲孟雄、布鲁克巴三部通衢。目前开导藏番,通商必在界外,始可期其遵从。是以臣坚未允许,保尔意甚怫然。臣惟有平心静气,婉与商榷,冀纾目前之急。”是年英定华工往澳大利亚例限。英君主维多利亚登位五十年,中国遣使致贺。

十五年,升泰复与英人接议通商、分界,久不决。十六年二月,朝旨派总税务司赫德之弟赫政赴藏协商藏、印约事。升泰奏言:“撤兵藏番已原遵旨,所难者分界、通商两大端耳。臣自到边,哲部长之母率其亲族头目来营具禀,云:‘英人昔年立约,曾经议明,无论如何不得逾日喜曲河一步。哲部租地与英,每年应收租费洋银十二千圆,英人分毫未给。此次印、藏构兵,以致殃及,实不原再归英属。’臣维哲孟雄本属小邦,僻在极边。本年印、藏用兵,被英人掠取全土,复迁其部长,安置印度噶伦绷之地,而以重兵驻守扛多,即部长平时治所也。流离转徙,情实可矜。是以此次会议,但许其保护,而必争‘照旧’两字,使藏人不至咎臣办理边事失去属藩,并可藉此羁縻布鲁克巴。至布鲁克巴,地大物博,民俗强悍,其地数倍哲孟雄,实为前藏屏蔽,西人呼为布丹国。上年曾经入贡,其部长向无印信,亦无封号。臣此次到边,其部长派兵千七百人来营效力。臣方饬藏兵遣撤,岂可留此多人,致贻口实?是以优给赏赉,勉以大义,饬令速回,许事后为之代恳天恩。该部人欢忻鼓舞而去。”

赫政既抵藏,升泰与英官开议,保尔虽奉命印督为议约专员,然不得自主,事事仍请命印督。藏番不原与英接壤,必间哲孟雄於中,乃可定界。英既幽哲酋於噶伦绷,直欲收入印度幅员之内,藏人闻之益愤。升泰严饬番官僧俗毋率行干预哲事,而亟使赫政劝阻英官,勿遽更易哲酋,使藏人有所藉口。藏、哲旧界本在雅纳、支木两山间,其后商贩往来另辟捷径,於是有所谓咱利孔道者,即热勒巴拉岭之支麓也。升泰议即咱利山立石画分藏、哲之界,其印、哲旧界在日喜河者,亦拟仍旧,而於条约註明。藏番不原通商,初指对邦附近地为商埠,后始议定后藏之亚东,於其地修建关卡,设汉官治之。藏番甫首肯,而英官又迁延不遽决。升泰亟奏请饬总署促英使迅速议约。总署王大臣旋拟四条,与英使华尔身筹商久之,始议定八款。总署乃上奏,谓:“第一款,藏、哲以咱利山一带山颠为界;第二款,哲地归英保护;第三款,两边各无犯越;其馀缓议。各条善后应办事宜,侭可徐与商榷,彼此派员定议。请简派升泰为全权大臣,与英员先行画押。”奉旨俞允。是岁秋七月,出使大臣薛福成与英外部互换於伦敦,是为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是年德宗大婚,英派使臣华尔身赍英主维多利亚国书致贺,并自鸣钟一座,上刻祝辞云:“日月同明,报十二时,吉祥如意,天地合德,庆亿万年,富贵寿康。”旋命驻使薛福成赴英外部传旨致谢,并递国书。是年英开重庆商埠。

