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一
有清以武功定天下。太祖高皇帝崛起东方,初定旗兵制,八旗子弟人尽为兵,不啻举国皆兵焉。太宗征藩部,世祖定中原,八旗兵力最强。圣祖平南服,世宗征青海,高宗定西疆,以旗兵为主,而辅之以绿营。仁宗剿教匪,宣宗御外寇,兼用防军,而以乡兵助之。文宗、穆宗先后平粤、捻,湘军初起,淮军继之,而练勇之功始著,至是兵制盖数变矣。道、咸以后,海禁大开,德宗复立海军,内江外海,与水师并行。而练军、陆军又相继以起,扰攘数年,卒酿新军之变。以兵兴者,终以兵败。呜呼,岂非天哉!今作兵志:一曰八旗,二曰绿营,三曰防军,附陆军,四曰乡兵,五曰土兵,六曰水师,七曰海军,八曰边防,九曰海防,十曰训练,十一曰制造,十二曰马政,并分著於篇。
八旗
清初,太祖以遗甲十三副起,归附日众,设四旗,曰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复增四旗,曰镶黄、镶白、镶红、镶蓝,统满洲、蒙古、汉军之众,八旗之制自此始。每旗三百人为一牛录,以牛录额真领之。五牛录,领以札兰额真。五札兰,领以固山额真。每固山设左右梅勒额真。天命五年,改牛录额真俱为备御官。天聪八年,定八旗官名,总兵为昂邦章京,副将为梅勒章京,参将为甲喇章京,各分三等。备御为牛录章京。什长为专达。又定固山额真行营马兵为阿礼哈超哈,其后曰骁骑营。巴雅喇营前哨兵为噶布什贤超哈,其后曰护军及前锋营。驻防盛京兵为守兵,预备兵为援兵。各城寨兵为守边兵。旧蒙古左右营为左右翼兵。旧汉兵为乌真超哈。孔有德之天祐兵,尚可喜之天助兵,并入汉军。九年,以所获察哈尔部众及喀喇沁壮丁分为蒙古八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崇德二年,分汉军为二旗,置左右翼。四年,分为四旗,曰纯皂、曰皂镶黄、曰皂镶白、曰皂镶红。七年,设汉军八旗,制与满洲同。世祖定鼎燕京,分置满、蒙、汉八旗於京城。以次釐定兵制。
禁卫兵大类有二:曰郎卫,曰兵卫。郎卫之制,领侍卫内大臣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内大臣六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分四等。更有蓝翎侍卫。凡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由三旗简用,汉侍卫由武进士简用,皆无定员。初,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天子自将,选其子弟曰侍卫,凡值殿廷,以领侍卫内大臣统之。宿卫乾清门、内右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宿卫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咸从。其扈从,后扈二人,前引十人,豹尾班侍卫六十人。凡佐领亲军,镶黄旗满洲八十五佐领,蒙古二十八佐领,每佐领亲军二人;正黄旗满洲九十三佐领,蒙古二十四佐领;正白旗满洲八十六佐领,蒙古二十九佐领。三旗亲军选六十人随侍卫行走,馀皆值宿。巡幸则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咸从。行营则列两厢,馀於幔城之隅,环拱宿卫。康熙二十九年,以武进士技优者拔置侍卫,偕三旗值宿。雍正十一年,以亲军未满十年者,挑选前锋。满、汉八旗左右翼各设前锋统领一人,备警跸宿卫。侍卫班内有上驷院侍卫,司辔、司鞍。其兼尚虞、鹰鹞房、鹘房、十五善射、射鹄、善扑等侍卫,统在三旗额内,俱无定员。銮仪卫亦侍从武职。设掌卫司内大臣一人,銮仪使三人,冠军使十人,云麾使、治仪正、整仪尉各有差,专司乘舆卤簿。校尉由内府选者为旗尉,由五城选者为民尉。此八旗郎卫制也。
兵卫之制,定鼎初,即以上三旗守卫紫禁宫阙,以护军统领、参领、前锋统领率之。噶布什贤超哈满洲、蒙古八旗分左右翼备宿卫。内务府三旗,各设佐领三人,旗鼓佐领四人,正黄旗设朝鲜佐领一人,每二丁设马甲一,每佐领各设领催六、护军十五,以领侍卫内大臣率之。内务府官兵守护行宫者,分东西北三路,设千总等官、兵额不等。热河行宫亦如之。其守护陵寝者,顺治初,永陵、福陵、昭陵各设云骑尉、骑都尉。嗣后盛京三陵,增设总管、防御、骁骑校。京师东西陵制亦如之。所属各旗骁骑有差。八年,制定亲王至辅国公等,以次设长史、护卫等官。十七年,定八旗汉字官名,固山额真曰都统,梅勒章京曰副都统,甲喇章京曰参领,牛录章京曰佐领,昂邦章京曰总管,乌真超哈曰汉军。凡满、蒙、汉各旗共选四千八百人为养育兵,训练技艺。嗣后兵额屡增。乾隆中,满、蒙养育兵至二万三百馀人。盛京打牲乌拉,设总管、协领、佐领等员,辖打牲兵丁。吉林之参户,蜜户,渔户,猎户,鹰、狐、獭、鹳诸户,咸隶内府三旗。其巡捕营汛守外七城门,上设步兵汛二十五所,城外分中南北三营,马步兵汛额各有差,统以参将、游击等。畅春、圆明、静明等园守兵,统以守备。康熙初,定驻跸之地,八旗护军分左右翼巡宿,启跸则三旗营总、护军参领随行。十三年,定八旗步兵二万一千馀名,鸟枪步兵凡千七百三十七名。又定内九门外七门设城门校,辖十六门门军。其步军营汛守皇城内各汛专用满洲,城外各汛兼用蒙古、汉军。寻定上驻园,则八旗两翼,翼分七汛,更番宿卫。每日当值之前锋、鸟枪护军共七百二十人。二十一年,定田猎每年三举,八旗各简前锋军校以从。二十二年,定车驾巡幸期。八旗骁骑营於内外城并增汛所。二十三年,以黑龙江所进精骑射、善杀虎者编虎枪营。三十年,设火器营。雍正元年,设巡捕营,马兵汛十五,步兵汛五十二。凡朝会期,协尉、副尉率步军巡警。二年,谕各旗共选四千八百教养兵,习长枪挑刀各艺。四年,令八旗前锋习射,月六次。其专司防火者曰防范兵。九年,令五旗门汛护军、马甲均归本营操演。令三旗增训练兵二千,编为二营。十三年,额定马甲五千二百五十,春秋二季合操。乾隆十四年,设云梯兵一营。又於昆明湖设赶缯船,以前锋军习水战。二十五年,令来京回人编一佐领,以和卓为佐领统辖之,后皆准此。三十九年,定大阅头队前锋八旗,分为八队,每队小旗八,海螺四,为殿后兵。四十一年,以来京之番子视回人例,编一佐领,统於内务府正白旗。四十六年,增京师步军左右二营,合南北中为五营,分二十三汛,领兵一万,於八旗汉军鄂尔布、步甲、閒散内择壮丁充补。嘉庆四年,令巡捕五营以中营作提标,管圆明园五汛,参将四人,分管南北左右四营,共十八汛,两翼总兵分辖之。十七年,以增设之健锐营归左翼,外火器营归右翼,合八旗前锋、内火器营、骁骑营凡三十六营。咸丰三年,谕京师各旗营兵十四万九千有奇,统兵大臣分班亲阅,马步火器,务令精整,不得以临时召募滥充。十年,从胜保请,令八旗兵加练枪炮抬枪。同治四年,谕醇亲王训练神机营,旗、绿各营,亦随时校阅。光绪二十四年,选练神机营马步队,以万人为先锋队,习枪炮及行阵战法。此八旗兵卫制也。
