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林祁充格 冯铨孙之獬、李若琳 陈名夏 陈之遴 刘正宗张缙彦
刚林,瓜尔佳氏,字公茂,满洲正黄旗人,世居苏完。初来归,隶正蓝旗,属郡王阿达礼。授笔帖式,掌翻译汉文。天聪八年,以汉文应试,中式举人,命直文馆。崇德元年,授国史院大学士,与范文程、希福等参与政事。疏请重定部院承政以下官各五等,又疏请定试士之法,皆报可。太宗四征不庭,疆宇日辟。刚林屡奉使军前,宣布威德,咸称上旨。积功,授世职牛录章京。八年,阿达礼有罪,改隶正黄旗。
世祖定鼎,进世职二等甲喇章京。三年、四年,迭主会试。考满,进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五年,复进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赐号“巴克什”。六年,充太宗实录总裁,复主会试。疏请令六科录诸臣章奏并批答,月送史馆,备纂修国史,报可。八年,以编撰明史阙天启四年至七年实录,请敕悬赏购求;崇祯一朝事责无考,其有野史、外传,并令访送。章下所司。
睿亲王多尔衮薨,得罪。刚林阿附睿亲王,参与移永平密谋,又与大学士祁充格擅改太祖实录,为睿亲王削匿罪愆、增载功绩,坐斩,籍没。
祁充格,乌苏氏,满洲镶白旗人,世居瓦尔喀。国初从其族吉思哈等来归。太宗时号“四贝勒”,以祁充格娴习文史,令掌书记。天聪五年,初设六部,授礼部启心郎。八年,考绩,授牛录额真。崇德元年,睿亲王多尔衮伐明,攻锦州,命巩阿岱往济师,祁充格从师有功,还报捷。三年,睿亲王复伐明,太宗亲饯於郊。祁充格以不启豫亲王多铎从上出送,又於是日私往屯庄,坐死,命宽之,夺官,贯耳鞭责,以隶睿亲王。顺治二年,授弘文院大学士,充明史总裁官、册封朝鲜世子正使。四年,考满,加授牛录额真。六年,充太宗实录总裁官,与刚林等同主会试。八年,与刚林同诛。
冯铨,字振鹭,顺天涿州人。明万历进士,授检讨。谄事魏忠贤,累迁文渊阁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以微忤罢去。庄烈帝既诛忠贤,得铨罢官后寿忠贤百韵诗,论杖徒,赎为民。
顺治元年,睿亲王既定京师,以书徵铨,铨闻命即至,赉冠服、鞍马、银币。令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与大学士洪承畴疏请复明票拟旧制,又与大学士谢升等议定郊社、宗庙乐章。十月朔,世祖御皇极门受贺,给事中孙承泽疏纠朝班杂乱,语侵内院。铨与升、承畴乞罢,谕令益殚忠猷,以襄新治。
二年,授弘文院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御史吴达劾铨向降将姜瓖索银三万,许以封拜,未称其意;内院政本所关,乃令其子源淮擅入,张宴欢饮。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亦交章劾铨得招抚侍郎江禹绪金;为源淮贿招抚侍郎孙之獬充标下中军;礼部侍郎李若琳为铨党羽,庸懦无行。御史李森先疏继入,语尤峻,略谓:“明二百馀年国祚,坏於忠贤,而忠贤当日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皆成於铨。此通国共知者。请立彰大法,戮之於市。”疏并下刑部鞫问,刑部以所劾不实,启睿亲王。王集廷臣覆谳,以铨降后与之獬、若琳皆先薙发,之獬家男妇并改满装,诸臣遂谋陷害。王谓三人者皆恪遵本朝法度,诘责科道诸臣。给事中龚鼎孳言铨附忠贤作恶,铨亦反诘鼎孳尝降李自成。王问鼎孳:“铨语实否?”鼎孳曰:“岂惟鼎孳,魏徵亦尝降唐太宗。”王因斥鼎孳,遂寝其事。以森先言过甚,夺官,互见森先传。