十七年春正月,换约限满,前驻藏大臣升泰遣员黄绍勋、张昉及总务司赫政与英印督兰士丹所派之保尔在大吉岭会议,各拟办法。保尔欲在仁进冈入藏一百五十馀里之法利城即帕克里设关通商,并俟十年后再定入口货税。升泰执定十二年条款“藏、印边界通商,由中国体察情形”之语,辩駮久不决。十八年夏六月,复与保尔商议办法九款,续款二条,定於交界之咱利山下亚东境内为英商贸易所。商上等复怀疑虑,坚请於二款内註明“不得擅入关内”字样,又请禁印茶运藏,一再与英使华尔身辩论,仍不决。至十九年五月,总理衙门奏:“现据赫德称:‘印度已将办法九款更改商订,最紧要之第二款内,註明英商在亚东贸易,自交界至亚东而止;第四款内註明进出口税,俟五年期满酌定税则;至印茶一项,现议开办时不即运藏,俟五年限满,方可入藏销售,应纳之税不得过华茶入英纳税之数;此外各款,均照升泰所拟办理。’臣等查中英通商税则,茶叶每百斤徵银二两五钱,而洋商运华茶至英,每百斤徵银十两。现在先与议定,如印茶入藏,应照华茶入英每百斤税银十两,磋议经年,始克就范。窃思藏约未结三端,自十七年开议至今,已届三年之久,始得印、藏两情翕然允协,即可就此收束,以绥边圉。”是为续议中英会议藏印条款。是年十月,在大吉岭互换。

既又与英议滇、缅界务。初,曾纪泽与英议约,英许中国稍展边界,拟予以潞江以东南掌、拈人之地。既,纪泽又向英外部要求八募之地,不允。英外部侍郎克蕾谓英廷已饬驻缅之英官勘验一地,允中国立埠设关收税,有另指旧八募之说,在八募东二三十里。纪泽因与外部互书节略存卷,暂停不议。旋受代回华。

至是,出使大臣薛福成见英人与暹罗勘界,并有创筑铁路通接滇边之讯,恐分界、通商事宜不早筹议,临时必受亏损。於是上书请与英人提议。及福成往促践前议,英以公法为解,谓:“西洋公法,议在立约之后,不可不遵;议在立约以前,不能共守。”盖不认让中国展边界及以大金沙江为公共江、八募近处勘地、中国立埠设关三端。

薛福成以英既翻前议,因思野人山地绵亘数千里,不在缅甸辖境之内,复照外务部,请以大金沙江为界,江东之境归滇。而印度总督不允,出师盏达边外之昔马攻击野人,以示不原分地之意。又欲借端停商全约。福成仍促速议。久之,英始允将久沦於缅之汉龙、天马两关还中国。又久之,始允让所据之铁壁关。惟虎踞关,英人以深入彼境七八十里,与八募相近,不允让。至於设关,拒尤力。福成以英既不允我地,则英所得於我之权利亦应作废。相持甚久,始就滇境东南商定於孟定橄榄坝西南边外让一地曰科干,又自猛卯土司边外包括汉龙关在内,作一直线,东抵潞江麻栗坝之对岸止,划归中国,约计八百英方里。又车里、孟连土司所属镇边厅,系为两属,亦允全让,并野人山毗连之昔马亦允让。至此界务告一结束。而商务,大金沙江行船、八募立埠设关,英仍不允。福成久与争论,始於行船一事,於约中另立一条,不许他国援例,而设关仍不肯通融。惟约中於英人所得权利,如缅盐不准运入滇境,英关暂不徵收货税,领事仅设一员、限一定驻所,商货仅由二路,不准开埠,英亦无词。遂於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在伦敦定约,共二十条:一、二、三、四,划定各段界线;五,中国不再索问永昌、腾越边界外隙地,英国於北丹泥及科干照所划边界让与中国,孟连、江洪之地亦归中国,惟未定议前不得让与他国;八,各货物分别应税不应税;十、十一,分别各货物准贩运不准贩运;十三,中国派领事驻仰光,英国派领事驻蛮允;十五,定交逃犯例;十七,定中、英民在两国界内相待最优例;又专条内各条款,仅用於两国所指属地,不能用於别处。是为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是年又与英议接滇、缅边界陆路电线条约。寻又议藏、印条款。二十一年夏,中、日和议既成,法索云南普洱徼外猛乌、乌得两地。英使欧格讷以两地属缅江洪,指为违约,欲中国将八募北野人山地,由萨伯坪起,东南到盏达,西南顺南碗河折向瑞丽江,循江至猛卯,向南至工隆、八关、科干皆在内,让归英。不许。英忽请允西江通商,再议野人山地,许之。复要求在肇庆、梧州、桂林、浔州、南宁五府设立领事,佛山、高要、封川、南新墟等处停泊轮船,由广州澳门出入。中国以野人山地减索无几,而通商口岸太多,且桂林在北江之北,浔州、南宁在藤江、龚江上游,并非西江,岂能强索?阻止之。英外部又以北丹尼、科干两地原属缅,为前薛福成定界时误画入华,求索回;又请於腾越、顺宁、思茅三处设领事;及缅甸现有及将来续开之铁路接入中国;又请援照俄、法条约利益,於新疆设领事。再三駮论,始允将新疆设埠及援照俄、法利益一节删去;滇、缅接路一节,改为俟中国铁路展至缅界时彼此相接;滇界领事一节,改为将已设之蛮允领事,改驻或顺宁或腾越一处,其思茅领事,系援利益均霑之例,非英独创;其野人山界线,改为南坎一处作为永租,馀俟两国派员勘定。惟西江通商一节,允至梧州而止,梧州之东,祗开三水县城、江根墟两地,商船由磨刀门进口,其由香港至广州省城,本系旧约所许,仍限江门、甘竹、肇庆、德庆四处,遂定议立中缅条约附款。时二十三年正月也。是年英主维多利亚在位六十年,命张荫桓前往致贺。

