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一
古者取士之法,莫备於成周,而得人之盛,亦以成周为最。自唐以后,废选举之制,改用科目,历代相沿。而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谓之制义。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康、乾两朝,特开制科。博学鸿词,号称得人。然所试者亦仅诗、赋、策论而已。洎乎末造,世变日亟。论者谓科目人才不足应时务,毅然罢科举,兴学校。采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变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前后学制,判然两事焉。今综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之故著於篇。
学校一
有清学校,向沿明制。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曰府、州、县学。
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少詹事李若琳首为祭酒,请仿明初制,广收生徒,官生除恩荫外,七品以上官子弟勤敏好学者,民生除贡生外,廪、增、附生员文义优长者,并许提学考选送监。又言学以国子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前朝公、侯、伯、驸马初袭授者,皆入国学读书。满洲勋臣子弟有志向学者,并请送监肄业。诏允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是为八旗子弟入监之始。厥后定为限制,条例屡更,益臻详备。肄业生徒,有贡、有监。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通谓之国子监生。
六堂肄业,分内、外班。初,内班百五十名,堂各二十五名;外班百二十名,堂各二十名。户部岁发帑银,给膏火,奖励有差,馀备周恤。乾隆初,改内班堂各三十名,内、外共三百名。既而裁外班百二十名,加内班膏火,拨内班二十四名为外班。嘉庆初,以八旗及大、宛两县肄业生距家近,不住舍,不许补内班。补班之始,赴监应试,曰考到。列一、二等者再试,曰考验。贡生一、二等,监生一等,乃许肄业。假满回监曰复班。内班生原依亲处馆,满、蒙、汉军恩监生习翻译或骑射,不能竟月在学者,改外班。旷大课一次,无故离学至三次以上,例罚改外。置集愆册,治诸不帅教者。出入必记於簿,监丞掌之。省亲、完姻、丁忧、告病及同居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予假归里,限期回监。迟误惩罚,私归黜革,冒替除名。
课士之法,月朔、望释奠毕,博士厅集诸生,讲解经书。上旬助教讲义。既望,学正、学录讲书各一次。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月三回,周而复始。所习四书、五经、性理、通鉴诸书,其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者,随资学所诣。日摹晋、唐名帖数百字,立日课册,旬日呈助教等批晰,朔、望呈堂查验。祭酒、司业月望轮课四书文一、诗一,曰大课。祭酒季考,司业月课,皆用四书、五经文,并诏、诰、表、策论、判。月朔,博士厅课经文、经解及策论。月三日,助教课,十八日,学正、学录课,各试四书文一、诗一、经文或策一。
积分历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历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其免坐监,或免历一月二月者,恩诏有之,非常例也。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奏定汉监生积分法,常课外,月试经义、策论各一,合式者拔置一等。岁考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免拨历,送廷试超选。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议:“令监生考到日,拔其尤者许积分;不与者,期满咨部历事。积分法一年为限。常课外,月试一等与一分,二等半分,二等以下无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熟,或善摹锺、王诸帖,虽文不及格,亦与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岁不逾十馀人。恩、拔、岁、副,咨部历满考职,照教习贡生例,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例监历满考职,与不积分贡生一体廷试。每百名取正印八名,馀用州、县佐贰。积分不满数,原分部者,咨部不得优选。原再肄业满分者听。”从之。是年,科臣王命岳以贡途壅塞,请暂停恩、拔、岁贡。於是坐监人少,难较分数。十七年,固尔嘉浑奏停积分法,后遂不复行。康熙初,并停拨历,期满咨部考试,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自是部院诸司无监生,惟考选通文理能楷书者,送修书各馆,较年劳议叙,照应得职衔选用,优者或加等焉。
监生坐监期,恩贡六月,岁贡八月,副贡廪膳六月,增、附八月,拔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恩荫二十四月,难荫六月,例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俊秀二十四月。例监计捐监月分三十六月。雍正五年,定除监期计算。各监生肄业,率以连闰扣满三年为期。告假、丁忧、考劣、记过,则扣除月日。告假依限到监,或逾限而本籍有司官具牍者,仍前后通算。
旧制,祭酒、司业总理监务。雍正三年,始设管理监事大臣。乾隆二年,孙嘉淦以刑部尚书管监事。初嘉淦在世宗朝官司业,奏言:“学校之教,宜先经术,请敕天下学臣,选拔诸生贡太学,九卿举经明行修之士为助教,一以经术造士。三年考成,举以待用。”议未及行,迁祭酒,申前请,世宗韪之。先是太学生名为坐监肄业,率假馆散处。遇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暂一齐集。监内旧有号房五百馀间,修圮不时,且资斧不给,无以宿诸生。嘉淦言:“各省拔贡云集京师,需住监者三百馀人。六堂祗可诵读,不能栖止。乞给监南官房,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住。岁给银六千两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之费。”允之。是为南学。