三年正月,铨疏言:“臣蒙特召入内院,列同官旧臣之前,臣固辞不敢。摄政王面谕:‘国家尊贤敬客,卿其勿让!’今海宇渐平,制度略定。金台骏骨,暂示招徕。久假不归,实逾涯分。况叨承宠命,赐婚满洲,理当附籍满洲编氓之末。回绎尊贤敬客之谕,辗转悚惧,特恳改列范文程、刚林后。如以新旧为次,并当列祁充格、宁完我后。”得旨:“天下一统,满、汉无分别。内院职掌等级,原有成规,不必再定。”是年命典会试,列范文程、刚林后,宁完我前。四年,复典会试。六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八年,上亲覈诸大臣功绩,谕:“铨先经吴达奏劾得叛将姜瓖贿,便当引去;乃隐忍居官,七年以来,无所建白:令致仕。李若琳憸险专擅,与铨朋比为奸,夺官,永不叙用。”铨既罢,代以陈名夏,坐事夺官;代以陈之遴,亦不久罢。上复召铨还,谕曰:“国家用人,使功不如使过。铨素有才学,博洽谙练,朕特召用,以观自新。”铨至,召见,又与承畴、文程等同夕对论翰林官贤否,上曰:“朕将亲试之!”铨奏曰:“南人优於文而行不符,北人短於文而行或善。今取文行兼优者用之可也。”上颔之,仍授弘文院大学士。以议总兵任珍罪坐欺饰论绞,上命宽之。铨入谢,奏对失旨,谕诫之。
龚鼎孳为左都御史,复劾铨,上命指实。鼎孳言铨罪过颇多,惟以密勿票拟,非如诸曹有实可指,上切责鼎孳。十二年,居母丧,命入直如故。寻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十三年,上以铨衰老,加太保致仕,仍令在左右备顾问,铨疏请回籍,许之。十六年,改设内阁,命以原衔兼中和殿大学士。康熙十一年,卒,谥文敏。旋命削谥。
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明天启进士,授检讨,迁侍读。以争毁三朝要典入逆案,削籍。顺治元年,侍郎王鳌永招抚山东。土寇攻淄川,之獬斥家财守城。山东巡抚方大猷上其事,召诣京师,授礼部侍郎。二年,师克九江,之獬奏请往任招抚,从之,加兵部尚书衔以行。三年,召还。总兵金声桓劾之獬擅加副将高进库、刘一鹏总兵衔,市恩构衅;之獬议抚诸将怀观望,不力攻赣州。之獬疏辨,下兵部议,夺之獬官。四年,土寇复攻淄川,之獬佐城守,城破,死之,诸孙从死者七人,下吏部议恤。侍郎陈名夏、金之俊议复之獬官,予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议之獬已削籍,不当予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
李若琳,山东新城人。明天启进士,授检讨。顺治元年,起原官,累迁少詹事,兼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裁,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兼祭酒如故。二年,请更定孔子神牌,复元制曰大成至圣文宣王,下礼部议,定称大成至圣先师。再迁礼部侍郎。五年,进尚书。六年,加太子太保。既罢归,未几卒。