二十四年四月,议展香港界址至九龙城,租期九十九年。五月,英租威海卫。初,威海为日本军占领,英人致书日相伊藤博文,原代缴偿款,要求早撤兵。会我偿款缴清,北洋大臣派员收回,英使窦纳乐遂请租借。政府派庆亲王奕劻、尚书廖寿恒与立约,文云:“以刘公岛并在威海湾之群岛及威海全湾沿岸以内十英里之地租与英国,威海卫城墙以内仍由中国自行管理。又所租於英国之水面,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并另备照会,谓“中国重整海军,船舶可泊港内,请英人代为训练”。

是月,英领事因沙市教案,照请开办湖南通商口岸。张之洞以岳州系奉准开埠,尚须体察详商办理,致总署请商缓。总署拟推展两年,英使不允。总署以湖南系我自开口岸,与他口不同,不许,亦不许牵入沙案。久不决。二十五年五月,驻汉英领事牒鄂督张之洞云:“本国巴管带欲乘威拉小兵轮往洞庭湖上下游,先至岳州,再往湘阴、长沙,后往沅江、龙阳、常德、安乡等处。”张之洞以条约并无兵轮准往内地之说,阻之。十二月,英参赞璧阁衔欲由湖南长沙取道常德、永顺入川,过酉阳州抵重庆。张之洞复阻之。寻允改由宜昌入川。

二十六年,拳匪起。五月,汉口英领事法磊斯见张之洞,面述沙侯电云:“如长江一带布置弹压,英原以水师相助。”张之洞答以当与江督刘坤一力任保护,不须外助,力阻之。时英以保全东南商务为辞,已派水师提督西摩入长江。七月二十日,联军入京,英军从广渠门入,各据地段。八月,英与德结保护中国商务土地条款,又欲代中国理财、练兵,却之。西摩欲派小轮入襄河探水道,张之洞阻之。既复议浙衢教案。时湘案未结,英又欲派兵轮往,屡阻之。是年英君主逝,国书致唁,皇太后复专电吊唁之。

二十七年,既与各国议定和约大纲十二条,四月,英人请直隶、山西停考。张之洞以所请与大纲条约第十条不符,辨駮久之,七月,始定议。八月,英商立德欲在川河行驶轮船,沿江购地七处,请地方官註册。英领事照会到鄂,以条约非通商口岸,无准洋商置买地基产业之条,拒之。