八旗驻防之兵,大类有四:曰畿辅驻防兵,其藩部内附之众,及在京内务府、理藩院所辖悉附焉;曰东三省驻防兵;曰各直省驻防兵,新疆驻防兵附焉;曰藩部兵。
畿辅驻防兵制,顺治初,独石口、张家口、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并设防御一人或二人,采育里、固安县设防守尉、防御有差。康熙十四年,察哈尔八旗,每旗设总管一人,副总管一人,参领三人,佐领、骁骑校、护军校各有差。捕盗官每旗二人,亲军、前锋各二,护军十七,领催四,骁骑二十五。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之。山海关总管一人,防御八人,满、蒙、汉兵七百有奇。寻设张家口总管一,防御七,兵百三十有奇。独石口、古北口增防御各二,喜峰口防御二,冷口、罗文峪防御各一,兵多则六十八,少则十二人。雍正三年,设天津水师营都统一,协领六,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三十二,旗兵千六百人,蒙古兵四百人,分左右两翼。乾隆三年,增热河驻防兵二千人,委前锋校、前锋、领催、鸟枪领催、马甲、鸟枪马甲、炮甲、弓矢匠各有差,以千四百人驻热河,四百驻喀喇河屯、二百驻桦榆沟。八年,改山海关总管为副都统,增协领、佐领诸属,满、蒙、汉兵共八百人,分左右翼。二十六年,设察哈尔都统一人,驻张家口,理八旗游牧,兼辖防兵,副都统二人,驻左右翼游牧边界。四十五年,设驻防密云满、蒙兵二千。嘉庆三年,增热河围场副都统。九年,改总管。十五年,改设都统一人。以厄鲁特达什达瓦降众徙居科布多,旋分其属为三旗,设总管、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寻移至热河,作为官兵。先是康熙中,建避暑山庄於热河,设总管、守备、千总分守各行宫。乾隆间,增建行宫,设千总、委署千总一二人,兵自六人至九十八人不等。木兰围场总管一人。康熙季年,设有防御八及满、蒙兵百馀。迨乾隆中年,增左右翼长二,骁骑校八,驻兵共八百人。每一兵给地一顷二十亩,或地不宜耕种,则改给牛羊。木兰之地,周遭树栅为界,设营房八,卡伦四十,八旗各分五卡伦,各以旗兵守之。道光四年,谕驻京旗兵,遇闰月赏给甲米,他省不得援例。此畿辅驻防制也。
东三省驻防兵制,共驻四十四所,兵三万五千三百馀人。凡前锋、领催、马甲、守门库等兵,步甲、夜捕手、匠役、养育兵、鸟枪马甲、领催、水手之属,或设或否,名额多寡,各视驻地所宜,损益区置之,初无定限。
其在盛京,天聪间始设驻防於牛庄、盖州,兵九十六人。顺治元年,世祖将迁燕京,设盛京八旗驻防兵,以正黄旗内大臣和洛会总统之,以镶黄旗梅勒章京统左翼,正红旗梅勒章京统右翼。每旗设满洲协领一,佐领四,蒙古、汉军佐领各一。设熊岳城守官,其下满洲佐领三,汉军佐领一,锦州、凤凰城、宁远城守官,其下各设满洲佐领各二,汉军佐领一,兴京、辽阳、牛庄、岫岩、义州城守官,满洲佐领各一人,盖州、海州满、汉佐领各一,统驻防兵。康熙元年,改盛京昂邦章京为镇守辽东等处将军,梅勒章京二人为副都统,统辖协领、佐领、骁骑校。四年,改辽东将军为奉天将军。十四年,设锦州、义州城守尉各一,佐领、骁骑校各有差。各边门皆置防御一。寻设开原防御三,金州防御一,兵弁各有差。五十五年,设金州驻防水师营,船十号,兵五百,水手一百。雍正五年,设熊岳副都统一人,广宁、义州、锦州、宁远至山海关设副都统一,复州、南金州、凤凰城、岫岩、旅顺等处设副都统一,分辖旗兵。乾隆十二年,改奉天将军为镇守盛京将军。盛京各额兵都一万五千有奇。
其在吉林,顺治十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一,梅勒章京二,佐领、骁骑校各八。十八年,设吉林水师营。康熙元年,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将军,梅勒章京为副都统。三年,设水师营总管各员。七年,增宁古塔协领二。十年,以宁古塔副都统一,佐领、骁骑校各十一,兵七百,移驻吉林。又增吉林协领八,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二,兵六百人。寻增防御十五人。十五年,移宁古塔将军驻吉林,留副都统於宁古塔,增吉林副都统一人。三十一年,设伯都讷协领二人,佐领、骁骑校各三十,防御八。五十三年,设三姓、珲春协领一,佐领、骁骑校、防御有差。雍正三年,设阿勒楚喀协领一人,佐领、骁骑校、防御各五。十年,设三姓副都统一人。寻设吉林鸟枪营参领一人,佐领、骁骑校各八,鸟枪兵千。乾隆十三年,令打牲乌拉兵归吉林将军兼辖。先是顺治时,设打牲乌拉协领二,又设总管一人,统辖珠轩头目,及参、蜜、渔、猎诸户,专司采捕诸役。后递增佐领、防御八,骁骑校十或八,额兵千。至是以在吉林境,命兼统於吉林将军。二十一年,设阿勒楚喀副都统一人。道光六年,以双城堡移驻京旗分左右翼,各设总、副屯达二人。嗣又分一旗五屯,增总、副屯达各六人。
其在黑龙江,当康熙初年,自吉林移水师营来驻齐齐哈尔等处,水手一千有奇。盛京壮丁散处者,随时编入八旗。巴尔呼人、锡伯人居近吉林,卦勒察人居近伯都讷,库尔喀人居近珲春,并设佐领、骁骑校等分驻。其东北最远者,索伦、达呼尔二部,天命、天聪间,相率内附,其后分充各城额兵。至鄂伦春所居益远,使马、使鹿部分处山林,业捕貂,皆审户比丁,列於军伍。二十二年,初置黑龙江将军,原水师营总管等并属之,设副都统二,协领四,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四,防御八,满洲兵千,索伦、达呼尔兵五百,驻爱珲城。二十三年,设打牲处总管一,副总管二,以索伦、达呼尔壮丁编设佐领、骁骑校。寻於墨尔根城设驻防兵。二十九年,移将军驻墨尔根,又增协领四,佐领、骁骑校各七,索伦、达呼尔兵四百馀,以副都统一人统兵驻爱珲。寻设兵千馀驻防齐齐哈尔。三十八年,将军复自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四十九年,设墨尔根副都统一人。雍正六年,增设打牲处总管三,满洲、索伦、达呼尔副总管十六,索伦、达呼尔佐领、骁骑校各六十二。十年,设呼伦贝尔统领一,索伦、巴尔呼总管、副总管各二,佐领、骁骑校各五十,兵三千,寻增兵二千有奇。厄鲁特总管、副总管各一。乾隆八年,改呼伦贝尔统领为副都统。嘉庆九年,以齐齐哈尔等处承种官田马甲归各本旗,所垦新田,改增养育兵耕种。咸丰八年,增黑龙江马甲千。光绪八年,将军文绪请由黑省至茂兴设七站,由茂兴至呼兰设五台,共台站六十人,置掌路记防御一,骁骑校二,领催六,分隶钤束。黑龙江八旗兵约分五类:曰前锋,共百四十六人,佩橐鞬,负旗帜,为先导;曰领催,供会计书写,马甲之长也,共七百四十八人;曰马甲,又称披甲,共九千二百十三人;曰匠役,为鸟枪、弓、铁、鞍诸匠,共一百五十二人;曰养育兵,康熙季年,始以旗兵屯田,至嘉庆中,改屯田马甲为养育兵,共八百人。别有未入伍者曰西丹,译言控马奴,不得预征伐之事。此东三省驻防制也。