至是,请仿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遗法。明经者,或治一经,或兼他经,务取御纂折中、传说诸书,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治事者,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或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务穷究其源流利弊。考试时,必以经术湛深、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三年期满,分别等第,以示劝惩。从之。令诸生有心得或疑义,逐条劄记,呈助教批判,按期呈堂。季考月课,改四书题一,五经讲义题各一,治事策问一。时高宗加意太学,嘉淦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六堂讲师,极一时之选。举人吴鼎、梁锡玙,皆以荐举经学授司业。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皆以潜心经学,先后被荐为本监属官。分长六堂,各占一经,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师徒济济,皆奋自镞砺,研求实学。而祭酒赵国麟又以经义、治事外,应讲习时艺,请颁六堂钦定四书文资诵习。并报可。
清代临雍视学典礼綦重。顺治九年,世祖首视学。先期行取衍圣公、五经博士率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帝释奠毕,诣彝伦堂御讲幄。祭酒讲四书,司业讲经。宣制勉太学诸生。越日,赐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赏赉有差。各氏后裔送监读书。嗣是历代举行以为常。乾隆四十八年谕曰:“稽古国学之制,天子曰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典至钜也。国学为人文薈萃之地,规制宜隆。辟雍之立,元、明以来,典尚阙如,应增建以臻美备。”命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礼经旧制,於彝伦堂南营建。明年,落成。又明年,高宗驾临辟雍行讲学礼。命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颁御论二篇,宣示义蕴。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暨肄业观礼诸生,三千八十八人,圜桥听讲。礼成,赐燕礼部,恩赉有加。是时天子右文,群臣躬遇休明,翊赞文化,彬彬称极盛矣。嘉庆以后,视学典礼,率循不废。咸丰初,犹一举行焉。
道光末,诏整饬南学,住学者百馀人,监规颓废已久,迄难振作。咸丰军兴,岁费折发,章程亦屡更。同治初元,以国学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令兼课论、策。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明年,增发岁费三千两。九年,乃复旧额。选文行优者四十人住南学,厚给廪饩,文风稍稍兴起。光绪二年,增二十名。十一年,许各省举人入监,曰举监。其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凡非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均得入监,以广裁成。
贡监生诸色目多沿明制,岁贡,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挨次升贡。顺治二年,命直省岁贡士京师。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学政严加遴选,滥充发回原学。五名以上,学政罚俸。十五年,令到部时详查,年力强壮者,乃许送监。康熙元年,减贡额,府三岁二人,州二岁一人,县三岁一人。八年,复照顺治二年例。二十六年,罢岁贡廷试。其后但由学政挨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得缺后,巡抚一加考验,原入监者益鲜矣。恩贡,因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顺治元年,诏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历代恩诏皆如之。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乾隆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监以为常。至康、乾间,天子东巡,亲诣阙里,拔取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则加恩圣裔,非恒制也。拔贡,因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康熙十年,令学臣於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遴选文行兼优者贡太学,从祭酒查禄请也。明年,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二人,汉军一人。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颁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均文理不堪,字画舛谬,原卷驳回,学臣参处,遂停选拔。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疏请严成均肄业之规。部议,太学监生,皆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令学臣照旧例选拔送监。从之。五年,世宗以岁贡较食廪浅深,多年力衰惫之人,欲得英才,必须选拔。命嗣后六年选拔一次。明年,又谕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果有识见才幹,再访平日品行,即未列优等,亦许选拔。故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定朝考制,列一、二等者,拣选引见录用。三等劄监肄业。寻停拣选例。三年期满,祭酒等分别等第,覈实保荐,用知县、教职。七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改十二年一举。遂为永制。十六年,以天下教官多昏耄,滥竽恋栈。虽定例六年甄别,长官每以閒曹,多方宽假。谕详加澄汰。廷臣议,督、抚三年澄汰教职员缺,以朝考拣选拔贡充补。未入拣选者,劄监肄业如旧。四十一年,定朝考优等兼用七品小京官。五十五年,朝考始用覆试。学政选拔分二场,试四书文、经文、策论。乾隆十七年,经文改经解。二十三年,增五言八韵诗。会同督、抚覆试。朝考试书艺一、诗一。副榜入监,顺治二年,令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准作贡监。廪生及恩、拔、岁贡,免坐监,与廷试。十五年,他贡停,惟副榜照旧解送。康熙元年,停副贡额。十一年,以查禄奏复,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