十一月,英使马凯赴江、鄂,与刘坤一、张之洞商议免釐,答以去年在京与赫德筹议洋货税釐并徵,必须税至值百抽二五方能免釐。马凯允加进口税而不欲多加。於是朝命尚书吕海寰为办理商约大臣,侍郎盛宣怀副之,并命刘坤一、张之洞皆与议。研商数月,海寰等乃会奏:“臣等奉命会办商约,英使马凯开送约稿二十四款,聚议六十馀次。加税免釐一款,业经奏明,允如所请。此外各款,均经臣等随时会奏。惟第十款内港行轮,续经妥定章程,第十一款通商口岸权利,共议列三条,马凯自请删除。统核所索二十四款,駮拒未允者七:曰洋盐进口,曰内地侨居贸易,曰邮政电报,曰设海上律例,曰整顿上海会审衙门,曰口岸免釐界限,曰货物同在一河免复进口税。议定后而又删除者一:曰通商口岸利权归入加税免釐款内并议。藉为抵制者五:曰新开口岸,曰减出口税,曰三联单,曰子口单,曰常关归新关筦理。商允改妥者十一:曰存票,曰国币,曰广东民船轮船税则一律,曰华洋合股,曰整顿珠江、川江,曰推广关栈,曰保护牌号,曰加税免釐,曰矿务章程,曰内港行轮,曰米穀禁令。此就马凯原议款目分别删改归并者也。臣之洞等复向马凯索议,彼允入约者三款:曰治外法权,曰筹议教案,曰禁止吗啡。皆我补救国计民生要图,幸就范围,实有裨益。马凯於定议后补请入约者二款:曰修改税则年限,曰约文以英文为凭。查系照旧约办理,为约中应有之义。共计十六款。臣等按马凯所请加税之款,意在不得抵原拨釐金五百万以外之洋债赔款及挪作别用,恐各省再将货物收捐,业已先后奏明。本定八月初二日画押,马凯又接英廷来电,必欲增叙详明,以慰加税洋商之意。驻英使臣张德彝亦称英外部谓拟加之税务须降旨归督抚提用,否则不能画押,似英廷用意总虑税加而釐不能撤。臣等详细审度,彼虽请全数拨还各省,而内叙各省向解北京及应还洋债仍如数照拨。我复照会,声明应拨各项即留存海关,听候户部与各省商定抵解。将来户部如何商定派拨划抵,由我自主,彼亦无从过问。且现议偿款易金还银,正以我财力竭蹶为言,则加税声明祗抵裁釐,不涉赔款,可见毫无盈馀,藉可杜列国之口实。画押已延多日,即於八月初四日亥刻,会同英使马凯在上海画押盖印。”疏入,报闻。

同时又续改内港行轮章程十款。自沪苏、沪杭、苏杭三线外,江苏则有海门线自上海东北至海门、苏镇线自苏州至镇江、镇宁线自镇江至江宁、镇清线自镇江至清江;浙江则有馀姚线自宁波至馀姚、舟山线自宁波至舟山、海门线自宁波至台州之海门;安徽则有庐州线自芜湖至庐州;江西则有南昌线自九江至南昌;湖北则有武穴线自汉口至武穴、襄河线自汉口至仙桃镇、岳州线自汉口至湖南岳州;湖南则有湘潭线自岳州至湘潭、常德线自岳州至常德;而福建亦有水口、梅花两线皆发自福州。又议湖南辰州府毙英教士案。是月,英交还关内外铁路。是年,英皇爱惠将加冕,特命贝子载振为专使往贺。先期递国书,向例须候各国专使齐集同见,英皇特定单班先见。届期行鞠躬礼,英主答礼,各述颂词、答词。