各直省驻防制,顺治二年,始设江南江宁左翼四旗,陕西西安右翼四旗,皆置满、蒙兵二千,弓匠二十八,铁匠五十六。六年,於山西太原设正蓝、镶蓝二旗满、蒙驻防兵,暨游牧察哈尔兵。初,太宗亲征察哈尔,降土默特之众,后编为二旗,设左右翼,都统部众得同办事。旋裁都统,以旗务掌之将军、副都统,与内八旗等。至是,游牧察哈尔遂列於山西驻防。十一年,设山东德州镶黄、正黄二旗满、蒙领催、马甲暨弓、铁匠。十五年,增设西安佐领、骁骑校二十八,骁骑一千。设浙江杭州满、蒙八旗马甲、步甲、弓匠,汉军马甲、步甲、铁匠,满、汉棉甲兵,共四千有奇。其后每旗并增佐领、骁骑校、骁骑。十六年,改设京口驻防镇海将军一,副都统二,协领、参领、防御、佐领、骁骑校有差。寻增江宁、西安步甲各一千。
康熙十三年,增西安右翼四旗满、蒙马甲千,弓、铁匠十四,汉军马甲等,江宁马甲千。后又各增兵二千及弓、铁匠等。是年增京口步甲千人。十五年,设陕西宁夏八旗满、蒙领催,马甲,步甲,弓、铁匠。十九年,设福建福州左翼四旗汉军领催、马甲、步甲、铁匠,及满、蒙步甲。二十年,设广东广州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汉军领催、马甲、炮甲、弓匠。二十二年,设湖广荆州八旗满、蒙领催,马甲,步甲,弓、铁匠,共二千八百有奇,寻增至四千人。是年又增西安将军,增满洲左右翼副都统各一,汉军左右翼亦如之,八旗满、蒙协领各八,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不等,满、蒙、汉兵共七千,满、蒙步军七百,暨弓、铁匠等。二十三年,续设广州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五旗汉军兵,设将军一人,副都统二,协领、参领各八,防御、骁骑校各四十,八旗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领催、骁骑、炮骁骑、弓、铁匠共三千有奇,兼置绿旗左右前后四营,将领八,兵三千四百有奇。寻於福州、荆州、宁夏、江宁、京口、杭州并分设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领催、骁骑各有差。京口步军内兼设鸟枪、弓、箭、长枪、藤牌等兵额。是年增设杭州驻防八旗满、蒙、汉兵共三千二百人。三十二年,设山西右卫八旗满、蒙、汉护军、领催、马甲、铁匠共五千六百有奇,以将军统之,设随甲四十八,笔帖式六。三十六年,裁京口绿旗水师总兵,改设京口副将,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人,兵一千九百人。五十九年,设河南开封满、蒙领催,鸟枪领催,马甲,鸟枪马甲,弓、铁匠。六十年,设四川成都副都统一,协领四,佐领、防御、骁骑校、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骁骑暨步军,弓、箭、铁匠。
雍正元年,福州驻防汉军步兵悉改马兵。二年,增太原、德州驻防兵各五百人。六年,设福州驻防水师营协领一人,佐领、防御各二,骁骑校六,水师五百。七年,设驻防浙江乍浦水师营。设青州驻防将军、副都统各一人,协领四,佐领、防御、骁骑校十六,暨八旗满、蒙兵弓、铁匠。设广州驻防水师营协领一人,佐领、防御各二,骁骑校、八旗汉军水师领催有差。八年,以各省驻防汉军营伍废弛,令所在将军训练之。设驻防青州八旗满洲兵二千人。增右卫驻防兵五百人,自将军及两翼副都统以下,设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满、蒙前锋,满、蒙、汉领催等,及骁骑三千有奇。十三年,设甘肃凉州八旗满、蒙、汉兵凡二千人。设驻防庄浪八旗满、蒙、汉兵凡千人。
乾隆二年,设驻防绥远城,以征准噶尔之满、蒙、汉开户家丁二千四百,热河驻防兵千,及右卫蒙古兵五百,凡三千九百人。设凉州将军、副都统各一人,满、蒙、汉佐领、防御、骁骑校、步军尉及八旗骁骑二千人,步军六百人。又设庄浪驻防副都统一人,满、蒙、汉协领、佐领、防御、步军尉及八旗骁骑一千人,步军四百人。四年,改宁夏驻防步甲六百为养育兵。增荆州养育兵四百人。十年,设江宁驻防养育兵。二十一年,定开封城守尉归巡抚统辖。二十二年,裁京口将军,以绿旗左右营改隶江宁将军。二十五年,改绥远城将军驻防兵额,步军、养育兵各四百,共领催、前锋、骁骑实二千四百人。二十八年,以土默特二旗归绥远城将军统辖。设归化城副都统一人。三十九年,改杭州驻防步军一百二十八人为养育兵。四十一年,设成都驻防将军一人。四十九年,增西安副都统一人。嘉庆十二年,饬各将军不得以老弱充兵额。此各直省驻防制也。
新疆驻防兵制,乾隆二十五年,始议於新疆设兵驻守。命阿桂率满洲、索伦骁骑五百,绿营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捕马哈沁,招抚厄鲁特,并筑城屯垦。其后陆续由内地增调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种,分二十五屯,设屯镇总兵。其明年,阿桂奏定卡伦侍卫十五人,增伊犁驻防马兵千五百,合原额兵凡二千五百人。二十七年,以凉州、庄浪驻防兵五千,并户口移驻伊犁。旋以新疆底定,设驻防兵制。凡卡伦兵以侍卫领之,屯田兵以督屯武职领之,驻防马兵以佐领领之,绿旗兵以营员领之,而特设将军为之总辖。侍卫、章京等皆按年番替。二十九年,调绿营兵千,在伊犁河岸筑惠远城。其管理筑城兵,设副将一,守备二,千总二,把总八。以察哈尔移驻兵一千八百户编两昂吉,领队大臣统之,设十二佐领,分左右二翼,每佐领设兵二百。以黑龙江移驻户千编一昂吉,设六佐领,领队大臣统之。又拨锡伯兵、热河满、蒙兵各一千,及达什达瓦厄鲁特兵五百,俱携眷驻伊犁。定马兵永远驻守,绿旗兵五年番换。三十年,以投出之厄鲁特人编一昂吉,与达什达瓦部众俱为厄鲁特昂吉,以领队大臣统之。原厄鲁特兵作厄鲁特右翼。自领队大臣以下,二三等侍卫、蓝翎侍卫无定员。三十一年,定乌鲁木齐驻办事大臣及协办大臣,统驻防兵及工作官兵,置经理新疆贸易、稽察卡伦台站各官。三十二年,定左翼厄鲁特六佐领为上三旗,右翼厄鲁特共十佐领编为下五旗。三十四年,增惠宁城满兵领队大臣一人。三十七年,以投诚之沙毕纳尔人等归入下五旗厄鲁特,增设四佐领统之。嘉庆二十年,於沙毕纳尔四佐领内增副总管一人。道光十年,以惠远城满兵四千六百有奇,巴燕岱满兵二千一百有奇,谕将军等不得议增兵额。同治六年,以哈萨克人东犯,饬李云麟训练厄鲁特、蒙古兵以防之。增布伦托海办事大臣,督率喇嘛,建署治事,并设帮办一人。此属新疆北路者也。