顺治二年,令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康熙二十四年,以监生止输纳一途,贫窭之士无由观光,令照顺治二年例选送。雍正间,始析贡监名色,廪、增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乾隆四年,限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学政三年会同督、抚保题,分试两场,略同选拔。试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增诗。二十三年,定优生到部,如拔贡朝考例。试书艺一、诗一,文理明通者升太学;荒疏者发回,学政议处。二十九年,学臣有以拔贡年分暂停举优为请者,部议拔贡十二年一举,而学臣三年任满,宜举优黜劣,通省不过数名,应仍旧例。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条奏,请与拔贡一体廷试录用。礼部议驳。请免来京朝考,示体恤。帝以优生经朝考准作贡生,斯合贡於王廷之义。停朝考,名实不符。弗许。然卒以无录用之条,多不赴京报考。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始廷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所以别於杂流也。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又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皆为恩监。例贡与例监相仿,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曰例贡;由俊秀报捐监生者,曰例监。凡捐纳入官必由之。或在监肄业,或在籍,均为监生。恩荫,凡满、汉子弟奉敕送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顺治二年,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监。十一年,觉罗荫生照各官荫生例,一体送监。包衣佐领下官子弟,向例不得为荫监。康熙九年,例除。宗室给荫入监,自康熙五十二年始也。难荫始顺治四年,以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子入监读书。九年,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满,勤事以死者,荫一子入监。后广其例,凡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亦得荫子矣。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始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随贡使至,入贡肄业。雍正六年,鄂罗斯遣官生鲁喀等留学中国,以满、汉助教等教之,月给银米器物,学成遣归,先后络绎。至同治间,琉球官生犹有至者。
他如顺治二年,於随征入关奉天十五学,取三十人入监,为天下劝。十一年,定随征廪生准作贡监。生员有军功二等,准作生监。更有军功二等,准作贡生,谓之功贡。未几例停,则开国时权宜之制也。
考送校录,始於乾隆三年,令国子监选正途贡生,年力少壮、字画端楷者十人,送武英殿备謄录。年满议叙。三十四年例停,归吏部謄录贡生内选取。嗣以吏部无合例者,仍由在监拔、副、优贡生考选。嘉庆间增十名,后不复行。
五贡就职,学政会同巡抚验看,咨部依科分名次、年分先后,恩、拔、副贡以教谕选用,岁贡以训导选用。康熙中,捐纳岁贡,并用训导。雍正初,捐纳贡生,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既仍许廪生捐岁贡者,用训导;恩、拔、副贡年力富强者,得就职直隶州州判。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优贡就教,附岁贡末用训导。道光初,许满、蒙正途贡生就职,与满员通较年分先后选用。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乃许送考。惟特恩考职,不论监期满否。凡正途、捐纳各项贡、监生,及候补謄录、教习、校录,一体送考。其已就教、就职及捐职、袭世职者不许。初制,考职岁一举,贡、监一例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录用。乾隆元年,定考职以乡试年,恩科不考。恩、拔、副贡考列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原就教者听。捐纳贡监考取如岁贡例。五十六年停考职。嘉庆五年,仅一行之。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奏停科举摺宽筹举贡生员出路一条,“请十年三科内优贡加额录取。己酉选拔如旧,朝考用京官知县。督、抚、学政三科内考选学贡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三年一次,保送若干名,略视会试中额两三倍。赴京试取者,用主事、中书、知县”。诏议行。明年,政务处详议,己酉拔贡,照向额倍取,本年丙午考优。以后三年一考,视例额加四倍。廪生出贡许倍额。部院考用謄录,分举人、五贡、生员三等。二年期满奖叙。举人、优、拔,择尤改用七品小京官。又为广就职之例,五贡一体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盖五贡终清之世,未尝废弃也。
算学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乾隆四年,额设学生满、汉各十二,蒙古、汉军各六。续设汉肄业生二十四。遵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部限一年通晓。七政限二年。有季考、岁考。五年期满考取者,满、蒙、汉军学生咨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补。汉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此外隶国学者,为八旗官学。顺治元年,若琳奏:“臣监僻在城东北隅,满员子弟就学不便,议於满洲八固山地方各立书院,以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之,以时赴监考课。”下部议行。於是八旗各建学舍。每佐领下取官学生一名,以十名习汉书,馀习满书。二年,从所蕴言,合两旗为一学。每学教习十人,教习酌取京省生员。其后学额屡有增减,教习於国学肄业生考选,止用恩、拔、副、岁贡生。如无其人,准例监生亦得考取。举人原就,一例考选。雍正元年,於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内,选熟练国语、蒙古语者十六人,充蒙古教习。向例官学生分佐领选送。五年,定每旗额设百名。满洲六十,习清、汉书各半。蒙古、汉军各二十,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年幼者习清书,稍长者习汉文。拨八旗教养兵额满洲三十,蒙古、汉军各十名钱粮分给学生。