二十九年春二月,与英订沪宁铁路借款合同。初,英於光绪二十四年欲揽自沪至宁铁路,令英商怡和承办。已议草约,旋以拳匪乱延缓。久之,始定议以年息五釐,借英金三百二十五万镑。张之洞乃上奏,言:“借英金三百二十五万镑,虚数九扣,年息五釐,五十年为期,准其分次印售金镑小票。如中国国家有款拨给,或中国绅富集资原购,借款总数便应照减,拨还淞沪铁路工价后,即将已成车路暨备造沪宁全路作为借款抵押,所获馀利,银公司得五分之一,即照售票应分之数,另给馀利凭票,十二年半后,每百镑加给二镑半,随时可将小票赎还,二十五年后,便照一百镑原价取赎,毋庸加给。至馀利凭票年期届满,分给馀利即时作废,毋庸取赎。造路期内,就本付息,路成以后,赎票拨本,悉在铁路进款支给。全路订定五年全竣。设无事故,逾此期限,银公司五年内应得馀利全行扣罚。上海设立总管理处一所,本省督抚与督办大臣会派总办两员,会同英员专理工程,另由南洋大臣加派一员,职衔相当,随时查阅账目,禀报督抚稽核。洋工司祗管工程,不能干预地方公事。凡所建筑,悉应顺洽华人意见,尊敬中国官员。借款期内,不收专税。如日后中国推设各项税捐,如印花税之类,别项商税一律徵收,则沪宁铁路亦应照准。全路双轨。地亩总公司自备,仍由银公司垫款,另须购地於标界之外,预备日后推展商务所必需,一并加售小票,综计不得逾英金二十五万镑,年息六釐,在中国应得馀利项下支给,不能仍由铁路进款支付。此项加售购地小票,并无年限,随时可以取赎。造路购用中外材料,按照西例,每百给五,此外别无丝毫加用。汉阳铁厂自造料件,订明侭先购用。凡遇调兵、运械、赈饥各事,照核定车价减半给发,侭先载运。侵碍中国主权,概不得经由此路。正约签定,草约作废。十二个月不兴工,即将正约註销。中国祗认英国银公司,不准转与他国及他国之人民。”报可。十月,又与英订沪宁路电交接办法合同。

三十年四月,英新任水师提督率大小兵船十艘抵沪,欲进长江。张之洞闻之,电阻,英提督仅以四艘入江,至江宁而止。是年与英订保工条约。时英於南斐洲新属欲招华工开矿,政府援咸丰十年约,与订专章。至是,约成,遣领事於华工驻在地善视之。三十一年四月,与英续订滇缅电线约款。英派委印度电务司贝林登为议约专员,电政大臣袁世凯委道员朱宝奎与议。贝林登又请添造江通至思茅副线一条,不许。遂定议签押。

又与英订道清铁路借款行车合同。初,英使向总署索英商承造铁路五条,不许。英复援矿务合同许有修筑铁路由矿山运送矿产至河口以达长江,欲修泽襄铁路。嗣以襄阳至汉口水道不能通畅,请改道泽铁路,欲在河南怀庆府与卢汉衔接;渡河后,折入安徽正阳关以达江苏江浦县之浦口,改名怀浦铁路。总署以怀浦远跨豫、皖,名为纬路,实已斜亘南北,隐然增一幹路,以为有妨卢汉,仍不许。英使乃请修由泽州至道口铁路,许之。铁路大臣盛宣怀等与议借款,为目二十一,行车款十,英金七十万镑,五釐行息,九扣交付,折实六十三万镑。又同时订拟设山西镕化厂及合办矿务合同,并请修广州九龙铁路。英使复请借款合同须由外务部将上谕照会立案,方允画押,许之。

三十二年四月,与英订藏印条约。初,中国於光绪十六、十九两年与英订藏印条约,然藏、哲界牌既未建立,英人入藏细则又久未定。二十九年,印督遣兵入藏。次年春,度大吉岭,据江孜;其夏,遂入拉萨。及达赖私与英订约,驻藏大臣有泰始入告,而英、藏约已成。政府命有泰与英议废约,无效。复命外务部左侍郎唐绍仪为议约全权大臣,赴印度,与英外部专使费利夏会议。费利夏欲我认印藏新约,方允改订,绍仪不可,英遂欲停议。绍仪不得已,与商订约稿六条。外务部王大臣以约内第一款有“英国国家允认中国为西藏之上国”一语最有关系,电绍仪使改“上国”为“主国”,费利夏持不可。约久未定。九月,召绍仪回京,而以参赞张荫棠为大臣,接办约事。外务部商诸英使萨道义,删约稿第一条,英政府允诺,而其他条款则不容再改。然费利夏仍坚持初议,数促荫棠画诺,即第一条亦不能增减一字,荫棠力拒之。会英廷新易政府,继任者乃饬萨道义在京续商。久之始议订正约五条。