陈名夏,字百史,江南溧阳人。明崇祯进士,官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降李自成。福王时,入从贼案。顺治二年,诣大名降。以保定巡抚王文奎荐,复原官。入谒睿亲王,请正大位。王曰:“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旋超擢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师定江南,九卿科道议南京设官。名夏言:“国家定鼎神京,居北制南。不当如前朝称都会,设官如诸行省。”疏入称旨。三年,居父丧,命夺情任事,请终制,赐白金五百,暂假归葬,仍给俸赡其孥在京者。五年,初设六部汉尚书,授名夏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八年,授弘文院大学士,进少保,兼太子太保。
名夏任吏部时,满尚书谭泰阿睿亲王,擅权,名夏附之乱政。睿亲王薨,是夏,御史张煊劾名夏结党行私,铨选不公,下王大臣会鞫,谭泰袒名夏,坐煊诬奏,论死。语详煊传。是时御史盛复选亦以劾名夏坐黜。迨秋,谭泰以罪诛,九年春,复命王大臣按煊所劾名夏罪状,名夏辨甚力。及屡见诘难,词穷,泣诉投诚有功,冀贷死。上曰:“此辗转矫诈之小人也,罪实难逭!但朕已有旨,凡与谭泰事干连者,皆赦勿问。若复罪名夏,是为不信。”因宥之,命夺官,仍给俸,发正黄旗,与閒散官随朝,谕令自新。
十年,复授秘书院大学士。吏部尚书员缺,侍郎孙承泽请以名夏兼摄,上责承泽以侍郎举大学士,非体。翌日,命名夏署吏部尚书。上时幸内院,恒谕诸臣:“满、汉一体,毋互结党与。”名夏或强辞以对,上戒之曰:“尔勿怙过,自贻伊戚。”诸大臣议总兵任珍罪,皆以珍擅杀,其孥怨望,宜傅重比。名夏与陈之遴、金之俊等异议,坐欺蒙,论死,复宽之,但镌秩俸,任事如故。
十一年,大学士宁完我劾之,略言:“名夏屡蒙赦宥,尚复包藏祸心。尝谓臣曰:‘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其情叵测。名夏子掖臣,居乡暴恶,士民怨恨。移居江宁,占入官园宅,关通纳贿,名夏明知故纵。名夏署吏部尚书,破格擢其私交赵延先,给事中郭一鹗疏及之,名夏欲加罪,以刘正宗不平而止。浙江道员史儒纲为名夏姻家,坐事夺官逮问,名夏必欲为之复官。给事中魏象枢与名夏姻家,有连坐事,应左迁,仅票俸。护党市恩,於此可见。臣等职掌票拟,一字轻重,关系公私;立簿注姓,以防推诿。名夏私自涂抹一百十四字。上命诰诫科道官结党,名夏擅加抹改,其欺罔类是。请敕大臣鞫实,法断施行。”疏下廷臣会鞫,名夏辨诸款皆虚,惟“留发复衣冠”,实有其语。完我与正宗共证名夏诸罪状皆实,谳成,论斩,上命改绞。掖臣逮治,杖戍。
陈之遴,字彦升,浙江海宁人。明崇祯进士,自编修迁中允。顺治二年,来降,授秘书院侍读学士。五年,迁礼部侍郎。六年,加右都御史。八年,擢礼部尚书。御史张煊劾大学士陈名夏,语涉之遴,鞫不实,免议,加太子太保,九年,授弘文院大学士。
时捕治京师巨猾李应试,王大臣会鞫,之遴默不语,王大臣诘之,之遴曰:“上立置应试於法则已,如或免死,则必受其害,是以不言。”王大臣等以闻,上以诘之遴,疏引罪。上以之遴既悔过,宥之。调户部尚书。议总兵任珍罪,与名夏及金之俊持异议,坐罪,宽贷如名夏。十二年,奏请依律定满臣有罪籍没家产、降革世职之例,下所司议行。复授弘文院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十三年,上幸南苑,召诸大臣入对,谕之遴曰:“朕不念尔前罪,屡申诰诫,尝以朕言告人乎?抑自思所行亦曾少改乎?”之遴奏曰:“上教臣,臣安敢不改?特臣才疏学浅,不能仰报上恩。”上曰:“朕非不知之遴等朋党而用之,但欲资其才,故任以职。且时时教饬之者,亦冀其改过效忠耳。”因责左副都御史魏裔介等媕阿缄默,裔介退,具疏劾之遴植党营私,当上诘问,但云“才疏学浅”,良心已昧;并言之遴讽礼部尚书胡世安举知府沈令式,旋为总督李辉祖所劾,是为结党之据。给事中王桢又劾之遴市权豪纵,昨蒙诘责,不思闭门省罪,即於次日遨游灵佑宫,逍遥恣肆,罪不容诛。之遴疏引罪,有云:“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上益不怿,下吏部严议,命以原官发盛京居住。是冬,复命回京入旗。十五年,复坐贿结内监吴良辅,鞫实,论斩,命夺官,籍其家,流徙尚阳堡,死徙所。