其在南路防兵,乌什驻总理回务参赞大臣、协办大臣各一人,统辖满洲、绿旗及屯田各官兵,兼辖阿克苏、赛里木、拜城各驻防兵。所属有侍卫、章京等官。满洲营领队侍卫二,驻辖翼长、参领各一,副参领、委署参领各二,前锋校六,绿旗营游击以下、屯田副将以下各十八人。阿克苏驻章京一,绿旗营游击一。赛里木驻翼长一,兼统拜城驻防。叶尔羌驻办事参赞大臣及领队大臣,统辖满洲营领队副都统、侍卫、参领、副参领等,如乌什例。和阗、喀什噶尔并驻办事大臣及领队大臣,统辖满洲营侍卫、章京、领队侍卫、参领、副参领等,暨绿营总兵、参将等官。库车驻办事官,统辖绿营都司以下官,兼辖沙雅尔事。哈喇沙尔驻办事官,统辖绿旗营城守,及屯田驻防兵。辟展驻领队大臣一,统协领、佐领以下暨步兵、绿旗兵。
乾隆二十四年以后,於乌什驻办事大臣,阿克苏驻办事大臣、协办大臣各一人,叶尔羌设办事大臣二人,及章京、卡伦侍卫等。满洲营设副都统一人,统健锐营前锋参领、副参领等,安西满洲营佐领五品官、索伦五品官、察哈尔佐领等,绿营总兵、游击以下各官。又於和阗驻领队总兵官及游击以下。又喀什噶尔驻总兵、理回疆事务大臣、协办大臣各一。满洲营设副都统一,领队侍卫二。领队侍卫兼统索伦兵。索伦设委署副总管及佐领各二,察哈尔总管一,副总管二,及护军校以下。绿营设提督及都司以下官。英阿萨尔驻领队总兵官一,兼统索伦、察哈尔、绿旗兵。又於库车、哈喇沙尔、辟展并驻办事大臣。初台站之改,属辟展者凡六。每台置外委千、把总一人。叶尔羌西路南北路卡伦六,各置坐卡侍卫一人,东西南三路凡二十一台,各置笔帖式一人。沙雅尔南路卡伦一。库车东路至哈喇沙尔西凡十台。台置笔帖式一人。每台、卡俱置防守兵,多至十人,少或一人,俱有供役回人十户。寻各官兵归并乌什、阿克苏,止驻一章京及游击以下,旋改驻协办大臣及领队侍卫等。喀什噶尔之总理大臣移驻乌什之永宁,寻改设办事大臣二人。三十一年,撤回索伦兵,改遣健锐营兵九百人换防,并令健锐营翼领一人,正副委署参领十八人,护军校二十四人,统兵分驻各回城。四十四年,裁辟展办事大臣,改设领队大臣。旋设吐鲁番屯田都司以下官。
道光八年,以阿克苏为南路適中之地,增兵一千,移柯尔坪防兵五百归阿克苏,裁拜城参将以下弁兵,共新旧防兵二千二百人,守卡借差兵外,得练兵一千三百人,控制各路。九年,於喀什噶尔边增八卡伦弁兵。寻以八卡伦内喀浪圭、图舒克塔、乌拍拉特三处通霍罕要路,於明约洛建堡,设都司一人,绿营兵二百人驻守。阿尔瑚马厂三处建堡,置兵二百或六十人。叶尔羌属卡伦七,以亮葛尔、库库雅尔为通夷要隘,英吉沙尔属卡伦五,惟乌鲁克为要路,皆建土堡兵房,设千总官,其次设把总、外委,驻守兵多者六十人,少者十五或十人。
咸丰三年,以新疆南北两路驻兵四万馀人,岁饷一百四十五万,军兴后馈餫艰难,谕陕、甘赴口外驻防官自是年始,即行停止。其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八城防兵,由乌鲁木齐驻防满洲兵、绿旗兵酌拨。四年,改定新疆南路换防兵制。增伊犁满洲兵二百人,乌鲁木齐绿营兵千二百人,满洲兵三百人。裁叶尔羌、喀什噶尔、乌什、阿克苏四城防兵一千人。七年,以喀城肃清,撤回土尔扈特蒙兵,留伊犁官兵防守。八年,令南路换防官兵自是年始,分六年抽换,以节繁费。天山以南,为回部所居,自设台站、卡伦,无俟重兵防守。乌什、叶尔羌、喀什噶尔、英阿萨尔咸以满、汉兵协力守边。他如和阗、阿克苏、库车、哈喇沙尔、辟展则守以绿旗兵。凡满洲营驻防兵,以三年更换,绿旗营驻防兵,以五年更换。此南路之制也。
同治以来,回疆不靖,钦差大臣左宗棠次第殄平之,新疆渐归版籍。光绪初年,改省议起。左宗棠拟令将军率旗营驻伊犁,塔尔巴哈台改设都统,并统绿、旗各营。迨八年收复伊犁,从谭锺麟、刘锦棠言,於南北两路增设额兵,其旧有参赞、办事、领队各大臣悉予裁汰。即自哈密至伊犁都统暨诸大臣名额亦酌撤之。巴里坤、古城、乌鲁木齐、库尔喀拉乌苏等处所馀旗丁,归并伊犁满营,均改从各省驻防将军营制。十一年,行省制成。伊犁旗营实存勇七千,留其精壮,改马队九旗,步队十三旗,以提督、总兵分领之。伊犁开屯由此始,而旗屯居其一焉。盖新疆自藩部迄於设行省,综其驻防旗兵制度,约略如此。
其藩部兵制,曰内外蒙古,曰青海,曰西藏。内外蒙古之兵,设旗编次,略同内八旗。每旗设札萨克一人,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为之。协理旗务二或四人,亦台吉以上充任。按丁数编为佐领。设佐领一,骁骑校六。每六佐领设参领一人。佐领较多者,设章京、副章京。各率所属以听於札萨克。内札萨克蒙古凡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科尔沁六旗,分左右二翼,二翼又各分前后旗。崇德元年,设左翼旗、左翼前旗、右翼旗、右翼前后旗。顺治六年,设左翼后旗。郭尔罗斯前后二旗,杜尔伯特一旗,紥赉特一旗,皆顺治五年设。紥鲁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设,右翼顺治五年设。喀尔喀左翼一旗,康熙三年设。奈曼一旗,敖汉一旗,皆崇德元年设。土默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设,右翼顺治二年设。喀喇沁三旗,右翼崇德元年设,左翼顺治五年设,康熙中增设一旗。翁牛特左右二旗,阿鲁科尔沁一旗,皆崇德元年设。巴林左右二旗,顺治五年设。克什克腾一旗,顺治三年设。乌珠穆沁二旗,右翼崇德六年设,左翼顺治三年设。浩齐特二旗,顺治三年设左翼,十年设右翼。阿巴哈纳尔二旗,康熙四年设左翼,六年设右翼。阿巴噶二旗,崇德六年设右翼,顺治八年设左翼。苏尼特二旗,崇德六年设左翼,七年设右翼。四子部落一旗,顺治八年设。乌喇特右翼一旗,顺治十年设。茂明安一旗,顺治元年设。乌喇特前中后三旗,顺治五年设。鄂尔多斯七旗,两翼、中旗、前旗、后旗皆顺治六年设,雍正九年,增设一旗。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崇德元年设,后置副都统,隶绥远城将军辖之。是为内蒙古兵制。