未几,片马交涉又起。片马处滇、缅交界之间,属於腾越。英并缅甸,至是两国会勘境界。至片马附近,各执为本国土地,久不决。时英又欲遣工程师勘腾越至大理中间道路,请中国保护。滇督丁振铎照会英领事,以滇现奏设公司自行修造,与前会勘时情形不同,请勿派往。英使朱尔典旋照会外务部,云:“据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七日照会,英得有承造新街至腾越铁路之权,而承办此段较短之铁路,英政府不能视为足抵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准法政府或法政府所指之法商修造劳开至云南府铁路之利益。”外务部覆,引中缅附约,谓:“第十二条载明中国答允将来审量在云南修建铁路与贸易有无裨益,如果修建,即允与缅甸铁路相接。是该处中国境内铁路应由中国自行审量。迨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九、十月十六等日,本部先后复萨前大臣照会,均一再守此旨,并声明法国铁路由云南边界修至云南,本为条约所准,与滇缅约意不同。缘两国交涉各有约章可据,固不能相提并论也。逮二十八年二月初三日准萨前大臣照称本国署理腾越烈领事不日将往云南府,与滇督面商铁路边界各事宜,滇缅铁路相接为振兴商务之举,凡在滇省,允给法商之利益,应一体允给英商。本部当以原照所称面商铁路边界各事宜,又称滇缅铁路相接,曰边界,曰相接,均系按照原约立论,故於是月初七日以据咨滇督也。嗣於本年正月准滇督文,称准英务领事照会,接烈领事来电,奉缅政府电,拟由新街达腾越修造一铁路,以便商人运货,先派公司勘明可否能修,再议商办。当复以派员会勘,各修各路、各出各费等语,是滇与英领事所迭次议商者,亦均扼定约章铁路相接之一语,毫无刺谬。本年五月,滇督奏请修理腾越小铁路,筹款自办,奉旨允准,原期中国云南境内次第修建,以符与缅路相接之权。乃贵大臣来照,以为英政府得有承造新街至腾越铁路之权,并引二十八年二月初七日之文为据,而以允给法商之利益相比例,实与中缅附约暨本部迭次照会之意不符。”盖不认英有造腾越铁路之权也。

三十三年正月,与英订九广铁路借款正合同。初,英既得九龙,即请承修由广州至九龙铁路。总署令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与英商怡和洋行议办,已签草合同五条,旋因事未行。至是,又以为请。外务部电知粤督岑春煊,以此项草约虽云仿照沪宁办法,而沪宁路长费钜,九广路短费少,情形不同,应查酌第二款,熟权利弊,派员与中英公司研商,以符原议。四月,与英公司代理人罗士、濮兰德议,岑春煊欲照津榆铁路办法。濮兰德以成议在先,不允,由粤到京,与唐绍仪等接议。久之约成,议借英金一百五十万镑,照虚九四折纳,年息五釐,以本路作抵押,三十年为期满,十二年半后按照列表分期还本。二十五年以前,如欲於表额外多还股本,每英金一百镑加还两镑半。中英公司代售此项股票。其股票填明价值若干镑,由中国驻英大臣与英公司商定,所有建路及一切工需,均由粤督督办。其重要职司,应用中国人,允当开工时,即於广州设立总局一所,总理造路行车各事,由总督派中国总办一人管理,佐以英国总工程司及总管帐各一人,均由总督核准。英公司办事出力,给予酬金三万五千镑,两期交付,其一切用钱暨酬劳费均在内。并声明此路确系中国产业。倘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八个月并未兴工,即作废纸。所载权利,均不得让给他国,中国亦不得另建一路以夺本路利益。旋签押。