定汉教习每旗五人。乾隆初,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率,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择材资聪颖有志力学者,归汉文班;年长原学翻译者,归满文班。三年,钦派大臣考取汉文明通者,拔为监生,升太学。与汉贡监究心明经治事,期满,择尤保荐,考选录用。八年,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一等再教习三年,果实心训课者,知县即用。蒙古教习五年期满实心训课者,用护军校、骁骑校。满助教每旗二人,以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拔、副、岁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满洲六,蒙古、汉军各二,不给钱粮。五十四年,於每旗百名内裁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加给膏火资鼓励。嘉、道以后,官学积渐废弛,八旗子弟仅恃此进身。教习停年期满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虽明谕屡督责,迄难振刷。光绪初,力筹整顿。每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司考覈学生课程,教习勤惰。简派满、汉进士出身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学添设翰林编、检一员。月课季考,分司考校。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间,国学及官学造就科举之才,亦颇称盛。然囿於帖括,旧制鲜变通。三十一年,监臣奏於南学添设科学,未几,裁国子监,并设学部。文庙祀典,设国子丞一人掌之。八旗官学改并学堂,算学亦改称钦天监天文算学,隶钦天监。而太学遂与科举并废云。
宗学肇自虞廷,命夔典乐,教胄子。三代无宗学名,而义已备。唐、宋后,有其名而制弗详。清顺治十年,八旗各设宗学,选满洲生员为师。凡未封宗室子弟,十岁以上,俱入学习清书。雍正二年定制,左、右两翼设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閒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习清、汉书,兼骑射。以王、公一人总其事。设总、副管,以宗室分尊齿长者充之。清书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善翻译者充之。骑射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护军校善射者充之。每学生十人,设汉书教习一人,礼部考取举、贡充之。三年期满,分别等第录用。十一年,两学各以翰林官二人董率课程,分日讲授经义、文法。乾隆初,以满、汉京堂各一人总稽学课,月试经义、翻译及射艺。九年,定每届五年,简大臣合试两翼学生,钦定名次,以会试中式註册。俟会试年,习翻译者,与八旗翻译贡生同引见,赐进士,用府属额外主事。习汉文者,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十年,考试汉文、翻译无佳作。谕曰:“我朝崇尚本务,宗室子弟俱讲究清文,精通骑射。诚恐学习汉文,流於汉人浮靡之习。世祖谕停习汉书,所以敦本实、黜浮华也。嗣后宗室子弟不能习汉文者,其各娴习武艺,储为国家有用之器。”明年,定学额,左翼七十,右翼六十。二十一年,裁汉教习九人,改翻译教习。增骑射教习,翼各一人。嘉庆初,画一两翼学额,增右翼十名。定每学教习满三人,汉四人。十三年,两翼各增学额三十,足百名,为永制。
觉罗学,雍正七年,诏八旗於衙署旁设满、汉学各一,觉罗子弟八岁至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规制略同宗学。总管王、公,春秋考验。三年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奖惩。学成,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学额镶黄旗六十一,正黄旗三十六,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镶白旗十五,镶红旗六十四,正蓝旗三十九,镶蓝旗四十五。满、汉教习,旗各二人。惟镶白旗各一。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令於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三百六十名。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初,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汉教习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通者。寻改选内阁善书、射之中书充满教习,新进士老成者充汉教习。雍正后,汉教习以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咨部叙用。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用笔帖式,二等用库使、库守。乾隆四十四年,许回子佐领下选补学生四名。嘉庆间,定额镶黄旗、正白旗均百二十四,正黄旗百四十,回童四。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诏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九十名,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之。汉书十二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一人,教射、教国语,各三人,如景山官学考取例。五年钦派大臣考试,一、二等用七、八品笔帖式。汉教习三年、清语骑射教习五年,分别议叙。乾隆初,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不足,於明通榜举人考充。期满,进士用主事、知县,举人用知县、教职。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分,许学生考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定教习汉九人,满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内务府。诸学总管、教习等,类乏通才,经费徒糜。甚者黉舍空虚,期满时,例报成就学生若干名而已。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奏请援同文馆归并大学堂例,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并中、小学堂,均归管学大臣办理。从之。