外札萨克蒙古,喀尔喀四部,凡八十六旗。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二十旗为中路。康熙三十年,设十七旗。逮雍正间,递增至三十八旗。寻分二十旗属三音诺颜部,存十八旗。乾隆初,复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九札萨克掌之,仍统於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二十三旗为东路。康熙三十年,设十二旗。其后增至二十一旗。乾隆间,递增二旗,於本旗外分二十二札萨克掌之,仍统於车臣汗。札萨克图汗部十七旗为西路。康熙三十年,设八旗。逮雍正间,递增至十五旗。乾隆时,递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六札萨克掌之,仍统於札萨克图汗。三音诺颜亲王部二十二旗,雍正十年设,即於土谢图汗部内分辖二十旗。乾隆初,增二旗,於本旗外分二十一札萨克掌之,仍统於三音诺颜札萨克亲王。乌兰乌苏厄鲁特部二旗,康熙二十五年分设。乾隆间,隶移乌兰乌苏并隶三音诺颜部。贺兰山厄鲁特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设。青海厄鲁特部二十一旗,雍正三年设二十旗,乾隆十一年增设一旗。青海游牧绰罗斯部二旗,辉特部一旗,土尔扈特部一旗,喀尔喀部一旗,皆雍正三年设。哈密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设。吐鲁番一旗,雍正十年设。都尔伯特十四旗,乾隆十八年编设。土尔扈特部,乾隆三十六年编设。康熙十三年,定每年春季,王、贝勒以各旗下台吉兵丁合操。乾隆元年,谕内札萨克六会,防秋兵丁各备牧马器械,分二班,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三会为一班,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三会为一班,以大札萨克为盟长,每年遣大臣会同盟长,按旗察阅兵丁。其喀尔喀四部游牧防守兵万人,遣参赞大臣同喀尔喀将军、贝勒、公等分年简稽军实。三年,命赏六会防秋牧马之兵,视康熙间成例,分给弓矢、衣服、银两有差。五十一年,谕蒙古兵丁应习围场者,车臣汗、土谢图汗二部,由库伦办事王、大臣,三音诺颜、札萨克图汗二部,由乌里雅苏台将军、大臣等分领练习,并令各部落汗、王、公选大台吉各四人,小台吉十人,赴木兰围场。道光三年,从陕甘总督那彦成言,以青海二十四旗分左右二翼,每翼设盟长、副盟长,每六旗设霍硕紥尔噶齐,每三旗设一梅勒,每旗设一甲喇,各旗兵按人数之多寡,随官兵番值巡防。十一年,允杨遇春请,以蒙古兵五百人析为二班,分防八卡。十五年,谕令察哈尔兵丁选补缺额,与札萨克游牧共卫北边。同治十年,谕边外各路台站,都统或盟长分任管辖。每台额定骆驼百头,马五十匹,戈壁地备骆驼百五十头。此内外蒙古及青海兵制也。
蒙古各盟,当雍、乾时,征讨准、回,资其兵力以集事。自俄人阑入,乌兰海南北并受羁牵,喀鲁伦东西侵为田牧,杂居无限,卡伦鄂博,盖同虚设矣。
西藏旗兵,自乾隆五十七年始。前后藏各设番兵千。定日、江孜各设五百。前藏领兵者曰戴琫,其下如琫,又下甲琫、定琫。原置戴琫三人,二驻后藏,一驻定日,复增戴琫一人驻江孜。前藏番兵,游击统之。后藏及江孜、定日,都司统之。原有唐古特兵,归戴琫督练。初制,每番兵千,弓箭三之,鸟枪七之。嗣选唐古特兵三千,鸟枪、刀矛各半。至是新设额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鸟枪,三成弓矢,二成刀矛。其唐古特兵,由驻防将领督同番目教练。前藏驻游击、守备各一,千总二,把总三,外委五。后藏驻游击、都司各一,守备三,千总二,把总七,外委九。是年,以福康安疏请江孜增守备一,外委一,兵三十人,定日增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一,兵四十人。寻用和琳疏言,定日要隘曰辖尔多,曰察木达杏岭,曰古喇噶木洞,曰宗喀,每处各设定琫一人,番兵二十五人。此西藏兵制大略也。
当乾隆十五年,始除西藏王爵,设驻藏大臣,以达赖喇嘛统前藏,班禅统后藏。前后藏凡设四汛,游击、都司、守备、千把总、外委十六人,兵丁六百六十人,戴琫、如琫、甲琫、定琫百六十六人,番兵三千人,骑兵五百人,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参制之。咸、同以后,廓尔喀崛强於西,英吉利侵轶於南,中朝威力羁縻而已。
八旗官兵额数,代有增减,举其最近者以见例。光、宣之季,实存名数,职官约六千六百有奇,兵丁十二万三百有奇。八旗各营印务参领虽设专职,大率参领、副参领兼之。印务章京、印务笔帖式亦兼职。亲军校、亲军、拜唐阿等在各旗支饷,实於他所供差。其醇王园寝守护兵,光绪间始增设前锋、护军统领诸职,虽已汰去,而设官已久,职亦较崇,仍序列之。其他不具录云。
镶黄旗满洲,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二,参领、副参领各五,印务章京八,佐领八十六,骁骑校八十六,印务笔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二十八,马甲千五百六十二,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二十七,亲军校十一,亲军百五十八,弓匠长七,弓匠七十八,仓甲二十五,通州十九,清河六。馀如通州领催,备宴马甲,盔、镟、鞍、骲头、箭、铁诸匠,拜唐阿分网户、粘杆、备箭,一人至九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六百三十人。
正黄旗满洲,自都统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九十三、骁骑校九十二为小异,凡二百十六人。领催四百六十二,马甲千六百二十八,随甲九十三,养育兵二千三百九十三,亲军校十一,觉罗亲军四,亲军百七十一,南苑骁骑校一,弓匠长八,弓匠八十四,馀如南苑马甲,备宴马甲,仓甲,盔、钅旋、鞍匠,库使、守吏、酒吏、鹰手、鞭子手、亭兵,网户、粘杆拜唐阿等一至六人,陆军部承差一人,凡四千九百十二人。