六月,政府命湖南巡抚岑春蓂查办云南与英画界失地案。先是云贵总督丁振铎委候补知府石鸿韶与英领事烈敦会勘腾越北段尖高山以北界,从尖高山起向北勘,越高黎共雪山直抵丽江府所管地。烈敦执定以大哑口为界,石鸿韶执定以小江边为界。贵州提学使陈荣昌奏参石鸿韶定界有失地事,政府命岑春蓂查办。春蓂派候补道沈祖燕往勘,旋覆禀云:“卷查烈领事此次所勘之界,系从尖高山起,东至札山,过狼牙山、磨石河头、搬瓦丫口、姊妹山、大哑口、茨竹丫口、片马丫口直上高黎共雪山北往西藏。所云大哑口,即为恩买卡河与潞江中间之分水岭。其照会石道有云,由明光河头直上高黎共雪山顶,由山顶北往西藏,凡水入金沙江者,概归缅甸管理等语。若不幸照此定界,则是由滇而蜀而藏,边界之地所被其割去者,当以数千里计。外务部所谓‘直是分割华境,是断不能允从,可无庸置议’者也。若石道所拟以小江边为界,系从尖高山起,由磨石河头直上歪头山,过之非河,经张家坡,登高良共山,又抵九角塘河,顺小江边,复另行横出,上至小江源,又至板厂山为止。查其所勘之界,於腾越、保山、云龙、龙陵各属土司素所管辖之地,数百年来向化中国者,一旦弃去不少。又言北段界务,自以外务部所言之界线,由尖高山起至石我、独木二河之间,循恩买卡河至小江西恩买卡河之东之分水岭为界。按此岭当是他戛甲大山,最为持平。且英使本有以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作为定界,又云天然界线系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江之分水岭等语,与此正合。则此次勘界,即於恩买卡河循流而行,至小江止,已足满意。且所勘滇、缅北段,本祗为腾越与野人山之界,则必执定腾越诸土司之属地及野人山之分界处以画界,自是一定不易之理。而与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又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江之分水岭,并与译出薛星使福成二十年签押英文图内之恩买卡分水岭,其部位亦均相符合。石道并不先自详审界限,而惟处处曲徇,以致失误,此真为人意料所不及者也。查此次勘界,英使既言以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为界,又言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河之分水岭,既明曰以东,又明曰自东流入,何以任烈领事之混为西流,竟勘至狼牙山迤北至大哑口而止?此其误者一。又外务部覆称明有‘各守边界’之文,此为甘稗地、茨竹、派赖烧杀之役而起,各守之地,自即在此。何以不实守此小江边界之说,至小江顺流而下,而反另向东行,指鹿为马,再直上别寻一小江源至板厂山为界?此其误者二。又英使所言天然界线,乃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水之分水岭,而烈领事所勘,乃指恩买卡河与龙江之分水岭,谓岭之东所有溪河均入明光龙江,岭之西所有溪河均入恩买卡、金沙江,以此岭之东西为中、缅之分界。石道不能明据小江东流,力为駮斥,而乃以山形水势则然一语,含混答覆,而竟任烈领事之随意所指,东西自便。此其误者三。且即如英使照会恩买卡河与潞江之分水岭之说,此岭即为大哑口,亦祗西勘至片马丫口为止,何以任烈领事直上高黎共雪山,竟偕测绘王生,勘至丽江府属兰州边界始回也?此其误者四。又小江外如噬戛等寨,系腾越属之茨竹、大塘土司所辖,笼榜系保山属之登埂土司所辖,确凿可据。乃烈领事照会言‘贵道来示,谓已摒诸化外’,而石道覆称又言‘业经声明久在化外’。石道责在勘界,并不援据力争,而反先自认‘久在化外’,实所不解。此其误者五。又茅贡等寨原系滇滩属土司所辖,本中国旧有之地,不过英兵曾经至此,并强收门户税而已,并非英人实已占为属地,而中国有允认之明文也。乃石道照会谓‘早经贵国办过案件,不复管理’,竟绝不置辨。此其误者六。至於大哑口外,如甘稗地等各处,烈领事欲仿三角地成案,作为永租。既欲议租,则已明认为中国之地,正可趁此力駮,使之无辞可遁。计大哑口外共有一十八寨,其地甚广,岂可轻弃?且既认租,则茨竹、派赖烧杀一百十四命之案,明是入我中国之界,正可提议,使之不能诿卸,何以绝不辨论?此其误者七。又狼速之地,甚为辽阔,一名狼宋。大理府志:‘莪昌散处於狼宋、曹涧、赶马撒之间,道光十八年准兵部议,以赶马撒、曹涧等寨归云龙州管辖’,则狼速乃大理府属境。若如石道所勘,另寻一小江源至板厂山为界,则不特噬戛等一十八寨摒诸化外,且并将狼速地一带地方亦概弃之不问矣。此其误者八。然此八者,甚害尚祗在滇省也。更有大误足以为将来之后患者:一则小江外之狼速地一旦弃去,再北而为怒夷,其地踞龙、潞两江之上流,东接维西、中甸,直通丽江,北与四川之巴塘、里塘诸土司相接,西北即可以通至西藏;一则高黎共雪山之地任其节外生枝,自往履勘,将来若果曲从,则即可从此高黎共雪山之顶,沿潞江、金沙江之上流由北直进,不特球夷、怒夷之地去其大半,即维西属之铺拉笼、西藏属之擦瓦龙一带皆将被其所侵占,所失之土地岂尚可以数计?”岑春蓂得覆,即据以入奏。上谕革石鸿韶等职,仍不允。