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皆清代特设,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世祖勘定天下,命赈助贫生,优免在学生员,官给廪饩。顺治七年,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寻颁卧碑文,刊石立直省学宫。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初,各省设督学道,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充之。惟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用翰林官。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皆分设,既乃裁并。上下江、湖南北则裁并后仍分设。雍正中,一体改称学院,省设一人。奉天以府丞、台湾以台湾道兼之。甘肃自分闱后,始设学政。
各学教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皆设训导佐之。员额时有裁并。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曰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生员额初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嗣改府视大学,大州、县视中学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仍旧额,更定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后屡有增广。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初归顺天考试取进,满洲、汉军各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康熙中减定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旋复增为满、蒙六十,汉军三十。学政三年任满。岁、科两试。顺治十五年停直省科试,康熙十二年复之。
儒童入学考试,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孝经题少,又以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命题。嗣定正试四书文二,覆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雍正初,科试加经文。冬月晷短,书一、经一。寻定科试四书、经文外,增策论题,仍用孝经。乾隆初,覆试兼用小学论。中叶以后,试书艺、经艺各一。增五言六韵诗。圣祖先后颁圣谕广训及训饬士子文於直省儒学。雍正间,学士张照奏令儒童县、府覆试,背录圣谕广训一条,著为令。凡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以次期新生入学为满。
教官考校之法,有月课、季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翌日讲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月集诸生明伦堂,诵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者黜革。试卷申送学政查覆。讫於嘉庆,月课渐不举行。御史辛从益以为言,诏令整顿。嗣是教官多阘茸不称职,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矣。
学政考覈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康熙中,令抚臣考试。嗣教职部选后,赴抚院试。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褫职。雍正初,定四、五等俱解任学习。六年考成俸满,尽心训导,士无过犯者,督、抚、学政保题,擢用知县。
学臣按临,谒先师,升明伦堂,官生以次揖见。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毕,东乡立:俟行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俱四书文二、经文一。自有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雍正元年,科试增经文,冬月一书、一经。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月一书、一经。科试书一、经一、策一,冬月减经文。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月亦如之。欠考,勒限补行。三次,黜革。后宽其例,五次以上乃黜。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弁兵子弟能读书者,诣京应试。乾隆时,参领金珩请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严旨切责。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如金珩言,诏议行。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之。训习清语、骑射,府学课文艺。明年谕曰:“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嗣后各省驻防官弁子弟,不得因有就近考试之例,遂荒本业。”
汉军设廪、增,自顺治九年始。康熙十年,满、蒙亦设廪、增。初制各二十名,嗣减汉军十名。雍正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直省廪、增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其新设者,府学视州学,州学视县学。其一学分两学,则均分其额,或差分之。
六等黜陟法,视明为繁密。考列一等,增、附、青、社俱补廪。无廪缺,附、青、社补增。无增缺,青、社复附,各候廪。原廪、增停降者收复。二等,增补廪,附、青、社补增。无增缺,青、社复附。停廪降增者复廪。增降附者复增,不许补廪。三等,停廪者收复候廪。丁忧起复,病痊考复,缘事辨复,增降附者许收复,青衣发社者复附,廪降增者不许复。四等,廪免责停饩,不作缺,限读书六月送考。停降者不许限考。增、附、青、社俱扑责。五等,廪停作缺。原停廪者降增,增降附,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原发社者黜为民。六等,廪膳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馀黜为民。入学未及六年者发社。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补廪、增,如岁试大率祗列三等,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给,次届列一、二、三等给还。优等补廪、增,劣等降青、社,如汉生员。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凡优恤诸生,例免差徭。廪生贫生给学租养赡。违犯禁令,小者府、州、县行教官责惩,大者申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学政校文外,赏黜优劣,以为劝惩。如教官徇庇劣生不揭报,或经揭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镌级、褫职。其大较也。