刘正宗,字可宗,山东安丘人。明崇祯进士,自推官授编修。福王时,授中允。顺治二年,以荐起国史院编修。累迁秘书院学士。十四年,授吏部侍郎,擢弘文院大学士。吏部尚书缺员,谕以“正宗清正耿介,堪胜此任,加太子太保,管吏部尚书”。
御史杨义论部推越次,正宗与辨,执相诟詈。给事中周曾发,御史姜图南、祖建明交章劾之。御史张嘉复以正宗昏庸衰老,背公徇私,疏请罢斥。下部议,以无实据,寝其事。给事中朱徽复劾正宗擅拟佥事许宸迁通政司参议,不由会推,又未专疏题明。正宗以疏忽引咎,当俸,援恩诏以免。旋引疾乞休,不允。辞尚书,命以兼衔回内院,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四年,考满,进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五年,改文华殿大学士。
十六年,上以正宗器量狭隘,终日务诗文,廷议辄以己意为是,降旨严饬,并谕曰:“朕委任大臣,期始终相成,以惬简拔初念。故不忍加罪,时加申戒。当痛改前非,称朕优容宽恕之意。”十七年,自陈乞罢,不允。左都御史魏裔介劾“正宗自陈奏内不叙上谕切责,无人臣礼。李昌祚叛案有名,票拟内升。先后荐董国祥、梁羽明,今皆事败,被劾不自检举。欺君之罪何辞?正宗与张缙彦为友,缙彦序正宗诗曰‘将明之才’,诡谲尤不可解。正宗弟正学,为郑成功总兵,正宗嘱巡抚耿焞躐升中军。蠹国乱政,其事非一端。请乾断以杜祸萌”。御史季振宜继劾,亦及国祥、正学,并正宗贪贿营利诸事。正宗疏辨,略谓:“李昌祚为叛党,裔介身为法司,何不早行纠参?例凡荐举之官,在本任不职,追坐举主。国祥、羽明皆升任后得罪。缙彦序臣诗有曰‘将明之才’,臣诗稿见存,缙彦序未见此语。”疏入,上夺正宗官,下王大臣会鞫;亦责裔介、振宜不早纠参,并夺官待质。旋议上裔介、振宜劾正宗罪状鞫实者十一事,罪当绞。上斥“正宗性质暴戾,器量褊浅,持论偏私,处事执谬。惟事沽名好胜,罔顾大体,罪戾滋甚。从宽免死,籍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十八年,圣祖即位,以世祖遗诏及正宗罪状,当置重典,愍其衰老,贷之。未几病卒。
张缙彦,河南新郑人。明崇祯进士,自知县行取授主事。再授编修,擢兵部尚书。顺治元年,诣固山额真叶臣军前纳款,福王授以总督,乃遁去。既,复受洪承畴招降。九年,以荐下吏部考核。十年,授山东右布政。十五年,擢工部侍郎。十七年,甄别三品以上大臣,降授江南徽宁道。裔介劾正宗,词连缙彦,夺官逮讯。御史萧震疏劾缙彦编刻无声戏,自称“不死英雄”,惑人心,害风俗。王大臣会鞫,论斩,上命贳死,籍其家,流徙宁古塔。寻死於戍所。
论曰:刚林相太宗,与范文程、希福并命,祁充格掌记室,於创业宜皆有功。铨故明相,谙故事,与名夏皆善占对。名夏劝进虽不用,以此邀峻擢。之遴、正宗各有所援引,知当时亦颇用事。际初运,都高位,而不足以堪之。诛夷削夺,曾莫之惜。正宗倾名夏,亦不免於罪,尤可鉴矣。
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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