正白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三十,马甲千四百十四,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四,亲军校十一,觉罗亲军五,亲军百五十六,弓匠长十,弓匠七十六,仓甲三十,通州二十,清河十。馀如南苑马甲,备宴马甲,骲头、鞍、箭、盔诸匠,鞭子手,网户、备箭拜唐阿,传事兵等一至十二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四百八十八人。
正红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七十四,凡一百七十九人。领催三百七十,马甲千二百八十七,随甲七十四,养育兵一千八百八十八,亲军校十六,亲军百三十二,弓匠长二,弓匠七十二,仓甲二十七,通州十九,清河八。馀如南苑马甲,守吏,库使,传事兵,粘杆、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九人,凡三千八百九十五人。
镶白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八十四,凡一百九十九人。领催四百二十,马甲千四百十四,随甲八十四,养育兵二千一百八十,亲军校十三,亲军百五十四,觉罗亲军二,弓匠长二,弓匠七十二,帐房头目二,仓甲二十七,通州二十,本裕仓七。馀如镟、盔诸匠,鞭子手,传事,渡吏,亭兵,备箭、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三百九十七人。
镶红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三十,马甲千五百四十八,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四,亲军校十九,觉罗亲军三,亲军百五十,弓匠长六,弓匠八十,仓甲二十七,通州二十,本裕仓七。馀如盔匠、钅旋匠、鞭子手、南苑马甲、承差、传事兵、亭兵、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凡四千五百七十七人。
正蓝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八十三,凡一百九十七人。领催四百十七,马甲千四百九十一,随甲八十三,养育兵二千一百三十九,亲军校十七,觉罗亲军十一,亲军百四十,弓匠长二,弓匠八十三,仓甲十九,通州十七,清河二。馀如钅旋匠、盔匠、鞭子手、承差兵、传事兵、亭兵、南苑马甲、守吏、拜唐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五人,凡四千四百三十三人。
镶蓝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镶白旗,凡一百九十九人。领催四百三十九,马甲千五百九十,随甲八十六,公缺马甲二十四,恩缺马甲一,养育兵二千二百四十九,亲军校十五,觉罗亲军六,亲军百五十五,弓匠长六,弓匠八十八,馀如南苑马甲、南苑领催、帐房头目、钅旋匠、鞭子手、酒醋局吏、库使、传事兵、亭兵、宰牲兵等一至八人,陆军部承差一人,凡四千六百九十人。
镶黄旗蒙古,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一,参领二,副参领二,印务章京四,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八,印务笔帖式四,凡七十二人。领催一百四十,马甲四百九十七,随甲二十八,养育兵五百九十二,亲军校四,亲军五十二,弓匠长一,弓匠二十七,馀如长号达、长号、盔匠、鞍匠、网户、苑甲、承差、传事兵、亭兵等一至六人,凡千三百六十三人。
正黄旗蒙古,自都统以下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四,凡六十四人。领催百二十,马甲四百五十二,养育兵五百八,亲军校四,亲军四十四,弓匠二十四,馀如长号、拜唐阿、茶拜唐阿、鞍匠,一至七人,凡千一百七十一人。
正白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九,凡七十四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四百八十七,随甲二十九,养育兵六百九,亲军校四,亲军五十四,弓匠长二,弓匠二十七,馀如长号、拜唐阿达、拜唐阿、网户拜唐阿、南苑马甲、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七人,凡千三百七十八人。
正红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二,凡六十人。领催一百十,马甲三百八十一,随甲二十二,养育兵四百六十,亲军校六,亲军三十八,弓匠长三,弓匠十八,馀如南苑马甲、哈那器马甲、盔匠、粘杆拜唐阿、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一千五十人。
镶白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正黄旗,凡六十四人。领催一百二十,马甲四百四十,养育兵五百八,亲军校二,亲军四十八,凡千一百十八人。
镶红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如正红旗,凡六十人。领催一百十,马甲三百八十八,随甲二十二,养育兵四百五十九,亲军校三,亲军四十一,弓匠长一,弓匠十八,承差、盔匠各一,凡一千四十五人。
正蓝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三十,凡七十六人。领催一百五十,马甲五百四十四,随甲三十,养育兵六百三十,亲军校九,亲军五十一,弓匠长二,弓匠二十八,承差、盔匠、马甲、亭兵、蒙古通事兵各一,凡一千四百四十八人。
镶蓝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五,凡六十六人。领催百二十五,马甲四百四十二,随甲二十五,养育兵五百二十七,亲军校五,亲军四十四,包衣护军校二,弓匠长一,弓匠二十二,鞍匠、盔匠、恩缺马甲、听差马甲、亭兵各一,凡千一百九十八人。
镶黄旗汉军,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二,参领、副参领各五,印务章京六,佐领、骁骑校各四十一,印务笔帖式六,凡一百有九人。领催二百五,马甲千六百八十一,随甲四十一,敖尔布三百二十八,养育兵九百三十七,蓝甲三十九,弓匠长六,弓匠三十一,炮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三千三百三十二人。