光绪末,科举废,丙午并停岁、科试。天下生员无所讬业,乃议广用途,许考各部院謄录。并於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督、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各省学政改司,考校学堂。未几学政裁,教官停选。在职者,凡生员考职、孝廉方正各事属之,俸满用知县,或以直州同、盐库大使用。儒学虽不废,名存实亡,非一日矣。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学政三年一考。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
又有义学,社学。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规制简略,可无述也。
本纪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志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零一 卷一百零二 卷一百零三 卷一百零四 卷一百零五 卷一百零六 卷一百零七 卷一百零八 卷一百零九 卷一百十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三 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五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八 卷一百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表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列传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一 卷八十二 卷八十三 卷八十四 卷八十五 卷八十六 卷八十七 卷八十八 卷八十九 卷九十 卷九十一 卷九十二 卷九十三 卷九十四 卷九十五 卷九十六 卷九十七 卷九十八 卷九十九 卷一百 卷一百零一 卷一百零二 卷一百零三 卷一百零四 卷一百零五 卷一百零六 卷一百零七 卷一百零八 卷一百零九 卷一百十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三 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五 卷一百十六 卷一百十七 卷一百十八 卷一百十九 卷一百二十 卷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 卷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卷一百三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 卷一百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四十八 卷一百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六 卷一百五十七 卷一百五十八 卷一百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 卷一百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卷一百六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 卷一百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 卷一百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六 卷一百八十七 卷一百八十八 卷一百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 卷一百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六 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卷一百九十九 卷二百 卷二百一 卷二百二 卷二百三 卷二百四 卷二百五 卷二百六 卷二百七 卷二百八 卷二百九 卷二百十 卷二百十一 卷二百十二 卷二百十三 卷二百十四 卷二百十五 卷二百十六 卷二百十七 卷二百十八 卷二百十九 卷二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一 卷二百二十二 卷二百二十三 卷二百二十四 卷二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六 卷二百二十七 卷二百二十八 卷二百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 卷二百三十一 卷二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六 卷二百三十七 卷二百三十八 卷二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六 卷二百四十七 卷二百四十八 卷二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四 卷二百五十五 卷二百五十六 卷二百五十七 卷二百五十八 卷二百五十九 卷二百六十 卷二百六十一 卷二百六十二 卷二百六十三 卷二百六十四 卷二百六十五 卷二百六十六 卷二百六十七 卷二百六十八 卷二百六十九 卷二百七十 卷二百七十一 卷二百七十二 卷二百七十三 卷二百七十四 卷二百七十五 卷二百七十六 卷二百七十七 卷二百七十八 卷二百七十九 卷二百八十 卷二百八十一 卷二百八十二 卷二百八十三 卷二百八十四 卷二百八十五 卷二百八十六 卷二百八十七 卷二百八十八 卷二百八十九 卷二百九十 卷二百九十一 卷二百九十二 卷二百九十三 卷二百九十四 卷二百九十五 卷二百九十六 卷二百九十七 卷二百九十八 卷二百九十九 卷三百 卷三百一 卷三百二 卷三百三 卷三百四 卷三百五 卷三百六 卷三百七 卷三百八 卷三百九 卷三百十 卷三百十一 卷三百十二 卷三百十三 卷三百十四 卷三百十五 卷三百十六 发刊缀言