时因津镇铁路借款,直隶、山东、江苏三省商民欲废约,英不允,允改章。德与英同。英又因鄂境修造粤汉、川汉两路需款,欲借款於中国,却之。是年,山西商务局与英福公司议定赎回开矿制铁转运合同。初,晋省矿由晋商与福公司商人罗沙第订立合同。旋於光绪二十四年复由商务局绅商与福公司改订借款章程二十条。三十一年,又经盛宣怀续立合同四条。案久未结。至是商务局员绅并全省代表各员在京开议,订定赎回自办合同十二条,赎款行平化宝银二百七十五万两,由山西商务局担任,按期交清。

三十四年二月,与英订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先是沪杭甬铁路已立有草合同四条:一,订草约章程,与沪宁铁路章程一样;二,将来订正约,仍与嗣后商定核准之沪宁正约一样;三,从速测勘;四,如有地方窒碍之处,即行更正,俟订正约,即会同入奏。至是浙江绅士筹办全省铁路,欲废前约,收回自办。英使不允,因命侍郎汪大燮等与英公司改商借款办法,久未决。於是政府再命侍郎梁敦彦接议,分办路、借款为两事,路由中国自造,除华商原有股本侭数备用外,约仍需英金一百五十万镑,即向英公司筹借,按九三折扣交纳,年五釐息,以三十年为期;并声明如所收此路进项不足,由关内外铁路馀利拨付;凡提用款项,均由邮传部或其所派之人经理;此铁路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之权,全归中国国家;英公司代购外洋材料机器,以三万五千镑作为酬劳,一切用银均在内;选用英总工程司一人,仍须听命於总办等语。遂定议。九月,与英订藏印通商章程。是年,借英汇丰及法汇理银行款,收回京汉铁路。

宣统元年四月,督办铁道大臣张之洞与英及德、法、美四国银行订粤汉川汉铁道借款草约,豫定六百万镑。会之洞卒,复与盛宣怀立约续成之。又与英及德两公司续订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共二十四款,借英金五百万镑,年息五釐,路工四年造竣。二年,英人以兵力据片马,设炮台於高黎贡山,侵踞小江以北茶山土司地。滇人大愤,各省人亦起应之,遂电政府请力争。滇督李经羲亦请外务部与英使交涉,英卒不退兵。三年,复派员与英划境,不省。是年度支部尚书载泽与英及德、法、美缔结一千万镑借款契约,以改革币制及东三省兴业为词,是为四国借款契约。又与英订禁烟条件。原议十年递减,至是中国以为国内栽种吸食渐已减少,欲缩短年限禁绝,与英特订专条,期印药不入中国。而第三条又言广州、上海二口为最后之结束,不能骤禁,於是烟卒不能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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