正黄旗汉军,自都统以下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骁骑校各四十,凡一百有七人。领催二百,马甲、随甲千六百八十,敖尔布三百二十,养育兵九百十四,蓝甲三十一,弓匠长三,弓匠三十六,炮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备箭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听差兵、亭兵一至十二人,随印外郎一人,凡三千二百六十人。
正白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一百有七人。领催二百,马甲千六百四十,随甲四十,敖尔布三百二十,养育兵九百十四,蓝甲五十二,弓匠长二,弓匠三十八,炮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等一至六人,随印外郎三人,凡三千二百六十八人。
正红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八,凡八十三人。领催百三十八,马甲千一百五十三,随甲一,敖尔布二百二十,蓝甲五,养育兵六百四十一,弓匠长八,弓匠十四,炮手三十九,馀如更夫、拜唐阿、盔匠、鞍匠、亭兵、承差兵等一至五人,凡二千二百三十二人。
镶白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三十,凡八十七人。领催百五十,马甲千二百三十,随甲三十,敖尔布二百四十,养育兵六百九十九,弓匠长四,弓匠十五,炮手四十,馀如更夫、备箭拜唐阿、承差兵、盔匠等一至五人,随印外郎一人,凡二千四百二十四人。
镶红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九,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一百八十七,随甲二十九,敖尔布二百三十三,养育兵六百七十四,弓匠长二,弓匠二十,炮手四十,馀如拜唐阿、更夫、承差兵、盔匠、亭兵,一至四人,随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四十二人。
正蓝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镶红旗,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一百九十四,随甲二十二,敖尔布二百三十二,养育兵六百七十六,弓匠长四,弓匠二十二,炮甲、炮手各二十,馀如盔匠、马甲盔匠、公主门甲、更夫、拜唐阿、承差兵、亭兵等一至七人,凡二千三百六十二人。
镶蓝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红旗,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二百十八,敖尔布二百三十二,养育兵六百七十五,蓝甲十八,弓匠长五,弓匠二十四,炮手四十,馀如更夫、拜唐阿、盔匠、匠役、亭兵等一至五人,随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七十六人。
圆明园随同办事营总二,营总六,护军参领八,副护军参领十六,委护军参领三十二,护军校、副护军校各百二十八,包衣营总一,包衣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三,包衣护军校九,凡三百三十六人。护军三千六百七十二,马甲三百,枪甲四百,养育兵千八百二十六,包衣护军一百二十,包衣马甲三十,包衣养育兵六十,凡六千四百八人。
健锐营翼长四,正参领八,副参领十六,委参领三十二,番子防御一,前锋校、副前锋校各七十,凡百有二人。前锋千九百六十,委前锋一千,领催四,马甲八十一,养育兵八百三十三,凡三千八百七十八人。
内火器营管营长官二,正翼长、委翼长各一,营总四,正参领四,副参领八,委参领十六,护军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八人。鸟枪护军二千五百十二,炮甲五百二十八,养育兵八百八十,凡三千九百二十人。
外火器营全营翼长一,委翼长一,营总三,正参领四,副参领八,委参领十六,护军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五人。鸟枪护军二千五百三十,枪甲三百五十二,养育兵八百十八,凡三千七百人。
左右翼前锋营,左右翼前锋统领二,前锋参领、前锋侍卫各十六,委前锋侍卫八,空衔花翎十六,前锋校九十六,空衔前锋校八,蓝翎长四十八,委蓝翎长十六,印务笔帖式四,凡二百三十人。前锋兵千六百六十八人。
八旗护军营,护军统领八,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一百十二,委护军参领五十六,空衔花翎一百十二,护军校八百八十二,空衔护军校五十六,蓝翎长一百十二,门笔帖式三十六,印务笔帖式十六,凡一千五百有二人。护军万四千八十一人。
八旗包衣属镶黄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一,管领十,章京一,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五,骁骑校十一,凡八十八人。领催七十九,护军四百,披甲千六百八十九,随甲十一,养育兵八十八,拜唐阿四百二十一,凡二千六百八十八人。属正黄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三,管领十,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委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三,前锋校二,骁骑校十三,凡九十六人。领催九十五,护军四百七十八,披甲千八百九,随甲十三,养育兵八十九,拜唐阿等三百四十七,凡二千八百三十一人。属正白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二,管领十,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委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三,前锋校二,骁骑校十二,凡九十四人。领催八十八,护军三百六十,前锋四十,披甲等千七百三十八,随甲十二,养育兵八十五,拜唐阿等六百三十五,凡二千九百五十八人。属正红旗者,参领五,佐领十一,管领十九,包衣达等十六,护军校六十,骁骑校十二,凡一百二十三人。领催三十四,护军八十五,马甲八百四十六,蓝甲三百三十二,蒙古护军七十,凡千三百六十七人。属镶白旗者,参领五,佐领十四,管领十一,包衣达等三十二,亲军校一,护军校八十,骁骑校十三,凡一百五十六人。领催七十四,护军百四十二,蓝甲五百六十六,白甲千一百三十一,拜唐阿三,凡一千九百十六人。属镶红旗者,参领五,佐领十七,管领六,包衣达等六十三,护军校五十八,骁骑校十二,凡一百六十一人。领催四十七,护军一百八,红甲千一百十八,蓝甲五百四十五,凡千八百十八人。属正蓝旗者,参领五,佐领六,管领七,包衣达等五十九,护军校一百三,骁骑校十六,凡一百九十六人。领催七十八,护军二百二十六,马甲千六百二十四,蓝甲七百六十一,拜唐阿十五,凡二千七百四人。属镶蓝旗者,参领五,佐领二十一,管领三十八,司库等九十二,护军校一百三十七,骁骑校十六,凡三百有九人。领催七十八,护军百八十九,马甲千三百八十六,蓝甲千二百八十二,凡二千九百三十五人。
醇贤亲王园寝翼领一,防御一,骁骑校一,凡三人。领催二,披甲四十六,凡四十八人。
以上凡职官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万三百有九人。
本纪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志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零一 卷一百零二 卷一百零三 卷一百零四 卷一百零五 卷一百零六 卷一百零七 卷一百零八 卷一百零九 卷一百十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三 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五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八 卷一百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列传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零一 卷一百零二 卷一百零三 卷一百零四 卷一百零五 卷一百零六 卷一百零七 卷一百零八 卷一百零九 卷一百十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三 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五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八 卷一百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 卷一百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卷一百六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 卷一百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 卷一百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六 卷一百八十七 卷一百八十八 卷一百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 卷一百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六 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卷一百九十九 卷二百 卷二百一 卷二百二 卷二百三 卷二百四 卷二百五 卷二百六 卷二百七 卷二百八 卷二百九 卷二百十 卷二百十一 卷二百十二 卷二百十三 卷二百十四 卷二百十五 卷二百十六 卷二百十七 卷二百十八 卷二百十九 卷二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一 卷二百二十二 卷二百二十三 卷二百二十四 卷二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六 卷二百二十七 卷二百二十八 卷二百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 卷二百三十一 卷二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六 卷二百三十七 卷二百三十八 卷二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六 卷二百四十七 卷二百四十八 卷二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四 卷二百五十五 卷二百五十六 卷二百五十七 卷二百五十八 卷二百五十九 卷二百六十 卷二百六十一 卷二百六十二 卷二百六十三 卷二百六十四 卷二百六十五 卷二百六十六 卷二百六十七 卷二百六十八 卷二百六十九 卷二百七十 卷二百七十一 卷二百七十二 卷二百七十三 卷二百七十四 卷二百七十五 卷二百七十六 卷二百七十七 卷二百七十八 卷二百七十九 卷二百八十 卷二百八十一 卷二百八十二 卷二百八十三 卷二百八十四 卷二百八十五 卷二百八十六 卷二百八十七 卷二百八十八 卷二百八十九 卷二百九十 卷二百九十一 卷二百九十二 卷二百九十三 卷二百九十四 卷二百九十五 卷二百九十六 卷二百九十七 卷二百九十八 卷二百九十九 卷三百 卷三百一 卷三百二 卷三百三 卷三百四 卷三百五 卷三百六 卷三百七 卷三百八 卷三百九 卷三百十 卷三百十一 卷三百十二 卷三百十三 卷三百十四 卷三百十五 卷三百十六 发刊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